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嵊泗县局共受理消费投诉举报件共8件,其中投诉4件,举报4件。办结8件,办结率100%。挽回经济损失0.1599万元。
一、按消费类型分析
受理商品类投诉举报3件,其中商品类2件,占本类投诉66.67%;食品类1件,占本类投诉33.33%。详见下图;

受理服务类投诉举报5件,其中餐饮服务类5件,占本类投诉100%。详见下图。

二、消费投诉典型案例
【案例:关于电动助力车的投诉】
案情简介:投诉人来电反映,2月19日其在嵊泗菜园东海路121号“五羊本田”购买了一辆新国标电瓶车,当时商家答应可以跑4趟菜园到五龙的距离(距离为8公里,说明书上标明电池续航45公里),而2月20日其充满电后,从菜园骑电瓶车到五龙后电瓶车的电只剩下一格,其认为电瓶车电池有问题,已跟商家反映无果。现其要求相关部门协调商家更换电池或退电瓶车。希望通过中心转相关部门处理,请调查核实!
处理过程及结果:根据投诉人诉求,经我局对嵊泗县菜园镇鲨鱼车行实地调查,现答复如下:
现场走访嵊泗县菜园镇鲨鱼车行,且投诉人在现场,查看投诉者所购国标电动车电池,该电池有3C认证、浙品码,产品资质齐全,未发现明显电池产品质量问题。同时,协调投诉者与商家,商家建议让投诉者骑行刚充满电的电动车,记录骑行里程数,看充满后的电池使用是否达到标明续航里程数,如没达到,商家同意退电瓶车,投诉者表示同意此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