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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县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22-05-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9220026431300/2022-28329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县发改局

  • 成文日期:

    2022-03-10

  • 文号:

    嵊共富办〔2022〕2号

  • 文件登记号:

    -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嵊泗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县2022年度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31 09:04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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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22年是我县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县全面发力之年,各单位、各乡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把高质量发展作为主题主线,把高水平共建作为重中之重,把高效率统筹作为基本路径,努力交出推动共同富裕的高分答卷。

现将《嵊泗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县2022年度行动计划》下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年度指标目标和“四张清单”,切实承担起首要责任,努力实现政策机制突破,全面释放发展活力,形成全县“一盘棋”工作格局。


附件:

1.嵊泗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县2022年度主要指标目标责任分工(61项)

2.嵊泗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县2022年度重点任务清单(191项)

3.嵊泗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县2022年度突破性抓手清单(54项)

4.嵊泗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县2022年度重点改革清单(36项)

5.嵊泗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县典型实践案例清单(7项)


嵊泗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海岛样板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          


附件1


                       嵊泗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县

                                   2022年主要指标目标责任分工

类别

序号

指标

2020年

2022年

责任单位

指标属性

经济高质量发展

1

人均生产总值(万元)

16.94

18

县发改局

评价指标

2

全员劳动生产率

(万元/人)

25.75

27

县发改局

评价指标

3

单位GDP能耗

(吨标准煤/万元)

0.29

完成上级下达指标

县发改局

评价指标

4

单位GDP碳排放

(吨/万元)

0.69

完成上级下达指标

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评价指标

5

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平方米/万元)

24.29

21.85

县资规局

评价指标

6

规上工业亩均税收

(万元)

4.4

5

县经信局

评价指标

7

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

规上工业比重(%)

0

0

县经信局

县发改局

评价指标

8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50154

58000

县发改局

县人社局

县农业农村局

评价指标

9

R&D经费支出与

GDP之比(%)

0.02

0.05

县经信局

评价指标

10

海洋经济增加值占

GDP比重(%)

78.2

持续巩固

县发改局

评价指标

11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1.2

1.3

县经信局

评价指标

12

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元)

28086

32400

县经信局

县发改局

评价指标

13

恩格尔系数

37.5

稳步提升

县发改局

观察指标

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14

城乡居民收入倍差

1.5

1.5以内

县发改局

县农业农村局

评价指标

15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65.6

66

县发改局

县住建局

评价指标

16

3个“1小时交通圈”

人口覆盖率(%)

——

——

县交通运输局

评价指标

17

城乡公交一体化率(%)

50

80

县交通运输局

评价指标

收入分配格局优化

18

劳动报酬占

GDP比重(%)

预计55

55以上

县人社局

县发改局

评价指标

19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人均GDP之比(%)

29.6

32

县发改局

县人社局

县农业农村局

评价指标

20

家庭可支配收入

10-50万群体比例(%)

——

72

县人社局

县发改局

评价指标

20-60万群体比例(%)

——

32

评价指标

21

基尼系数

——

维持在合理区间

县发改局

观察指标

22

城镇登记失业率(%)

1.56

1.53

县人社局

评价指标

23

村级集体经济

年经营性收入增幅(%)

——

5

县农业农村局

评价指标

公共服务优质共享

24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

婴幼儿托位数(个)

2.83

3.0

县卫健局

评价指标

25

普惠性幼儿园占比(%)

100

100

县教育局

评价指标

26

儿童平均预期

受教育年限(年)

14.8

15

县教育局

评价指标

27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62.4

65.5

县教育局

评价指标

28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

受教育年限(年)

10.6

10.95

县教育局

评价指标

29

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

比重(%)

33.1

34

县人社局

评价指标

30

高技能人才占技能

劳动者比例(%)

20.4

25

县人社局

评价指标

31

人均预期寿命(岁)

82.89

82.1

县卫健局

评价指标

32

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3.49

3.93

县卫健局

评价指标

33

每万老年人口拥有养老护理员数(人)

20

23

县民政局

评价指标

34

城镇住房保障人群

覆盖率(%)

17.43

19.68

县住建局

评价指标

35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元)

9720

11000

县民政局

评价指标

36

公众食品和药品

满意度(%)

——

稳步提升

县市监局

观察指标

37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

——

稳步下降

县卫健局

观察指标

38

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

75.3

保持稳定

县财政局

观察指标

39

房价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

22.32

逐步下降

县住建局

观察指标

40

高峰时段公共汽电车平均运营时速(公里/小时)

16.3

18

县交通局

观察指标

41

一网通办率(%)

——

85

县政务服务办

评价指标

精神文明建设

42

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平方米)

8249

9168

县文旅局

评价指标

43

居民综合阅读率(%)

89.3

91.3

县委宣传部

评价指标

44

文明好习惯

养成实现率(%)

——

82

县委宣传部

评价指标

45

志愿者占常住人口

比重(%)

14.15

22

团县委

评价指标

46

社会诚信度(%)

——

94.9

县委宣传部

评价指标

47

人均文化娱乐消费

支出占比(%)

——

9.3

县委宣传部

评价指标

48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平方米)

3.85

3.87

县文旅局

评价指标

49

国民体质合格率(%)

93.5

94

县文旅局

县卫健局

评价指标

全域美丽建设

50

生活垃圾分类

覆盖面(%)

95

100

县综合执法局

评价指标

51

设区城市PM2.5平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14

持续巩固

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评价指标

52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100

持续巩固

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评价指标

53

县级以上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100

持续巩固

县综合执法局

评价指标

54

生活垃圾无害化

处理率

100

持续巩固

县综合执法局

评价指标

55

空气质量优良

天数比率

97.4

97以上

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评价指标

社会和谐和睦

56

全面从严治党

成效度(%)

95.5

96.5

县纪委监委

评价指标

57

亿元GDP生产安全

事故死亡率(人/亿元)

0.026

0.021

县应急管理局

评价指标

58

万人成讼率(件/万人)

50.17

75

县人民法院

评价指标

59

律师万人比(人/万人)

1.94

3.0

县司法局

评价指标

60

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97.26

稳步提升

县委政法委

评价指标

61

整体智治实现率(%)

——

稳步提升

县委改革办

观察指标

附件2


嵊泗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海岛样板县2022年重点任务清单

(191项)


一、夯实共同富裕物质基础,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建设长三角一体化海上示范区

1. 深化“与沪同城”战略,发挥浙、沪两地自贸区政策叠加优势,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海洋强省建设,建立完善新时代与沪同城多层面对接机制,推进港口开发、能源利用等领域合作,做深做实长三角产业合作区。加强马迹山自贸片区建设,探索首创性和差别化政策改革。(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洋管中心、县投促中心。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 高标准建设小洋山经济开发区,增加国有资本社会领域投入,推动浙沪港口开发、能源利用等领域合作进程。全面落实《小洋山港区综合开发合作协议》,加快促成小洋山北作业区和沈家湾作业区规划报批。加快实施小洋山北作业区集装箱支线码头项目,主动参与构建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推动建设洋山自由贸易港。(责任单位:县洋管中心、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资规局)

3. 全力推进上海LNG站线扩建、洋山国际中转物流园区、中交洋山海工基地、马迹山港2000万吨混矿等一批重大项目,服务保障宁波舟山储运基地主体工程项目建设,协调推进小洋山北作业区集装箱支线码头、LNG加注与过驳平台项目。争取调油供应、LNG冷能利用、船用LNG水上加注等业务进驻。全力配合海底管线建设,深化海上风电场开发、风电设备供应、风电技术创新应用战略合作。开工建设嵊泗7#海上风电场项目,确保嵊泗1#、3#、4#海上风电场项目取得实质进展。(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资规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洋管中心、县投促中心、菜园镇、洋山镇)

4. 大力发展以国际中转集拼、转口贸易以及港口物流为核心的现代港航服务业,布局冷链物流加工、保税物流分拣、保税加工、保税仓储等增值业务。(责任单位:县洋管中心、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交通运输局)

5. 不断完善洋山深水港与外高桥港、长江沿线港口的“水水中转”集疏运体系,支持本地航运企业发展壮大江海联运船队。(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洋管中心、洋山镇)

6. 以洋山港保税船用燃料油加注为着力点,服务推动浙沪供油一体化常态化,加快发展海事服务业,打造长三角海事服务合作典范。建设洋山海事服务基地,承接国际海运、海工配套、风电维护等功能。(责任单位:县洋管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经信局、洋山镇)

7. 深化大洋山开发方案和沪舟甬跨海通道洋山区域方案研究,提前谋划大洋山区域浙沪双方合作开发模式和利益分配机制。持续畅通与沪协商对接渠道,加强与临港新片区、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联动发展,扩大与上海奉贤的合作交流。(责任单位:县洋管中心、县发改局、洋山镇)

(二)建设国际海岛旅游典范区

8. 聚焦“1+5+N”海岛旅游品牌,加快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县、旅游景区、风情小镇、景区村镇建设。加快建设省级海岛公园样板区,争创嵊山镇、枸杞乡省级4A级景区镇,打造“山海奇观”国家3A级旅游景区。(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县旅投公司、嵊山镇、枸杞乡)

9. 全面升级主题海岛建设,升级六大主题岛屿品质,实施嵊山满咀头、黄龙东咀头高端民宿聚落项目,大力推进雷孟德旅游项目、花鸟“到灯塔去”项目。(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县旅投公司、嵊山镇、黄龙乡、花鸟乡)

10. 构建以民宿聚落、民宿综合体为主的海岛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模式,出台民宿聚落发展指导意见,发展民宿综合体3家以上,省市级等级民宿达100家以上,主题民宿、精品美宿占比提高到35%以上。加快推进“海岛民宿嵊泗样板”省级缩小收入差距领域试点,以专业化技能培训带动周边群众共享发展红利,力争民宿户均收入增幅10%以上。启动民宿共同富裕示范基地创建,培育海岛民宿人才20名,培训民宿管家350名。(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

11. 深化旅游双向赋能,拓展跳岛游、研学游,引进海岛探险、游艇帆船、水上飞机等新业态,开发海上诗路主题游线,谋划落地具有海岛辨识度的特色文旅项目,谋划招引马关康养度假项目。(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县旅投公司)

12. 健全全域旅游咨询服务系统,实施旅游服务“软实力”提升行动,开展涉旅服务业联合整治,加大旅游旺季联合执法力度,着力维护旅游市场良好秩序。(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

(三)建设国家绿色渔业实验区

13. 以渔业改革振兴、绿色发展为目标,推动海洋渔业发展方式转变、管理方式转变和质量效益提升,促进传统渔业向现代渔业转型。稳定渔业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责任单位:县海洋与渔业局)

14. 加快优化捕捞产业结构调整,有序引导渔民从事资源友好型捕捞作业方式,持续推进政策性减船转产。扎实推进帆张网渔船整治两年攻坚三年清零行动,出台培训、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确保渔民“减得下、退得出、转得好”。(责任单位:县海洋与渔业局、县人力社保局、各乡镇)

15. 深入推进“一打三整治”和“遏重大”攻坚战,贯彻实施“千万工程”,推进捕捞渔船公司化管理试点,落实全省“千船引领、万船整治”工程任务要求。(责任单位:县海洋与渔业局、各乡镇)

16. 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强化“1+7+14”管理模式,提高渔船组织化程度,逐步引导渔船管理和生产经营向公司化转型。(责任单位:县海洋与渔业局、各乡镇)

17. 优化养殖空间规划,倡导标准化养殖模式。打造绿华深水网箱养殖基地,推进“海上风电+海洋牧场”项目,实现“渔光互补”项目全面投产。(责任单位:县海洋与渔业局、县经信局、菜园镇、洋山镇)

18. 全面提升休闲渔业,形成以泗礁岛为主的“一主三副”总体布局,加大投入建设国家级、省级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开发休闲渔业新业态,重点打造集垂钓、观光、娱乐和餐饮为一体的休闲渔业综合平台,加快休闲渔船更新改造。(责任单位:县海洋与渔业局、县文广旅体局、各有关乡镇)

19. 加快国际海钓基地建设,制定海钓产业发展规划,创建全省海钓规范化示范基地,打造休闲渔业综合平台。(责任单位:县海洋与渔业局、有关乡镇)

20. 加快渔港经济区建设,打造集水产品加工、休闲渔业、美丽渔村为一体的现代渔业综合体。(责任单位:县海洋与渔业局、县经信局、县小微产业园区指挥部)

21. 以“一条鱼”全产业链发展为主线,打造捕捞、水产养殖、冷藏运输、水产加工、市场销售全产业链,构建以冷链物流为核心的现代物流体系,促进渔业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县海洋与渔业局、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

(四)打造绿色海岛工业体系

22. 引导水产品加工精深化发展,推动加工产品精细化多样化,提升精深加工比例和产品附加值。(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海洋与渔业局)

23. 做好“一只贻贝”文章,推动贻贝全产业链提质升级,建成厚壳贻贝种质资源场二期工程,创建省级健康水产养殖示范场。(责任单位:县海洋与渔业局、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枸杞乡)

24. 扩大“嵊泗贻贝”“嵊泗大黄鱼”等品牌影响力,探索区域市场定价机制,增加养殖产品附加值。设立萧山机场海产品印象店,制定海产品标准化体系,擦亮“百年渔场”海鲜品牌。(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海洋与渔业局)

25. 加快推进小微园区建设,利用中柱山围垦区、中心渔港新港区、东部乡镇存量工业用地建设小微工业园区。启动新中心渔港南港区水产品交易市场、物流仓储中心及东港区渔业后勤保障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县绿色小微园区开发建设指挥部)

26. 发展海岛绿色循环工业,开发可再生能源,实现产业“绿色化”转型,倡导“清洁生产”理念,持续压减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引导企业加快生产方式转型,大幅降低污染排放,逐步发展壮大适合海岛模式的绿色生态海岛工业体系。(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五)提升市场主体活力

27. 全面落实《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新活力。引入适宜海岛发展的工贸企业,改造提升修造船企业。高质量发展建筑业,支持企业开展资质升级和增项,引导开展多元化、外向型经营,力争培育龙头企业2家,建筑业产值突破10亿元。(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住建局按各自职责分工)

28. 建立健全企业减负长效机制,实施民营企业减负降本行动,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减负强企政策,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开展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清理政府采购、招投标领域违反公平竞争的不合理限制。(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发改局、县政务服务办)

29. 高效推进第三轮“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加大“小升规”企业扶持力度和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确保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人行县支行)

30. 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深化“亩均论英雄”、岸线效益论英雄改革,实施“腾笼换鸟、凤凰涅槃”,全面开展亩均税收低于5万元企业整治提升,力争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0%以上。(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资规局、县交通运输局)

31. 设计布局多层次的消费新场景,围绕海洋经济、海洋生态、海岛管理、应急管理等领域,做好特色示范应用场景衍生开发和迭代升级,推进港口、文旅、渔业等海洋经济产业数字化转型。编制县域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结合新中心渔港南港区建设,整合提升县电商产业园,培育一批乡村两级电商孵化点,支持传统商超、旅行社和民宿开展电商销售。科学编制城区商贸布局规划,推进滨海景观大道、航海广场、金沙广场、各乡镇街区业态布局优化和质量提升,打造2个吸引人气的消费新场景。加强社区商业、渔农村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乡镇和重点行政村5G信号全覆盖,试点建设数字商业、智慧商区、数字市场,做大数字新生活规模。(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大数据管理中心、县资规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洋管中心)

二、营造共同富裕宜居环境,实现海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

(六)打好生态环境巩固提升持久战

32. 夯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成果,深化蓝天、碧水、净土、清废四大行动,持续推进“水、气、土、废”治理攻坚。加大海陆面源污染防治力度,主动参与长江口区域联保共治。强化土壤环境全过程风险防控,创建“无废海岛”,争取获得省级“无废城市”命名。(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县属有关部门)

33. 加强大气污染协同治理,实施PM2.5和臭氧双控双减,确保空气优良率保持在97%以上。(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34. 深化“五水共治”和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持续推进城镇雨污分流管网建设,补齐管网基础设施短板。(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有关乡镇)

35. 深化排污许可“一证式”改革,推进环境监管数字化转型,深入实施智慧环保项目,构建数字化生态环保综合应用系统,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处置及举一反三闭环管控机制。(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36. 强化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提升区域环境应急监测与应急处置联动,加快建成泗礁本岛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处置场。(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应急管理局)

(七)高标准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

37. 启动碳达峰评估、碳中和可行性途径研究。统筹编制实施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抓好花鸟乡、洋山镇雄洋社区低(零)碳试点创建。(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洋山镇、花鸟乡)

38. 加大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积极打造新能源产业基地,加强与清洁能源产业联合体合作,加快洽谈风能风电装备制造、光能光伏组件制造、绿电制氢等项目,招引一批标志性项目落地。加快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进度,建成薄刀咀120MW光伏电站,开展波浪能等新能源示范应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投促中心、县供电公司)

39. 推进海洋蓝色碳汇能力建设,扶持海水养殖业碳汇发展。做好全省首张贻贝碳标签文章,启动蓝碳试点,争取纳入国家海洋局蓝碳项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40. 建立完善绿色生活的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推动绿色消费,促进绿色发展。开展节能节水专项行动,大力推动节约型社会建设,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电公司、县属有关部门)

(八)建立健全陆海统筹生态保护修复机制

41. 全面实施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夯实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修复试点建设成果,严格落实生态红线管控措施,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调整完善工作。通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复核,完成山水林田湖草沙保护修复试点建设终期效果评估。(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县资规局)

42. 加强海洋环境污染防治,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统筹陆海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积极参与长江口区域联保共治,坚决抓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捕。编制近海海域海洋生态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完成养殖泡沫浮球替换整治,大力推行养殖标准化建设,完善水源地日常巡查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县海洋与渔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资规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有关乡镇)

43. 加强海湾、湿地、岸滩等海岸环境生态修复,打造亲海人居环境。全面完成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责任单位:县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各有关乡镇)

44. 严格实施海域使用分类管制,加强围填海管控和岸线开发管控制度,控制近岸捕捞强度,持续开展海洋生物增殖放流,持续推进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增殖放流各类苗种6亿单位。(责任单位:县海洋与渔业局)

(九)全面推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45. 探索建立海岛GEP核算体系,全域推进具有海岛特色的常态化GEP应用体系。开展海岸带GEP核算省级试点,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系统梳理以渔业碳汇为主线和亮点的生态价值转化机制。(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46. 构建数字化和绿色发展相融合的生态经济体系,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挖掘生态价值衍生链,因地制宜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搭建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平台。(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47.深化研究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政策制度,开展试点实践,不断拓宽“两山”转化通道。谋划形成排污权、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积极争取生态补偿收益。(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三、优化共同富裕群体结构,打好全民增收致富组合拳

(十)实施居民收入十年倍增计划

48. 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工资指导线、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国有企业市场化薪酬分配、职工工资共决及正常增长机制,促进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

49. 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落实幼儿园非在编专任教师工资达到在编教师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深化公立医院和县域医共体薪酬制度改革。(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

50. 拓宽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规范发展财富管理行业,鼓励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使民众分享增值收益的金融产品。发挥金融创新在共同富裕中的经济托举作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人行嵊泗支行)

51. 推动更多资源要素向渔农村流动,健全“两进两回”长效机制,实施新乡贤带富工程,培养一批乡土人才。(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

52. 实施渔农民收入万元新增工程,培育一批海岛创客,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生态产业、传统手工特色渔农业等门槛低、参与面广、根植于民间的富民特色产业,完善企业与渔农民利益联结机制。低收入渔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确保消除农村家庭年收入10000元以下情况。(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县人力社保局)

53. 健全收入增长和财富分配合理调节机制,争取更多省市层面共同富裕改革授权。(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税务局)

54. 扎实推进“扩中提低”行动,加快构建“全面覆盖+精准画像”基础数据库,精准识别和摸清扩中提低重点群体底数,探索制定针对性增收激励政策,进一步激发增收积极性主动性。(责任单位:县社建委、县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十一)实施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倍增计划

55. 健全扶持中等收入群体后备军发展的政策体系。(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56. 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体系,规范招考选拔聘用制度,保障不同群体发展机会公平,畅通社会流动渠道。(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委组织部)

57. 依法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建立完善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

(十二)统筹实施低收入群体增收计划

58. 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服务,实现供给岗位与低收入群体劳动力的精准匹配。(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民政局)

59. 针对劳动年龄阶段内、有创业意愿的低收入群体,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因地制宜开展“订单式”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召集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各乡镇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80个,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场招聘会9场。(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民政局)

(十三)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60.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新增城镇就业1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52%以内。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力争开发公益性岗位100个,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实施技能提升计划,新增技能人才800名。(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61. 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渔农民创新创业和转移就业政策支持,发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劳动者自主就业创业。(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农业农村局)

62. 完善重点人群就业支持体系,健全失业人员动态服务管理,兜底保障困难人员就业,动态清零“零就业家庭”,跟踪帮扶离校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建立大学生见习基地1家,帮扶重点群体实现就业100人。(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民政局)

63. 健全统筹城乡、线上线下一体的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升级淘就业平台,推进引才云建设,开展高质量就业订单培训,推进就业创业事项无感智办。(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64.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县、乡、村三级劳动纠纷分级调解体系,健全劳动合同制度,稳妥推进集体合同集体协商制度。(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65. 创造公平就业环境,消除户籍、地域、身份、性别等影响就业的制度障碍,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完善和落实工时、休息休假制度,依法打击欠薪违法行为,加强工资支付全过程监管,保障劳动者待遇和权益。(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十四)营造鼓励创业创新创造氛围

66. 探索发展数字经济、创新经济、生态经济、现代服务经济等新型产业。积极落实省、市科技大脑科技成果转化、技术难题发布等应用模块落地、应用场景链接工作。(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

67. 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实施科技创新“双倍增”计划,鼓励规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力争培育高新技术企业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0家,规上企业研发费用达1500万元,全社会R&D经费同比增长15%。(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68. 加大科技交流与合作,扩大与市内外等高校、科研院所在科技成果引进、转化应用方面的对接,积极采取灵活机制,引进各类人才和技术。加强与省发展规划研究院、上海海洋大学合作,争取嵊泗海洋海岛研究中心落地。(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

69. 完善创新要素参与分配机制,鼓励企业对科技人员采取知识产权成果转让使用、技术入股、技术分配等多种分配机制,提高科技人员开展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

70. 制定构建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快探索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要素价值的实现形式。(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

(十五)完善财政政策调节机制

71. 提高县、乡两级财政的中长期保障能力,不断完善预算管理体制和乡镇财政体制,突出财政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加强精准转移支付,强化乡镇综合预算管理,夯实财政保障基础。实施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和竞争性建设项目,研究构建有利于共同富裕的财税政策体系。(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72.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民生投入力度,推动民生项目优质共享。(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73. 进一步完善政策实施机制,切实提升政策效能和资金效益,建立同一领域不同渠道财政资金整合机制。不断完善以绩效为核心的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建设,加强民生政策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和民生政策可持续性,提高资金安排的精准性。(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74. 推进海岛地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加快涉农资金项目库建设。(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75. 盘活政府资产,最大限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整合政府产业资金,围绕共同富裕、双碳战略、海洋经济、数字经济等领域,发挥引领撬动作用。(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

(十六)大力发展慈善爱心工程

76. 完善有利于慈善公益组织持续健康发展的体制和机制,大力发展枢纽型、资助型、行业性慈善组织。(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慈善总会)

77. 提高慈善公益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推进“互联网+慈善”,搭建城乡结合慈善公益服务平台,鼓励各类社会力量建立慈善超市、爱心驿站等线下服务点,同步规范发展线上网络慈善公益载体。拓宽慈善捐赠渠道,建立健全回报社会的激励机制,完善慈善褒奖制度。(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慈善总会)

78. 突出扶贫济困,助推公益事业,扩大在公益基金方面的覆盖力,力争在助学、助老、助病等救助项目上有新的突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

79. 完善慈善组织监管制度,打造阳光慈善。推进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文广旅体局)

四、健全共同富裕服务机制,提升公共服务优质共享水平

(十七)推进教育现代化

80. 立足嵊泗教育实际,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整体布局,加快乡镇普惠型托幼一体化建设,建成投用洋山幼儿园,开工建设西城区幼儿园,创成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城投公司、有关乡镇)

81. 创建省现代化学校,持续提升办学品质。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82. 加强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提升初中办学综合质量,完善特殊教育机制。深化普高教育特色发展,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培育“小而优”海岛教育新生态,提升普通高中“强基计划”办学质量,落实省内教共体结对。(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83. 加大教育领域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完善教师定向培养机制。(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

84. 全面贯彻落实“双减”工作要求,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优质发展。(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85. 深化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加强教育对外合作交流,引进名校资源,实施智慧教育,提升数字赋能教育水平。(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十八)健全医疗健康服务体系

86. 完善公共卫生体系、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和公共卫生应急保障体系,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87. 深入推进县域医共体改革,提高质量管理同质化水平。深入实施健康嵊泗行动,深化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成效,优化与沪同城医疗合作模式,进一步畅通危急重病人外送渠道。建立县人民医院标准化胸痛、卒中、创伤三大医疗救治中心和检验、影像、病理三大医技共享中心,完成急诊ICU建设和数字减影血管造影项目,加快建设五龙乡平战结合卫生院。(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88. 加快“三医联动”“六医统筹”改革,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89. 健全“互联网+健康”体系,加快卫生健康数字化改革,深化医药卫生体制和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90. 实施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定向培养政策,补齐海岛紧缺医疗卫生专业人才短板,构建合理的基层医疗卫生专业人才梯队。(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

(十九)推进社保制度精准化结构化改革

91. 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扩大社保覆盖面。落实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完善大病保险政策,提升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做好大病保险基金筹集、待遇落实和管理服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卫健局按职责各自牵头负责)

92. 促进企业职工全员、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扎实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城乡居民养老缴费提档、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等工作。(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卫健局)

93. 稳步提高养老待遇水平,完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实施梯度补贴、多缴多得机制,鼓励参保人员增加缴费积累。(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94. 稳妥推进被征地农民和渔民社会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海洋与渔业局)

95. 完善救助对象及时精准识别机制。强化“线上”数字赋能与“线下”探访共同合力的主动救助工作机制,支出型困难对象救助,兜底性与急难型精准救助“应保尽保、应救尽救。(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二十)构建幸福养老服务体系

96. 突出精准养老,聚焦失能失智及高龄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推进养老机构结构性调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97. 增加养老服务供给,充分发挥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六大功能,完善社会化长效运营机制,推进可持续发展。加强普惠型养老服务供给,推进“幸福驿家”和海岛养老示范基地建设,加快建设花鸟医养结合卫生院,建成中大朗颐(嵊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黄龙北岙村养老服务中心,推进失能失智照护中心规范化运作和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行以空巢、留守、失能、重残、失独老人为主要对象的居家社区探访关爱制度。(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卫健局、有关乡镇)

98. 加快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提升,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培育和培训,增加护理人员数量。(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人社局)

99. 孵化培育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鼓励提升社会组织、志愿者的养老服务热情和参与度。(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二十一)实施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战略

100. 完善人才、人口引进政策,放开外来人口家庭落户限制,扩大本地户籍人口基数,有效应对人口总量持续下降趋势。提升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努力吸引人力和人才流入,进一步遏制人口流失。(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

101. 进一步开发增加社会创业就业岗位,提升创业就业环境,发挥各项扶持政策作用,促进本地青年、大学生返乡和退伍军人等群体来嵊就业创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团县委、县民政局)

102. 研究出台积极的人口生育政策,重视家庭婚育观念教育,强化青年人群正确的婚恋观、家庭观价值引导,营造鼓励生育的社会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妇联)

(二十二)构建育儿友好型社会

103. 优化育龄妇女生育政策,积极推广三胎生育政策及配套措施,落实二孩、三孩生育奖励。完善计划生育家庭扶助保障体系,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妇联)

104. 全力保障生育妇女就业、工资待遇,严格执行产假制度。(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妇联)

105. 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减少托育、托幼教育成本。(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教育局)

(二十三)提升住房保障水平

106. 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大租赁补贴,稳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加强对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程的投入。(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107. 压实年度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强化全县商品住宅价格备案管理,积极化解房地产风险。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购房人的合法利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营造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二十四)全面建立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

108. 促进社会救助制度衔接,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分层分类救助体系。推进支出型贫困救助,加大医疗、教育等专项救助。(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教育局)

109. 完善监测预警、主动发现和精准救助的协同机制,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功能。加强困难群体救助,城乡居民低保年标准提高至1.1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10. 强化社会救助动态化管理机制,实现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稳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显著提高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推进“造血式”救助帮扶项目,拓展低收入对象增收渠道,提升增收能力。(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

111. 推进社会救助数字化改革,实现“一件事”联办和动态化关怀,创新政府、市场、社会组织等合作、融入和跟进救助服务机制。(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政务服务办)

112. 关注困难退役军人帮扶关爱援助。(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13. 加强残疾人困难帮扶和权益保障,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因地制宜推进残疾人集中就业。(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县人社局)

114. 健全妇女儿童关爱体系,加强对孤困儿童和渔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救助。(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妇联、县残联)

(二十五)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115. 大力发扬和培育工匠精神,完善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技能竞赛和政策激励体系,构建多元化的技能人才培养机制。(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各乡镇)

116. 推动落实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全职业生涯、全过程衔接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117. 推进职教融通发展,依托公共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名师带徒,以带促学、以赛促练。实施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规模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扩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大比武,畅通技能人才成长渠道。新增技能人才400人,新增高技能人才200人。(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总工会)

(二十六)推进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

118. 完善社会力量办社会事业政策制度,创新民生服务供给方式,建立多元主体参与公共服务管理机制。提升以县域为主体的教育、医疗、规划、市政、水务、绿化等多领域改革成效。(责任单位:县委改革办、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资规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各自牵头负责)

119. 系统推动人口政策落地,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集成改革,推动实施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

120. 创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灵活运用多元购买方式,探索完善公建民营、民建公助、委托代理服务等模式,提高公共服务专业化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二十七)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

121. 持续加大交通投入,构建起南连舟岱、北通上海、融入长三角都市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进嵊泗蓝色岛链建设,打造一批陆岛码头、客运站点以及景观公路,重点建设沈家湾客运中心、嵊泗旅游集散中心以及部分通景区公路、沿海观光公路。建成泗礁岛车客渡码头、G526嵊泗段改建工程。启动双龙大桥前期工作,开通嵊泗经岱山燕窝山至宁波班线,新造客滚轮1艘。(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交投公司)

122. 鼓励发展通用航空,推动泗礁、花鸟、枸杞等主要岛屿的直升机航线和水上飞机航线,提升岛际交通的通航能力,满足民生出行、海岛旅游、应急救援等多样性需求。(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123. 大力推进大陆(小洋山)引水工程海上段、嵊泗旅游交通集散中心等项目建设,开工建设管道燃气、沈家湾交通旅游集散中心、剑门交通码头等工程,加快绿色小微产业园区和新中心渔港南港区基础设施建设。建成菜园镇海水淡化厂等重大项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大陆引水工程指挥部、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绿色小微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县交投公司、县城投公司)

124. 加快推进城乡电力线路综合整治和泗礁本岛管道天然气项目,完善能源基础设施保障。加快马关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及线路工程建设、安装调试、验收、投运工作。(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国网嵊泗公司、县住建局、县城投公司)

125. 完善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提升气象精准监测预报服务能力,加强平战结合人防设施建设和地质灾害点治理,构建灾害防御体系。(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住建局、县资规局)

126. 因地制宜推动小岛垃圾外运处理,构建城乡垃圾一体化收集处置体系,完成南港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项目核准、取得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建局、县城投公司、各有关乡镇)

127. 加快实施光缆上岛工程,推进5G网络建设、数据中心、存储中心等数字基建项目,完善“数字海岛”基础设施。(责任单位:县经信局、移动嵊泗分公司、联通嵊泗分公司、县电信公司、县华数公司)

128. 优化渔农村环境卫生考核机制,持续推进“厕所、污水、垃圾”三大革命,建成省级星级公厕6座,实现渔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试点开展垃圾智能分类、智能投放工作。(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五、推动共同富裕全域协同,努力缩小城乡地区发展差距

(二十八)优化“一核两翼”空间发展格局

129. 深入实施空间规划一体化,编制县域和嵊山枸杞、大小洋山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力争盘活低效土地50亩、消化批而未供土地100亩、盘活存量土地50亩。(责任单位:县资规局)

130. 遵循“一岛一功能”“一岛一产业”原则,提升主要岛屿功能集中度,促进岛屿组团式发展。(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投促中心、各乡镇)

131. 西部临沪片区建设世界级港口核心区,发展港城经济和临港产业,加快产城融合规划及项目建设,推进大小洋山一体化开发。(责任单位:县洋管中心、洋山镇政府、县交通运输局)

(二十九)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

132. 统筹推进新时代“小岛迁、大岛建”工程,做好安置房项目前期工作,试点启动东绿华岛、东库岛居民搬迁,完成马迹新村安置房散楼改造工程。(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城投公司、菜园镇)

133. 着力加快马关、金平、青沙、基湖等区域城镇化规划建设,打造城郊融合新型城镇,促进渔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菜园镇)

134. 深化以城区为主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以县城有机更新为抓手,全力推动城市生态修复、市政设施提升等8大攻坚行动,高标准推进县城扩容提质。精心打造入城门户、美丽海湾和滨海绿道,建设城市会客厅,加快推进主要道路品质提升,建成山地公园和5个口袋公园,形成通山达海、环岛连通的绿道慢行系统。推进老旧公房整治拆除和西城区安置房建设,整治改造危房8幢、老旧住宅11幢。(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投公司、菜园镇)

135. 深入实施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完善村庄规划,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创建新时代美丽乡村标杆县。(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36. 创建“碧海蓝湾、海韵金滩”共同富裕示范带,完成美丽乡镇、美丽小岛、美丽风景线年度创建任务,打造嵊山、洋山美丽城镇,抓好海滨社区、田岙、黄沙省级未来社区(乡村)创建。(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

(三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137. 建立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体系,探索建立宅基地抵押担保制度。深化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积极稳妥推进农村财产权更丰富的权能实现形式。(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资规局)

138. 鼓励村集体组织及其成员通过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村集体土地及闲置农房,培育建设闲置农房盘活示范区。(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三十一)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139. 拓宽村集体财产权价值实现机制,推进渔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探索村集体资产股权流转、抵押担保等实现形式,推进“农业+”行动,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打造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农业全产业链。(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资规局)

140. 健全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增长长效机制,强化村集体经济富民惠民功能。实施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动态监测,确保提前完成省市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总体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六、强化共同富裕文化支撑,促进海岛特色文化繁荣发展

(三十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41. 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打造一批学习传播实践的重要阵地,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将“四史”学习教育与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相结合,以学史悟思想,在干事创业中树立新风正气。(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

142. 抓好党的科学理论“铸魂”工程,健全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教育制度体系,健全中心组备案登记、巡听旁听和重大决策前专题学习制度。(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143. 健全理论宣传宣讲工作体系,推动“透骨新鲜”理论宣讲联盟运作常态化,打造基层宣讲品牌矩阵。全域化推广8090新时代理论宣讲品牌,建立共同富裕宣讲团。组织县“透骨新鲜”理论宣讲联盟成员团队、宣讲名师、宣讲骨干等开展“走基层、送宣讲”活动,全年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六进”“四史”学习教育宣讲、理论政策宣讲等不少于600场次。(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144. 构建“线上+线下”学习宣传平台,运用专题讲座、文艺快闪、微型党课等形式,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六进”。持续更新“学习潮”“嵊泗发布”等理论发声平台宣传内容,满足互联网条件下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多样化智能化便捷化的学习需求。(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三十三)高水平推进全域文明创建

145. 以“二十项提升行动”和“十大文明行动”为抓手,培育“嵊泗礼岛 有你更好”县域文明实践品牌,倾绣花之功完成“十大体制机制”、“十大建设项目”、“十大整治行动”、“十大文明活动”等“四个十”工程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县创建办)、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146. 实施全域文明创建行动计划,大力推进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提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水平。(责任单位: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147. 积极弘扬诚信文化,深化移风易俗行动。擦亮礼让斑马线、席地可坐等文明实践品牌,推动文明礼仪全面普及、文明好习惯全面养成。(责任单位: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148. 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厚植勤劳致富的文化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

149.加强家庭家教家风教育,不断提升全民文明素养。(责任单位: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县妇联)

(三十四)构建海岛特色现代公共文体服务体系

150. 深入实施新时代文艺精品服务机制,建强海岛文艺轻骑兵,加大嵊泗渔歌创作力度。(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

151. 加快建设高品质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推进现代文化供给,实施美好文化生活提升行动,开工建设县体育馆,启用东海渔场博物馆、海洋文化体验馆,构建高品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城投公司)

152. 推进公共文化数字化应用转型,拓展线上城市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多维度建设城市公共文化服务空间网络。丰富“离岛E宿”数字化应用功能,对接匹配线上看景看房、民宿申报审批、政策申请等服务。(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

153. 推动媒体深度融合,建设新媒体传播矩阵。打造新型文化传播平台,强化基层群众点单文化服务政策,促进城市社区和基层渔农村文化服务齐头并进。(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文广旅体局)

154. 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人才发展机制,建设人才培育网络,打造基层文化人才的培训平台。(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

(三十五)加快文旅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

155. 积极发展海洋特色文化产业,优化文化产业发展布局,推进文化场景提质升级,搭建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县发改局)

156. 探索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拓展非遗文化和文化基因解码工程。实施黄家台遗址保护工程,打好“海上良渚”历史文化牌。(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

157. 促进文旅消费产业深度融合,丰富泗礁本岛淡旺季业态布局,培育“百县千碗·嵊泗渔味”体验店,探索开发海岛温泉产品,推动旅游与文体、研学等业态融合。(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

158. 进一步提升办好文旅活动,创办一批有影响力的体育赛事。优化提升传统节庆、赛事质量,举办国际海钓大赛,拓宽节庆、赛事消费渠道。(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各有关乡镇)

七、筑牢共同富裕安全根基,打造海岛社会治理品牌

(三十六)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四治融合”基层治理体系

159. 深化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统筹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

160. 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机制,深入推进“社区大党委”“乐和微城”党群联盟,进一步发挥“兼合式”党支部作用。(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161. 总结推广东海社区“三事分流”经验,提升“东海渔嫂”“洋山阿伯”等传统基层治理品牌,创新符合海岛实际、激发群众主体意识、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基层治理新品牌。选树一批优秀的“东海渔嫂”榜样,巩固“东海渔嫂”基层社会治理成果。(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

162. 持续建设推广标准化管理、多元化调解、智能化防控的“海上枫桥派出所”模式,推动“全域夜不闭户”向“全域路不拾遗”升级。(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委政法委)

163. 迭代升级“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社会治理体系,完善“一中心多分部”县级矛调中心建设。深化“五社”联动,建成乡村两级矛调中心,创建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县民政局)

(三十七)完善风险闭环管控大平安机制

164. 通过组织实施“反制”“铸墙”“净土”“攻心”四大工程,进一步提升维护政治安全水平,确保系列敏感节点、重要节点平稳度过、重大影响的政治类敏感事件零发生。扎实做好党的二十大、亚运会等重大活动安保维稳工作。(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县公安局)

165. 进一步深化全省唯一一中心多分部矛调中心运转模式及工作机制,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责任单位:县信访局、县委政法委)

166. 健全全链条、精准化的行业监管体系,努力压减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每月平安指数和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维持全省前列。(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委政法委、县市场监管局)

167. 建立与海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应急救援体系,加大消防救援队伍、民间救援等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健全基层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168. 完善常态化扫黑除恶打击机制。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建一批“零发案”社区、“零发案”海岛。(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

169. 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协作配合,严格落实问题线索和案件移送处置、对接介入、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防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堕落为黑恶势力“保护伞”。(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

170.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落实后进党组织整转提升机制,持续抓好村社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根基。(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171. 构建网络综合治理机制。续推进全县全民净网工程和“之江净网——清靖舟山”网络生态治理项目,深化网信部门统筹、职能部门协同、线上线下联动的属地管理模式,推动涉网监管部门和执法部门高效协同开展网络治理,不断提升网络安全风险隐患自主发现率和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水平。(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

172. 推进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和国产化替代工作,加强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防护,提高网络社会抗风险能力。(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

173. 深入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活动,加强辖区内互联网普法工作,保障公民依法安全用网。深入实施网络安全整体能力提升行动,深化“全民心防”整体格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三十八)加快推进法治建设

174. 深入实施“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构建全覆盖的整体政府监管体系和全闭环的行政执法体系,推进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和跨部门、场景式“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综合查一次”全域覆盖,数字化执法有效提升,“综合查一次”智慧平台优化完善;总结提炼马鞍列岛及洋山镇综合执法队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工作模式成熟有效的经验做法。(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175. 加快构建规范高效的司法监督体系,健全执法司法机关之间工作衔接机制。(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委政法委按职责各自牵头负责)

176.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形成确保法治工作队伍肌体健康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

177. 聚力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和工作机制建设,推动诉源治理常态化制度化。(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178. 加快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着力破解海岛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瓶颈,大力推广“指尖上”的公共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179. 大力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建设有海洋特色的法治文化,以全面普法促进全民守法。(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180. 深化“信用+行政监管”,加强诚信文化建设,构建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八、构建强有力的保障措施和推进机制

(三十九)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181. 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建立健全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全面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推动共同富裕的全过程。(责任单位:县委办、各乡镇、部门党委(党组))

182. 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全面推进“百县争创、千乡晋位、万村过硬”工程,探索城市党建新机制,推进两新党建“三年创优、整体跃升”,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变革型组织,提高领导干部塑造变革能力。完善选人用人“一体系三机制”,提升人才保障服务水平,推进干部队伍和干部工作系统性重塑,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提升领导干部干大事开新局的能力,以新思维、新举措扎实推动现代化建设和共同富裕。(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183. 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化清廉嵊泗建设,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保障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有效落实。坚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民生实事,以看得见的变化回应群众关切和期盼。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日常公用经费压缩5%以上,一般性项目支出原则上按年初预算数压减10%。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优化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责任单位:县政府直属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十)全面深化数字化改革

184. 以数字化驱动制度重塑,在共同富裕场景下重塑政府、社会、企业和个人的关系。全面加强学习,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增强工作本领,不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能力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加快打造“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现代政府,以数字化手段持续推进政府治理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性变革。秉承“系统集成、多跨协同”理念,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难点、堵点问题,推进各领域改革。(责任单位:县政府直属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大数据管理中心)

(四十一)建立高效协同抓落实机制

185. 科学设立考核评价指标,推动共同富裕有关目标要求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责任单位:县委办、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

186. 建立健全清单化推进机制,实行定期督查、闭环管理,狠抓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87. 各乡镇各部门要坚决扛起使命担当,形成系统集成、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工作体系。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落地落实。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监察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加强审计监督、司法监督、统计监督,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责任单位:县政府直属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十二)营造改革创新、争先创优浓厚氛围

188. 按照共同富裕导向,强化政策制度系统性创新。对接中央、省市出台的政策文件,研究县级配套政策措施。积极争取全国全省性改革试点,鼓励和支持乡镇和部门开展集成式创新和专项试点,形成创新性、突破性制度成果,打造最佳实践案例,以点带面推进整体突破。完成水利工程领域公权力大数据监督省级应用试点建设,建好民宿主群体“扩中共富”数据库,力争更多应用纳入省级试点。(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统计局、县发改局、县委改革办)

189. 深化“两个担当”良性互动,完善精准培养、正向激励、容错纠错机制,大胆选拔任用勇于改革创新、能够打开局面、善于攻坚克难的闯将干将。(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

190. 把抓落实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巩固传承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新风正气,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狠抓落实,一抓到底,说一件、干一件、成一件。完善容错纠错、正向激励机制,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责任单位:县政府直属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十三)凝聚全社会共同奋斗共同富裕强大力量

191. 充分发挥人大、政协以及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积极作用,强化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侨联等人民团体引领服务联系群众功能,进一步凝聚共识、拧成合力。(责任单位:县人大、县政协、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等)


附件3

嵊泗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县

2022年度突破性抓手清单(54项)


重点领域

序号

突破性抓手

年度目标

责任部门

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16项)

小洋山北作业区集装箱支线码头项目

争取小洋山北作业区规划方案报批,2022年下半年实现开工建设。

县洋管中心

上海LNG站线扩建项目

实现项目开工建设,完成投资16亿元。

县发改局

长三角海事服务基地建设

承接国际海运、海工配套、风电维护等功能,打造长三角海事服务合作典范。引进船舶代理、货物代理、船舶管理、港口服务等海事服务企业5家。

县交通运输局

推动宁波舟山储运基地建设

3月底完成主体工程批复,6月底主体工程开工。

县发改局

加快推进重点文旅产业项目

紧盯明确任务内容和时间进度,重点推进花鸟“到灯塔去”、雷孟德旅游小镇、黄龙东咀头民宿聚落等项目建设,确保完成2022年度投资额度。

县文广旅体局

“一条鱼”全产业链打造

继续引导5 艘以上船只转产从事钓具作业,启动实施“千万工程”,打造示范船只10艘以上,研究机器换人技术,推出1-2项技术成果,研发设计制造新一代抗风浪深水网箱,“渔光互补”工厂化养殖项目全面投产。

县海洋与渔业局

“一只贻贝”全产业链打造

做好“一只贻贝”文章,推进贻贝全产业链提升,建成厚壳贻贝种质资源场二期工程,创建省级健康水产养殖示范场。做好全省首张贻贝碳标签文章,启动蓝碳试点,争取纳入国家海洋局蓝碳项目。完成新型浮子替代 50%。

县海洋与渔业局

打造南美白对虾种虾繁育基地项目

以调整海水养殖结构、实现多品种海水养殖为目标,打造南美白对虾种虾繁育基地项目,建设具备国家水平的南美白对虾基因库及保种、育种基地。

枸杞乡政府

加快小微工业园区建设

完成市政设施项目供地、项目核准、初步设计审批、融资、工程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实现开工建设,完成投资5000万元,实现8家企业落地园区;完成G526国道连接南港区施工道路;完成新中心渔港园区项目供地、项目核准、初步设计审批、融资、工程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实现开工建设,完成投资5000万元。

县绿色小微园区指挥部

10 

加快渔港经济区建设

打造集水产品加工、休闲渔业、美丽渔村为一体的现代渔业综合体。完成项目审批、招投标,实现开工建设。

县海洋与渔业局

11 

争创全省海钓规范化管理示范基地

加快国际海钓基地建设,创建全省海钓规范化管理示范基地,打造休闲渔业综合平台,规范海钓船只管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嵊泗样板。

县海洋与渔业局

12 

构建多元化养殖发展模式

三倍体牡蛎养殖规模力争达到800亩;根据养殖情况力争大黄鱼养殖达到1000万尾;力争南美白对虾养殖达到80池;加快推进渔光互补项目建设;积极引导贻贝养殖标准化养殖,控制养殖密度及总量。

县海洋与渔业局

13 

推进“嵊泗黄鱼”、“嵊泗贻贝”等嵊泗海鲜品牌建设

推进《养殖贻贝苗种质量标准》、《养殖贻贝鲜活产品分类分级标准》、《养殖贻贝冻品质量标准》,《贻贝干品等级分类质量标准》,《贻贝养殖技术规范》等5个标准的实地推广与应用。拓展品牌企业融资渠道,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额度达到1000万元以上。加强嵊泗品牌产品促销,引入国内知名物流企业。

县市场监管局

14 

加快推进小微企业成长计划

高效推进第三轮“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新增小微企业150家,新增八大万亿重点产业小微企业10家,新增小微企业首贷户50户,到年底累计对小微企业首贷户发放贷款1.5亿元,实现小微企业职业技能培训人次增幅30%以上,开展小微计量、融资贷款、法律咨询方面服务50家次以上。

县市场监管局

15 

创建数字生活新服务样板县

开展数字生活新服务行动,引导生活性服务业“云化”改造,在申报成功字生活新服务样板县基础上开展样板县创建工作。

县经信局

16 

打好招商引资大会战

实际到位市外资金30亿元,实际使用外资3500万美元,引进1亿元以上产业项目6个,其中10-20亿元级产业项目2个。

县投促中心

17 

谋划打造省内“产业飞地”“科创飞地”

谋划建设百万级海上风电基地,加快形成清洁能源循环产业链。完成海纳计划答辩工作,跟踪答辩通过项目,指导做好科创项目落户协议签订。

县发改局、县经信局


海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5项)


18 

推动“无废海岛”创建

争取获得省级“无废城市”命名。探索小洋山区域生态环保联合监管制度,与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对接联合监管事宜,以联合执法形式就洋山港区开展检查,进一步探索跨区域协同处置帮扶制度。协同完成垃圾焚烧厂飞灰规范化外运处置。

市生态环境局

嵊泗分局

19 

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

同步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建筑、工商业建筑、农村房屋等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

县发改局

20 

推进风电储氢一体化综合智慧能源项目

完成小洋山薄刀咀120MW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嵊泗7#海上风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争取年底前开工。

县发改局

21 

加快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全面完成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完成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生态修复工程;完成枸杞岛海岸带岸线清理,替换贻贝养殖浮球约40万个;完成泗礁岛海湾清淤工程;完成嵊泗泗礁岛基湖沙滩修复工程;完成泗礁岛海岸带整治修复工程。

县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推进指挥部

22 

探索建立海岛GEP核算体系

完成2020年年度县级陆域和海岸带GEP核算,根据两年核算结果,形成未来三年县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支撑项目。

县发改局

缩小收入差距,推动全民致富(5项)


23 

高质量推进全省缩小收入差距领域试点

实施2个民宿集聚村“微改造、精提升”工程,发展民宿综合体3家以上,省市级等级民宿达100家以上,主题民宿、精品美宿占比提高到35%以上。

县文广旅体局

24 

实施渔农民收入万元新增工程

确保低收入渔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全面消除家庭年人均收入10000元以下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

25 

实施高质量就业行动

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0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52%以内。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力争开发公益性岗位100个,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实施技能提升计划,新增技能人才800名。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05人以上,扶持创业人数110人以上,创业带动就业310人以上,新建省外劳务合作工作站1个。

县人社局

26 

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新增省科技型中小企业10家和高新企业1家,规上企业研发投入1800万元。

县经信局

27 

发展慈善事业

加大慈善文化的宣传力度,弘扬慈善理念,拓宽慈善捐赠渠道,建立健全回报社会的激励机制。募集渔农村大病和重病救助项目冠名基金;对需要帮助的贫困人群开展专业化公益服务;培育助老示范点,发挥慈善公益在助老中的作用;开展智能慈善活动,开展线上扶贫捐赠平台,动员家庭成员开展慈善捐赠活动。

县民政局

提升公共服务优质共享水平(8项)

28 

推进教育现代化

开工建设西城区幼儿园,通过省现代化学校评估1所,完成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申报工作,智慧课堂实施年级学科质量有较明显提升。

县教育局

29 

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完善计划生育家庭扶助保障体系,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继续推进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加快发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持续推进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实现全县托位数每千人拥有3.0个;对达标的母婴室进行服务水平升级提升,实行星级化管理。

县卫健局

30 

健全医疗健康服务体系

借助“山海”提升工程深入开展空白学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建设,逐步开展相关学科临床新技术新应用。健全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开展基层中医馆建设,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继续实施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定向培养政策,加大紧缺医学人才定向培养和招引力度。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化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制度。正式上线运行县域医共体信息化项目、基层医疗服务能级提升项目等。

县卫健局

31 

推进社保提质扩面

精细分解扩面指标,实行分档分类推进,推动企业职工全员参保,逐步提高缴费基数夯实率。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实施提档补缴政策;积极落实新业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险政策,推进新业态单位和从业人员积极参保。

县人社局

32 

推进终身职业技能培训

大力发扬和培育工匠精神,完善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技能竞赛和政策激励体系,构建多元化的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各类竞赛和培训,加快我县人才培养步伐。累计培养技能人才2000人以上,高技能人才800人以上,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重高于34%,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重高于25%。

县人社局

33 

推进幸福养老行动

推进“幸福驿家”和海岛养老示范基地建设,加快建设花鸟医养结合卫生院,建成中大朗颐(嵊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黄龙北岙村养老服务中心。

县民政局

34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加强困难群体救助,城乡居民低保年标准提高至1.1万元以上。开发完成社会救助“一件事”二期联办拓展事项;完成“暖巢更新”项目中一定数量的困难群体家庭的住家环境(包括家具、家电等更新)。

县民政局

35 

推进保障性住房工程

加大租赁补贴,稳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完成新增租赁补贴家庭5户,计划实现在保家庭70户。

县住建局

缩小城乡差距,推动融合发展(7项)

36 

一体推进新时代美丽海岛建设

创建完成1个省级休闲乡村、6个省级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村、6个省级渔农村星级公厕、1个省级渔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高标村、1个美丽小岛、1个美丽乡镇、1条美丽风景线,启动2个美丽小岛创建,启动启动全省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县创建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

37 

推进“小岛迁、大岛建”工程

统筹推进新时代“小岛迁、大岛建”安置房项目前期工作,试点启动东绿华岛、东库岛居民搬迁。

县发改局

38 

推进县城有机更新三年行动

精心打造入城门户、美丽海湾和滨海绿道,建设城市会客厅,加快推进主要道路品质提升,建成山地公园和5个口袋公园,形成通山达海、环岛连通的绿道慢行系统。推进老旧公房整治拆除和西城区安置房建设,整治改造危房8幢、老旧住宅11幢。

县住建局

39 

推进“大陆引水”工程

进一步突破海岛供水瓶颈,推进嵊泗大陆(小洋山)引水工程。“大陆引水”工程海底管道工程开工。

县大陆引水工程指挥部

40 

推进嵊泗管道燃气工程

加快推进泗礁本岛管道天然气项目,完善能源基础设施保障,开工建设管道燃气工程。

县城投公司

41 

推进嵊泗旅游交通集散中心建设

持续加大交通投入,提升岛际交通的通航能力,满足民生出行、海岛旅游等多样性需求。完成交通旅游集散中心大楼主体、廊道、广场结构施工,启动装修、安装工作,累计完成项目总投资2亿元。

县交通运输局

42 

巩固提升村集体经济

全县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增幅仍不低于渔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年经营性收入增幅较上年达到5%以上,以村年经营性收入15万元、年总收入30万元为警戒线,确保相对薄弱村全部消薄清零,预防返薄。

县农业农村局

推动海岛文化繁荣(3项)

43 

推进全域文明创建行动

深化文明村镇创建,县级以上文明村镇占比70%以上;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志愿者占常住人口比重22%;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初显成效,群众参与率95%以上,群众满意率90%以上在全国文明城市(县级)测评中,持续发力、全面提质,总分排名继续位列全省前十,进入国测。

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44 

实施公共文体服务提质行动

推进文化馆提升工程和东海渔场博物馆数字化设施建设,启动西城区体育馆(全民健身中心)建设。

县文广旅体局

45 

发展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产业

探索发展海上休闲运动类产品,争取1-2个国际性或国家级重大赛事落户嵊泗,推出1-2条运动休闲精线路,推动文化创意、渔俗工艺、特色节庆等文化业态与旅游业融合。

县文广旅体局

平安嵊泗、法治嵊泗建设(3项)

46 

提高基层治理能力

加强县、乡镇、社区(村)矛调中心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因地制宜推广东海社区“三事分流”机制,构建各乡镇特色基层治理民主协商平台;迭代升级“东海渔嫂”品牌,推进东海渔嫂活动阵地建设。

县委政法委

47 

完善风险管控机制

出台《全县“除险保安”晾晒工作方案》,统筹推进“除险保安”工作;立足“平安连创、争先进位”总基调,打好“星级平安金鼎”持久战,确保连续18年获评“平安县”称号;全面深化“最平安县”建设,确保每月平安指数维持全省前列,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稳步提升。

县委政法委

48 

提升法治保障水平

积极探索数字法治特色亮点项目,深入“公证E岛通”智慧法律服务平台推行。进一步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职能。做好全县市场主体法律服务网格化全覆盖深化工作。全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律师万人比达到3。

县司法局

构建保障措施和推进机制(6项)

49 

加强政治监督

围绕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开展“清单化+项目化”政治监督,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有效落实。

县纪委监委

50 

建立健全考核督查机制

就有关“抓手”项目进行专项督查,将“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县”纳入2022年度全县综合考核专项工作指标。

县委办、县府办

51 

工作推进机制

完善共富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定期召开共富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发布年度评估报告。

县发改局

52 

清单化推进机制

根据共富“三张清单”、61个指标、208项举措和试点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抓好任务督促落实,梳理形成一批典型案例。

县发改局

53 

改革探索和试点推广机制

继续争取全国全省性改革试点,鼓励和支持乡镇和部门开展集成式创新和专项试点。在海岛民宿样板打造、数字化改革、“小岛迁、大岛建”工程等方面先行先试的基础上,争取更多嵊泗特色工作进入省级试点清单。

县发改局

54 

民情通达机制

全面完成网络生态瞭望哨工程建设,汇聚覆盖各社会层面的各类民情特别是相关舆情,及时梳理分析阶段性热点。坚持舆论引导“三同步”原则,建立健全网上舆情响应预警机制,构建网信吹哨、正面发声、权威发布的网上舆论引导工作格局。与中央省市级媒体加强联系,结合重要主题加强宣传报道。

县委宣传部


附件4

嵊泗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县

2022年重点改革清单(36项)

序号

改革事项

改革内容

责任部门

洋山区域一体化开发体制机制研究

成立县级洋山区域一体化合作开发工作专班,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应急处理机制、信息报送机制等,保障小洋山岛合作开发中嵊泗利益最大化。

洋管中心

嵊泗重大项目招商引资、重点区域开发保障

着重围绕泗礁本岛、小洋山岛两个核心产业岛,大洋山、马迹山、绿华岛等重要的功能岛,结合各自的区位条件、资源禀赋,谋划形成功能互补、错位发展的两个区域性产业组团,为具体产业项目落地提供空间承载;牢牢抓住县域内已落地的大项目,主动加强与上港集团、申能集团、宝武集团、海港集团等行业龙头企业的对接联系,通过一个大项目,谋深一条产业链,招引培育一批项目。

县投促中心

构建海岛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模式

出台民宿聚落建设的指导意见,完成乡镇民宿聚落建设规划编制。发布民宿人才认定标准,出台嵊泗县民宿等级划分与评定办法,出台乡村文旅运营导则。

县文广旅体局

推进民宿产业发展数字化改革

完善最美海岛文旅体应用,全面推广离岛“e”宿平台;打造文旅数字化场景和智慧场馆,推进智慧文化云建设,启动数字文化馆建设工程。全面推进景区信息化门禁系统,建立实时客流监控和疏导系统,完善景区E游智能服务应用;进一步推广应用“畅游嵊泗”掌上平台,依托大型OTA平台,建立嵊泗文旅旗舰店和专题页面,打造旅游营销+线路开发+咨询服务的综合矩阵。

县文广旅体局

深化养殖海域“三权分置”改革

继续严格落实“三权分置”考核办法。根据“三权分置”考核办法对各乡镇实施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奖惩,完成的予以一定奖励,未完成的给予必要的惩戒;探索实施养殖海域积分管理制度。依托《嵊泗县养殖海域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各乡镇实际,进一步提升承包租赁协议的约束能力,明晰养殖海域产权关系,明确养殖用海权利范围与责任,将“海域使用金”与海域日常管理、信用贷款利率、养殖桁地保险等相挂钩,形成奖惩机制,多维化规范约束养殖户行为。

县海洋与渔业局

现代渔业体制机制改革

推进渔业数字化改革建设,完善服务端(浙里办)标准版和适老版部分功能的开发,调整浙里办的功能设计和UI设计,将浙里办原设计的四大中心功能打散,重新梳理整合、新增板块内容;重点跟进智慧养殖两端上线进度,争取早日上线,同时进一步完善智慧养殖相关功能及数据,并着手谋划休闲渔业、捕捞板块数字化建设工作。

县海洋与渔业局

海钓(休闲渔船)产业发展政策和管理制度

制定和发布海钓规划,出台全县海钓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船只管理办法、船只准入制度相关推进海钓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文件。

县海洋与渔业局

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

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开展亩均税收4万元以下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工作,积极发挥企整办的牵头作用。做好2021年度全县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工作,根据评价结果落实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

县经信局

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扶持政策

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持续推进政策落实落地。进一步推进民营企业减负降本,落实各项涉企优惠扶持政策,加强《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宣贯力度,提高广大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政策获得感。持续落实企业培育工作。根据市级工作部署,确定2022年度“小升规”培育名单,落实企业培育工作。

县经信局

10 

金融改革政策

实施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工程。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乡村振兴领域金融资源投入,积极推进乡村振兴小额信贷,做好金融帮扶工作,推动低收入群体增收。鼓励创新特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深入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建档、信用评价和金融支持等工作;拓宽农业农村领域抵质押物范围,稳妥探索闲置宅基地和农房使用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着力打造海岛渔农村金融服务样板村镇、亮点产业。优化银行卡助农服务点功能,建设具有金融宣传、金融咨询、金融服务等多功能的综合性服务点。深化渔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开展“信用村”、“信用乡”、“信用县”创建,夯实金融支农信用基础。

县发改局

11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继续修改完善2019年年度县级陆域和海岸带GEP核算。2022年完成2020年度和2021年度县级陆域和海岸带GEP核算,根据三年核算结果,形成未来三年县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支撑项目。

县发改局

12 

深化企业工资性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指导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完成10家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签订。

县人力社保局

13 

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

进一步完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根据各单位实际人员情况,向一线人员、技术引领、高层管理等重点人群倾斜,适当拉开差距,精准分配;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联动机制。

县人力社保局

14 

建立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倍增政策体系

进一步加快我县高技能人才培养步伐,结合嵊泗县全域旅游特色和地方经济,加强与县内外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合作,充分发挥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同时积极举办各类技能竞赛和技能比武,为我县培养一批企业急需的生产劳动一线实用型、技能型人才。全年完成职业技能培训3100人,新增技能人才1000人,新增高技能人才500人。

县人力社保局

15 

建立鼓励创业创新政策

继续做好“美丽嵊泗 你我助力”大学生创业大赛,营造创业创新良好氛围。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大力开展渔农村电商创业培训,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适当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简化行政手续,拓宽融资渠道,改善创业环境,针对转产转业渔民量身定做创业政策,鼓励和引导大学生自主创业,解决大学生创业场所,发挥金港电创园和上海“人才飞地”创业园区的孵化带动作用。

县人力社保局

16 

建立以绩效为核心的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

根据全县产业布局,整合省市及县级相关涉农、旅发、生态等资金,将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纳入2022年财政预算中,统筹资金向重点产业建设任务和需求方向集中投入,支持迫切需要解决的薄弱和关键环节,逐步建立起重点突出、保障有力、管理规范的财政支持产业政策体系。

县财政局

17 

教育领域人事改革制度

优化嵊泗县教育系统办学综合业绩考核奖实施办法,充分发挥考核奖激励导向作用。出台教师工作量标准,修订高级教师和骨干教师管理办法,深化县管校聘和岗位聘任,推进教师职称自主评审。尝试校长职级制改革,实施教师学历提升计划,关注青年教师的培训培养。落实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增资方案,幼儿园非在编专任教师工资达到在编教师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县教育局

县人社局

18 

卫生健康数字化改革

推进“健康大脑+”体系建设,拓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内容。

县卫健局

19 

社保数字精确化、结构化改革

社保服务分类实施智能秒办、全省同办、跨部门联办等,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开展“预约办”“上门办”,提供更加贴心暖心的服务。利用大数据实施社保“无感智证”活动。开展“人社干部走流程”,查找服务痛点、堵点。

县人力社保局

20 

幸福养老服务改革

制定出台《嵊泗县养老服务促进办法》,从体制机制上提供建立精准养老服务体系的政策保障;建成一家智慧公办养老机构,7个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配备无感服务智能终端;规范运营县失能失智照护中心(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入住率达80%以上;运营丽晶苑小区嵌入式养老服务站。

完成杭州物产中大金石集团有限公司对原福利院的改造项目验收,中大朗颐(嵊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运营,开展城市社区居家养老先进服务。推进实施花鸟乡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融合一体化建设项目。以花鸟老年公寓为基础,打造老年公寓型康养小区;完成1家智慧养老机构和7家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配备无感服务智能终端;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紧急呼叫设施配置安装覆盖率达到30%以上;定期组织开展家庭照护知识进家庭活动,每万名老养老护理员持证人数达到20名。

县民政局

21 

落实优化生育、养育、教育系列政策

稳步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新增托位25个,其中普惠型托位15个。对达标的母婴室进行服务水平升级提升,实行星级化管理。聚焦区域品牌建设、课程改革推进和教学质量提升,促进城乡共同发展,拟1所初中、2所小学和宁波宁海县学校结成协作型教育共同体。实施新居民子女城区小学同城化教育,实行招生计划外按新居民子女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与积分量化相结合的办法。

县卫健局

县教育局

22 

推进社会救助数字化改革

深化省“1+8+X”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围绕大救助应用场景拓展延伸海岛特色社会救助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项目,加大多部门数据整合与共享能力,继续强化困难对象入户探访与幸福清单送达落实监督机制,创新“线上”数字赋能与“线下”探访组成合力的主动救助工作机制,跟进支出型困难对象救助。提升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进驻县助联体参与度,推进花鸟乡助联体站点建设,基层救助大脑+智慧救助能力得到加强,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思维转型。

县民政局

23 

推进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

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启动生态树葬项目海慈生态园运营,并将殡葬服务全流程免费、节地生态葬法等殡葬领域重大改革落实情况作为监督重点,推动各乡镇和殡仪服务机构节地生态安葬率达标、身后“一件事”联办、出殡治丧文明节俭落实到位。持续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重点人群健康关爱工程、重点慢性病干预计划,完善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扩面提质。探索建立主客共享的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县域公共文化机构和旅游服务中心功能融合,构建嵊泗“1+1+N”全域旅游咨询服务体系,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旅游景区等服务领域延伸扩面,提升群众满意度。

县民政局

县卫健局

县文广旅体局

24 

构建“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与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对接。配合市局开展国土空间“一张图”实施监管系统建设,完成县域总规、土地利用规划、县城区控规等数据入库。划定过渡期城镇开发边界,梳理近期建设项目,对项目进行增补,保障近两年规划实施管理工作。

县资规局

25 

数字乡村建设

出台数字乡村实施方案,打造黄沙,田岙、奇观3个未来乡村。

县农业农村局

26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新建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示范区。计划于3月底前确定创建名单,11月底前完成创建,12月份通过市级验收。在已建成的和计划创建的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示范区里试点开展闲置农房排摸登记工作,建立数据库,计划在5月底前完成。下一步向全县进行推广实施;出台《嵊泗县渔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办法(试行)》,目前已完成公示,正在政策合法性审查,争取在5月底前出台政策。政策出台后审慎推进开展渔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工作;积极与自规局、银行机构讨论研究关于宅基地及住房使用经营权证的抵押贷款业务相关工作,结合我县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示范区创建项目,试点推行农房使用权流转抵押贷款业务。

县农业农村局

27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针对股改后续遗留的土地权属争议、享受股权对象的条件不统一等问题以及社改合并社的矛盾和动向,对其不稳定因素逐一分析,逐条研判,实时跟踪掌握最新动态,同时加强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动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尽快妥善解决遗留问题。持续加强村级“三资”管理,不断提升规范化。依托数字化,以系统为平台,积极打造五级联网的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系统,实现“财务管理信息化、资产管理动态化、分析预警即时化”目标。持续推进清廉村居工作,助力乡村振兴。

县农业农村局

28 

探索小洋山区域生态环保联合监管制度

探索小洋山区域生态环保联合监管制度,与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对接联合监管事宜,以联合执法形式就洋山港区开展检查,进一步探索联合监管制度。

市生态环境局

嵊泗分局

29 

嵊泗县“固、危、废”跨区域协同处置帮扶制度

协同嵊山镇完成垃圾焚烧厂飞灰规范化外运处置。

市生态环境局

嵊泗分局

30 

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

对全县县级专项应急预案、乡镇应急预案进一步梳理,协调沟通相关单位、乡镇对2020年以来,近三年未重新修编的应急预案进行修编,通过预案修编进一步规范应急救援行为,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根据省、市应急管理相关工作的要求和部署,计划开展1次自然灾害或者安全生产方面的应急预案演练。继续修订《嵊泗县紧急医疗救护海上交通保障方案》等系列方案,强化应急、海洋、卫健等部门的紧急医疗救护协同机制。做好嵊泗县民安公益救援队专项资金划拨工作,并监督其做好专项资金使用。总结枸杞乡综合应急救援队的建设经验,计划再完成1-2个乡镇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织开展1次针对乡镇和村级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救援业务培训会。

县应急管理局

31 

迭代升级“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社会治理体系

按照省、市迭代升级“基层治理四平台”要求,将原“综治工作、综合执法、市场监管、便民服务”整体升级为“综治工作、执法监管、应急管理、公共服务”四平台,增设党政综合业务模块。推进乡镇1+4+N+1模式的完善,确保县乡一体,整体改革的有序发展。健全完善“基层治理四平台”下沉部门管理模式。推进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重构、资源重配、体系重整,以基层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为核心,强化乡镇的主导地位,着力破解基层治理中的堵点和痛点。坚持落实“网格点单、部门点将、基层点评”工作机制,做实做强乡镇综合信息指挥室,加强人员编制统筹,配足配强工作力量,强化扩权赋能,赋予综合信息指挥室指挥权、督导权、考核权,承担对乡镇工作的统筹协调、综合服务、督查考核和四平台集成化联动运行和绩效考核等工作。

县委政法委

32 

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完成“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年度各项任务指标;“综合查一次”全域覆盖,数字化执法有效提升,“综合查一次”智慧平台优化完善;总结提炼马鞍列岛及洋山镇综合执法队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工作模式成熟有效的经验做法。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33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开展“信用+乡村”社会治理试点,发挥信用在社会治理中的支撑作用;拓展建立“信易+”创新应用,扩大守信惠民便民措施;多渠道多方式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活动,加大守信失信案例发布宣传。

县发改局

34 

深化数字化改革

围绕门户这个主阵地,打造操作便捷、功能完善的应用跑道界面;推动“七张问题清单” “浙江e行在线” “防汛防台在线” “社区矫正应用”四项省定应用和“141”体系的贯通;完善组织运行机制,探索省市重大应用落地运行路径。

县委改革办

35 

共同富裕群体监测分析数智平台建设

通过归集多部门多系统数据,形成“一区一库、一户一档”数据仓,描绘共同富裕“一人一像”精准指标画像,提供“一业一策”赋能产业发展,生成以家庭户为单位的“一图一数”暨共同富裕可感知图景和共同富裕发展指数体系,并配套相关机制和理论创新,逐步建成从“统计—分析—预警—举措”落实,不断迭代的工作闭环。

县发改局

36 

民宿主群体结构数据库省级试点建设

搭建起“1+1+N”的总体架构,在民宿主一户一档数据源基础上,对民宿主个体进行刻画,构建多维度各民宿主精准画像,探索出可行性路径,形成可供借鉴、复制和推广的方法和经验,最终实现与县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对接,多部门数据共享、精准刻画民宿主的多维信息,动态反映民宿主群体规模变化,为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撑的群体结构数据库,科学评价政策执行情况和综合效果。

县统计局

县文旅局

各乡镇



附件5

嵊泗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县

典型实践案例清单(7项)

序号

典型实践案例名称

主要做法、特色亮点

一、缩小城乡差距(1项)

1

“小岛迁、大岛建”助力海岛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构建小岛居民搬迁政策保障体系。编制出台《嵊泗县新时代“小岛迁、大岛建”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绿华岛(东绿华、东库)搬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架空层居民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等1+2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实施进度。创建搬迁居民精准化无忧居住及养老运行机制。摸清搬迁居民底数,编制《绿华岛(东绿华、东库)搬迁老人养老实施办法》。启动安置性住房项目立项、方案设计、项目审批等前期程序,完成《安置性住房使用办法》编制。打造就业动态监管服务平台。建立搬迁居民数据库并动态调整,对失业或低收入人群进行重点帮扶,兜底保障困难搬迁人员就业,动态清零“搬迁居民零就业家庭”。加快推进农村土地及产权制度改革。制定出台《嵊泗县渔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办法(试行)》,尝试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研究。编制出台《嵊泗县新一轮村级集体经济提升发展五年行动计划》和《搬迁村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二、缩小收入差距(3项)

2

聚焦富民惠民,打造海岛民宿嵊泗样板

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扶持普通渔宿提质升级,提质普通渔宿50家。加大等级民宿培育力度,力争创成省市等级民宿15家以上。加快民宿人才队伍培养,培训民宿从业人员350名,培育认定民宿人才30名。强化民宿公共品牌建设,构建起政府、民宿、旅游自媒体、OTA 平台等共同参与的品牌宣传体系,强化“离岛民宿”公共品牌影响力。推进产业发展改革。推动民宿综合体建设,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民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力争创成民宿综合体3家以上。推进产业数字化改革,开展“离岛E宿”2.0版系统升级,实现“离岛E宿”应用全覆盖。拓展创业致富渠道。积极培育“民宿+”发展典例,力争认定民宿融合发展示范户12家以上。启动示范基地建设,以五龙乡为试点创设民宿共同富裕示范基地,在拓展发展空间、加强协同创新和开放共享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激发体制活力和内生动力,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生态和政策环境,形成一些典型经验。

3

依托省级休闲海钓示范基地建设,先行先试开展海钓产业发展政策和管理制度研究

出台发布《嵊泗县海钓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明确我县海钓产业的定位、规模和布局,并打造未来我县海钓产业延申体系和综合管理措施。落实省领导赴嵊泗调研指示以及省发改委《关于赴嵊泗县调研海钓产业情况的报告》的批示精神。与省厅多次对接,争取在嵊泗开展海钓产业省级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嵊泗样板,打响“嵊泗海钓”品牌,使“嵊泗海钓”成为嵊泗渔游融合发展典范。

4

加快推动“一条鱼”产业链的创链强链扩链

加快发展“一条鱼”全产业链,构建以冷链物流为核心的现代物流体系,强化渔业品牌建设,建立“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的三级品牌体系,加强“一条鱼”相关科技合作、科技示范以及科技服务的作用,扩大嵊泗水产品的知名度和竞争力,进一步形成生态型、科技型现代渔业发展模式。

三、公共服务优质共享(1项)

5


联沪引水,打通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要素路径

加强专班力量,完善运作机制。通过“项目化实施+专班化推进”,形成攻坚破难的示范带动效应。健全周监测、月调度、季分析等工作机制,完善目标管理、责任捆绑等机制,形成闭环管理工作体系,确保大陆引水工程有序推进。制定工作计划,紧盯时间节点。第一季度:根据马迹山基地围垦方案数模、物模结论,修改完善初步设计文本;初步设计报舟山市发改委审批完成;启动EPC招标文件编制(审核)及招标文件部门备案工作;小洋山陆上段工程复工;第二季度:完成工程EPC、监理等招标工作;环评文件报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完成。第三季度:完成施工图编制和报审工作;完成路由施工许可、水上水下作业许可;启动薄刀咀段陆海定向钻施工;小洋山陆上段工程完工;第四季度:完成薄刀咀段陆海定向钻施工。积极向上对接,推进项目建设。加强与上级部门、本级部门沟通联系,争取审批程序优化、流程精简。同时争取加快资金落实及项目建设进度,全力推进大陆引水工程建设。

序号

典型实践案例名称

主要做法、特色亮点

四、打造精神文明高地(1项)

6

浙里过节应用建设

依托5G网络,结合新媒体应用,将春节、元宵、端午、中秋等中国传统节日放到网上,营造线上过节氛围。聚焦历史渊源模块,通过图文、视频、故事等对每个节庆的由来进行介绍,同时将全省各地如何过节的民俗进行介绍,在介绍的过程中,不仅能了解到历史文化知识,还可以对各地不同的风土人情有更加深入的了解;立足互动交流模块,通过围绕不同的节日,设置相对应的小游戏、展播当地的节庆文化活动、进行有奖知识竞答等线上活动,积极吸引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围绕文化走亲模块,将各地过节的相关活动的图片、视频上传,并合理设置旅游线路,全面立体的展现当地的风土人情,加大旅游推介力度,吸引更多的人去体验当地的过节氛围,感受不同的历史文化。在5G时代,依托新媒体技术,实现线上过节是一种趋势,突破时间空间及其他现实客观因素的影响,丰富过节的活动,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体验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在共同富裕中实现精神富有,在现代化先行中实现文化先行。

五、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1项)

7

依托宅基地有偿退出改革,全县域推进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激活改革,探索农房财产权更丰富的权能实现形式

坚持自愿原则,保障农户合法权益。在推进鼓励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试点过程中,坚持自愿原则,充分发挥村民议事规则和村规民约的作用,充分尊重村集体和农户的主体地位,是否退出完全由农户自主选择;保障退出农村宅基地的农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原享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保留不变,与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所有成员享有同等权益和义务。严守底线原则,规范试点守法运作。在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试点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不踩红线、不越雷池,坚持农村宅基地归农村集体所有,自觉在法律法规框架下探索灵活的使用机制,制定出台《黄龙乡南港村东咀头半岛区域村民房屋收购实施方案》,确保试点守法推进。稳慎探索机制,及时总结试点成果。截止到2021年底,嵊泗县黄龙乡南港村东咀头区域全部75户农户宅基地完成有偿退出,共涉及72栋农房,房屋面积共9325平方米,农户获得宅基地及住房退出补偿款2369万元,户均收入近30万元。收归村集体所有的农户退出宅基地上,总投资9000万元的《黄龙东咀头文化艺术民宿集群项目》已经动工建设,偏僻海岛的强村富民之路正在启航。东咀头区域农户宅基地有偿退出完成后,及时复盘宅基地有偿退出的全流程、全过程,总结提炼试点过程中获得的宝贵经验,制定形成《嵊泗县渔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办法(试行)》,用以规范、指导全县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