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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2-11-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922090963010M/2022-29611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2-10-28

  • 文号:

    嵊政办发〔2022〕58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有效

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泗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9 15:38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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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重要决策部署,平稳有序做好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管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城乡居民两费征缴工作的精神和县政府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管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县各有关单位,在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的各项社会保险费项目基础上,全面应用浙江省税务局“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标准版)”(以下简称“金三标准版”),由“金三标准版”接收处理医保部门明细参保登记信息,实时反馈扣款信息,通过银行代扣代缴的征缴方式,实现税务部门明细征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医保部门明细记录个人权益,平稳有序做好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

二、工作阶段

(一)组织准备阶段(2022年10月中旬)。

召开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布置动员会议。

(二)实施征缴阶段(2022年10月下旬—2022年11月底)。

税务部门应用“金三标准版”做好参保信息接收和扣款信息实时反馈,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税务部门明细征收。银行配合各部门、乡镇做好基础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完成开卡和签约工作。医保部门做好各乡镇、学校参保信息的登记接收审核工作,并将审核后数据实时传递给税务部门作为应征数征缴。

(三)完善提升阶段(2022年12月中旬)。

税务部门依托“金三标准版”强化数据校验,提高数据质量,拓展缴费渠道,优化缴费服务,让缴费人有更强的获得感。税务、医保等部门以及乡镇、学校、银行按照各自部门职责,充分发挥优势,密切沟通协作,协调解决问题,形成共治合力,提高征管效率,确保在2022年12月15日前将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入库。

三、业务流程

(一)主要内容。

依托国家税务总局金三系统,浙江省税务局统一开发完成“金三标准版”。自各乡镇、学校统一征收起,税务部门利用“金三标准版”接收医保部门的明细参保登记信息,处理应征数据,通过银行批量扣款、银行柜台收现、银行线上APP、支付宝城市服务、微信小程序等方式,实现税务部门明细征收、医保部门明细记账。

(二)征缴方式。

税务部门委托银行代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银行要利用自身网点多、服务到位、办事便捷的优势,下沉到各乡镇、学校,集中一两个月时间提前与参保人签订代扣代缴协议。

医保部门指导各乡镇、学校根据2023年度缴费标准及时做好参保人的参保登记,并将审核后的数据传递给税务部门;银行可以通过“金三标准版”获取缴费人的参保应征信息。

银行要配合各乡镇、学校利用公告、广播、微信、短信等途径多渠道通知已经签约的参保人存足应缴纳的医保费。

(三)催报催缴。

在征缴工作开始后,税务部门通过“金三标准版”取数,将未扣款成功的参保人名单发送给各乡镇、学校进行催缴。各乡镇、学校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与税务部门做好对接工作。各乡镇负责督促(社区)村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催报催缴工作,教育部门负责督促各学校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催报催缴工作。

(四)退费办理。

税务部门各窗口负责退费受理,医保部门负责退费。

四、部门工作职责

(一)税务部门。

1.牵头做好与医保、教育部门以及乡镇、银行的沟通协调工作。配合医保部门召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布置动员会议,并进行政策解读、参保缴费等业务培训。

2.牵头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政策和征收流程的解释、宣传工作。 

3.定期与人行县支行国库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入库数核对工作,确保国库入库数据与“金三标准版”中的入库数据一致。 

4.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退费的受理工作。

(二)医保部门。

1.负责明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标准和缴费时间。

2.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参保登记工作,审核各乡镇、学校网上征缴系统上报的具体参保名单。

3.负责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方面的政策宣传工作,印制相关宣传手册、参保登记本,并下发至各乡镇、学校。

4.召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布置动员会议,并进行政策解读、参保登记等业务培训。

5.指导和督促各乡镇、学校加快城乡居民参保进度,并按时接收参保报表。

6.定期与税务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到账数据核对工作,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到账数与税务入库数一致。

7.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退费工作,完善退费管理。

(三)乡镇及教育部门。

1.做好参保登记等基础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对征缴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

2.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参保登记工作,并通知参保人员及时做好银行开卡工作,为银行线上APP缴费与“金三标准版”对接打下基础。

3.配合税务部门、医保部门召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布置动员会议,了解掌握最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等方面的政策,积极进行参保缴费等业务培训。

4.配合税务部门督促(社区)村和学校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催报催缴工作。

5.配合税务、医保部门多渠道地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不断扩大参保覆盖面。

(四)银行。

1.配合各乡镇、学校做好基础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完成开卡和签约工作。

2.根据税务部门、医保部门工作进度安排,联合乡镇、教育部门及时做好签约规划,与所在(社区)村、学校加强沟通交流,确定工作重点、活动规划等,做好参保人员开卡、签约、线上APP缴费初始等工作。

3.配合医保部门召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布置动员会议,并进行政策解读、参保缴费等业务培训。

4.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政策和征收流程的解释、宣传工作。

5.熟练使用银行端征缴软件,了解银行协议扣款和柜面收现的缴款流程。

6.及时将未扣缴成功的参保人通过短信推送缴费提醒。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调动各种有利因素,形成推动改革的强大合力,协调解决征缴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压紧压实责任,汇聚上下合力,整合内外资源,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平稳有序推进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收工作。

(二)深化部门协作。

税务、医保、教育等部门以及乡镇、银行要加强沟通协调,既无缝对接、平稳征缴,又提升管理效能。征缴前,要联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提前介入了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工作;征缴中,要认真履职尽责,逐项抓细抓实,确保征缴工作如期平稳有序完成;征缴后,要联合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发挥各自专业优势,提升征管效率。

(三)优化缴费服务。

税务、医保、教育等部门以及乡镇、银行要多渠道地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不断扩大参保覆盖面。要结合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政府数字化转型的要求,积极探索优化便民措施,对部分关联业务探索“一站式”联办服务,优化缴费流程,拓宽缴费渠道,完善退费管理、缴费争议协调解决机制,为缴费人提供更加便利、高效的服务,避免缴费人多头跑、往返跑,持续提升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



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8日


嵊政办发〔2022〕5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