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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力社保局
财政预决算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2-03-22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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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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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嵊泗县就业管理中心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嵊泗县就业管理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嵊泗县就业管理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嵊泗县就业管理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嵊泗县就业管理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嵊泗县就业管理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嵊泗县就业管理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嵊泗县就业管理中心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嵊泗县就业管理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2年嵊泗县就业管理中心部门预算表
(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2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2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2年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嵊泗县就业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负责拟订全县就业政策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组织开展就业援助工作;拟订并落实促进就业培训政策,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开发和管理公益性岗位。
(3)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相关制度,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开展跨地区人员招聘服务和技能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职业供求信息采集和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供需状况的统计和发布。
(4)制定并组织实施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制度,开展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劳动事务代理等服务。
(5)负责全县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做好就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就业信息监测、失业动态监测、就业相关数据调查和就业数据上传工作。
(6)负责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指导并组织实施项目开发、创业担保贷款、跟踪服务相结合的创业工作模式;推动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建设。
(7)负责失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和稽核,失业保险待遇发放管理、失业保险基金的审核、拨付管理和结算。
(8)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负责受理、审核职业中介机构设立许可证申请工作。
(9)指导督促乡镇劳动保障和就业服务中心和社区劳动保障室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嵊泗县就业管理中心单位部门预算包括:中心本级预算。
二、2022年嵊泗县就业管理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嵊泗县就业管理中心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就业管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嵊泗县就业管理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417.49万元。
(二)关于嵊泗县就业管理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嵊泗县就业管理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417.4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7.39万元,增长12.8%,主要是年末省拔就业补助资金结转。其中:上年结转73.81万元,占17.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3.68万元,占82.3%。
(三)关于嵊泗县就业管理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嵊泗县就业管理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417.4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7.39万元,增长12.8%,主要是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8.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6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61.76万元,占38.7%;公用经费支出22.34万元,占5.4%;项目支出233.39万元,占55.9%。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嵊泗县就业管理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嵊泗县就业管理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43.6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43.6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4.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69万元。
(五)关于嵊泗县就业管理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嵊泗县就业管理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3.6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17万元,下降2.9%,主要是公益性岗位延长人员的人数减少相对岗位和社保补贴有所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4.22万元,占91.4%;卫生健康(类)支出12.77万元,占3.7%,住房保障(类)支出16.69万元,占4.9%。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款)行政运行(项)144.8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家庭和补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69.35万元,主要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电子档案整理,公益性延长人员补贴。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6.1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职工医疗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6.6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6.6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嵊泗县就业管理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嵊泗县就业管理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1.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2.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嵊泗县就业管理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嵊泗县就业管理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嵊泗县就业管理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嵊泗县就业管理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嵊泗县就业管理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1万元,下降4.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工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0万元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4.0%。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工作调研、公参宴请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0万元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嵊泗县就业管理中心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3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84万元,下降17.8%,主要是去年一名赴省挂职的工作人员已挂职结束无需再补贴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嵊泗县就业管理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嵊泗县就业管理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9.58万元,一级项目1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