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嵊泗县人才公寓租赁申请对象名单公示(第一批)
根据《嵊泗县人才公寓管理办法》、《2019年第三次县委人才工作联席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经申请人单位初审,县委人才办审核,现对符合条件的孙晓龙等同志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2月25日至2022年3月1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县委人才办反映,联系电话:0580-5281660,电子信箱:ssrcb@126.com。
2022年嵊泗县人才公寓租赁申请对象名单公示(第一批)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单位 | 备注 |
1 | 孙** | 男 | 浙江子城律师事务所 | 援助律师 |
2 | 成** | 男 | 杭州京胜航星科技有限公司 | 公务员数字档案整理 |
3 | 杨** | 女 | 杭州京胜航星科技有限公司 | 公务员数字档案整理 |
中共嵊泗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