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有关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有关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预〔2022〕34号)精神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有关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浙财预〔202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发展实际,为保障全县平稳运行,经研究,现将2022年有关专项资金预算26235万元下达给你们。请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
嵊泗县2022年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有关专资金安排表.xlsx
嵊泗县财政局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