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22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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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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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嵊泗县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嵊泗县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嵊泗县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四)关于嵊泗县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嵊泗县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嵊泗县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嵊泗县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嵊泗县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嵊泗县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2年嵊泗县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部门预算表
(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2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2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2年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嵊泗县嵊泗县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拟定老人、孤残儿童等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并监督执行。
2.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做好老年人、残疾儿童的社会福利工作,开展老年人和残疾儿童的权益保护工作。
3.开展事业单位规范化管理及开展自费老年人的收养、生活等服务工作。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孤儿收养工作。
5.协调其它有关社会福利事业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嵊泗县社会养老指导服务中心预算包括:本级预算,无下属单位。
二、2022年嵊泗县嵊泗县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一)关于嵊泗县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嵊泗县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嵊泗县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240.24万元。
(二)关于嵊泗县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嵊泗县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240.2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8.27万元,增长18.9%,主要是预算增加失能失智照护中心运营经费。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0.24万元,占100%。 (三)关于嵊泗县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嵊泗县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240.2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8.27万元,增长18.9%,主要是预算增加失能失智照护中心运营经费。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1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67.85万元,占69.9%;公用经费支出14.4万元,占6%;项目支出58万元,占24.1%。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嵊泗县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嵊泗县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0.2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40.2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16万元。
(五)关于嵊泗县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嵊泗县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0.2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7.81万元,增长24.8%,主要是预算增加失能失智照护中心运营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8.17万元,占86.7%;卫生健康(类)支出13.91万元,占5.8%;住房保障(类)支出18.16万元,占7.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8.1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135.7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4.4万元和项目支出58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6.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补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7.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8.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积金补助支出。
(六)关于嵊泗县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嵊泗县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2.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7.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关于嵊泗县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嵊泗县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嵊泗县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嵊泗县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嵊泗县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5万元,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比上年执行数0万元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养老事务业务招待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无公务接待预算,因养老事务开展等业务需要进行业务接待,故2022年预算安排1.5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0万元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嵊泗县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嵊泗县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嵊泗县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8万元,一级项目1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指民政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收支总表01.xls
收入总表02.xls
支出总表03.xls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04.xls
一般公共预算表05.xls
基本支出预算表06.xls
三公07.xls
政府性基金预算表08.xls
国资预算支出表09.xls
项目支出10.xls
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11(二级项目).xls
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11(一级项目).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