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对下列拟用海人提出的海域使用权续期(变更)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20日。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或有听证要求,请在公示期内向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舟山市临城千岛路159号 联系电话:0580-2290303 邮编:316021
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嵊泗县菜园镇奇观路1号 联系电话:0580-5593566 邮编:202450
序号 | 项目名称/ 海域使用管理号 | 拟用海人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 | 变更事项摘要 |
1 | 洋山镇海水淡化扩容提升工程 2021D33092200462。 | 嵊泗县洋山镇大洋自来水厂 | 嵊泗县洋山镇大洋山岛南侧海域 | 工业用海——海水综合利用用海 | 其他方式之取、排水口,构筑物之透水构筑物,其中: | 宗海:2.3588 公顷 | 1、海域使用权人由嵊泗县洋山镇人民政府变更为嵊泗县洋山镇大洋自来水厂。 2、海域使用权截止日期:2061年03月03日止。 |
透水构筑物 | 0.0178公顷 |
取水口 | 1.2941公顷 |
排水口 | 1.0469公顷 |
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0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