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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火化殡仪馆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7-18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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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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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2)

(一)部门(单位)职责................................................................................(2)

(二)机构设置..............................................................................................(2)

二、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2)

三、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8)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8)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8)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9)

四、名词解释...............................................................................................(12)

一、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殡葬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地方殡葬法规。

2. 负责全县遗体运输、存放、火化等项殡葬业务。

3.负责为丧家提供殡仪服务场所及设施。

4.负责运灵车辆的使用以及馆内出入车辆的管理。

5.负责馆内安全保卫工作。

6.负责物资进出库管理。

7.负责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嵊泗县火化殡仪馆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675.27万元,支出总计675.27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各增加297.21万元,增长78.6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00.9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600.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00.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75.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3.42万元,占49.38%;项目支出341.81万元,占50.6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00.98万元,支出总计600.98万元,与2020年相比,各增加270.45万元,增长81.8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30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5.90%,主要原因是专项项目资金追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0.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16.93万元,增长111.58%。主要原因是专项项目资金追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0.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7.96万元,占96.17%;卫生健康(类)支出9.94万元,占1.65%;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3.07万元,占2.18%;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6.78万元,支出决算为600.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5.90%,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年初预算为283.76万元,支出决算为577.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3.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项目资金追加。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98万元,支出决算为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4.96万元,支出决算为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3.07万元,支出决算为13.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0.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6.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单位基本养老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103.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7万元,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完成预算的8.89%,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非必要公务接待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相比,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相比,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占100.00%,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0.82万元,下降77.37%,主要原因是本着行节约的原则,减少非必要公务接待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7万元,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完成预算的8.89%。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累计18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主管部门来嵊业务指导、检查工作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着行节约的原则,减少非必要公务接待支出。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来嵊业务指导、检查工作接待2批次,累计18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嵊泗县火化殡仪馆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8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嵊泗县火化殡仪馆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殡仪服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嵊泗县火化殡仪馆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35.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38%。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本年无部门评价。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嵊泗县火化殡仪馆在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中反映火化炉运转柴油费及后处理设备维护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火化炉运转柴油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7.52万元,完成预算的75.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火化炉正常运转,使火化任务正常完成,更好地服务丧户,维护社会稳定。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因陵塔格位紧张,造成火化进度慢;二是按实际火化量节约预算支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精准测算项目资金;二是秉承节约原则。

项目绩效自评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火化炉运转柴油费

项目单位:

嵊泗县火化殡仪馆

主管部门:

嵊泗县民政局

评价类型:

事后评价

评价方式:

本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

部门 (单位) 评价组

项目负责人:

谢祖科

联系电话:

5861840

地址:

嵊泗县菜园镇怕凉山

邮编:

202450

项目开始时间:

2021-01-01

项目结束时间:

2021-12-31

预算安排资金:

100,000.00

实际到位资金:

100,000.00

实际支出:

75,150.00


资金安排

序号

资金性质

上级转移支付

县财政

乡镇财政

其他


1

预算资金 (万元)



10.00


2

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10.00


3

实际支出(万元)



7.50


项目实际支出明细情况

序号

支出内容(经济科目)

计划支出数(万元)

实际支出数(万元)


1

商品和服务支出

10.00

7.50

项目支出绩效情况

预期:

确保火化炉正常运转,满足社会需求。

自评:

保障火化炉正常运转,使火化任务正常完成,更好地服 务丧户,维护社会稳定。因陵塔格位紧张,造成火化进 度慢。

影响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问题一 (分析原因)

因陵塔格位紧张,造成火化进度慢。

问题二 (分析原因)

按实际火化量节约预算支出。

提高本单位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主要建议

建议一

精准测算项目资金

建议二

秉承节约原则

评价人员

序号

姓名

职称/职称

单位

签字


1

谢祖科


嵊泗县火化殡仪馆

谢祖科

预算单位意见

预算单位意见:

同意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同意

财政部门业务科室审核意见

财务部门业务科室审核意见:

同意

财政监督局监审意见

财政监督局监审意见:

同意

后处理设备维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万元,执行数为12.08万元,完成预算的67.1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使火化炉更加牢固,提高工作效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秉承节约的原则,更换布袋费节约2万元;二是由于殡仪馆一沿三区坟墓拆迁工作任务重,只更换了布袋,来不及进行火化炉维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精准测算项目资金;二是考虑因素周全。

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后处理设备维护

项目单位:

嵊泗县火化殡仪馆

主管部门:

嵊泗县民政局

评价类型:

事后评价

评价方式:

本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

部门 (单位) 评价组

项目负责人:

谢祖科

联系电话:

5861804

地址:

嵊泗县菜园镇怕凉山

邮编:

202450

项目开始时间:

2021-01-01

项目结束时间:

2021-12-31

预算安排资金:

180,000.00

实际到位资金:

180,000.00

实际支出:

120,800.00


序号

资金性质

上级转移支付

县财政

乡镇财政

其他

1

预算资金 (万元)



18.00


2

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18.00


3

实际支出(万元)



12.08


序号

支出内容(经济科目)

计划支出数(万元)

实际支出数(万元)

1

商品和服务支出

18.00

12.08


预期:


通过定期维修,采用的模块式耐火砖比以前更安全、更 牢固,维修也方便,若以后更换,则更节省资金。


自评:

从目前使用效果来看,操作起来较为方便,并且火化炉 安全牢固,已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进度慢主要由于 殡仪馆2021年一延三区坟墓拆迁工作重,只支出了更换 布袋费,来不及进行火化炉维修。造成下半年中途收缴 18000元,年底结余资金收缴41200元。

问题一 (分析原因)

秉承节约的原则,更换布袋费节约2万元。


问题二 (分析原因)

由于殡仪馆2021年一延三区坟墓拆迁工作重,只支出了更换布袋费,来不及进行火化炉维修。


提高本单位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主要建议

建议一

精准测算项目资金


建议二

秉承节约原则


评价人员

序号

姓名

职称/职称

单位

签字



1

谢祖科


嵊泗县火化殡仪馆

谢祖科


预算单位意见

预算单位意见:

同意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同意


财政部门业务科室审核意见

财务部门业务科室审核意见:

同意


财政监督局监审意见

财政监督局监审意见:

同意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指财政对民政及其他部门举办的火葬场等殡仪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等。

嵊泗县火化殡仪馆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