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财政局 嵊泗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扶贫部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17 08:10

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信息来源: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各乡镇:

根据《舟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五批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综合因素补助)的通知》(舟财农〔2021〕41号)和《嵊泗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嵊泗县帮促低收入渔农户增收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嵊农发〔2021〕29号)文件精神,经乡镇调查核实,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现将2021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扶贫部分)136041.28元下达给你们,用于扶持2021年度吸纳低收入渔农户就业的各类扶贫实体和扶贫基地(详见附件)。

请你们及时拨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嵊泗县财政局          嵊泗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22日

附件:

2021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扶贫部分)安排表

序号

乡镇

基地(实体)名称

类型

金额(元)

1

菜园镇

嵊泗华浦船务有限公司

扶贫实体

14592

2

菜园镇

舟山仁和物业管理

有限公司

扶贫实体

7600.12

3

菜园镇

嵊泗县菜园镇青沙村

村民委员会

扶贫实体

14800

4

五龙乡

五龙乡示范型居家养老

服务中心(吾里乡)

扶贫实体

11200

5

黄龙乡

黄龙乡南港村老年食堂

扶贫实体

21680

6

黄龙乡

黄龙乡北岙村船管组

扶贫实体

9600

7

黄龙乡

嵊泗县龙岛市政服务

有限公司

扶贫基地

37369.16

8

枸杞乡

枸杞乡龙泉村环境

卫生小组

扶贫实体

9600

9

枸杞乡

枸杞乡东昇村环境

卫生小组

扶贫实体

4800

10

花鸟乡

嵊泗县花鸟乡花鸟村

村民委员会

扶贫实体

4800

合         计

13604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