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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2-12-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1330922090963010M/2022-29755
政务公开
县政府办公室
2022-12-26
嵊政办发〔2022〕68号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22-12-30 15:27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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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嵊泗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6日
嵊泗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67号)、《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舟山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舟政办发〔2022〕4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坚持把科学普及放在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全社会科普责任,以“服务人的全面发展、服务创新发展、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目标,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提升科普公共服务能力,合力推进全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为我县走海岛县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特色之路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要求。
——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协同推进。坚持党的领导始终贯穿科学素质建设全过程,以科普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协同联动和资源共享,加大政策支持和资源投入力度,构建政府、社会、市场等协同推进的社会化科普大格局。
——科学精神引领,共筑创新氛围。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传递科学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加强科学文化建设,树立崇尚科学、注重创新的良好社会风尚。
——深化供给侧改革,服务全县发展。坚持服务大局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创新组织动员机制,强化政策法规保障,产出优质内容,扩大受众群体,争取达到全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平均水平以上。
(三)发展目标。
科普引领作用充分发挥。更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科学精神在全社会广泛弘扬,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社会文明程度实现新提高。
公民科学素质持续提升。全县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比例实现与全市高水平发展同步。青少年“好奇心”、想象力持续培育,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能力明显提高,产业工人“智造”能力集聚释放。
科普公共服务高效均衡。建设布局合理的科普基础设施和现代科技科普场馆体系,提升场馆的服务能力,高质量科普满足全社会需求,深入推进科普信息化发展,“互联网+科普”得到广泛应用。
长效协同机制不断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把科普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科技创新协同部署推进,统筹日常科普和应急科普,为全社会开展科普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二、提升行动
(一)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加强各年龄段青少年科学教育。培育一批富有海岛地区科技教育特色的幼儿园、中小学校。增加科学兴趣和创新意识作为素质教育重要内容,把弘扬科学精神贯穿教育全过程。加强未成年人科普教育,鼓励支持各学校大力开展各类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和科普志愿活动。
促进校内外科学教育资源有效衔接。大力开展青少年科普教育行动、科技专家进校园(社区、科普基地)等校内外结合的科学教育活动。鼓励中小学校利用规划馆、博物馆、科普教育基地等科普场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团县委牵头,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渔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加强高质量科普。充分发挥基层“三长”(卫生院院长、学校校长、农技站站长)、科技示范户、乡村振兴带头人和乡土实用人才等作用,实施科普基层行活动,树立科技致富典型,深入开展渔农村科普讲座、科普巡展等多样化科普活动。
培育高素质渔农民。积极开展农函大培训,帮助渔农民转产转业,“十四五”期间,培训高素质渔农民和渔农村实用人才5000人次以上。
强化高科技支撑。强化以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在渔农业生产领域中的应用。支持家庭农场、渔农民合作社、渔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渔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开展科技示范。省、市、县(区)联动每年派遣各类科技特派员20人次以上。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经信局牵头,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推动形成崇尚创新创造的新风尚。围绕技术创新和劳模精神、工匠精神等主题,深入开展职工科教活动、“科技追梦人”等系列评选活动,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提高企业家科学素质,加强企业创新文化建设。
促进职业技能创新提升。开展各类技术技能竞赛、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提升船员、企业工人、行业服务员等群体的科学素质。开展安全健康科普宣传活动,办好安全宣传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
(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总工会牵头,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实施智慧助老行动。聚焦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融入智慧社会的需求和困难,依托老年大学、养老服务机构、老年活动室等场所和设施,普及智能技术知识和技能,提升老年人信息获取、识别和使用能力。
加强健康科学普及。充分利用社区党建园地、科普园地等阵地,推动老年人健康科普,开展健康大讲堂、老年健康宣传周等活动,普及医疗保健、营养膳食、健康生活、应急处置等知识。
完善老年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面向老年人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加强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学习点建设,推动党群服务中心、博物馆、规划馆、科普教育基地等为老年人提供科普服务。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科协牵头,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发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普领航作用。开展科普知识进党校(行政学院)、进课堂、进头脑活动,将科学素质教育列入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教育规划和教学计划。在干部教育培训中增加科普内容比重,突出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培育,加强前沿科技知识和全球科技发展趋势学习,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履职能力。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行政学校牵头,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重大工程
(一)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
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引导高新技术企业、科研机构挖掘和开发具有嵊泗特色的科普资源,推进科技创新成果向科普产品转化,促进学术资源向科普资源转化。
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专项行动。围绕我县科技创新和民生热点内容,开展科技成果科普发布活动。加强科普挂图、科普读物、科普作品的创作和在科普活动中的作用。
(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牵头,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科普数字化赋能工程。
搭建数字科普平台。推进“线上”科普工作,支持移动端科普融合创作,促进科普信息落地应用与智慧教育、智慧城市、未来社区等深度融合,形成一支具备数字化素质的科普人才队伍。
繁荣数字化科普创作。围绕我县海洋生物、海洋科技、碳达峰碳中和等主题,制作富有本地特色的科普系列视频。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旅体局、县科协牵头,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建立嵊泗特色科普场馆体系。引导和扶持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兴办、建设、资助科普基础设施,推动将科普设施建设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等。
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扶持具备条件的乡镇、村(社区)建设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和科普设施,培育发展社区科普益民和渔农村科普惠(渔)农服务站。支持建设科普特色社区,实现科普资源共享机制。
加强科普教育阵地建设。推进县图书馆、文化馆、青少年宫等公共设施开展科普活动。引导公园、风景名胜区、车站等公共场所强化科普服务功能。积极探索“科普基地+研学+旅游”等发展模式,打造集科普、研学、休闲等于一体的研学旅游教育基地。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科协牵头,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
健全科普志愿服务体系。动员各单位和组织组建科普志愿服务队,吸引鼓励老年科技工作者、学校师生、在职科研人员、传媒从业者参加科普志愿者队伍。到2025年,全县建成地方特色科普志愿服务小分队7支,科普志愿者超过200人。
提升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加强基层组织科普能力培训,探索建立基层科普展览展示资源共享机制。开展好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科普节等大型科普活动,每年各类科普活动不少于20场次。
实施共同富裕科普助力行动。加大对渔农村、偏远海岛科普的支持力度,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制度,支持乡村未成年人科技活动场所建设。
加强科普领域舆论引导。坚持正确政治立场,增加科普领域风险防控意识和国家安全观念,掌握科技解释权,坚决破除封建迷信思想,加强反诈反邪教宣传,打击和整治网络传播中以科普名义欺骗群众、扰乱社会、影响稳定的行为。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经信局、县科协牵头,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科学素质合作促进工程。
支持青少年积极参与国内科技竞赛、科技夏(冬)令营等科技交流活动。发挥好省、市、县三级科普教育基地的合作交流平台,支持我县优秀科普产品、展教用品开展区域性展示推广。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科协牵头,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机制保障。
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抓好工作落实,并将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定期开展全县公民科学素质督促检查、科学素质建设能力评估、年度科普统计,为我县科学素质建设提供决策参考和对策建议。
(二)落实经费保障。
按照《舟山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加大科学技术普及财政投入,人均科普经费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鼓励个人、企业、社会组织通过设立科普基金、资助科普项目、科普活动等方式,支持科学素质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