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06 16:29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信息来源: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近年来,嵊泗县积极探索推进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通过试点地区先行、闲置农房盘活、助力民宿经营等形式推动嵊泗县农房户主在所有权、资格权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将宅基地房屋使用经营权权流转的方式,实现农民收入增加,有力促进渔农村旅游经济发展,助力渔农村乡村振兴。
一、探索“三权”模式,实现闲置农房有效利用
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调查研究,明确“试点先行”的原则,选定五龙乡会城村为试点先行开展工作,因地制宜、探索符合渔农村发展需求的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模式。根据试点要求嵊泗县出台了《关于嵊泗县推动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实施意见(试行)》(嵊党政办发〔2018〕178号)等规范性文件,建立了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明确宅基地资格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住房使用权的“三权分置”并存格局。
通过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资格权人签订三方协议,实现农户主将房屋使用权流转给承租户,并允许经流转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使用权可转租,吸引更多外来资本和产业,不断增加村民和村集体收入。通过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助推嵊泗县共同富裕工作高质量开展。
二、完善信息平台,助推“三权”登记有序开展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委托技术单位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登记系统研发完善,在嵊泗县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之下新增“三权分置”相关登记内容,包含各类登记类型、档案管理和地籍调查库等信息管理模块,为嵊泗县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纵深推进,实现受理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登记申请夯实基础。根据全县第一次闲置农房摸底数据显示,全县闲置农房共计1679套,面积约23.5万平方米,占闲置农房的43.5%,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动县农业农村局积极开拓信息发布新平台,以尊重农民意愿为前提,通过全盘统筹,整合资源,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发布闲置房产信息,提供平台让部分条件相对好的闲置农房先活起来。
三、完善地籍调查,助力农房退出规范登记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嵊泗县美丽海岛建设,提高渔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障渔农民宅基地权益,2021年起嵊泗县在黄龙乡南港村东咀头片区开展了舟山市首个“渔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改革试点,该区域共75户渔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及6298平方米的农房所有权,全部自愿有偿转让给村集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动对接,与黄龙乡人民政府加强沟通,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开展了75户农户的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实现地籍调查和登记成果数字化管理,进一步提升退出宅基地的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规范化水平,进而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的地方物权流转实现形式,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产权支撑。
接下来,嵊泗县将继续完善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及农房抵押贷款制度等制度,在保障农民权益的前提下,撬动金融资金参与乡村振兴,焕发渔农村各项产业蓬勃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