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220026431300/2021-28475
 组配分类 重大决策  发布机构 县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22-05-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9220026431300/2021-28475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县发改局

  • 成文日期:

    2021-11-09

  • 文号:

    嵊共富办〔2021〕1号

  • 文件登记号:

    -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嵊泗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县 2021-2025 年主要目标指标责任分工、重点任务清单、突破性抓手清单、重大改革清单、典型实践案例清单、短板问题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31 10:14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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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经嵊泗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县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嵊泗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县 2021-2025 年主要目标指标责任分工、重点任务清单、突破性抓手清单、重大改革清单、典型实践案例清单、短板问题清单》印发给你们。

2021-2025 年主要目标指标责任分工是对共同富裕量化考核指标的细化落实,各责任部门要切实承担起首位责任。重点任务清单是“十四五”时期推进样板县建设的“任务书”,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抓好滚动推进。突破性抓手清单是 2021、2022 年推进的重点工作,各单位要聚焦工作目标抓好落实。重大改革清单是当前需要争取省、市改革授权或政策支持的重大事项,各单位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着力形成一批体制机制创新成果。典型实践案例清单是各乡镇、各部门促进共同富裕的有效做法,各单位要加强互鉴互学、深化总结。短板问题清单是当前共同富裕工作需要解决的突出短板问题,各单位要切实增强紧迫感,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新突破。

县共富办将适时组织开展各项任务推进情况专项督查,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并呈报领导小组。

附件:

1.嵊泗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县 2021-2025 年主要目标指标责任分工

2.嵊泗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县重点任务清单

3.嵊泗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县突破性抓手清单

4.嵊泗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县重大改革清单

5.嵊泗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县典型实践案例清单

6.嵊泗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县短板问题清单

嵊泗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海岛样板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嵊泗县发展和改革局代章)

2021 年 11 月 9 日

附件1  

                                                       嵊泗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县

                                                              2021-2025年主要目标指标责任分工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单位)

2020年

2022年

2025年

指标属性

责任部门

经济高质量发展

1

人均生产总值(万元)

16.94

18

21

评价指标

县发改局

2

全员劳动生产率

(万元/人)

25.75

27

31

评价指标

县发改局

3

单位GDP能耗

(吨标准煤/万元)

0.29

完成上级下达指标

评价指标

县发改局

4

单位GDP碳排放

(吨/万元)

0.69

完成上级下达指标

评价指标

市生态环境局

嵊泗分局

5

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平方米/万元)

24.29

21.85

18.9

评价指标

县资规局

6

规上工业亩均税收

(万元)

4.4

5

7

评价指标

县经信局

7

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

规上工业比重(%)

0

0

0

评价指标

县经信局、

县发改局

8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50154

58000

69000

评价指标

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

9

R&D经费支出与

GDP之比(%)

0.02

0.05

0.1

评价指标

县经信局

10

海洋经济增加值占

GDP比重(%)

78.2

持续巩固

评价指标

县发改局

11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1.2

1.3

1.5

评价指标

县经信局

12

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元)

28086

32400

40000

评价指标

县经信局、

县发改局

13

恩格尔系数

37.5

稳步下降

观察指标

县发改局

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14

城乡居民收入倍差

1.5

1.5以内

评价指标

县发改局、

县农业农村局

15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65.6

66

70

评价指标

县发改局、

县住建局

16

3个“1小时交通圈”

人口覆盖率(%)

——

——

60

评价指标

县交通运输局

17

城乡公交一体化率(%)

50

80

85

评价指标

县交通运输局

收入分配格局优化

18

劳动报酬占

GDP比重(%)

预计55

55以上

评价指标

县人社局、

县发改局

19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人均GDP之比(%)

29.6

32

32

评价指标

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

20

家庭可支配收入

10-50万群体比例(%)

——

72

79

评价指标

县人社局、

县发改局

20-60万群体比例(%)

——

32

43

评价指标

21

基尼系数

——

维持在合理区间

观察指标

县发改局

22

城镇登记失业率(%)

1.56

1.53

1.50

评价指标

县人社局

23

村级集体经济

年经营性收入增幅(%)

——

5

5

评价指标

县农业农村局

公共服务优质共享

24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

婴幼儿托位数(个)

2.83

3.0

4.5

评价指标

县卫健局

25

普惠性幼儿园占比(%)

100

100

100

评价指标

县教育局

26

儿童平均预期

受教育年限(年)

14.8

15

16

评价指标

县教育局

27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62.4

65.5

≥70

评价指标

县教育局

28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

受教育年限(年)

10.6

10.95

11

评价指标

县教育局

29

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

比重(%)

33.1

34

35

评价指标

县人社局

30

高技能人才占技能

劳动者比例(%)

20.4

25

36

评价指标

县人社局

31

人均预期寿命(岁)

82.89

82.1

82.5

评价指标

县卫健局

32

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3.49

3.93

4.1

评价指标

县卫健局

33

每万老年人口拥有养老护理员数(人)

20

23

25

评价指标

县民政局

34

城镇住房保障人群

覆盖率(%)

17.43

19.68

20.44

评价指标

县住建局

35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元)

9720

11000

14000

评价指标

县民政局

36

公众食品和药品

满意度(%)

——

稳步提升

观察指标

县市监局

37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

——

稳步下降

观察指标

县卫健局

38

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

75.3

保持稳定

观察指标

县财政局

39

房价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

22.32

逐步下降

观察指标

县住建局

40

高峰时段公共汽电车平均运营时速(公里/小时)

16.3

18

20

观察指标

县交通运输局

41

一网通办率(%)

——

85

86

评价指标

县政务服务办

精神文明建设

42

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平方米)

8249

9168

9497

评价指标

县文旅局

43

居民综合阅读率(%)

89.3

91.3

92.5

评价指标

县委宣传部

44

文明好习惯

养成实现率(%)

——

82

90

评价指标

县委宣传部

45

志愿者占常住人口

比重(%)

14.15

22

25

评价指标

团县委

46

社会诚信度(%)

——

94.9

96

评价指标

县委宣传部

47

人均文化娱乐消费

支出占比(%)

——

9.3

15

评价指标

县委宣传部

48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平方米)

3.85

3.87

3.89

评价指标

县文旅局

49

国民体质合格率(%)

93.5

94

94.6

评价指标

县文旅局、

县卫健局

全域美丽建设

50

生活垃圾分类

覆盖面(%)

95

100

100

评价指标

县综合执法局

51

设区城市PM2.5平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14

持续巩固

评价指标

市生态环境局

嵊泗分局

52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100

持续巩固

评价指标

市生态环境局

嵊泗分局

53

县级以上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100

持续巩固

评价指标

县综合执法局

54

生活垃圾无害化

处理率(%)

100

持续巩固

评价指标

县综合执法局

55

空气质量优良

天数比率(%)

97.4

97以上

评价指标

市生态环境局

嵊泗分局

社会和谐和睦

56

全面从严治党

成效度(%)

95.5

96.5

97.5

评价指标

县纪委监委

57

亿元GDP生产安全

事故死亡率(人/亿元)

0.026

0.021

0.013

评价指标

县应急管理局

58

万人成讼率(件/万人)

50.17

75

70

评价指标

县法院

59

律师万人比(人/万人)

1.94

3.0

3.5

评价指标

县司法局

60

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97.26

稳步提升

评价指标

县委政法委

61

整体智治实现率(%)

——

稳步提升

观察指标

县委改革办


附件2


嵊泗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海岛样板县重点任务清单

(208项)


一、夯实共同富裕物质基础,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建设长三角一体化海上示范区

1. 深化“与沪同城”战略,发挥浙、沪两地自贸区政策叠加优势,更加主动地参与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县发改局、县洋管中心、县投促中心。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 高标准建设小洋山经济开发区,增加国有资本社会领域投入,推动浙沪港口开发、能源利用等领域合作进程。全面落实《小洋山港区综合开发合作协议》,加快实施小洋山北作业区集装箱支线码头项目,主动参与构建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推动建设洋山自由贸易港。(县洋管中心、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

3. 全力配合上海LNG站线扩建项目和海底管线建设,深化海上风电场开发、风电设备供应、风电技术创新应用战略合作。(县发改局、县洋管中心、县投促中心)

4. 大力发展以国际中转集拼、转口贸易以及港口物流为核心的现代港航服务业,布局冷链物流加工、保税物流分拣、保税加工、保税仓储等增值业务。(县洋管中心、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交通运输局)

5. 不断完善洋山深水港与外高桥港、长江沿线港口的“水水中转”集疏运体系,支持本地航运企业发展壮大江海联运船队。(县交通运输局、县洋管中心、洋山镇)

6. 以洋山港保税船用燃料油加注为着力点,服务推动浙沪供油一体化常态化,加快发展海事服务业,打造长三角海事服务合作典范。(县洋管中心、县交通运输局、洋山镇)

7. 深化大洋山开发方案和沪舟甬跨海通道洋山区域方案研究,提前谋划大洋山区域浙沪双方合作开发模式和利益分配机制。持续畅通与沪协商对接渠道,加强与临港新片区、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联动发展,扩大与上海奉贤的合作交流。(县洋管中心、县发改局、洋山镇)

8. 协调推动马迹山三期项目开工建设,促进马迹山港由单纯的转运港向加工贸易港转型,力争实现铁矿石贸易突破和一二三期融合发展。(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县投促中心)

(二)建设国际海岛旅游典范区

9. 聚焦“1+5+N”海岛旅游品牌,加快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县、旅游景区、风情小镇、景区村镇建设,打造1个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县、5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N个A级旅游景区与景区村镇。(县文旅局、县旅投公司、各有关乡镇)

10. 全面升级主题海岛建设,重点推进建设泗礁慢城旅居岛、嵊山枸杞蓝海度假岛、花鸟国际艺术岛、黄龙渔俗风情岛、洋山运动休闲岛。(县文旅局、各有关乡镇)

11. 推进建设泗礁雷孟德旅游小镇、十里金滩特色小镇、花鸟“到灯塔去”主题度假区、枸杞蓝色海湾度假区、壁下国际海钓基地。(县文旅局、县住建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资规局、县特色小镇指挥部)

12. 构建以民宿聚落、民宿综合体为主的海岛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模式,实施民宿集聚村“微改造、精提升”更新迭代工程,到2025年基本建成高端民宿聚落5个,民宿综合体15家以上,省市等级民宿总数达150家以上,主题民宿数量占到民宿总量40%左右,推动民宿运营市场化专业化、民宿产业管理数字化、民宿综合体审批等体制机制改革,民宿户均净收入增幅达20%以上,村集体经济收入和渔农民财产性收入明显提高,成为全省海岛民宿产业发展标杆区。(县文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各有关乡镇)

13. 深化旅游双向赋能,推动旅游+文化、旅游+体育、旅游+健康、旅游+美食、旅游+研学、旅游+婚庆、旅游+海钓等业态融合,全力打造“跳岛游”、国际海钓、海上运动和海岛民宿四大核心旅游产品。(县文旅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旅投公司)

14. 健全全域旅游咨询服务系统,构建“1+1+N”服务体系,以数字化、场景应用、创新合作等形式,扩大数字文旅消费规模,促进海岛旅游市场健康有序,提高中高端旅游消费水平。(县文旅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大数据管理中心)

(三)建设国家绿色渔业实验区

15. 以渔业改革振兴、绿色发展为目标,推动海洋渔业发展方式转变、管理方式转变和质量效益提升,促进传统渔业向现代渔业转型。(县海洋与渔业局)

16. 加快优化捕捞产业结构调整,有序引导渔民从事资源友好型捕捞作业方式,持续推进政策性减船转产,重点压减10人以上高危渔船数,到2025年降低捕捞强度10%以上。(县海洋与渔业局、各乡镇)

17. 深入推进“一打三整治”和“遏重大”攻坚战,贯彻实施“千万工程”,建设渔船精密智控系统,攻关渔船“机器换人”技术,到2025年培育创建示范渔船100艘。(县海洋与渔业局、各乡镇)

18. 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强化“1+7+14”管理模式,提高渔船组织化程度,逐步引导渔船管理和生产经营向公司化转型。(县海洋与渔业局、各乡镇)

19. 优化养殖空间规划,倡导标准化养殖模式,做强贻贝养殖产业,加强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深远海智能化网箱养殖,打造海上风电+海水养殖示范点,建设南美白对虾国家级遗传育种基地工厂化养殖示范基地。(县海洋与渔业局、县投促中心、县发改局、各有关乡镇)

20. 全面提升休闲渔业,形成以泗礁岛为主的“一主三副”总体布局,加大投入建设国家级、省级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开发休闲渔业新业态,重点打造集垂钓、观光、娱乐和餐饮为一体的休闲渔业综合平台,加快休闲渔船更新改造,到2025年中型以上新型材质休闲渔船占比达到80%以上。(县海洋与渔业局、县文旅局、各有关乡镇)

21. 加快国际海钓基地建设,争创成为全省海钓规范化管理示范基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嵊泗样板,打响“嵊泗海钓”品牌,使“嵊泗海钓”成为嵊泗渔游融合发展典范。(县海洋与渔业局、县文旅局、县市监局)

22. 加快渔港经济区建设,打造集水产品加工、休闲渔业、美丽渔村为一体的现代渔业综合体。(县海洋与渔业局、县经信局、县小微产业园区指挥部)

23. 加快发展“一条鱼”全产业链,构建以冷链物流为核心的现代物流体系,强化渔业品牌建设,建立“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的三级品牌体系,加强“一条鱼”相关科技合作、科技示范以及科技服务的作用,进一步形成生态型、科技型现代渔业发展模式。(县海洋与渔业局、县经信局、县市监局)

(四)打造绿色海岛工业体系

24. 引导水产品加工精深化发展,推动加工产品精细化多样化,提升精深加工比例和产品附加值。(县经信局、县海洋与渔业局)

25. 促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在企业关键环节探索数字化改造,以优化工业结构助推工业绿色发展。做好“一只贻贝”文章,推进贻贝全产业链提升,打通贻贝苗种繁育、生态养殖、精深加工、品牌推广、市场销售等环节,规划建设集养殖、加工、旅游等于一体的贻贝小微产业园。(县经信局、县海洋与渔业局、枸杞乡)

26. 扩大“嵊泗贻贝”“嵊泗大黄鱼”等品牌影响力,探索区域市场定价机制,增加养殖产品附加值。(县市监局、县经信局、县海洋与渔业局)

27. 加快推进小微园区建设,有效整治城区及城郊结合部“低散乱”企业,利用中柱山围垦区、中心渔港新港区、东部乡镇存量工业用地建设小微工业园区、贻贝加工园区,推动入园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县小微产业园区指挥部、县经信局、各有关乡镇)

28. 发展海岛绿色循环工业,开发可再生能源,实现产业“绿色化”转型,倡导“清洁生产”理念,持续压减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引导企业加快生产方式转型,大幅降低污染排放,逐步发展壮大适合海岛模式的绿色生态海岛工业体系。(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五)提升市场主体活力

29. 全面落实《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新活力。(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工商联)

30. 建立健全企业减负长效机制,实施民营企业减负降本行动,严格落实降低增值税税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留抵退税等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持续降低制造业用电、用气、物流等成本,切实减轻制造业企业负担。(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国网嵊泗公司)

31. 高效推进第三轮“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围绕丰富培育路径、增强创新动能、厚植发展优势、稳固金融扶持、推进数字赋能、优化营商环境,运用标签体系做精做细小微企业画像,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县市监局、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税务局)

32. 完善“小升规”培育体系,加大“小升规”企业扶持力度,通过产业链强链补链带动及招引培育一批规上企业。(县经信局、县发改局)

33. 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到2025年基本完成亩均税收5万元以下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县经信局、县发改局)

34. 构建海岛特色双循环体系,设计布局多层次的消费新场景,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数字消费体系。开展数字生活新服务行动,引导生活性服务业“云化”改造,创建数字生活新服务样板县。(县经信局、县发改局)

二、营造共同富裕宜居环境,实现海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

(六)打好生态环境巩固提升持久战

35. 夯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成果,深化蓝天、碧水、净土、清废四大行动,打好治水治气治土治废治塑攻坚战,打响“蓝色海湾”“无废海岛”“国家级海洋公园”品牌。(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县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指挥部、县海洋与渔业局、县资规局按职责各自牵头负责)

36. 加强大气污染协同治理,实施PM2.5和臭氧双控双减,继续保持空气质量全省领先。(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37. 深化“五水共治”和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持续推进城镇雨污分流管网建设,补齐管网基础设施短板。(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执法局、各有关乡镇)

38. 深化排污许可“一证式”改革,推进环境监管数字化转型,深入实施智慧环保项目,构建数字化生态环保综合应用系统,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处置及举一反三闭环管控机制。(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39. 强化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提升区域环境应急监测与应急处置联动,健全社会参与机制,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县应急管理局)

(七)高标准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

40. 统筹编制实施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达峰目标、路线图和配套措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海岛现代能源体系。(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41. 加大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推动海上风电、漂浮式光伏、风光渔储氢等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加快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完善新能源消纳机制。大力推进零(负)碳示范岛建设,在现有风电基础上加强绿华岛清洁能源布置,加快花鸟岛整岛电气化改造,打造双岛零(负)碳示范岛样板。(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投促中心、国网嵊泗公司、各有关乡镇)

42. 推进海洋蓝色碳汇能力建设,扶持海水养殖业碳汇发展,打造海上碳汇样板项目。(县海洋与渔业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43. 建立完善绿色生活的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推动绿色消费,促进绿色发展。(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八)建立健全陆海统筹生态保护修复机制

44. 全面实施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夯实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修复试点建设成果。(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县资规局)

45. 加强海洋环境污染防治,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统筹陆海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积极参与长江口区域联保共治。(县海洋与渔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县资规局、县公安局)

46. 加强海湾、湿地、岸滩等海岸环境生态修复,打造亲海人居环境。加强马鞍列岛海洋生态保护和无居民岛保护,建设海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窗口。(县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各有关乡镇)

47. 严格实施海域使用分类管制,加强围填海管控和岸线开发管控制度,控制近岸捕捞强度,持续开展海洋生物增殖放流,推动建设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稳定渔业生物资源量和多样性。(县海洋与渔业局、县资规局)

(九)全面推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48. 探索建立海岛GEP核算体系,全域推进具有海岛特色的常态化GEP应用体系。(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49. 构建数字化和绿色发展相融合的生态经济体系,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挖掘生态价值衍生链,因地制宜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搭建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平台。(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50. 深化研究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政策制度,开展试点实践,不断拓宽“两山”转化通道。推动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县发改局)

三、优化共同富裕群体结构,打好全民增收致富组合拳

(十)实施居民收入十年倍增计划

51. 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工资指导线、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国有企业市场化薪酬分配、职工工资共决及正常增长机制,促进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52. 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联动机制,深化公立医院和县域医共体薪酬制度改革。(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

53. 拓宽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规范发展财富管理行业,鼓励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使民众分享增值收益的金融产品。(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人行嵊泗支行)

54. 坚持放水养鱼,建立健全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制度。(县市监局、县经信局、县税务局、县发改局)

55. 推动更多资源要素向渔农村流动,健全“两进两回”长效机制,实施新乡贤带富工程,培养一批乡土人才。(县农业农村局、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

56. 实施渔农民收入万元新增工程,培育一批海岛创客,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生态产业、传统手工特色渔农业等门槛低、参与面广、根植于民间的富民特色产业,完善企业与渔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人社局)

(十一)实施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倍增计划

57. 健全扶持中等收入群体后备军发展的政策体系。(县人社局)

58. 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体系,规范招考选拔聘用制度,保障不同群体发展机会公平,畅通社会流动渠道。(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

59. 依法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建立完善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

(十二)统筹实施低收入群体增收计划

60. 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服务,实现供给岗位与低收入群体劳动力的精准匹配。(县人社局、县民政局)

61. 针对劳动年龄阶段内、有创业意愿的低收入群体,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因地制宜开展“订单式”创业就业技能培训。优先满足低收入群体就业需求,到2025年累计开发各类公益性岗位500个。(县人社局、县民政局)

(十三)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62.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到2025年累计新增城镇就业人数6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县人社局)

63. 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渔农民创新创业和转移就业政策支持,发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劳动者自主就业创业。(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

64. 完善重点人群就业支持体系,健全失业人员动态服务管理,兜底保障困难人员就业,动态清零“零就业家庭”,跟踪帮扶离校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建立大学生见习基地10家。(县人社局、县民政局)

65. 健全统筹城乡、线上线下一体的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升级淘就业平台,推进引才云建设,开展高质量就业订单培训,推进就业创业事项无感智办。(县人社局)

66.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县、乡、村三级劳动纠纷分级调解体系,健全劳动合同制度,稳妥推进集体合同集体协商制度。(县人社局)

67. 创造公平就业环境,消除户籍、地域、身份、性别等影响就业的制度障碍,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完善和落实工时、休息休假制度,依法打击欠薪违法行为,加强工资支付全过程监管,保障劳动者待遇和权益。(县人社局)

(十四)营造鼓励创业创新创造氛围

68. 探索发展数字经济、创新经济、生态经济、现代服务经济等新型产业。积极落实省、市科技大脑科技成果转化、技术难题发布等应用模块落地、应用场景链接工作。(县经信局、县发改局)

69. 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实施新一轮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县经信局)

70. 加大科技交流与合作,扩大与市内外等高校、科研院所在科技成果引进、转化应用方面的对接,积极采取灵活机制,引进各类人才和技术。(县经信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71. 完善创新要素参与分配机制,鼓励企业对科技人员采取知识产权成果转让使用、技术入股、技术分配等多种分配机制,提高科技人员开展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县经信局、县市监局)

72. 制定构建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快探索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要素价值的实现形式。(县经信局、县市监局)

(十五)完善财政政策调节机制

73. 提高县、乡两级财政的中长期保障能力,不断完善预算管理体制和乡镇财政体制,突出财政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加强精准转移支付,强化乡镇综合预算管理,夯实财政保障基础。(县财政局)

74.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民生投入力度,研究设立共同富裕基金,推动民生项目优质共享。(县财政局)

75. 进一步完善政策实施机制,切实提升政策效能和资金效益,建立同一领域不同渠道财政资金整合机制。不断完善以绩效为核心的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建设,加强民生政策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和民生政策可持续性,提高资金安排的精准性。(县财政局)

76. 推进海岛地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加快涉农资金项目库建设。(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77. 盘活政府资产,最大限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健全国资监管体系,提升国资管理效率。(县财政局)

(十六)大力发展慈善爱心工程

78. 完善有利于慈善公益组织持续健康发展的体制和机制,大力发展枢纽型、资助型、行业性慈善组织。(县民政局、县慈善总会)

79. 提高慈善公益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推进“互联网+慈善”,搭建城乡结合慈善公益服务平台,鼓励各类社会力量建立慈善超市、爱心驿站等线下服务点,同步规范发展线上网络慈善公益载体。(县民政局、县慈善总会)

80. 推出“慈善公益在行动”系列栏目,拓宽慈善捐赠渠道,建立健全回报社会的激励机制,完善慈善褒奖制度。(县民政局、县慈善总会)

81. 突出扶贫济困,助推公益事业,扩大在公益基金方面的覆盖力,力争在助学、助老、助病等救助项目上有新的突破。(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

82. 完善慈善组织监管制度,打造阳光慈善。推进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事业发展。(县民政局、县文旅局)

四、健全共同富裕服务机制,提升公共服务优质共享水平

(十七)推进教育现代化

83. 立足嵊泗教育实际,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整体布局,加快实施“15+3”班规模的幼儿园建设,推进24班规模城区小学布局。(县教育局)

84. 创建省现代化学校,持续提升办学品质。通过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评估。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县教育局)

85. 加强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提升初中办学综合质量,完善特殊教育机制。深化普高教育特色发展,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加快中职教育转型发展,拓展职业教育办学职能,加强东西部职业教育帮扶合作。推进终身学习型社会建设,创新发展老年教育,规范发展成人教育。(县教育局、县委组织部)

86. 加大教育领域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完善教师定向培养机制,实施教师学历提升行动。(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

87. 全面贯彻落实“双减”工作要求,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优质发展。(县教育局)

88. 深化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加强教育对外合作交流,引进名校资源,实施智慧教育,提升数字赋能教育水平。(县教育局)

(十八)健全医疗健康服务体系

89. 完善公共卫生体系、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和公共卫生应急保障体系,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县卫健局)

90. 深入推进县域医共体改革,提高质量管理同质化水平。深入实施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加强山海提升重点托管学科建设。强化“与沪同城”医疗协作,改善海岛医疗条件,加快形成分级诊疗格局。(县卫健局)

91. 到2025年县人民医院通过二级甲等复评,力争达到县级强院推荐标准。县中医院院区争创二级中医医疗机构,各乡镇分院全部建成标准化中医馆。(县卫健局)

92. 加快“三医联动”“六医统筹”改革,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基层中医师承培养项目。(县卫健局)

93. 健全“互联网+健康”体系,加快卫生健康数字化改革,深化医药卫生体制和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县卫健局)

94. 建立全周期的健康保障体系,落实重点人群健康关爱工程、重点慢性病干预计划,完善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加快家庭医生签约扩面提质。(县卫健局)

95. 实施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定向培养政策,补齐海岛紧缺医疗卫生专业人才短板,构建合理的基层医疗卫生专业人才梯队。(县卫健局、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

(十九)推进社保制度精准化结构化改革

96.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分别稳定在99%以上和95%以上。落实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完善大病保险政策,提升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做好大病保险基金筹集、待遇落实和管理服务。(县人社局、县卫健局按职责各自牵头负责)

97. 促进企业职工全员、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实现户籍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全覆盖。(县人社局)

98. 稳步提高养老待遇水平,完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实施梯度补贴、多缴多得机制,鼓励参保人员增加缴费积累。(县人社局)

99. 稳妥推进被征地农民和渔民社会保障工作。(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海洋与渔业局)

100. 推进商保公司开展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工作,建立普惠性商业健康保险。(县发改局)

101. 提高医疗救助精准性,完善救助对象及时精准识别机制,确保困难人员资助参保率和享受医疗救助率实现100%。(县卫健局、县民政局)

(二十)构建幸福养老服务体系

102. 突出精准养老,聚焦失能失智及高龄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推进养老机构结构性调整,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以上。(县民政局)

103. 增加养老服务供给,充分发挥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六大功能,完善社会化长效运营机制,推进可持续发展。推行家庭照护床位建设,鼓励开展渔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试点实施乡镇卫生院和养老机构统筹规划、毗邻建设,促进医养融合。培育发展以智慧养老、健康养老为主的养老服务新业态。(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各乡镇)

104. 到2025年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县卫健局)

105. 加快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提升,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培育和培训,增加护理人员数量。(县民政局、县人社局)

106. 孵化培育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鼓励提升社会组织、志愿者的养老服务热情和参与度。(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二十一)实施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战略

107. 科学制定县域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规划和促进县域人口增长的政策体系,综合施策,稳步提升人口数量和质量。(县发改局、县卫健局)

108. 完善人才、人口引进政策,放开外来人口家庭落户限制,扩大本地户籍人口基数,有效应对人口总量持续下降趋势。提升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努力吸引人力和人才流入,进一步遏制人口流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

109. 进一步开发增加社会创业就业岗位,提升创业就业环境,发挥各项扶持政策作用,促进本地青年、大学生返乡和退伍军人等群体来嵊就业创业。(县人社局、团县委、县民政局)

110. 研究出台积极的人口生育政策,重视家庭婚育观念教育,强化青年人群正确的婚恋观、家庭观价值引导,营造鼓励生育的社会舆论氛围。(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妇联)

111. 建立人口动态监测体系,准确把握人口发展趋势,提高对重点人口指标的检测、评估和预警能力,为人口发展政策制定、执行提供可靠依据。(县卫健局、县发改局)

(二十二)构建育儿友好型社会

112. 优化育龄妇女生育政策,积极推广三胎生育政策及配套措施,落实二孩、三孩生育奖励。完善计划生育家庭扶助保障体系,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县卫健局、县妇联)

113. 全力保障生育妇女就业、工资待遇,严格执行产假制度,对生育二孩、三孩的育龄妇女适当延长产假、哺乳假、配偶陪产假。(县人社局、县妇联)

114. 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减少托育、托幼教育成本。规范和扶持托育机构发展,允许有条件的海岛渔农村幼儿园开设托班。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托育机构,争取到2025年每千人拥有婴幼儿照护设施托位达到4.5张。(县卫健局、县教育局)

115. 实施学前教育提质升等工程,实现学前教育全域公办化,完善学前教育“服务区”制度,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质量保证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县教育局)

(二十三)提升住房保障水平

116. 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大租赁补贴,稳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县住建局)

117. 加强对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程的投入,力争到2025年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的改造任务。(县住建局)

118. 压实年度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强化全县商品住宅价格备案管理,积极化解房地产风险。(县住建局)

119. 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购房人的合法利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营造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环境。(县住建局、县市监局)

120. 不断提升物业管理与服务水平,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县住建局)

(二十四)全面建立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

121. 促进社会救助制度衔接,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7+N”精准扶贫政策为补充,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分层分类救助体系。推进支出型贫困救助,加大医疗、教育等专项救助。(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教育局)

122. 完善监测预警、主动发现和精准救助的协同机制,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功能。(县民政局)

123. 强化社会救助动态化管理机制,实现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稳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显著提高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推进“造血式”救助帮扶项目,拓展低收入对象增收渠道,提升增收能力。(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

124. 推进社会救助数字化改革,实现“一件事”联办和动态化关怀,创新政府、市场、社会组织等合作、融入和跟进救助服务机制,打造“救助服务联合体”,开展“一体化”救助服务。(县民政局、县政务服务办)

125. 关注困难退役军人帮扶关爱援助。(县民政局)

126. 加强残疾人困难帮扶和权益保障,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因地制宜推进残疾人集中就业。(县民政局、县残联、县人社局)

127. 健全妇女儿童关爱体系,实施“天翼计划”和“明天计划”,加强对孤困儿童和渔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救助。(县民政局、县妇联、县残联)

(二十五)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128. 大力发扬和培育工匠精神,完善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技能竞赛和政策激励体系,构建多元化的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县人社局、县总工会)

129. 推动落实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全职业生涯、全过程衔接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县人社局)

130. 推进职教融通发展,依托公共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名师带徒,以带促学、以赛促练。实施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规模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扩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大比武,畅通技能人才成长渠道。到2025年培养技能人才5000人以上、高技能人才2000人以上。(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总工会)

(二十六)推进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

131. 完善社会力量办社会事业政策制度,创新民生服务供给方式,建立多元主体参与公共服务管理机制,深化社会力量办学、办医、办体育、办养老服务、办文化的改革,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大型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投资兴办普惠性非营利性服务机构。(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各自牵头负责)

132. 创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灵活运用多元购买方式,探索完善公建民营、民建公助、委托代理服务等模式,提高公共服务专业化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县财政局)

(二十七)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

133. 持续加大交通投入,构建起南连舟岱、北通上海、融入长三角都市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进嵊泗蓝色岛链建设,打造一批陆岛码头、客运站点以及景观公路,重点建设沈家湾客运中心、嵊泗旅游集散中心以及部分通景区公路、沿海观光公路。(县交通运输局)

134. 鼓励发展通用航空,推动泗礁、花鸟、枸杞等主要岛屿的直升机航线和水上飞机航线,提升岛际交通的通航能力,满足民生出行、海岛旅游、应急救援等多样性需求。(县交通运输局)

135. 全面建成嵊泗大陆(小洋山)引水工程、马关(小关岙)综合水厂,解决海岛供水瓶颈。(县农业农村局、县大陆引水工程指挥部)

136. 加快推进马关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城乡电力线路综合整治和泗礁本岛管道天然气项目,完善能源基础设施保障。(县发改局、国网嵊泗公司、县住建局、县城投公司)

137. 完善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提升气象精准监测预报服务能力,加强平战结合人防设施建设和地质灾害点治理,构建灾害防御体系。(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住建局、县资规局)

138. 因地制宜推动小岛垃圾外运处理,构建城乡垃圾一体化收集处置体系,完成泗礁本岛新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县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县城投公司、各有关乡镇)

139. 加快实施光缆上岛工程,推进5G网络建设、数据中心、存储中心等数字基建项目,完善“数字海岛”基础设施。(县经信局、移动嵊泗分公司、联通嵊泗分公司、县电信公司、县华数公司)

五、推动共同富裕全域协同,努力缩小城乡地区发展差距

(二十八)优化“一核两翼”空间发展格局

140. 深入实施空间规划一体化,编制实施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形成分级分类型、全域全要素、全程全方位的“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县资规局、各有关乡镇)

141. 遵循“一岛一功能”“一岛一产业”原则,提升主要岛屿功能集中度,促进岛屿组团式发展。(县发改局、县投促中心、各乡镇)

142. 西部临沪片区建设世界级港口核心区,发展港城经济和临港产业,加快产城融合规划及项目建设,推进大小洋山一体化开发。(县洋管中心、洋山镇政府、县交通运输局)

(二十九)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

143. 统筹推进新时代“小岛迁、大岛建”工程,推动实施进城渔农民群众安居项目。(县发改局、县委办、县府办、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资规局、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海洋渔业局、人行嵊泗支行、国网嵊泗公司、菜园镇、嵊山镇、洋山镇)

144. 着力加快马关、金平、青沙、基湖等区域城镇化规划建设,打造城郊融合新型城镇,促进渔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到2025年全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0%。(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菜园镇)

145. 深化以城区为主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加快县城有机更新,大力开展旧城改造,有序推进西城区、青沙湾湿地公园及滨海廊道建设,全面推进智慧岛城建设。(县住建局、县小微产业园区指挥部、县大数据管理中心、县综合执法局、县城投公司、各有关乡镇)

146. 深入实施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完善村庄规划,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数字乡村建设,培育一批新时代美丽海岛精品村、共同富裕示范村、示范岛。(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资规局)

(三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147. 建立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体系,探索建立宅基地抵押担保制度。深化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积极稳妥推进农村财产权更丰富的权能实现形式。(县农业农村局、县资规局)

148. 鼓励村集体组织及其成员通过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村集体土地及闲置农房。(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149. 审慎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建立健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县农业农村局、县资规局、各乡镇)

150. 加快推进渔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逐步建立农村集体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以黄龙乡南港村东咀头区域开发为试点,建立完善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县农业农村局、县资规局、黄龙乡)

(三十一)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151. 拓宽村集体财产权价值实现机制,推进渔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探索村集体资产股权流转、抵押担保等实现形式,引进社会资本开发渔农村产业,推进“农业+”行动,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打造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农业全产业链。(县农业农村局、县资规局)

152. 规范收益分配制度,建立涉农金融机构和涉农金融产品体系,推广实施“整村授信”模式。(县农业农村局、人行嵊泗支行)

153. 健全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增长长效机制,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加强联村公司平台建设。(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154. 到2025年,实现集体经济年收入20万元以上且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全覆盖,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占比达50%以上。(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155. 推进扶持扶贫基地(实体)建设,强化村集体经济富民惠民功能。(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

六、强化共同富裕文化支撑,促进海岛特色文化繁荣发展

(三十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56. 构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长效机制,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打造一批学习传播实践的重要阵地,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

157. 抓好党的科学理论“铸魂”工程,健全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教育制度体系,健全中心组备案登记、巡听旁听和重大决策前专题学习制度。(县委宣传部)

158. 推进党的创新理论“走心”工程,健全理论宣传宣讲工作体系,推动“透骨新鲜”理论宣讲联盟运作常态化,培育“8090”青年理论宣讲团等宣讲品牌,打造基层宣讲品牌矩阵。(县委宣传部)

159. 构建“线上+线下”学习宣传平台,运用专题讲座、文艺快闪、微型党课等形式,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六进”。(县委宣传部)

160. 实施传承红色基因薪火行动,挖掘用好海岛红色资源,构建爱国主义教育长效机制,发扬灯塔精神,建设教育基地。(县委宣传部)

(三十三)高水平推进全域文明创建

161. 以“二十项提升行动”和“十大文明好习惯养成工程”为抓手,培育“嵊泗礼岛·有你更好”县域品牌,全力创成全国文明城市。(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162. 实施全域文明创建行动计划,大力推进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提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水平。(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163. 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打响“德润嵊泗·时代新人”品牌,广泛开展“最美人物”“道德模范”等典型培育活动,健全道德典型礼遇关爱和退出机制,大力倡导“德者有得”的社会风尚。(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164. 积极弘扬诚信文化,深化移风易俗行动。擦亮礼让斑马线、席地可坐等文明实践品牌,推动文明礼仪全面普及、文明好习惯全面养成。(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165. 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厚植勤劳致富的文化氛围。(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

166. 加强家庭家教家风教育,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县妇联、团县委)

(三十四)构建海岛特色现代公共文体服务体系

167. 深入实施新时代文艺精品服务机制,建强海岛文艺轻骑兵,加大嵊泗渔歌创作力度。(县文旅局)

168. 加快建设高品质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推进现代文化供给,推进“东海渔场博物馆+各乡村展示馆”“1+x”博物馆群建设,加强现有体育场馆设施建设运营,推进西城区室内体育场馆建设工程,形成城乡一体文化生活圈。(县文旅局)

169. 推进公共文化数字化应用转型,拓展线上城市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多维度建设城市公共文化服务空间网络。(县文旅局)

170. 推动媒体深度融合,建设新媒体传播矩阵。打造新型文化传播平台,强化基层群众点单文化服务政策,促进城市社区和基层渔农村文化服务齐头并进。(县融媒体中心、县文旅局)

171. 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人才发展机制,建设人才培育网络,打造基层文化人才的培训平台。(县文旅局、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

(三十五)加快文旅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

172. 积极发展海洋特色文化产业,优化文化产业发展布局,推进文化场景提质升级,搭建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县文旅局、县发改局)

173. 探索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拓展非遗文化和文化基因解码工程,积极开发嵊泗渔歌、渔民画等海洋文化文创研发项目、艺术衍生品及工艺美术文化产品,发挥海洋文化IP优势,提炼IP衍生品。(县文旅局)

174. 促进文旅消费产业深度融合,结合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合理布局富有文化底蕴的文旅商业街区,建设海鲜美食街及个性化、时尚型海洋风情店铺集聚区,扶持发展美食美品网红店、文创夜集市等新业态,培育消费热点,形成新的文旅消费增长点。(县文旅局、县经信局、县市监局)

175. 打造一批海岛文旅节庆品牌,进一步提升办好五龙东海五渔节、枸杞贻贝文化节、花鸟国际艺术节等文旅活动,创办一批有影响力的体育赛事,培育六大全国性或国际性品牌赛事,打造水上休闲运动基地。(县文旅局、各有关乡镇)

176. 探索发展影视摄影产业,谋划建设浪漫海岸婚庆婚纱摄影基地和海岛影视摄影基地。(县文旅局)

七、筑牢共同富裕安全根基,打造海岛社会治理品牌

(三十六)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四治融合”基层治理体系

177. 深化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统筹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实现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

178. 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机制,深入推进“社区大党委”“乐和微城”党群联盟,进一步发挥“兼合式”党支部作用。(县委组织部)

179. 总结推广东海社区“三事分流”经验,提升“东海渔嫂”“洋山阿伯”等传统基层治理品牌,创新符合海岛实际、激发群众主体意识、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基层治理新品牌。(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

180. 持续建设推广标准化管理、多元化调解、智能化防控的“海上枫桥派出所”模式,推动“全域夜不闭户”向“全域路不拾遗”升级。(县委政法委)

181. 迭代升级“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社会治理体系,完善“一中心多分部”县级矛调中心建设,积极探索“东海渔嫂温暖e家”等数字法治特色亮点项目,不断提升社会智治能力。(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县妇联)

(三十七)完善风险闭环管控大平安机制

182. 通过组织实施“反制”“铸墙”“净土”“攻心”四大工程,进一步提升维护政治安全水平,确保系列敏感节点、重要节点平稳度过、重大影响的政治类敏感事件零发生。(县委政法委)

183. 进一步深化全省唯一一中心多分部矛调中心运转模式及工作机制,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到2025年县级以下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率达90%以上,信访总量和越级访、进京扰序不断下降。(县信访局、县委政法委)

184. 健全全链条、精准化的行业监管体系,努力压减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每月平安指数和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维持全省前列。(县应急管理局、县委政法委、县市监局)

185. 建立与海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应急救援体系,加大消防救援队伍、民间救援等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县应急管理局)

186. 完善常态化扫黑除恶打击机制。强化社会治安、工程建设、交通运输、海洋渔业、金融放贷、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常态化排查,防范非法垄断等黑恶势力形成。(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

187. 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协作配合,严格落实问题线索和案件移送处置、对接介入、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防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堕落为黑恶势力“保护伞”。(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

188.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落实后进党组织整转提升机制,持续抓好村社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根基。(县委组织部)

189. 构建网络综合治理机制。续推进全县全民净网工程和“之江净网——清靖舟山”网络生态治理项目,深化网信部门统筹、职能部门协同、线上线下联动的属地管理模式,推动涉网监管部门和执法部门高效协同开展网络治理,不断提升网络安全风险隐患自主发现率和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水平。(县委网信办)

190. 推进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和国产化替代工作,加强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防护,提高网络社会抗风险能力。(县委网信办)

191. 深入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活动,加强辖区内互联网普法工作,保障公民依法安全用网。(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

(三十八)加快推进法治建设

192. 深入实施“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构建全覆盖的整体政府监管体系和全闭环的行政执法体系,推进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和跨部门、场景式“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县编办、县司法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193. 加快构建规范高效的司法监督体系,健全执法司法机关之间工作衔接机制。(县司法局、县委政法委按职责各自牵头负责)

194.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全力抓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形成确保法治工作队伍肌体健康的长效机制。(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

195. 聚力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和工作机制建设,推动诉源治理常态化制度化。(县司法局)

196. 加快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着力破解海岛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瓶颈,大力推广“指尖上”的公共法律服务。(县司法局)

197. 大力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建设有海洋特色的法治文化,以全面普法促进全民守法。(县司法局)

198. 深化“信用+行政监管”,加强诚信文化建设,构建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县发改局)

八、构建强有力的保障措施和推进机制

(三十九)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199. 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建立健全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全面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推动共同富裕的全过程。(县委办、各乡镇、部门党委(党组))

200. 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全面推进“百县争创、千乡晋位、万村过硬”工程,探索城市党建新机制,推进两新党建“三年创优、整体跃升”,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变革型组织,提高领导干部塑造变革能力。完善选人用人“一体系三机制”,提升人才保障服务水平,推进干部队伍和干部工作系统性重塑,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提升领导干部干大事开新局的能力,以新思维、新举措扎实推动现代化建设和共同富裕。(县委组织部)

201. 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化清廉嵊泗建设,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保障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有效落实。(县纪委监委、县检察院)

(四十)全面深化数字化改革

202. 以数字化驱动制度重塑,在共同富裕场景下重塑政府、社会、企业和个人的关系,形成与数字变革时代相适应的生产、生活、治理方式。遵循省市统一架构,加快建设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构建完善数字化协同工作场景,建设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的党政机关。推进政府治理系统性重塑性变革,建成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坚持数字赋能高质量发展,推动资源要素有效配置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打造数字海洋经济发展先行区。推进数字社会综合应用,实现社会空间数字化、社会服务共享化、社会政策精准化。推进法治领域数字化改革,完善政法一体化办案体系和综合行政执法集成应用。(县委改革办、县委办、县府办、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委政法委、县委网信办、县大数据中心)

(四十一)建立高效协同抓落实机制

203. 县委、县政府成立社会建设委员会,承担社会建设和社会领域的改革抓总工作,定期研究重大问题。社会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科学设立考核评价指标,推动共同富裕有关目标要求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县委办、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

204. 建立健全清单化推进机制,制定短板问题清单、重点任务清单、突破性抓手清单、重大改革清单,实行定期督查、闭环管理,狠抓工作落实。(县发改局)

205. 各乡镇各部门要坚决扛起使命担当,形成系统集成、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工作体系。(各乡镇、各部门)

(四十二)营造改革创新、争先创优浓厚氛围

206. 按照共同富裕导向,强化政策制度系统性创新。对接中央、省市出台的政策文件,研究县级配套政策措施。积极争取全国全省性改革试点,鼓励和支持乡镇和部门开展集成式创新和专项试点,形成创新性、突破性制度成果,打造最佳实践案例,以点带面推进整体突破。(县发改局、县委改革办)

207. 深化“两个担当”良性互动,完善精准培养、正向激励、容错纠错机制,大胆选拔任用勇于改革创新、能够打开局面、善于攻坚克难的闯将干将。(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

(四十三)凝聚全社会共同奋斗共同富裕强大力量

208.充分发挥人大、政协以及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积极作用,强化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侨联等人民团体引领服务联系群众功能,进一步凝聚共识、拧成合力。(县人大、县政协、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等)


附件3


嵊泗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县

2021—2022年度突破性抓手清单(53项)

重点领域

序号

突破性抓手

年度目标

责任部门

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16项)

加快落实《小洋山港区综合开发合作协议》

2021年助推小洋山北作业区规划报批。

2022年高标准建设小洋山经济开发区,提升全省排名。

县洋管中心

上海LNG站线扩建项目

2021年完成公司注册,启动项目规划调整、用海预审、海底路由审批、社会稳评等前期工作,争取完成项目核准。

2022年实现项目开工建设,完成投资16亿元。

县发改局

长三角海事服务基地建设

2021年引进船舶代理、货物代理、船舶管理、港口服务等海事服务企业5家。

2022年引进船舶代理、货物代理、船舶管理、港口服务等海事服务企业5家。

县交通运输局

推动马迹山三期项目建设

2021年完成海洋生态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完成海洋水文动力和冲淤环境影响数字模型研究项目、完成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2022年争取完成项目前期论证。

县发改局

加快推进重点文旅产业项目

2021年重点围绕海岛公园建设库文旅产业项目,积极推进十里金滩特色小镇、雷孟德旅游小镇、黄龙东咀头民宿聚落等项目建设,确保年度完成投资1亿元。

2022年紧盯项目投资,系统梳理年度文旅产业项目,明确任务内容和时间进度,重点推进花鸟“到灯塔去”、雷孟德旅游小镇、黄龙东咀头民宿聚落等项目建设。

县文旅局

“一条鱼”全产业链打造

2021年引导5艘船只转产从事钓具作业,推广船用冷冻冷藏设施20艘以上,完成厚壳贻贝种质资源场建设,“渔光互补”工厂化养殖项目试运行。2022年继续引导5 艘以上船只转产从事钓具作业,启动实施“千万工程”,打造示范船只10艘以上,研究机器换人技术,推出1-2项技术成果,研发设计制造新一代抗风浪深水网箱,“渔光互补”工厂化养殖项目全面投产。

县海洋与渔业局

“一只贻贝”全产业链打造

2021年初步完成贻贝全产业链数字化改造工作,同时公众服务端上线试运行;开展贻贝质量安全监测,全年检测数量不少于20次。

2022年完成新型浮子替代 50%。

县海洋与渔业局

加快贻贝加工园区建设

2021年完成后头湾工业集聚点的四至范围确定,明确功能定位。

2022年计划完成后头湾贻贝加工园区规划设计,为加快后头湾贻贝加工园区建设打下基础。

枸杞乡政府

加快小微工业园区建设

2021年完成马关中柱山园区市政设施方案设计;完成广润公司设备处置并移交县交通运输局,并完成方案设计。
2022年完成市政设施项目供地、项目核准、初步设计审批、融资、工程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实现开工建设,完成投资5000万元,实现8家企业落地园区;完成G526国道连接南港区施工道路;完成新中心渔港园区项目供地、项目核准、初步设计审批、融资、工程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实现开工建设,完成投资5000万元。

县绿色小微园区指挥部

10 

加快渔港经济区建设

2021年完成中心渔港控规调整。

2022年完成项目审批、招投标,实现开工建设。

县海洋与渔业局

11 

争创全省海钓规范化管理示范基地

2021年出台《嵊泗县海钓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海钓规范化管理示范基地创建方案,并获取省厅支持。

2022年创建全省海钓规范化管理示范基地,规范海钓船只管理。

县海洋与渔业局

12 

构建多元化养殖发展模式

2021年进一步扩大三倍体牡蛎养殖规模,达到400亩;科学规划绿华海域大黄鱼养殖秩序,大黄鱼养殖数量达到400万尾。

2022年三倍体牡蛎养殖规模力争达到800亩;根据养殖情况力争大黄鱼养殖达到1000万尾;力争南美白对虾养殖达到80池;加快推进渔光互补项目建设;积极引导贻贝养殖标准化养殖,控制养殖密度及总量。

县海洋与渔业局

13 

推进“嵊泗黄鱼”、“嵊泗贻贝”等嵊泗海鲜品牌建设

2021年推进“嵊泗贻贝”绿色产业链标准化体系建设,完成贻贝苗种质量、鲜活产品分级分类、贻贝干品等标准的制定和评审。启动嵊泗县贻贝产业品牌服务指导站和嵊泗县贻贝质量检测实验室运行。争取“嵊泗贻贝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示范区项目”和“嵊泗贻贝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化发展促进工程项目”通过省局审核。
2022年重点任务是推进《养殖贻贝苗种质量标准》、《养殖贻贝鲜活产品分类分级标准》、《养殖贻贝冻品质量标准》,《贻贝干品等级分类质量标准》,《贻贝养殖技术规范》等5个标准的实地推广与应用。拓展品牌企业融资渠道,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额度达到1000万元以上。加强嵊泗品牌产品促销,引入国内知名物流企业。

县市监局

14 

加快推进小微企业成长计划

2021年新增小微企业150家,新增八大万亿重点产业小微企业10家,新增小微企业首贷户50户,对小微企业职业技能培训150人次以上,开展小微计量服务30家次以上。

2022年新增小微企业150家,新增八大万亿重点产业小微企业10家,新增小微企业首贷户50户,到年底累计对小微企业首贷户发放贷款1.5亿元,实现小微企业职业技能培训人次增幅30%以上,开展小微计量、融资贷款、法律咨询方面服务50家次以上。

县市监局

15 

创建数字生活新服务样板县

2021年完成数字生活新服务样板县申报,力争列入数字生活新服务样板县创建名单。

2022年在申报成功基础上开展样板县创建工作。

县经信局

16 

打好招商引资大会战

2021年实际利用市外资金15亿元,实际使用外资3000万美元,引进1亿元以上产业项目不少于5个。

2022年实际利用市外资金18亿元,实际使用外资3000万美元,引进1亿元以上产业项目不少于7个。

县投促中心


海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5项)


17 

推动“无废海岛”创建

2021年完成花鸟乡零碳乡镇试点建设实施方案评审,建成小微工业企业固危废集中收运体系。

2022年通过省级“无废城市”命名。

市生态环境局

嵊泗分局

18 

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

2021年完成开发协议签订,争取年内开工。

2022年同步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建筑、工商业建筑、农村房屋等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

县发改局

19 

推进风电储氢一体化综合智慧能源项目

2021年小洋山薄刀咀120MW光伏电站项目完成前期工作,年底开工建设。

2022年完成小洋山薄刀咀120MW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嵊泗7#海上风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争取年底前开工。

县发改局

20 

加快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2021年完成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生态修复工程;完成清理枸杞岛海岸带岸线约6400米,替换贻贝养殖浮球约40万个;泗礁岛海湾清淤工程年内初步设计和概算完成批复;嵊泗泗礁岛基湖沙滩修复工程年内完成前期研究阶段,完成地质勘察任务,落实完成沙源采购事宜;泗礁岛海岸带整治修复工程年底完成项目前期相关工作。

2022年完成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验收。

县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推进指挥部

21 

探索建立海岛GEP核算体系

2021年完成2019年年度县级陆域和海岸带GEP核算。

2022年完成2020年年度县级陆域和海岸带GEP核算,根据两年核算结果,形成未来三年县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支撑项目。

县发改局

缩小收入差距,推动全民致富(5项)


22 

高质量推进全省缩小收入差距领域试点

2021年开展民宿等级评定,开发应用民宿数字化平台,出台《关于推动海岛民宿聚落建设的指导意见》,编制海岛民宿聚落发展规划。

2022年优化民宿数字化平台,实施2个民宿集聚村“微改造、精提升”工程,培育海岛民宿人才,提升民宿品质。

县文旅局

23 

实施渔农民收入万元新增工程

2021年培育农创客120家,培育家庭农场1家。

2022年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再制定新一年的工作目标。

县农业农村局

24 

实施高质量就业行动

2021年完善落实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等政策。通过援企稳岗“数字就业”应用场景,推送政策信息,落实惠企政策,实现无感智办。力争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000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00人,扶持创业人数100人,创业带动就业300人,新建省外劳务合作工作站1个。

2022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00人以上,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05人以上,扶持创业人数110人以上,创业带动就业310人以上,新建省外劳务合作工作站1个。

县人社局

25 

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2021新增省科技型中小企业10家和高新企业1家,规上企业研发投入1500万元。

2022新增省科技型中小企业10家和高新企业1家,规上企业研发投入1800万元。

县经信局

26 

发展慈善事业

2021年:完成助老3年行动计划所有任务;对贫困群体和特殊人群提供免费的白内障普查和手术;开展牙科专家下乡为人民群众义诊;助学救助不少于50万元;完成“互联网+慈善”项目任务。

2022年:募集渔农村大病和重病救助项目冠名基金;对需要帮助的贫困人群开展专业化公益服务;培育助老示范点,发挥慈善公益在助老中的作用;开展智能慈善活动,开展线上扶贫捐赠平台,动员家庭成员开展慈善捐赠活动。

县民政局

提升公共服务优质共享水平(8项)

27 

推进教育现代化

2021年完成县域教育“十四五”规划编制,启动西城区幼儿园规划设计,创成1所省现代化学校,初一、高一年级全面实施智慧课堂教学。

2022年开工建设西城区幼儿园,通过省现代化学校评估1所,完成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申报工作,智慧课堂实施年级学科质量有较明显提升。

县教育局

28 

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2021年完成“关于人口生育政策及老龄化问题的研究”子课题的研究任务,提出鼓励人口生育政策的相关对策与建议;推进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完成12家母婴室建设;加快发展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新建1家县级婴幼儿家庭指导中心和实训基地;持续推进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实现全县托位数达到每千人拥有2.98个。

2022年实现全县托位数每千人拥有3.0个;对达标的母婴室进行服务水平升级提升,实行星级化管理。

县卫健局

29 

健全医疗健康服务体系

2021年加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修订《嵊泗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健全完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推进县人民医院与浙江医院合作的“3342X”能力提升项目。持续深化县域医共体改革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开展基层医疗服务能级提升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022年借助“山海”提升工程深入开展空白学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建设,逐步开展相关学科临床新技术新应用。健全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开展基层中医馆建设,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继续实施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定向培养政策,加大紧缺医学人才定向培养和招引力度。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化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制度。正式上线运行县域医共体信息化项目、基层医疗服务能级提升项目等。

县卫健局

30 

推进社保提质扩面

2021年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重点保障残疾人、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其他经济困难户等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按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的比例调整企业、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从8月起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后人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水平达295元/月。
2022年精细分解扩面指标,实行分档分类推进,推动企业职工全员参保,逐步提高缴费基数夯实率。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实施提档补缴政策;积极落实新业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险政策,推进新业态单位和从业人员积极参保。

县人社局

31 

推进终身职业技能培训

2021年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各类竞赛和培训,加快我县人才培养步伐,力争今年培养技能人才1000人以上,高技能人才400人以上,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重高于33.4%,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重高于22%。

2022年培养技能人才2000人以上,高技能人才800人以上,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重高于34%,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重高于25%。

县人社局

32 

推进幸福养老行动

2021年:在海阳福利院试行医养结合工作;年底运营县失能失智照护中心(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强化政府在养老事业发展中的“兜底线、强基础职能”。

2022年:进一步完善医养结合工作,力争养老机构内设护理院开通医保;探索乡镇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融合一体化建设发展(花鸟);引进杭州中大金石集团建设管理相对高档的现代化养老服务机构,引入城市先进社区养老服务等。

县民政局

33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2021年:稳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现从810元/月提高至910元/月;社会救助“一件事”线上联办改革,实现县域特色联办事项:困难群体水和燃气直补;完成“救助服务联合体”打造;开展“暖巢更新”项目,完成项目排摸工作。

2022年:开发完成社会救助“一件事”二期联办拓展事项;完成“暖巢更新”项目中一定数量的困难群体家庭的住家环境(包括家具、家电等更新)。

县民政局

34 

推进保障性住房工程

2021年完成住房保障扩面工作,将户籍为其他乡镇的在嵊泗本岛从事就业的困难无房家庭可申请公租房扩大到其他乡镇的在嵊泗本岛从事就业的中等偏低收入无房家庭;完成城镇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工作,实现新增公租房分配家庭49户;全年发放租赁补贴54.10万元。

2022年计划完成新增租赁补贴家庭5户,计划实现在保家庭70户。

县住建局

缩小城乡差距,推动融合发展(7项)

35 

一体推进新时代美丽海岛建设

2021年度计划创建完成2个省级示范乡镇、1个省级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示范村、6个省级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村、10个省级渔农村星级公厕、1个省级渔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高标村、2个省级农家乐集聚村、1个美丽乡镇、1条美丽风景线;启动1个省级休闲乡村、1个美丽小岛、1个美丽乡镇、1条美丽风景线创建。

2022年度计划创建完成1个省级休闲乡村、7个省级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村、6个省级渔农村星级公厕、1个省级渔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高标村、1个美丽小岛、1个美丽乡镇、1条美丽风景线,启动1个省级休闲乡村、2个美丽小岛创建,启动省级美丽乡村标杆县创建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

36 

推进“小岛迁、大岛建”工程

2021年成立搬迁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步骤,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制定搬迁工作计划表,启动摸排工作。

2022年推进搬迁群众安置房前期工作。

县发改局

37 

推进县城有机更新三年行动

2021年推进并完成县城有机更新实施方案编制,提升11个物业小区硬件水平,改造东海商场屋面,住宅楼屋面、外立面及改造周边环境,启动岸线清理及整治修复,打造青沙滨海生态湿地公园。

2022年先行启动一批城镇危旧房和老旧小区改造、海岸带整治修复、城市道路及街巷品质提升、主街道建筑外立面提升、口袋公园打造等项目。

县住建局

38 

推进“大陆引水”工程

2021年完成“大陆引水”工程可研和初步设计批复,年底启动EPC招标。

2022年“大陆引水”工程海底管道工程开工。

县大陆引水工程指挥部

39 

推进嵊泗管道燃气工程

2021年完成上海申能与中裕燃气公司的初步方案比选,争取完成与合作意向单位(待定)的相关洽谈工作。

2022年在明确合作意向单位的前提下,争取开工建设。

县城投公司

40 

推进嵊泗旅游交通集散中心建设

2021年完成地下室及地上1层主体结构,完成项目总投资1亿元;2022完成大楼主体、廊道、广场结构施工,启动装修、安装工作,累计完成项目总投资2亿元。

县交通运输局

41 

巩固提升村集体经济

2021年全县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增幅不低于渔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年经营性收入增幅达到5%以上,所有经济相对薄弱村全部消薄。

2022年全县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增幅仍不低于渔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年经营性收入增幅较上年达到5%以上,以村年经营性收入15万元、年总收入30万元为警戒线,确保相对薄弱村全部消薄清零,预防返薄。

县农业农村局

推动海岛文化繁荣(3项)

42 

推进全域文明创建行动

2021年以“二十项提升行动”和“十大文明好习惯”为载体,全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化文明村镇创建,县级以上文明村镇占比60%以上;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志愿者占常住人口比重14,.15%;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初显成效,群众参与率95%以上,群众满意率90%以上,在全国文明城市(县级)测评中,奋战攻坚、全省突围,总分排名位列全省前十。

2022年围绕建设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县的目标,用“绣花”之功,推进主城区有机更新。深化文明村镇创建,县级以上文明村镇占比70%以上;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志愿者占常住人口比重22%;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初显成效,群众参与率95%以上,群众满意率90%以上在全国文明城市(县级)测评中,持续发力、全面提质,总分排名继续位列全省前十,进入国测。

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43 

实施公共文体服务提质行动

2021年拓展线上数字服务,建设嵊泗县数字图书馆、东海渔场博物馆。完成老年门球场、全民健身中心、城区篮球场提升改造工程和马关室内游泳馆等4个体育场馆建设工程。

2022年推进数字文化馆建设和东海渔场博物馆数字化设施建设,启动西城区体育馆(全民健身中心)建设。

县文旅局

44 

发展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产业

2021年出台《文旅高质量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

2022年加快“旅游+体育”、“旅游+文化”、“旅游+渔业”产业之间的融合发展,推进海岛文化基因解码、“百县千碗.嵊泗渔味”等建设,探索发展海上休闲运动类产品,争取1-2个国际性或国家级重大赛事落户嵊泗,推出1-2条运动休闲精线路,推动文化创意、渔俗工艺、特色节庆等文化业态与旅游业融合。

县文旅局

平安嵊泗、法治嵊泗建设(3项)

45 

提高基层治理能力

2021年:出台全县三级矛盾纠纷分级调解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完成县、乡镇、社区三级矛调中心启动运行;总结提炼东海社区“三事分流”工作;建设完善全县东海渔嫂十大员队伍和东海渔嫂志愿者队伍,以数字化改革推动 “东海渔嫂·温暖E家多跨场景” 建设。

2022年:加强县、乡镇、社区(村)矛调中心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因地制宜推广东海社区“三事分流”机制,构建各乡镇特色基层治理民主协商平台;迭代升级“东海渔嫂”品牌,推进东海渔嫂活动阵地建设。

县委政法委

46 

完善风险管控机制

2021年:完善风险闭环管控机制,出台《固安除患2021年专项行动方案》;立足“平安连创、争先进位”总基调,打好“星级平安金鼎”持久战,确保2021年度顺利实现平安县创建“十七连冠”;全面深化“最平安县”建设,确保每月平安指数维持全省前列,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达到97.5%以上。
2022年:聚焦影响全县社会平安稳定的突出风险隐患,持续推进固安除患专项行动,出台《完善风险闭环管控大平安机制的总体方案》;立足“平安连创、争先进位”总基调,打好“星级平安金鼎”持久战,确保2022年度实现平安县创建“十八连冠”,顺利夺取“二星平安金鼎”;全面深化“最平安县”建设,确保每月平安指数维持全省前列,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在97.5%的基础上稳步提升。

县委政法委

47 

提升法治保障水平

2021年加快”公证E岛通“智慧法律服务平台推行;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职能;做好全县市场主体法律服务网格化全覆盖工作;律师万人比达到2.24。

2022年全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律师万人比达到3。

县司法局

构建保障措施和推进机制(6项)

48 

加强政治监督

2021年围绕疫情、换届、创城等县委中心工作,制定“一季度一计划”政治监督工作,通过开展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确保政治监督制度化常态化。

2022年围绕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开展“清单化+项目化”政治监督,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有效落实。

县纪委监委

49 

建立健全考核督查机制

2021年完成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十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县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2022年就有关“抓手”项目进行专项督查,将“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县”纳入2022年度全县综合考核专项工作指标。

县委办、县府办

50 

工作推进机制

建立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召开共富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发布年度评估报告。

县发改局

51 

清单化推进机制

2021年形成共富“三张清单”,对61个指标和203项举措进行责任分解,编制完成试点工作三年行动计划。

2022年抓好清单内容落实,梳理形成一批典型案例。

县发改局

52 

改革探索和试点推广机制

2021年在海岛民宿样板打造、数字化改革、“小岛迁、大岛建”工程、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等方面先行先试。

2022年争取更多嵊泗特色工作进入省级试点清单。

县发改局

53 

民情通达机制

2021年:完成网络生态瞭望哨云平台建设。综合运用嵊泗新闻网、嵊泗发布、嵊泗传媒、掌上嵊泗 APP 等传播载体,构建全媒体传播矩阵。健全新闻发布会机制,发挥《岛城会客厅》等电视节目的平台主体作用。与中央省市级媒体加强联系,结合重要主题加强宣传报道。

2022年:全面完成网络生态瞭望哨工程建设,汇聚覆盖各社会层面的各类民情特别是相关舆情,及时梳理分析阶段性热点。坚持舆论引导“三同步”原则,建立健全网上舆情响应预警机制,构建网信吹哨、正面发声、权威发布的网上舆论引导工作格局。与中央省市级媒体加强联系,结合重要主题加强宣传报道。

县委宣传部


附件4


                          嵊泗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县重点改革清单(34项)


序号

改革事项

改革内容

责任部门

洋山区域一体化开发体制机制研究

成立县级洋山区域一体化合作开发工作专班,明确洋山区域各专项工作牵头单位,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应急处理机制、信息报送机制等,谋划研究长港集团模式下争取嵊泗方利益,争取有效参与长港集团运营模式。

洋管中心

嵊泗重大项目招商引资、重点区域开发保障

谋划小洋山新一轮开发合作模式,做好利益保障机制研究,积极与沪方对接,争取在新一轮开发合作中突破原有利益,实现嵊泗利益最大化。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持续畅通与沪协调对接渠道,加强与临港新片区、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联动发展,扩大招商引资信息收集渠道;深化主导产业招商,加强产业链研究,补齐上下游产业链;保障资源要素,梳理盘活存量土地、厂房,通过清退“僵尸”企业,“腾笼换鸟”实现产业集聚;规范项目推进流程,通过招商引资这一件事信息化平台明确督办节点与任务,实现项目信息化调度,提高项目落地的效率。

县财政局、

县投促中心

构建海岛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模式

出台乡村文旅运营指导意见,明确乡村运营考核、监督和激励机制,创设民宿创业发展基地,实施民宿综合体“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普通渔宿迭代升级和品质提升,以及民宿聚落建设,做好产业拓展、延伸和融合。

县文旅局

推进民宿产业发展数字化改革

开发民宿数字化综合管理平台,打通部门及OTA平台数据链接,实现民宿产业政府监督、民宿运营管理及游客综合服务等多种功能。

县文旅局

深化养殖海域“三权分置”改革

力争实现养殖海域租领合同签订率及养殖海域租金收取率达到双100%,进一步明确实施主体责任,建立监督机制。

县海洋与渔业局

现代渔业体制机制改革

完善1+7+14渔业安全管理体系,大力推进渔管干部培养,夯实‘县、乡、村’三级管理指挥体系。继续推进渔船和养殖保险机制,推进平安渔区、平安生产、平安渔民建设。加快数字渔业建设步伐,建立渔船(船员)管理数据库,引导现代信息技术与海水养殖生产深度融合,实现全程数字监控,提高养殖数字化、信息化水平。深化养殖海域三权分置。提高渔船组织化程度,逐步引导渔船管理和生产经营向公司化转型,全面提高捕捞专业化、规范化、经营化水平,确保海洋捕捞业稳定发展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县海洋与渔业局

海钓(休闲渔船)产业发展政策和管理制度

拟制定出台休闲渔船新型材质补助政策,出台《嵊泗县海钓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海钓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嵊泗县休闲海钓管理暂行办法》和《嵊泗县休闲海钓船标准规范(试行)》,创建省级休闲海钓示范基地。

县海洋与渔业局

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

精准开展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进一步健全评价体系,优化评价机制,完善评价指标;并依据评价结果,切实落实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政策。

县经信局

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扶持政策

贯彻落实《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进一步推进民营企业减负降本,营造良好发展氛围;优化省、市民营企业发展资金扶持方向,促进民营企业做强做优。

县经信局

10 

金融改革政策

持续提升金融服务数字化水平。充分发挥浙江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E周融”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作用,提升民营经济金融服务效率;推动银行机构继续加强普惠金融业务创新。增加白名单企业数量,进一步扩大无还本续贷、循环贷、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的覆盖面;实施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工程。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乡村振兴领域金融资源投入,积极推进乡村振兴小额信贷,做好金融帮扶工作,推动低收入群体增收。4.与金融机构签订县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战略合作协议。推出“海岛共富贷”金融产品并宣传推广。

县发改局

11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出具2019年至2021年的3年度县级陆域和海岸带GEP核算报告,出台未来三年县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方案,明确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目标、路径和任务。积极探索推动 GEP 核算成果进规划、进考核、进项目,丰富应用场景,加强多元应用。探索开展项目级生态产品市场化交易,加快推进“两山银行”,推动生态惠民富民。

县发改局

12 

深化企业工资性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以“和谐同行”三年行动为抓手,开展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改革,完善工资指导线形成机制,定期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并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职工工资增长与企业效益、劳动生产率增长相适应,及时调整我县最低工资标准。

县人社局

13 

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

进一步完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鼓励各单位精准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向优秀技术人才、高层管理人员倾斜。

县人社局

14 

建立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倍增政策体系

完善重点人群就业支持体系,跟踪帮扶离校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健全统筹城乡、线上线下一体的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大力开展劳动力余缺调剂工作,扩大覆盖范围,开展高质量就业订单培训,创造公平就业环境,指导企业完善落实用工制度,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

县人社局

15 

建立鼓励创业创新政策

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渔农民创新创业政策支持力度,出台《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

县人社局

16 

建立以绩效为核心的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

以绩效评估为依据,深化完善原有政策。对原版本体系的政策进行全面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该取消的取消、该保留的保留、该整合的整合,该深化的深化,切实提高政策的科学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和绩效评估情况编制预算,做到能增能减、有保有压,实现政策体系与年度预算的衔接,确保政策切实落到资金、项目上;根据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全面推进财政中长期财政规划,推进预算项目库管理,对预算项目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稳步推进部门整体绩效改革。

县财政局

17 

教育领域人事改革制度

推进教师职称自主评审改革,适度增加外小岛学校中高级岗位职数,完善办学综合业绩考核奖实施办法和教师岗位聘任办法,强化女性高级职称延迟退休人员管理,规范学校中层职数设置。

县教育局、

县人社局

18 

卫生健康数字化改革

开展数字化住院电子病历项目,开发数字化诊疗资源平台,搭建一个完善的数字化诊疗资源平台。开展区域公卫一体化项目,推进县域内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检验互认共享。依托“健康舟山”公众服务平台功能,开展远程医疗诊疗服务创新试点。打造嵊泗“健康大脑+”应用场景,积极推广智慧医疗应用。

县卫健局

19 

社保数字精确化、结构化改革

完成前期企业用工调查摸底工作,进一步梳理企业参保扩面空间,根据省市下达的扩面任务做好参保扩面工作。完成养殖渔民参加单险种工伤前期可行性调查分析报告,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县人社局

20 

幸福养老服务改革

制定出台《嵊泗县海岛养老事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按照养老实有建设床位数实施民办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奖补措施,降低社会办养老机构投资成本。按照养老服务设施等级和实际入住率对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给予运营奖励补贴,提升服务运营能力;依托全市智慧养老系统建设,开发建立“嵊e养”(暂定名)养老服务大数据平台,收集形成全面准确的养老相关信息数据。

县民政局

21 

落实优化生育、养育、教育系列政策

稳步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出台鼓励人口生育政策,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多渠道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县卫健局、

县教育局

22 

推进社会救助数字化改革

依托省大救助信息平台,完成社会救助“一件事”线上惠民联办县域拓展事项:水和燃气直补;继续深化拓展二期相关部门救助联办事项。打造“救助服务联合体”,引入全县更多部门、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困难群体线上需求发布和线下服务提供的智慧救助。

县民政局

23 

推进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

(一)开展全县殡仪服务领域提标增项扩面工程。全县实现殡葬服务全流程免费,大幅提高嵊泗县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标准。建设嵊泗县智慧公墓(骨灰堂)业务数字化系统,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提供免费家庭辅导法律指导。建立婚姻家庭辅导室。

(二)开展民营幼儿园(聪聪幼儿园)向民营托育机构转型。完成消防安全许可证办理及县卫健局备案,预计最大可开设80个托位数。

(三)依托《嵊泗县送戏下乡社会化采购实施办法(实行)》和“淘文化”公共文化体育产品和服务社会化运作平台,委托业余文体团队及社会组织提供文化服务,将文艺演出送进乡镇、社区,操作程序日趋规范。

(四)以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为契机,助力转变职能,打造服务型政府,努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提升财政资金绩效。

县民政局、

县卫健局、

县文旅局、

县财政局

24 

构建“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将海洋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建立国土空间“一张图”实施监管系统,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和监测评估预警,推进政府部门间数据共享以及政府与社会之间的信息交互。

县资规局

25 

数字乡村建设

逐年推进未来乡村打造,配合省里完成美丽乡村数字服务应用场景线上数据填报。出台《嵊泗县数字乡村实施方案(2021-2025年)》。

县农业农村局

26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一)探索建立宅基地抵押担保制度。为进一步深化渔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及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改革创新,以宅基地使用经营权证作为抵押物为借款人申请贷款,保障渔农户住房财产的合法权益,完善宅基地使用权能及实现形式。

(二)探索建立宅基地有偿退出制度。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建立适合本区域的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实现村集体建设用地统筹利用。

(三)探索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探索建设“归属清晰、权能完整、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县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对自愿纳入平台管理的承包经营户及租赁户提供农村产权评估、经纪代理、项目包装等中介服务,以及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融资等金融服务。

县农业农村局

27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一)深化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完善和活化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渔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体系。

(二)加强渔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

(三)持续完善省版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建设,实施村级集体资金支付网上审批和阳光村务卡制度,加强渔农村集体资产监管。

县农业农村局

28 

探索小洋山区域生态环保联合监管制度

与上海临港片区研究探索小洋山区域环境联合监管模式。

市生态环境局

嵊泗分局

29 

嵊泗县“固、危、废”跨区域协同处置帮扶制度

积极向市里争取嵊泗县固危废处置纳入全市统筹,协同帮扶解决偏远海岛地区生活垃圾外运,垃圾飞灰处置等困难。

市生态环境局

嵊泗分局

30 

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

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体系。县政府成立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各类重大灾害和事故应急救援,下设n个专项救援指挥部,明确灾害事故指挥关系,分类建立健全现场救援指挥处置指南。

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大力提升消防队伍综合救援能力;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加快推进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军地协同应急救援能力;整合社会力量协同救援;建立海上救援联合救援机制。

县应急管理局

31 

迭代升级“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社会治理体系

出台嵊泗县“基层治理四平台”迭代升级工作方案,调整乡镇基层治理四平台名称、架构和功能定位;加强乡镇综合信息指挥室建设,推广应用“基层治理四平台”综合信息系统,完善事件受理、流转、处置、督办反馈等全过程闭环管理机制;推进统一网格地图和标准地址库建设,标准地址库数据采集完成度达到98%以上。

县委政法委

32 

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出台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县乡行政执法协调指挥机制;集中下沉执法事项、力量,推进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优化执法队伍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

县委编办

33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制定出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应的制度文件及实施方案,深化落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和告知承诺制,深化“信用+行政监管”和信用惠民便企,推动政务、商务、社会、司法四大领域诚信建设,常态化开展诚信宣传教育。

县发改局

34 

深化数字化改革

按照省委提出的“一年出成果、两年大变样、五年新飞跃”的数字化改革要求,围绕“152”工作体系,聚焦“应用成果 + 理论成果 + 制度成果”,推进多部门多场景系统集成应用,推动流程再造、数字赋能、高效协同、整体智治,破除制约创新发展的瓶颈,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加快实现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省打造全球数字变革高地、建设“重要窗口”重大标志性成果贡献嵊泗力量。

县委改革办


附件5


嵊泗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县

典型实践案例清单(首批,7项)

序号

典型实践案例名称

主要做法、特色亮点

一、缩小城乡差距(1项)

1

“小岛迁、大岛建”助力海岛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健全组织架构。建立“小岛迁、大岛建”工作专班,明确由常务副县长为组长,17个部门和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并抽调4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对绿华、壁下、滩浒等偏远海岛和架空层开展前期基础数据收集和汇总。制定工作方案。起草了《嵊泗县新时代“小岛迁、大岛建”工程工作方案(2021-2025年)》,确定基本原则和工作导向:1、遵循政府引导、群众自愿,依法保护合法权益,不作强制性搬迁;2、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以试点为切口,先期实施;3、因地制宜、因人施策,研究制定灵活、老百姓接受度高搬迁政策;4、尽量避免遗留隐患。明确任务清单。建立专班工作任务清单,确定编制《绿华岛搬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启动架空层居民入户调查和开展搬迁地土地政策研究等重点推进事项。积极向上对接。在郑栅洁省长嵊泗调研结束后,我局及时梳理关于郑栅洁省长批示事项,将我县在“小岛迁、大岛建”工作的诉求向省里相关部门作了及时对接,目前,省相关部门已将嵊泗“小岛迁、大岛建”配套建设项目纳入国开行“共同富裕”专项资金计划。

二、缩小收入差距(2项)

2

聚焦富民惠民,打造海岛民宿嵊泗样板

统筹推进,构建全域发展格局。将民宿产业发展纳入旅游发展规划,把民宿经济发展作为乡村振兴的重点支点,加大渔村环境综合整治、公共设施完善、特色街区打造、节点景观提升等建设,为民宿产业发展链接全域景区化环境。东海五渔村和花鸟岛相继获评国家 4A 级旅游景区,五龙乡、黄龙乡、花鸟乡获评省级旅游风情小镇,创成省级特色精品村 6 个,A级景区村庄实现全覆盖。政策引领,创设良好发展环境。出台《嵊泗县民宿经营分类审批服务指南》、《嵊泗县农村宅基地及住房流转暂行办法》等,依法盘活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村集体用房等资源,实现民宿、房东、集体共利共富。目前已盘活利用闲置农房 731 套,占全县闲置农房的 43.5%。品质发展,塑造离岛民宿品牌。以精品美宿、主题民宿、普通渔宿三种模式为方向,确立 1:2:7 的三元架构体系,扶持单体民宿向多元化方向发展,衔接融合海鲜美食、风味特产、渔村电商等,延伸产业链条;以“离岛民宿”品牌为统领,实施品牌培育工程,全县 80%以上民宿进驻高流量 OTA 平台,10%以上民宿实现自主营销。创新驱动,激发持续发展动能。以花鸟岛为先行示范区,创新“一个规划设计、一套规则管理、一个平台营运”的“花鸟模式”,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等智力资源,建立专家智库,走出一条新常态下边缘海岛民宿科学发展之路。

3


优化收入分配格局,助力低收入群众共同富裕


创新识别机制设扶助双线。实施低收入帮扶对象经济状况认定制度,科学设定最高标准线、最低兜底线的“扶助双线”,厘定家庭收支相抵后收入低于现行最低工资标准80%、40%的分别纳入帮扶对象和兜底保障对象,并建立核查机制和诚信机制,设定退出前的“观察期”“缓冲期”,确保“应扶尽扶”“应退尽退”。三年来,新增建档立卡帮扶对象186户298人,及时清退建档立卡帮扶对象685户1267人。用活协调机制助自给自足。综合运用“产业反哺+灵活就业”托底安置模式,全面实施港航作业、旅游服务、贻贝养殖、酒店餐饮等产业反哺模式,因地制宜推出企业临时用工、民宿短期用工、乡村建管临时雇工等公益性岗位,同时按一定比例预留国有企业、机关单位岗位,就近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2018年以来,各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各类专场招聘会16次,带动560名低收入群众成功就业,人均年增收5000元。深化保障机制促减支节支。突破对象仅限于低保、低保边缘对象限制,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模式,全面推行大病医疗“655(即基本医保部分报销60%,商业保险分别对基本医保和自费部分各补助50%)”兜底保障,稳控自费比例10%左右,切实减轻低收入群众负担。同时,将城乡其他经济困难户纳入该县旅游季节物价补贴补助范围,创新推行困难大学生生活、困难群众家庭用气等定向补助,减免低收入群众海陆交通、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费用,推动普惠政策一体化延伸。2020年,累计为低收入群众发放各类补助救助款近1000万元,三年间使用帮扶对象医疗救助资金646万元,惠及困难群众253人。

三、公共服务优质共享(2项)

4


联沪引水,打通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要素路径


多方通联定方案。聚焦项目地跨浙沪两地、水源等重要基础条件受沪方制约较多的现实,积极推动浙沪两地高层次对接协商,争取最优供水方案。2003年来,浙沪两地关于嵊泗大陆引水开展高层次对接协商10次,就水源、水量、水质、供水方式、水价结算原则等事项达成意向。聚焦海岛地区供水受客观因素制约的复杂性,多方咨询国内具有海底引水施工经验的优质企业,实地走访舟山大陆引水、辽宁长海大陆引水等成功案例的业主单位,仅用三个月时间完成现行供水技术方案的论证确定。集中攻坚做论证。立足跨海供水这一技术难点,全面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委托上海城建设计总院负责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浙江中水公司作为咨询单位共同参与方案论证研究,并多次实地调研走访项目计划区域及附近渔民、相关单位,为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收集基础资料。组建前期工作攻坚小组,针对海域论证、海洋环评、海底路由等环节,集中开展攻坚行动,2020年6月以来相继完成海域论证和海洋环评勘察、海底路由勘察和水文测验、陆上地形测量和地质勘察外业等前期程序,项目于2021年6月29日正式开工建设。


5

打造云上大厅,推进便民服务数字化改革

搭建云上大厅,实现“就近办”。开发应用远程审批辅助系统,实行“村里前台直接受理、县级部门后台审批”模式,通过远程接件系统指导基层窗口完整接收各类所需材料,辅助完成接件受理工作,并通过视频交互系统实时为基层窗口提供远程指导,实现了前台与后台无缝衔接的“空间折叠”。云上大厅投入运行后,群众企业只需就近选择站点即可办理全部县级审批事项,把花费时间压缩到十分钟,大大节省了群众和企业的时间成本以及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支出。借助社会组织,实现“贴心办”。在基层服务站点之外,充分借助社会治理力量,组建“东海渔嫂”、网格服务、“渔小二”服务等代办队伍,为群众提供事项免费代办服务,推动政务审批服务进一步“送上门”“递到家”。洋山镇在大洋、小洋、上海奉贤区、浦东新区等四地分别建立“渔小二”窗口,逐步形成“一个中心、四个服务站、两个服务点”的“1+4+2”便民服务全程代办体系,把百姓办事不出岛,外迁居民有“娘家”落在实处。截至目前,我县共有76名渔嫂组成7支“东海渔嫂”代办队伍。增加服务网点,实现“延伸办”。在7个乡镇37个村社区设立自助一体机,涵盖打印、扫描、缴费、查询、办理五大功能,群众可以随时通过机器办理最多跑一次事项。并通过建立动态实时监控反馈机制、设置专人维护自助服务机、定期对系统进行维护升级、配备志愿者引导操作等提高自助终端服务机的使用率,助力 “最多跑一次”2.0版本升级。嵊泗公积金与农商银行、邮储银行密切合作,在外岛乡镇设立公积金业务代办网点,可办理所有公积金个人业务。

序号

典型实践案例名称

主要做法、特色亮点

四、打造精神文明高地(1项)

6

“东海渔嫂”助力

基层社会治理

凝聚思想共识,激活“东海渔嫂”自治细胞。召开“东海渔嫂”参与社会治理工作推进会,落实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建立“东海渔嫂参与社会治理”钉钉工作群,动员广大东海渔嫂和家庭立足岗位、积极行动,以“传承好家风 共创文明城”主题活动为契机,鼓励全县东海渔嫂及家庭主动为“创城”发声。加强队伍建设,打通“东海渔嫂”任督二脉。各相关单位及七个乡镇相继组建“东海渔嫂”“十大员”队伍,包括宣传员、调解员、代办员、洁美员、渔安员、禁毒员、反诈员、助老员、监督员等在内的“东海渔嫂”十大员队伍56支,组织东海渔嫂志愿者680名。今年以来,组织开展“全民清洁日·美丽细胞”“公筷公勺,从家庭做起”“主妇当家·垃圾分家”等主题宣传活动25次。创新品牌项目,延伸“东海渔嫂”工作手臂。推出“东海渔嫂别样红”党建品牌,全面引导各乡镇走富有本地特色的路子,激活妇联组织的红色“神经末梢”,推动“东海渔嫂”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走深走实。例如,嵊山镇从“微家训”入手,及时发挥东海渔嫂监督员作用,构筑起一道别样的清朗渔市风景线。黄龙乡以“美丽庭院”打造为抓手,鼓励东海渔嫂争做洁美员,收拾好小“家”,维护好大“家”,以“庭院美”促进“乡村美”。五龙乡以“助老养老”服务为主基调,有效调动起东海渔嫂助老员力量,推进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五、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1项)

7

花鸟乡:盘活渔农民闲置农房,增加渔农民收入

平台控房智能化。全面搭建运营花鸟岛农房租赁统一平台,对在岛所有具备利用价值的闲置农房按照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统一租赁、收储和管理,保证市场价格平稳。目前,单面积租赁价格稳控在0.5-1元/平方/天。同时,在租赁平台房源推荐上向困难家庭户侧重,根据闲置农房投资人租赁需求,有针对性地优先推荐家庭困难的闲置农房,先后带动29户低收入老年家庭利用自有房产参与民宿经营,仅房产租金年均增加3万元。盘活利用多元化。全面拓宽包括村集体在内的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渠道,以出租、合营等方式开发“国资+社会资本+农户”“返乡青年创业+农户”“社会资本+农户”等多种盘活模式,提高闲置农房利用率,提升村集体和村民的财产性收入。同时完善民宿准入标准,以民宿综合体业态布置推动周边闲置农房租赁利用。目前花鸟岛上107栋闲置农房已100%全激活,村民人均年收入达26178元。业态塑造综合化。充分发挥政策、平台推动促进作用,积极开发“民宿+休闲渔业”“民宿+海鲜美食”“民宿+渔村电商”“民宿+文创手作”“民宿+研学”“民宿+非遗”等多元业态,推动民宿业态由单一的住宿餐饮向咖啡吧、茶室、酒吧、旅游纪念品商店等多业态融合的综合性方向发展。2020年中秋、国庆双节,尽管旅游人数同比往年略有减少,但花鸟全岛旅游收入仍达514.73万元,同比增加46.66%。


附件6


嵊泗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县短板问题清单(25项)


序号

存在的问题

责任部门

夯实共同富裕物质基础方面(11项)

1

港口高质量一体化合作有待增强,高端航运服务业等发展水平偏低,航运业龙头企业还比较缺乏。

县洋管中心、县交通局

2

旅游产业和产品开发较为滞后,缺乏龙头产品、核心产品,新业态发展不够,含金量有待提高。

县旅游局

3

民间投资增长缓慢,产业链招商还需进一步加强。

县投促中心

4

渔业企业化、产业化经营程度不高,产业链延伸不够,融合不充分,水产品加工冷链物流体系急需提升。

县海洋与渔业局

、县经信局

5

渔业基础条件总体仍然落后,老旧渔船设施装备、贻贝养殖装备亟待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有待提升。

县海洋与渔业局

6

休闲渔船管理制度制约旅游新业态发展,休闲渔业(海钓行业)行业管理规范、政策等急需突破。

县海洋与渔业局

7

海岛工业和现代商贸业发展滞后,数字经济和传统经济融合度不高。

县经信局

8

全社会科技研发投入强度不高,高能级科研平台难以突破。

县经信局

9

风能、太阳能、潮汐能等新能源资源丰富,开发程度还需提升。

县发改局

10

财政总体底子薄,可用财力少,收支矛盾突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还有待提高。

县财政局

11

人才引进集聚难问题还比较明显,缺乏对人才的吸引力,优质从业人员的缺口比较大,还不能很好满足嵊泗发展需要。

县委组织部

12

综合交通体系相对滞后,交通方式较为单一,以水路为主的对外交通方式受天气和时间约束性较强,跨区域外联通道不足。

县交通局

社会民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方面( 23项)

13

海岛分散、交通不便、资源共享性差,导致养老、教育、医疗、文化等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资源主要集聚在本岛,无法有效覆盖海岛乡镇,公共服务存在供给不足、服务质量不高、发展不均衡等问题。

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等相关部门

14

县域优质师源、骨干教师引进难,小岛教育师资队伍不够稳定、生源外流现象较为突出。

县教育局

15

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基层卫生院医疗力量薄弱、队伍不稳定。

县卫健局

16

婴幼儿照护服务基础较为薄弱。

县卫健局

17

县文化体育系统管理的“四馆一院”五大硬件建设还未齐全,仅有文化馆和图书馆。

县文广旅体局

18

养老专业护理和管理人员能力及配置严重不足,一线护理员专业化水平普标低下,不能满足专业化照护需求。

县民政局

19

渔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够完善,精神文化生活水平跟不上群众需求。

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

20

困难对象增收能力仍显不足,就业创业渠道仍较为狭窄。

县人社局

21

本岛保障性住房不足,尤其是公租房数量已不能满足群众实际配租需求。

县住建局

22

县域生活生产用水以海水淡化水为主,水库水为补充,各小岛独立供水,水资源保障水平和供给品质有待提高。

县农业农村局

23

区域性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有待提高,污水处理设施急需扩容和提标升级。

县综合执法局、

市生态环境局

24

县域生态环境、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对较低,近岸海域生态环境问题较为突出,县固危废处理能力较为薄弱。

市生态环境局

嵊泗分局

25

县内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严重不足,律师(含公职律师)万人比为2.24。

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