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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7-15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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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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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2)

(一)部门(单位)职责................... ....................(3)

(二)机构设置................................................(3)

二、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4)

三、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 (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  (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 (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10)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1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11)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1)

四、名词解释.................................................(14)


 

一、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法规政策,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事务工作管理办法、规划、制度的标准。

2.协调解决机关后勤工作的有关共性问题,推进全县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指导县级机关、乡镇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

3.负责县政府授权管理的县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预算编制及项目监管;承担县属机关房地产权籍管理和闲置房产管理责任,对县属机关房产资源实行统一调配和实物管理;拟订机关房产管理办法、制度和标准。

4.负责县属单位楼宇房屋建筑物及附属场所、设备设施的维护、修缮、管理及供电供水等保障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所属楼宇和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制度和运行办法。

5.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全县机关运行经费标准体系,负责拟订全县机关运行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负责县政府授权管理的县属机关办公用房基建、房屋建筑物及设备设施维修等项目的运行经费管理;承担县政府授权管理的财务服务单位财务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监督责任。

6.承担全县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管责任;负责县机关大院内部的节能降耗管理工作。

7.承担驻县机关大院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责任;负责县机关大院日常安保、治安、消防等工作。

8.负责县委、县政府召开的会议的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的经营管理;负责县机关大院绿化、环境卫生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县政府食堂的管理工作;负责县领导的有关生活服务保障工作。

9.拟定公务车辆管理和服务保障相关制度;负责全县机关保留公务车辆调配、更新、报废、报批、产权登记以及年检、保险的管理;负责对公务用车服务单位的指导、管理监督、考核,提出人员的聘用与解聘等意见;负责全县重要公务活动、突发事件公务用车保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10.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接待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研究提出县委、县政府重要内宾接待的有关规定、措施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各部门和乡镇公务接待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11.负责县委、县政府副处级以上行政领导的接待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对外合作交流的重要接待工作;协助做好以中央、省、市名义来嵊的各类检查组、督查组、巡视组、调研组的接待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嵊泗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纳入嵊泗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嵊泗县机关服务中心。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办公室、房产基建处、节能处、接待处、公务用车管理科、财务科、保卫科。

二、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2,467.15万元,支出总计2,467.15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各减少566.45万元,下降18.67%。主要原因是:基建类项目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420.11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109.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09.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87.1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310.65万元,占收入合计12.8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457.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9.62万元,占27.25%;项目支出1,787.90万元,占72.7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09.46万元,支出总计2,109.46万元,与2020年相比,各减少85.94万元,下降3.91%。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疫情防控隔离点费用;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975.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0%,主要原因是费用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9.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84%。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5.94万元,下降3.91%。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疫情防控隔离点费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9.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42.55万元,占96.83%;卫生健康(类)支出25.64万元,占1.22%;住房保障(类)支出41.26万元,占1.96%。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86.02万元,支出决算为2,109.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85%,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包含县接待中心费用。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53.42万元,支出决算为602.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调整及社保、公积金基数调整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343.70万元,支出决算为1359.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专项经费的调整。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70万元,支出决算为79.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2.9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专项经费的调整。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党建经费从组织部转入,年初无预算。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3.74万元,支出决算为13.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经费安排合理。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1.91万元,支出决算为1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经费安排合理。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1.26万元,支出决算为4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经费安排合理。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9.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2.37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46.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75.70万元,支出决算为308.29万元,完成预算的111.82%,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县接待中心客人增多,费用增加。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8.14万元,占64.27%,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35.78万元,下降15.30%,主要原因是上年购入一辆客车,作为县公务用车平台重要保障用车,本年购入普通公务用车,费用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0.16万元,占35.73%,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28.34万元,增长34.64%,主要原因是本年县接待中心客人增多,费用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259万元,支出决算为198.14万元,完成预算的76.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99.6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99.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支出。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4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59万元,支出98.54万元,完成预算的61.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主要用于公车改革后公务车辆的维修保养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4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6.7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16万元,完成预算的659.64%。国内公务接待435批次,累计5,508人次。主要用于县接待中心接待县外各单位客人开展公务活动等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来访客人较上年多,费用增加等支出。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0.1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县外各单位客人开展公务活动,共接待435批次,累计5,508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36.70万元,支出决算为24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费用增加;比2020年度增加(减少)200.84万元,增长435.56%,主要原因是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口径变化,转入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6.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7.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9.7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6.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嵊泗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6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8辆、执法执勤用车1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嵊泗县财政局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二级项目13个,共涉及资金1310.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2.13%。

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本年无部门评价。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嵊泗县财政局在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中反映东方海景城物业管理费及机关大院保安服务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东方海景城物业管理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1.35万元,执行数为51.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证海景办公楼安全有序;二是保障海景办公楼设备完好。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加强对物业管理的监督。

项目绩效自评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东方海景城物业管理费项目单位:嵊泗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本级)
主管部门:嵊泗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评价类型:事后评价
评价方式:本门(单位)绩效自评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项目负责人:姚佳奇联系电话:5596428
地址:沙河路348号邮编:202450
项目开始时间:2021-01-01项目结束时间:2021-12-31
预算安排资金:513,500.00实际到位资金:513,500.00
实际支出:513,453.00


资金安排
序号资金性质上级转移支付县财政乡镇财政其他
1预算资金(万元)
51.35

2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51.35

3实际支出(万元)
51.35

项目实际支出明细情况
序号支出内容(经济科目)计划支出数(万元)实际支出数(万元)
1物业管理者费51.3551.35
项目支出绩效情况
预期:支付21年海景大楼办公物业费,保障正常办公环境自评:完成优秀,资金使用率100%
影响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问题一(分析原因)
问题二(分析原因)
提高本单位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主要建议
建议一
建议二
评价人员
序号姓名职称/职称单位签字
1姚佳奇科长嵊泗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姚佳奇
预算单位意见
预算单位意见:同意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同意
财政部门业务科室审核意见
财务部门业务科室审核意见:同意
财政监督局监审意见
财政监督局监审意见:同意


机关大院保安服务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4万元,执行数为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机关大院办公安全有序;二是保证机关大院设备完好。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加强对保安工作的监督。

项目绩效自评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机关大院保安服务费项目单位:嵊泗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本级)
主管部门:嵊泗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评价类型:事后评价
评价方式:本门(单位)绩效自评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项目负责人:章文军联系电话:5596428
地址:沙河路348号邮编:202450
项目开始时间:2021-01-01项目结束时间:2021-12-31
预算安排资金:640,000.00实际到位资金:640,000.00
实际支出:640,000.00


资金安排
序号资金性质上级转移支付县财政乡镇财政其他
1预算资金(万元)


64.00
2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64.00
3实际支出(万元)


64.00
项目实际支出明细情况
序号支出内容(经济科目)计划支出数(万元)实际支出数(万元)


1劳务费64.0064.00


项目支出绩效情况
预期:支付21年机关大院全年安保服务费自评:完成优秀,资金使用率100%,进度100%
影响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问题一(分析原因)
问题二(分析原因)
提高本单位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主要建议
建议一
建议二
评价人员
序号姓名职称/职称单位签字


1章文军科长嵊泗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章文军


预算单位意见
预算单位意见:同意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同意
财政部门业务科室审核意见
财务部门业务科室审核意见:同意
财政监督局监审意见
财政监督局监审意见:同意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项目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21年嵊泗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