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2090963010M/2022-28288 | ||
组配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2-04-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1330922090963010M/2022-28288
政务公开
县政府办公室
2022-04-19
嵊政办发〔2022〕12号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22-04-25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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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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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嵊泗县生态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 年)》已经全县六大产业研究工作会议暨招商引资调度会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9日
嵊泗县生态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发展生态产业,是响应国家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海岛样板县,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的要求。为推进我县生态产业发展,初步构建以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生态立县、以港兴县、以旅活县、以渔稳县”的总战略,充分挖掘我县生态环境和产业优势与潜力,构建以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建立健全生态资源价值实现机制,增强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动力,为奋力打造共同富裕海岛样板县,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嵊泗美好嵊泗奠定基础。
二、发展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初步构建嵊泗县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经济发展体系,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多重联动,对“港、景、渔”等传统产业进行生态赋能,逐步形成绿色生态化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打造以生态理念为核心的区域公用品牌体系,以生态资源价值实现为核心的生态产业化路径得到实践和拓宽,“两山银行”平台建设初见成效,海洋碳汇交易获得实质性进展。
三、主要任务
(一)摸清家底,量化嵊泗的绿水青山价值。
1.完成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到2023年底,完成全县重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依托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明确生态产品权责归属。
2.开展生态产品信息普查。依托网格化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开展生态产品基础信息调查,摸清生态产品构成、数量、质量等底数,编制生态产品目录清单。
3.完成GEP核算。以生态产品实物量为重点,完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指标体系、具体算法、数据来源和统计口径等,探索建立核算动态反馈机制,逐步构建完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标准体系。
(二)“两山”转化,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1.开展“两山银行”试点。探索建立政府引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营的生态资源资产经营管理平台(“两山银行”),推动生态产品供需精准对接。依托国有公司,建立“两山银行”运营公司,承担调查、储备、评估、核算、流转、策划、增信、提升、开发等转化赋能的全流程业务工作,建设并管理生态资源云数据平台,完成生态资源收储,并同步开展运营提升低效资源、增信推动资源变现等工作,推动嵊泗县生态资源运营管理工作建设。
2.探索开展CCER的经济价值转换。以国家重新启动CCER项目,构建“全国碳权交易市场”+“CCER交易市场”并进新格局为契机,密切关注嵊泗县域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核证情况,摸清CCER家底。开展与项目主体的份额谈判,争取最大可能的经济收益。协助项目主体拓宽减排量应用领域,完成重点排放单位碳配额抵扣、大型活动碳中和、国际航联减排和绿色信贷抵押等,最终实现生态价值到经济价值转换。
3.创建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提升生态产品溢价。创建“县域公用品牌+产业品牌+企业品牌”模式的嵊泗县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突出品牌生态理念,提升产品生态价值。将海洋渔业产品作为区域公用品牌的主要生态产品,完成品牌商标的设计、注册,委托相关国有企业进行营运,以实现生态产品的价值转化。建立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加强对生态产品的质量监管,实现生态产品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立区域共用品牌生态产品准入机制和使用规范;拓展销售模式,整合线上线下营销、商超营销等多种形式,形成电商、店商等融合的营销体系;加强品牌宣传,利用各种大型会展以及报刊、杂志、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提升品牌知名度。
(三)实现蓝碳交易,挖掘海洋碳汇的经济价值。
1.开展海洋碳汇调查交易。建立海洋碳汇资源调查机制,开展嵊泗县海洋碳汇资源的摸底调查,摸清碳汇资源数量、质量等底数,估算海洋碳汇资源开发成本效益,确定嵊泗县可用于海洋碳汇交易的碳汇资源种类;关注并开展海洋碳汇机理研究,到2023年,厘清高营养水体、无居民海岛植被固碳机理、碳储量形成机制,建立嵊泗县海洋碳汇计量、监测和核算体系并完成核算和确权登记。将海洋碳汇交易纳入“两山银行”平台并开展碳汇交易工作;汇总材料,总结经验,根据舟山市蓝碳交易试点建设进度,配合试点建设工作。
2.开展海洋零碳示范基地试点建设。发挥嵊泗贻贝养殖固碳优势,在前期贻贝碳足迹核算成果的基础上的,启动贻贝养殖碳汇收储交易试点。借助“两山银行”平台,将贻贝碳汇收储交易纳入平台,通过挖掘市、县机关单位,各类大型会议、活动等潜在碳减排目标受众,根据“十四五”期间零碳机关、零碳会议等创建需求,促成第一笔贻贝养殖碳汇交易,创成首个海洋零碳示范基地。同时积极探索碳汇交易新路径新模式,吸引银行、保险等更多金融机构参与海洋碳汇交易环节,通过绿色金融产品创新,争取央行低利率的碳减排金融政策和金融工具,扩大碳普惠力度。
(四)生态赋能,推动传统产业生态化发展。
1.探索海岛零碳旅游模式。开展零碳民宿、零碳景区、零碳体验馆等低零碳业态建设和改造提升。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旅游新风尚,探索旅游碳足迹核算,倡导游客以认养绿植、开展再生资源循环利用、购买渔业碳汇等方式中和碳排放,实现零碳旅游,推广碳积分系统旅游场景应用。
2.挖掘港口绿色经济增长。推广船用岸电、油气回收利用、低碳智能运输等绿色低碳新技术,最大限度降低港口作业和船舶在港口的碳排放量,促进港口的绿色低碳化进程。提高风能、太阳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在港口作业中的利用比例,优化港口能源利用结构,从而降低港口的能源消耗量节省碳配额。强化港口生态化建设理念,加强港口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修复和景观建设,推动港口工业旅游和生态旅游兼容的旅游经济。
3.探索发展海洋碳汇渔业。加快推进海岸带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加强海洋保护区建设与管理,注重陆海统筹,增加海洋碳汇资源储备。通过人工增殖放流、生物群体控制等技术,建立可管、可控的海洋生态系统,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开展海洋牧场生态化建设,推动贻贝养殖可持续健康发展,促进渔业资源的恢复与生态平衡;加强近海海域污染整治,建立全民参与、全民监督、全民管理的新型生态护渔机制。
(五)区域示范,从基层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低(零)碳建设典型模式。
积极参与浙江省低(零)碳乡镇(街道)、村(社区)试点,实现基层区域高质量发展。要求低零碳乡镇结合地方优势或建设基础,提出具有创新性、推广性的建设思路,明确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居民生活、科技、碳汇等某个或多个领域的重点工作内容,谋划并落实减碳增汇相关重点项目,及时总结经验、成效,达到控碳水平或固碳能力的明显提升。要求低(零)碳村(社区)结合地方优势或建设基础,从低碳意识培养、低碳生活方式践行、可再生能源利用、建筑节能改造、低碳农业示范、碳排放数字化管理等方面,提出拟实施的重点任务及工程项目,形成示范案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生态产业发展工作专班,负责全县高质量推进生态产业发展工作中重大事项决策和重点任务的统筹谋划,以及资金扶持、政策制定、产业链构建等相关政策的研究制定等。根据部门职责,落实分工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建立部门对接联系制度,指导协调和督促生态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过程中的有关事项。
(二)强化经济支撑。
探索创新多元化、多形式的财政资金支持方式,通过设立生态产业发展工作专项资金、投入补助、业绩奖励、政府采购、产业基金投资和强化政府服务等形式支持生态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创新担保机制和信贷模式,提供全方位、便捷优惠的金融服务,加大对生态产业领域的信贷支持。
(三)提供人才保障。
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专业人才的合作联系,建立生态环境专家咨询和技术支撑系统,为生态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提供指导,从理念理论层面不断创新发展;支持企业整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力量,鼓励科研院所和科研人员进入企业;加大高技术领域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充分发挥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四)强化宣传引导
加强生态产业发展的宣传引导,多渠道、多方位展开,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加强对生态产业体系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开展节能环保宣传周、低碳活动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的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嵊泗县生态产业重点项目三年行动计划表(2022—2024年)
附件
嵊泗县生态产业重点项目三年行动计划表(2022—2024年)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建设年限 | 责任单位 |
一、摸清家底,量化嵊泗的绿水青山价值 | ||||
1 |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 完成全县重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依托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明确生态产品权责归属。 | 2022—2023 | 县资源规划局 |
2 | 生态产品信息普查 | 依托网格化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开展生态产品基础信息调查,摸清生态产品构成、数量、质量等底数,编制生态产品目录清单。 | 2022—2023 | 县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
3 | GEP核算 | 以生态产品实物量为重点,完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指标体系、具体算法、数据来源和统计口径等,探索建立核算动态反馈机制,逐步构建完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标准体系。 | 2022—2024 | 县发改局 |
二、“两山”转化,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 ||||
4 | 开展“两山银行”试点 | 探索建立政府引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营的生态资源资产经营管理平台,依托国有公司,建立“两山银行”运营公司,承担调查、储备、评估、核算、流转、策划、增信、提升、开发等转化赋能的全流程业务工作。 | 2022—2024 | 县发改局 |
5 | 探索开展CCER的经济价值转换 | 密切关注嵊泗县域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核证情况,摸清CCER家底。 | 2022—2023 | 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县发改局 |
开展与项目主体的份额谈判,争取最大可能的经济收益。 | 2022—2024 | 县投促中心、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县经信局、县资源规划局 | ||
协助项目主体拓宽减排量应用领域,完成重点排放单位碳配额抵扣、大型活动碳中和、国际航联减排和绿色信贷抵押等,最终实现生态价值到经济价值转换。 | 2022—2024 | 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县发改局 | ||
6 | 创建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 创建“县域公用品牌+产业品牌+企业品牌”模式的嵊泗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突出品牌生态理念,提升产品生态价值。建立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区域共用品牌生态产品准入机制和使用规范。拓展销售模式、加强品牌宣传。 | 2022—2024 | 县农业农村局、县经信局、县融媒体中心 |
三、实现蓝碳交易,挖掘海洋碳汇的经济价值 | ||||
7 | 开展海洋碳汇调查交易 | 建立海洋碳汇资源调查机制,开展嵊泗县海洋碳汇资源的摸底调查,摸清碳汇资源数量、质量等底数,估算海洋碳汇资源开发成本效益,确定嵊泗县可用于海洋碳汇交易的碳汇资源种类。关注并开展海洋碳汇机理研究,到2023年,厘清高营养水体、无居民海岛植被固碳机理、碳储量形成机制,建立嵊泗县海洋碳汇计量、监测和核算体系并完成核算和确权登记。 | 2022—2024 | 县资源规划局 |
将海洋碳汇交易纳入“两山银行”平台并开展碳汇交易工作;汇总材料,总结经验,根据舟山市蓝碳交易试点建设进度,配合试点建设工作。 | 2022—2024 | 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 ||
8 | 开展海洋零碳示范基地试点建设 | 启动贻贝养殖碳汇收储交易试点。借助“两山银行”平台,将贻贝碳汇收储交易纳入平台。 | 2022 | 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枸杞乡 |
挖掘市县机关单位,各类大型会议、活动等潜在碳减排目标受众,根据零碳机关、零碳会议等创建需求,促成第一笔贻贝养殖碳汇交易。 | 2022 | 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 ||
积极探索碳汇交易新路径新模式,吸引银行、保险等更多金融机构参与海洋碳汇交易环节,通过绿色金融产品创新,争取央行低利率的碳减排金融政策支持落地等。 | 2023—2024 | 县发改局、县农商银行 | ||
四、生态赋能,推动传统产业生态化发展 | ||||
9 | 海岛零碳旅游模式建设 | 以花鸟“零碳智慧岛”建设为抓手,开展零碳民宿、零碳景区、零碳体验馆等低零碳业态建设和改造提升。 | 2022—2023 | 花鸟乡 |
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旅游新风尚,探索旅游碳足迹核算,倡导游客以认养绿植、开展再生资源循环利用、购买渔业碳汇等方式中和碳排放,实现零碳旅游。 | 2022—2024 | 县文广旅体局 | ||
推广碳积分系统旅游场景应用。 | 2022—2024 | 花鸟乡 | ||
10 | 挖掘港口绿色经济增长 | 推广船用岸电、油气回收利用、低碳智能运输等绿色低碳新技术,最大限度降低港口作业和船舶在港口的碳排放量,促进港口的绿色低碳化进程。 | 2022—2024 | 市港航嵊泗分中心、洋山开发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
提高风能、太阳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在港口作业中的利用比例,优化港口能源利用结构,从而降低港口的能源消耗量节省碳配额。 | 2022—2024 | 县发改局、市港航嵊泗分中心、洋山开发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 ||
强化港口生态化建设理念,加强港口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修复和景观建设,推动港口工业旅游和生态旅游兼容的旅游经济。 | 2022—2024 | 市港航嵊泗分中心、县文广旅体局、 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 ||
11 | 发展海洋碳汇渔业 | 加快推进海岸带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加强海洋保护区建设与管理,注重陆海统筹,增加海洋碳汇资源储备。 | 2022—2024 | 县资源规划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
通过人工增殖放流、生物群体控制等技术,建立可管、可控的海洋生态系统,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 | 2022—2024 | 县海洋与渔业局 | ||
开展海洋牧场生态化建设,推动贻贝养殖可持续健康发展,促进渔业资源的恢复与生态平衡。 | 2022—2024 | 县海洋与渔业局、 枸杞乡、嵊山镇、 菜园镇、花鸟乡、 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 ||
加强近海海域污染整治,建立全民参与、全民监督、全民管理的新型生态护渔机制。 | 2022—2024 | 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县海洋与渔业局 | ||
五、区域示范,从基层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低(零)碳建设典型模式 | ||||
12 | 低(零)碳建设典型模式 | 积极参与浙江省低(零)碳乡镇(街道)、村(社区)试点。 | 2022—2024 | 花鸟乡、洋山镇 |
低零碳乡镇结合地方优势或建设基础,提出具有创新性、推广性的建设思路,明确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居民生活、科技、碳汇等某个或多个领域的重点工作内容,谋划并落实减碳增汇相关重点项目。 | 2022—2024 | 花鸟乡、洋山镇 | ||
低(零)碳村(社区)结合地方优势或建设基础,从低碳意识培养、低碳生活方式践行、可再生能源利用、建筑节能改造、低碳农业示范、碳排放数字化管理等方面,提出拟实施的重点任务及工程项目,形成示范案例。 | 2022—2024 | 花鸟乡、洋山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