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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922090963010M/2022-29637

  •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人事任免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嵊泗县人民政府关于郑若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8 15:43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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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决定:

郑若明同志任县公安局政委,免去其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严福龙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孙少军同志任县司法局菜园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姜杰同志任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施武军同志的县公安局政委职务;

免去魏巍同志的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平凡同志的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嵊泗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4日

嵊政干〔2022〕1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