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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210号

发布时间:2022-07-13 11:21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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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0

浙(2017)嵊泗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697号

浙江嵊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滨分理处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330922100205GB00015F00010054

嵊泗县菜园镇天悦湾滨海度假村A区4幢一单元806室

公告单位: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7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