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关于审计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告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和嵊泗县审计局审计报告嵊审报[2022]2号有关规定,现我单位主动向社会公告审计整改结果,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审计结果文书的名称、文号等;
嵊审报[2022]2号
二、审计反映问题;
未开展营业收费管理系统等保测评工作
三、审计处理处罚意见和审计建议等;
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应加快推进等保测评工作,根据专业测 评机关出具的测评意见积极做好问题整改。
四、采取的措施及整改结果;
嵊泗县自来水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完成营业收费管理系统等保测评,并予以备案。
我单位主要负责人韩前进同志作为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整改结果公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