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922090963010M/2022-29637
政务公开
嵊泗县人民政府
2022-11-24
嵊政干〔2022〕10号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2-11-28 15:43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县政府决定:
郑若明同志任县公安局政委,免去其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严福龙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孙少军同志任县司法局菜园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姜杰同志任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施武军同志的县公安局政委职务;
免去魏巍同志的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平凡同志的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