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情况
近年来,嵊泗县检察院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使救助金真正发挥服务群众、救贫救急的作用,为案件受到严重伤害、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提供切实帮助,助力脱贫攻坚,不让一个案件当事人在共同富裕道路上因案致贫、因案返贫。2018年以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9件10人,发放救助金21万元,其中包括未成年人3人,舟山市贫困边缘户1人,市妇联重点关注困难妇女1人,其他因案生活困难人员5人。
二、主要做法
(一)主动介入,依职权“救济解困”。上述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中,依职权主动提起占50%。嵊泗县检察院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内设办案部门共同联手,及时引入司法救助。刑事检察部门对办理的案件严格把关,增强敏锐性,对案件当事人及其他需要救助的对象主动告知可以申请救助的权利,及时将线索移送控申部门。部门间加强联系沟通,提供相关信息,共享相关卷宗,为促成后续办案、开展救助奠定良好基础。对亟需医疗费、生活费的救助人员开通绿色通道,缩短救助时间。所有救助案件均在3至10天内办结。
(二)数字赋能,大数据筛查救助对象。除其他部门移送或申请人主动申请外,嵊泗县检察院还积极主动运用大数据主动挖掘司法救助线索。先后将市妇联提供生活困难妇女名单、相关社区提供生活困难人员名单等与2017年本院以来办理的案件受害人情况进行数据碰撞,重点对经济损失、追赃挽损、获得赔偿等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从中发现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申请人线索。成功立案2件并救助2人,发放救助金5万元,有力拓展了国家司法救助案源。
(三)立体救助,多途径助力扶贫脱困。对办理的救助案件,嵊泗县检察院积极做好后半篇文章,多措并举,立体救助精准扶贫,避免“一救了之”,保障救助效果。对部分已处于法院执行阶段的案件,督促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对可能被纳入扶贫对象的人员,除发放救助金外,还向县民政部门提出建议,建议其充分考虑,使救助对象能及时享受贫困户待遇和其他各项优惠政策。对未成年人,走访教育、民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部门,积极为未成年人争取补贴救助,提供心理辅导,争取免费午餐等。
三、经验启示
(一)推行一线工作法,提升司法救助质效。检察官主动延伸工作职能,运用一线工作法,通过调阅原案文书卷宗、询问申请人、走访所在社区,提高工作效率,将“救急救困”落到实处,做到快速办结、立体救助,将矛盾就地化解。
(二)推动立体救助体系构建。与县教育、民政、社保、妇联、团委等部门探索制定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的实施办法。通过加强部门联动,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形成社会立体救助,实现从“一次救助”到“长期关怀”的转变。
(三)充分挖掘大数据潜力。转变办案思路,通过大数据碰撞智能筛查救助对象,做到精准定位、不漏一人。建立被害人数据库,加强对贫困人员、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关注,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精准救助,实实在在发挥“救急解困”功能,为人民生活安康托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