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92200264327XK/2022-29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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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06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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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中会绩评[2022]第1020号
项目名称: | 嵊泗县2021年就业经费项目 |
项目单位: | 嵊泗县就业管理中心 |
主管部门: | 嵊泗县人民政府 |
评价类型: | 事前评价□ 事中评价□ 事后评价R |
评价方式: | 部门(单位)评价□ 财政评价R |
评价机构: | 第三方机构R 部门(单位)评价组□ 财政评价组□ |
浙江中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2年8月
目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表
二、评价报告摘要
三、评价人员
四、评价报告文字部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2.项目实施情况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3.绩效评价原则
4.评价指标体系
5.绩效评价依据和方法
6.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1. 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2. 绩效评价结论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1.加强组织机构分工管理。
2.加强业务运行控制机制。
3.强化信息系统使用维护和岗位管理。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不够及时。
2.项目资金管理有待加强。
3.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有待提高。
4.补助有效性有待提升。
(六)有关建议
(七)附件
项目名称 | 嵊泗县2021年就业经费项目 | ||||||||
项目单位 | 嵊泗县就业管理中心 | 主管部门 | 嵊泗县人民政府 | ||||||
项目负责人 | 虞波 | 联系电话 | 5084643 | ||||||
项目支出属性 | 延续性 | ||||||||
项目开始时间 | 2021年1月 | 项目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 | ||||||
预算安排(万元) | 1,795.39 | 实际到位(万元) | 2,292.01 | ||||||
其中:中央财政 | 其中:中央财政 | 490.00 | |||||||
省财政 | 1,000.00 | 省财政 | 251.00 | ||||||
市财政 | 市财政 | ||||||||
县财政 | 500.00 | 县财政 | |||||||
历年结余 | 295.39 | 历年结余 | 1,551.01 | ||||||
实际支出(万元) | 2,292.01 | ||||||||
项 目 概 况 | 为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规范就业创业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浙财社〔2019〕40号)、《舟山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舟财社〔2020〕24号)、《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舟政办发〔2020〕6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嵊泗县就业创业实际情况,嵊泗县就业管理中心组织实施了嵊泗县2021年就业经费项目。2021年年初预算1,795.39万元,实际到位2,292.01万元,实际支出2,292.01万元。 | ||||||||
项目绩效目标 完成情况 | 预 期 | 实 际 | |||||||
2021年就业创业主要预期目标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人数100人、新认定见习基地2个、见习人数30人、扶持创业人数150人、创业带动就业人数350人、创业培训人数20人。 | 2021年就业创业主要目标完成情况: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42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1.27%、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人数112人、新认定见习基地2个、见习人数13人、扶持创业人数290人、创业带动就业人数413人、创业培训人数79人。 | ||||||||
评价结论 |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收集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该项目基本上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对照各项绩效评价指标及标准进行综合评定,本项目综合评价得分为85.03分,评价等次为良。 | ||||||||
主要绩效 情况 | 通过实施就业经费项目,在一定程度上规范就业创业资金管理,稳定嵊泗县就业局势,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 ||||||||
主要问题 | 1.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不够及时。 2.项目资金管理有待加强。 3.预算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 4.补助有效性有待提升。 | ||||||||
相关建议 | 1.进一步加快配套制度完善步伐。 2.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3.进一步搞好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工作。 4.进一步加强后续跟踪工作。 | ||||||||
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
陈 明 |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 浙江中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潘王璠 | 项目助理 | 浙江中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陶雨婷 | 项目助理 | 浙江中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填报人(签字):
2022年8月18日
评价组组长(签字):
2022年8月18日
中介机构负责人(签章):
2022年8月18日 |
为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规范就业创业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浙财社〔2019〕40号)、《舟山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舟财社〔2020〕24号)、《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舟政办发〔2020〕6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嵊泗县就业创业实际情况,嵊泗县就业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嵊泗县2021年就业经费项目。
(1)组织分工与操作流程
①组织分工
嵊泗县2021年就业经费项目由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嵊泗县就业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②操作流程
项目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个人)通过线下窗口及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等线上渠道进行申报,并提供各项资金申请表和有关材料,按照各项申报要求报嵊泗县就业管理中心审核。
项目审核:嵊泗县就业管理中心对上报的各项资金申请,组织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编制拟补贴汇总表。
信息公示:除涉密内容外,将拟补贴的补助对象、补助内容、补助金额等内容通过嵊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资金拨付:通过浙江数字人社工作台经办的业务补贴资金由系统统一拨付,不属于浙江数字人社工作台范围内的补贴项目资金,通过领导班子会议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根据补贴汇总表支付至相关单位、个人。
(2)工作开展情况
①突出重点,筑牢就业底线。一是搭建对接平台,认真落实就业政策,解决企业用工难题。2021年举办9场招聘会,312家用人单位参加招聘,提供有效就业岗位739个,需求人数达1303人,累计收到求职登记610人次,达成初步就业意向267人。二是努力推进重点群体精准帮扶。强力推进就业数宇化场景在嵊泗的应用,实现7个乡镇(街道)、37个社区(村)数字就业驾驶舱、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模块100%覆盖,累计开展帮扶援助服务2500人次。2021年,共计开发公益性岗位85个,帮助29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其中零就业家庭对象2户,残疾人家庭1户,低保户1户。三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工作,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帮扶率100%。2021年,帮助13名青年实现就业见习,引进大学生就业685人(其中享受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助423人);组织12家旅游业企业以及27家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实习岗位,吸引93名在校大学生来嵊实习,其中旅游行业34人,行政事业单位59人,共计发放暑期大学生实习补贴5.9万元。
②扶特创业,扩大双创倍增效应。一是健全服务,发挥激励导向作用。实施“创业扶持计划”,积极推行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后续跟踪服务。“三位一体”创业扶持工作模式,开辟创业“绿色通道”,开展“一站式”服务,及时帮助创业者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发挥创业园区的示范引领作用,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二是落实资金,发挥带动积极作用。持续加大各项补贴工作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各项补贴服务体系,健全审核拨付流程,释放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2021年,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68.9万元,创业场地租金补贴21.15万元。三是创新模式,激发全民创业活力。在上海杭州、宁波分别举办“美丽嵊泗 你我助力”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承办舟山市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成都赛区赛,成功吸引15个优质项目落地嵊泗。
③强化协作,推进“山海共富”。一是开展高质量就业“订单培训”。聚焦嵊泗海岛特色需求,建立政企校三方联动机制,实施“招生-培训-考证-实习-就业”一条龙服务,定向输送四川省宣汉县职业中专学校24名学员到嵊泗马迹山港区培训就业。二是升级“招工地图”。建立与重点企业的常态化对接机制,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密集到安徽、河南、四川等地开展劳务对接,积极引导嵊泗企业与四川达州宣汉县、大竹县等对口帮扶地区开展合作,2021年中西部22省脱贫人口在嵊泗县当地就业人数为832人,同比增加14%。
本项目2021年年初预算1,795.39万元,实际到位2,292.01万元,实际支出2,292.0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 项目 | 2021年预算数 | 2021年执行数 | 与年初预算的比率 |
一 | 社会保险补贴 | 9,581,172.00 | 6,461,200.18 | 67.44% |
1 | 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 | 4,211,172.00 | 3,685,875.00 | 87.53% |
2 | 灵活就业 | 1,650,000.00 | 1,438,000.00 | 87.15% |
3 | 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 | 420,000.00 | 90,953.36 | 21.66% |
4 | 高校毕业生 | 300,000.00 | 28,371.82 | 9.46% |
5 | 创业者社保补贴 | 3,000,000.00 | 1,218,000.00 | 40.60% |
二 | 岗位补贴 | 5,334,488.00 | 5,124,089.00 | 96.06% |
1 | 公益性岗位补贴 | 5,254,488.00 | 4,916,689.00 | 93.57% |
2 | 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岗位补贴 | 207,400.00 | ||
3 | 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 | 80,000.00 | 0.00% | |
三 | 创业补助 | 1,177,000.00 | 852,516.00 | 72.43% |
四 | 高校毕业生见习补助 | 501,200.00 | 60,621.50 | 12.10% |
五 | 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 1,300,000.00 | 3,139,364.00 | 241.49% |
六 | 其他支出 | 60,000.00 | 7,282,285.10 | 12137.14% |
合计 | 17,953,860.00 | 22,920,075.78 | 127.66% |
注:其他支出主要包含洋山动迁居民稳岗就业补贴716.91万元。
2021年实际完成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423人,比目标人数多423人;年末实有登记失业人员35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1.27%,比目标失业率低1.73个百分点;帮助379名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人数112人,比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的目标人数多12人;新认定见习基地2个,见习人数13人,比见习目标人数少17人;扶持创业人数290人,创业带动就业人数413人,创业培训人数79人,分别比目标人数多140人、63人、59人。
为深入了解本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以及实施效果,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维护财经秩序,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指出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建议,确保项目监督工作取得实效,为今后加强嵊泗县项目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和提高项目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供决策参考。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是嵊泗县2021年就业经费项目。评价时间范围为2021年1月-2021年12月。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统筹兼顾。绩效评价应职责明确,综合考虑各方面。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当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本次评价主要采用业务指标、财务指标、满意度指标三大指标体系,其中:业务指标主要包括项目立项、组织实施、产出完成、项目效益等二级指标以及立项依据充分性、立项程序合规性、目标设立合理性、目标设立明确性、业务制度健全性、机构设置等子项指标;财务指标主要包括财务制度健全性、财务管理有效性、资金到位及时性、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子项指标;满意度指标主要包括组织实施单位工作人员满意度、受益对象满意度三级指标。
指标体系中业务指标总分65分、财务指标总分25分,满意度指标总分10分,合计100分。按得分情况,将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本次评价主要依据《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浙江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浙财监督〔2020〕11号)、《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浙财社〔2019〕40号)、《舟山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舟财社〔2020〕24号)、《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舟政办发〔2020〕62号)、《促进就业资金管理使用及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嵊就〔2012〕7号)等文件。
本次评价工作中主要采取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关键指标法、因素分析法、综合评议法和问卷调查法等方法。通过收集与项目相关的业务资料与财务资料,对其进行整理、分析,实施询问、统计和检查等程序。
浙江中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嵊泗县财政局委托,对嵊泗县就业管理中心承担的嵊泗县2021年就业经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浙江中铭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成立了以注册会计师为项目负责人的绩效评价小组(以下简称评价组),并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成员对相关政策和文件进行学习讨论,结合本次评价对象实际情况设计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对应评分标准。2022年7月3日至8月18日期间,评价组通过听取汇报、询问项目相关负责人、检查业务档案及财务资料、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项目开展情况。
在检查过程中,评价组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和对比分析,针对有疑问的地方与项目实施单位相关负责人员进行沟通。对照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定打分后编写评价报告,在征求委托方和被评价单位意见后出具正式报告。
(1)项目立项情况
项目立项指标满分7.00分,得分6.50分。
本项目依据《舟山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舟财社〔2020〕24号)、《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舟政办发〔2020〕62号),年初申报总体绩效目标和产出、效益指标,但产出、效益指标未细化,缺乏定量化指标。目标设立明确性指标扣0.5分,指标得1.5分。
(2)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过程指标满分20.00分,得分18.00分。
该项目总体上组织实施符合相关规定,组织机构健全、流程规范。但县级就业经费资金管理办法《促进就业资金管理使用及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出台于2012年,省级、市级管理办法已分别于2019年、2020年修订更新,县级管理办法未进行相应修订,业务制度健全性指标扣1分,得2分;对受补贴的创业创新者后续的绩效跟踪缺乏管理机制,监督管理指标扣1分,得4分。
(3)产出完成情况
产出完成指标满分18.00分,得分14.43分。
①2021年见习人数预期目标为30人,由于大学生毕业回流较少,实际完成13人。项目产出情况扣0.58分,得9.43分。
②进行电话问卷时发现,一次性创业补贴中半数以上无法与受补助方取得联系,创业实体经营情况难以确定,缺乏创业实体发展跟踪机制。质量完成率扣1分,指标得3分。
③本项目2021年初预算1,795.39万元,实际支出2,292.01万元,实际支出超过年初预算27.66%。成本节约率扣2分,指标得0分。
(4)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效益指标满分20.00分,得分14.60分。
通过对相关单位及受益对象发放的调查问卷整体分析,根据调查问卷统计结果综合评价,社会效益指标扣4.4分,可持续影响指标扣1.00分,综合得分13.73分
(5)财务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指标满分25.00分,得分22.50分。
①本项目年初预算1,795.39万元,实际支出2,292.01万元,实际支出超过年初预算27.66%。财务管理有效性指标扣0.50分,指标得4.50分。
②在凭证及项目资料查阅过程中,发现资金使用合规性方面存在不合理之处,项目支出范围不合理,资金统筹使用。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扣2.00分,指标得3.00分。
(6)满意度指标情况
满意度指标满分10.00分,得分9.00分。
通过对相关单位及服务对象发放的调查问卷整体分析,加权计算综合满意度,相关实施方人员综合满意度为93.75%,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为86.63%。根据调查问卷统计结果及电话访问综合评价,组织实施单位工作人员满意度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分别扣0.50分,指标得9.00分。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收集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本项目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规范就业创业资金管理,稳定嵊泗县就业局势,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但在项目执行过程、产出和效益等方面还存在不足之处。评价组对照各项绩效评价指标及标准进行评定,本项目综合评价得分为85.03分(具体得分情况详见附件1),评价等级为良。
嵊泗县就业管理中心完善业务经办服务流程,以制度和纪律约束经费管理风险隐患。充分发挥制度对经费管理风险的防范功能;调整充实关键岗位人员设置,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中,按照“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规范业务经费操作流程,明确岗位工作职责,建立完善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约机制;落实岗位相互制衡机制,合理配备岗位人员,有专门的内控岗位,严格授权管理,重要业务复核,待遇发放、费率核定等高风险岗位任用正式人员,实现内部控制常态化,强化授权管理,推行业务在线协同办理,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核查机制,严格经办、审核、复核、审批、支付流程控制。
完善经办规程和操作规范,规范业务经办,坚持日常核查与重点核查相结合,每月随机抽取上月一定比例的业务进行核查,高风险业务重点核查,完善档案管理。全面取消手工办理,办理待遇核定业务时,在线核验缴费状态、待遇状态和待遇领取资格,发放待遇前进行信息比对核查,发现疑问先停发再核查,全面实现管理服务信息及时告知和便捷查询,协同推进服务便民和监管方式创新,切实管控服务风险。杜绝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风险的发生。促使工作人员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对照自己的岗位职责,查实岗位风险点,以制度和纪律约束防范基金管理风险。
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与业务流程相匹配的信息系统操作流程;建立岗位责任管理制度、按照系统操作、系统管理、内部监督的不相容岗位职能,明确业务操作人员、系统维护人员、稽核监督人员职责和权限;按信息系统操作流程规定录入、修改、访问、使用、维护数据,建立数据交换共享和更新维护机制,实现部门之间数据的交换共享和更新维护机制。业务系统与外部互联网隔离、保密信息存储,数据及相关资料备份、数据远程备份机制,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防护系统、实时防控、定期巡检等制度制定及执行中存在的风险点与风险防范措施。计算机处理业务的操作痕迹情况。检查信息系统处理各项业务事项的可复核性、追溯性、责任认定性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制定及执行中存在的风险点与风险防范措施。
县级就业经费资金管理办法《促进就业资金管理使用及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出台于2012年,该办法主要依据《浙江省促进就业资金管理办法》(浙财社〔2011〕80号)进行制定,省级、市级管理办法已分别于2019年、2020年修订更新,县级管理办法未对资金使用范围、公示程序和监督检查机制进行相应修订,不利于资金管理和监督。
(1)项目支出范围不合理。2021年9月嵊泗县就业管理中心与上海海洋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承租房屋用于入驻企业办公及研发,年租金及物业费共计84.32万元;同时支付该科技园首期“创新创业飞地”委托运营费20.00万元,该支出与就业经费关联度较低,不符合《关于印发舟山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舟财社﹝2020﹞24号)中关于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的相关规定,挤占了就业经费项目资金。
(2)项目资金统筹使用。2021年12月13号凭证支付财政统筹716.91万元,用于洋山动迁居民稳岗就业补贴,年初无该项预算,实际支出时在就业经费资金中统筹使用。
(3)缺乏预算调整手续。就业经费项目2021年初预算1,795.39万元,实际支出2,292.01万元,实际支出超过年初预算27.66%,未进行预算调整。
年初预算绩效指标未细化量化。例如,数量目标笼统概括为“服务全县各创业就业人员”,缺乏定量化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为“稳定就业”,未进一步细化指标。
2021年享受创业补贴138人补助金额合计85.25万元,在相关补助拨付前实地查看经营情况,但未对取得补助后的收入情况、资产规模进行跟踪,缺乏创业实体绩效跟踪管理机制,创业实体后续经营发展情况难以确定,创业补助有效性有待提升。
1.进一步加快配套制度完善步伐。通过对上级部门文件、制度进行研讨,结合嵊泗县就业创业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健全资金监督管理办法。
2.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项目预算调整程序,明确资金支出范围,从而提高项目财务管理水平。
3.进一步搞好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抓好预算绩效申报工作,绩效目标设置时,业务科室应与财务科室充分对接,保障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合理性。
4.进一步加强后续跟踪管理工作。建立受补助方后续绩效跟踪管理机制,对取得创业补贴后未开展实际经营的实体进行资金追回,保障就业经费项目产生良好的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