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20026431300/2022-28574 | ||
组配分类 | 乡镇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共富办 |
生成日期 | 2022-07-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13309220026431300/2022-28574
其他
县共富办
2022-06-17
嵊共富办〔2022〕5号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2-07-29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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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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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县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全面系统推进《嵊泗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县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聚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先行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引领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文明和谐美丽家园展示区四大战略定位,坚持以数字化改革为主抓手,以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问题为主攻方向,按照全省“机制创新年、改革探索年、成果展示年”的工作安排,找跑道、定目标、建体系、抓改革,扎实推动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加快打造一批上级认可、群众点赞、富有嵊泗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为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提供嵊泗样板。
一、主要目标
(一)打造一批标志性成果。立足海岛实际、群众所盼、未来所向,着力打造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小而优”教育新生态培育、省级未来社区建设、全县域推进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激活改革、海上共同富裕示范带、民宿主群体“扩中共富”数据库建设省精准画像试点等20项标志性成果。
(二)探索一批共富机制性制度性创新模式。聚焦缩小“三大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在科技兴渔促进渔民增收、幸福养老服务体系、社会救助体系等领域率先探索突破,推动发展型制度政策加快向共富型跃升转变。
(三)谋划一批重大改革方案。聚焦破解共同富裕海岛难题新题,研究谋划“与沪同城”战略、渔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集成改革、智慧医疗数字化改革、“蓝色岛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等独具海岛特色的改革方案。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三个一批”的目标要求,以标志性成果为牵引,找准突破性抓手,各乡镇、各部门要聚焦20项标志性成果、69项重点工作和47项重大改革,推进机制创新和改革探索。找准跑道,系统谋划,细化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明确年度工作进度安排,切实抓好落实。
(二)完善推进机制。各相关单位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形成系统集成、一抓到底的工作体系。建立健全清单化推进机制,按照“四个体系”工作要求,明确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工作责任,形成工作闭环管理。牵头单位要统筹协调跨部门协作,加大综合集成力度,抓好统筹推进。
(三)创建良好氛围。及时归纳、总结、推广共同富裕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机制性制度性创新成果,加大宣传报道,让好的经验做法推得更深、更广。健全民情通达机制平台,运用数字化改革理念、方法、手段,及时倾听民情民意,纾解民困,充分激发全县人民促进共同富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附件:1.嵊泗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县系统架构图(1.0版)
2.共同富裕主要指标目标
3.2022年共同富裕“1+7+N”重点工作清单
4.2022年共同富裕“1+5+n”重大改革清单
附件 1
附件2
嵊泗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县指标目标体系(县定指标61项)
类别 | 序号 | 考核指标 | 2020年实际值 | 2021年预期目标 | 2021年达成目标 | 2022年预期目标 | 2025年预期目标 | 责任单位 | |
经济高质量发展 | 1 | 人均生产总值(万元) | 16.94 | 17.3 | 18.31 | 18 | 21 | 县发改局 | |
2 | 全员劳动生产率(万元/人) | 25.75 | 26.3 | 暂无数据(12月底出) | 27 | 31 | 县发改局 | ||
3 | 单位GDP能耗(吨标准煤/万元) | 0.29 | 0.28 | 0.27 | 完成上级下达指标 | 县发改局 | |||
4 | 单位GDP碳排放(吨/万元) | 0.69 | 0.67 | 暂无数据(11月份才能出) | 完成上级下达指标 | 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 |||
5 | 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平方米/万元) | 24.29 | 22.93 | 暂无数据(7月左右出来) | 21.85 | 完成上级下达指标 | 县资规局 | ||
6 | 规上工业亩均税收(万元) | 4.4 | 4.8 | 4 | 5 | 7 | 县经信局 | ||
7 | 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 | 0 | 0 | 0 | 0 | 0 | 县经信局 县发改局 | ||
8 |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50154 | 54300 | 54791 | 58000 | 69000 | 县发改局 县人社局 县农业农村局 | ||
9 | R&D经费支出与GDP之比(%) | 0.02 | 0.03 | 暂无数据(7-8月底出) | 0.05 | 0.1 | 县经信局 | ||
10 | 海洋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 | 78.2 | 79 | 78 | 持续巩固 | 县发改局 | |||
11 |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1.2 | 1.2 | 1.1 | 1.3 | 1.5 | 县经信局 | ||
12 | 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元) | 28086 | 30100 | 32654 | 32400 | 40000 | 县经信局 县发改局 | ||
13 | 恩格尔系数 | 37.5 | 稳步下降 | 37.6 | 稳步下降 | 县发改局 | |||
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 14 | 城乡居民收入倍差 | 1.5 | 1.49 | 1.483 | 1.5以内 | 县发改局 县农业农村局 | ||
15 |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65.6 | 65.8 | 65.88 | 66 | 70 | 县发改局 县住建局 | ||
16 | 3个“1小时交通圈”人口覆盖率(%)(市域) | —— | —— | —— | —— | 60 | 县交通运输局 | ||
17 | 城乡公交一体化率(%) | 50 | 70 | 89.6 | 80 | 90以上 | 县交通运输局 | ||
收入分配格局优化 | 18 | 劳动报酬占GDP比重(%) | 53 | 56 | 55 | 55以上 | 县人社局 县发改局 | ||
19 |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人均GDP之比(%) | 29.6 | 31 | 29.9 | 30 | 30 | 县发改局 县人社局 县农业农村局 | ||
20 | 家庭可支配收入 | 10-50万群体比例(%) | —— | 70 | 暂无数据(预计7月底出) | 72 | 80 | 县人社局 县发改局 | |
20-60万群体比例(%) | —— | 29 | 暂无数据(预计7月底出) | 32 | 45 | ||||
21 | 基尼系数 | —— | 维持在合理区间 | 维持在合理区间 | 维持在合理区间 | 县发改局 | |||
22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1.56 | 1.53 | 1.28 | 1.53 | 1.50 | 县人社局 | ||
23 | 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增幅(%) | —— | 5 | 5 | 5 | 5 | 县农业农村局 | ||
公共服务优质共享 | 24 |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 2.83 | 2.98 | 2.99 | 3.0 | 4.5 | 县卫健局 | |
25 | 普惠性幼儿园占比(%)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县教育局 | ||
26 | 儿童平均预期受教育年限(年) | 14.8 | 14.9 | 14.9 | 15 | 16 | 县教育局 | ||
27 |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 62.4 | 64.4 | 64.4 | 65.5 | ≥70 | 县教育局 | ||
28 |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 10.6 | 10.7 | 10.7 | 10.95 | 11 | 县教育局 | ||
29 | 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重(%) | 33.1 | 33.4 | 33.6 | 34 | 35 | 县人社局 | ||
30 | 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 | 20.4 | 22 | 22.37 | 25 | 36 | 县人社局 | ||
31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82.89 | 81 | 81.08 | 81.10 | 81.20 | 县卫健局 | ||
32 | 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3.49 | 3.89 | 4.1 | 3.93 | 4.1 | 县卫健局 | ||
33 | 每万老年人口拥有养老护理员数(人) | 20 | 21 | 23 | 23 | 25 | 县民政局 | ||
34 | 城镇住房保障人群覆盖率(%) | 17.43 | 19.51 | 19.59 | 19.68 | 20.44 | 县住建局 | ||
35 |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元) | 9720 | 10000 | 10920 | 11000 | 14000 | 县民政局 | ||
36 | 公众食品和药品满意度(%) | —— | 保持稳定 | 稳步提升 | 稳步提升 | 县市监局 | |||
37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 | —— | —— | —— | 稳步下降 | 县卫健局 | |||
38 | 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 | 75.3 | 75.3 | 75.34 | 保持稳定 | 县财政局 | |||
39 | 房价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 | 22.32 | 逐步下降 | 逐步下降 | 逐步下降 | 县住建局 | |||
40 | 高峰时段公共汽电车平均运营时速(公里/小时) | 16.3 | 16.5 | 17.2 | 18 | 20 | 县交通运输局 | ||
41 | 一网通办率(%) | —— | 85 | 91.31 | 85 | 86 | 县政务服务办 | ||
精神文明建设 | 42 | 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平方米) | 8249 | 8615 | 8615 | 9168 | 9497 | 县文旅局 | |
43 | 居民综合阅读率(%) | 89.3 | 90.3 | 92.6 | 91.3 | 92.5 | 县委宣传部 | ||
44 | 文明好习惯养成实现率(%) | —— | 80 | 没有数据,2022年才有评价指标 | 82 | 90 | 县委宣传部 | ||
45 | 志愿者占常住人口比重(%) | 14.15 | 17.87 | 19.26 | 22 | 25 | 团县委 | ||
46 | 社会诚信度(%) | —— | 90 | 这个指标市里直接是市发改统计的 | 94.9 | 96 | 县委宣传部 | ||
47 | 人均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比(%) | —— | 7.4 | 11.1 | 9.3 | 15 | 县委宣传部 | ||
48 |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平方米) | 3.85 | 3.86 | 3.87 | 3.87 | 3.89 | 县文旅局 | ||
49 | 国民体质合格率(%) | 93.5 | 93.7 | 94 | 94 | 94.6 | 县文旅局 县卫健局 | ||
全域美丽建设 | 50 | 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 | 95 | 100 | 100 | 100 | 100 | 县综合执法局 | |
51 | PM2.5平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 14 | 17 | 13 | 16 | 持续巩固 | 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 ||
52 |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100 | 100 | 100 | 持续巩固 | 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 |||
53 | 县级以上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 100 | 100 | 100 | 持续巩固 | 县综合执法局 | |||
54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100 | 100 | 持续巩固 | 县综合执法局 | |||
55 |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97.4 | 97以上 | 98.3 | 97以上 | 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 |||
社会和谐和睦 | 56 | 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度(%) | 95.5 | 95.5 | 参照市里面定的,市里面的也是省统计局统计的,没有数据 | 96.5 | 97.5 | 县纪委 县监委 | |
57 | 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人/亿元) | 0.026 | 0.023 | 0.049 | 0.021 | 0.013 | 县应急管理局 | ||
58 | 万人成讼率(件/万人) | 50.17 | 75 | 50 | 75 | 70 | 县人民法院 | ||
59 | 律师万人比(人/万人) | 1.94 | 2.24 | 2.24 | 3.0 | 3.5 | 县司法局 | ||
60 | 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 97.26 | 97.5 | 98.17 | 稳步提升 | 县委政法委 | |||
61 | 整体智治实现率(%) | —— | 稳步提升 | 稳步提升 | 稳步提升 | 县委改革办 |
附件3
2022年共同富裕“1+7+N”重点工作清单
序号 | 重点工作 (责任单位) | 目标体系 | 工作体系 | 政策体系 | 评价体系 | 进度安排 |
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13项) | ||||||
1 | 数字化改革“一号工程” (县委办) | 1、具有全省影响力的最佳应用1个 2、具有全市影响力的最佳应用2个 3、具有全市影响力的理论成果1个 4、具有全市影响力的制度成果1个 5、重大应用功能贯通率100% 6、重大应用活跃度80% 7、重大应用好评率95% 8、党政机关核心业务数字化覆盖率85% 9、浙里办日活用户数0.3万 10、浙政钉用户活跃率85% 11、数据共享需求满足率99% 12、政务云平台稳定性100% 13、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率80% 14、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率100% | 1、设置党建统领体制改革、现代政府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平安法治领域改革、基层治理体制改革6个专项小组,推动专项小组与数字化改革“6+1”系统对应融通。 2、发挥县委改革办统筹协调作用,优化工作推进机制。 | 1、出台《中共嵊泗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 2、出台《嵊泗县民宿主群体结构数据库建设实施方案》等相关应用建设方案 3、出台相关应用对应的理论制度成果 | 将数字化改革纳入年底改革要点,实行定期督查机制,按月抓推进,按季作评估,年底总盘点。 | 2-4月:完成新建应用项目的排查工作,启动建设新谋划应用建设工作,完成省级重点应用的贯通落地督查工作。 4-6月:完成新谋划应用的系统开发工作,并开始准备系统推荐工作。 6-8月:完成新谋划应用的系统调试工作,争取通过系统推荐参加省、市会议发言交流。 8-10月:优化应用建设,争取通过系统推荐参加省、市会议发言交流。 10-12月:开展全县数字化改革考核工作 |
2 | 国家绿色实验区建设 (县海渔局) | 推进完成国家绿色实验基地九大工程二十九项目 | 实施九大工程,着力打造渔业发展绿色生态链,构建绿色渔业的管理新体系、产业新体系、保障新体系。 |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国家绿色渔业实验基地建设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舟政办发〔2018〕171号)、《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绿色渔业实验基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舟政发〔2018〕50号) | 舟山国家绿色渔业实验基地嵊泗三年行动计划项目清单年度指标 | 2-4月:出台帆张网渔船减船转产政策;海上千万工程前期调研 4-6月:完成第一批帆张网渔船减船转产;出台海上千万工程实施方案 6-8月:持续推进帆张网渔船减船转产;开始实施海上千万工程项目 8-10月:压减全县50%数量的帆张网渔船;开始验收海上千万工程项目 10-12月:持续推进帆张网渔船减船转产;拨付海上千万工程项目资金。 |
3 | 海上风电 (县发改局) | 推进嵊泗7#海上风电项目。 | 成立新能源产业行动小组,制定《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 制定《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 对项目推进情况,投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 2-4月,嵊泗7#海上风电项目:完成海域论证报告评审、取得用海预审意见。 4-6月,嵊泗7#海上风电项目:完成项目核准,完成电网接入报告评审。 6-8月,嵊泗7#海上风电项目:完成航道影响条件评价报告评审。 8-10月,嵊泗7#海上风电项目:取得不动产证,完成设备、设计、施工招标。 10-12月,嵊泗7#海上风电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年底开工。 |
4 | “水水中转”集输运体系 (县交通局) | 扶持我县航运企业,招引江海直达船型企业 | 1.积极对接市港航局参与修订航运扶持政策,新一轮航运业扶持出台后帮助辖区企业结合自身情况进行申报; 2.招引江海直达船型企业1家。 | 1.参与修订新一轮航运业扶持政策; 2.《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舟山群岛新区)行动方案》。 | 根据《嵊泗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县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的相关考核要求,以及县里对部门和乡镇年终综合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 1-4月:对接市局参与修订航运扶持政策。对接相关企业进行落地前期工作; 5-6月:跟进航运业扶持最新政策出台进度。对接市港航局进行新设企业申报; 7-12月:帮助辖区企业根据最新航运业扶持政策进行申报。跟踪新进企业申报进度和后续运营情况。 |
5 | 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 (县市监局) | 高效推进第三轮“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新增小微企业150家,新增八大万亿重点产业小微企业10家,新增小微企业首贷户50户,到年底累计对小微企业首贷户发放贷款1.5亿元,实现小微企业职业技能培训人次增幅30%以上,开展小微计量、融资贷款、法律咨询方面服务50家次以上。 | 1.建立嵊泗县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工作协调机制。 2.调整小微企业指数编制、小微主体发展监测等。 3.配合人行嵊泗县支行拓展首贷户。 4.依托省“小微通”平台,持续完善全市小微企业培育库。 | 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2.《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21-2023)的通知》。 3.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21-2023)的通知》。 | 1.制定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考核办法。 2.对量化指标完成情况跟踪问效,并上报共富办。 3.编制成长指数,编制发布全县小微企业综合分析报告。 | 2-4月:制定年度考核办法,完成一季度小微企业发展指数采集及数据分析。 4-6月:建立嵊泗县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工作协调机制。完成小微企业发展指数采集及数据分析。 6-8月:推进小微主体培育库建设;“精准画像”遴选优质主体引导转型升级,完成半年度小微企业发展指数采集及数据分析。 8-10月:建成小微主体监测、统计、分析体系。完成三季度小微企业发展指数采集调研。 10-12月:开展四季度小微企业发展指数采集及数据分析。完成县域内小微企业成长困境及纾困对策研究课题。 |
6 | 洋山自由贸易港建设 (县洋管中心) | 小洋山北作业区集装箱支线码头项目:争取小洋山北作业区规划方案报批,2022年下半年实现开工建设;加快推动洋山国际中转物流园区项目开工建设。 | 1.成立县级洋山区域一体化合作开发工作专班,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应急处理机制、信息报送机制等 | 1.《嵊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 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 县三张清单 | 2-4月:跟踪小洋山北作业区规划方案和沈家湾作业区规划报批进度,加强与沪相关部门对接,加快推进洋山国际中转物流园项目开工前准备; 5-6月:小洋山北作业区规划环评报生态环境部审批、规划方案报交通运输部审批,港口岸线许可、项目选址和用地预审意见、社会风险评估审查意见、节能审查意见、项目用海预审意见、项目设计军事设施、安全预评价审查意见等报相关部门审批。6月底前洋山国际中转物流园项目实现开工; 7-8月:开展小洋山北作业区集装箱支线码头项目勘察设计招投标; 9-10月:上报小洋山北作业区集装箱支线码头项目核准申请,进行项目初设、施工图设计。完成初设报批和施工图报批; 11-12月:完成施工、监理招标,实现小洋山北作业区集装箱支线码头项目一阶段起步工程开工。 |
7 | 数字生活新服务样板县建设 (县经信局) | 搭建一个飞地综合体商城。帮助不少于20家嵊泗本地企业入驻,包含不限于海鲜品牌、特色农产品、民宿企业等的产品入驻。 开展20场直播活动,孵化3个嵊泗电商直播团队。 建立一个飞地综合体服务平台。 开展“嵊泗数字嘉年华”助力30家以上本地企业实现云化改造,打造线上新型消费阵地。 构建服务于嵊泗的冷链仓储服务网络。 | 建立嵊泗县数字生活新服务领导小组,搭建数字生活新服务本地落地服务团队。推进数字商贸、数字学习、数字健康、数字出行、数字文旅等领域建设。建立数字生活新服务六大板块跨部门协作机制。 |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明确2022年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进口贴息等事项补助明细和竞争性分配试点资金的通知》(浙商务发〔2022〕40号)、《关于下达2022年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2〕33号)、《关于2022年度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使用重点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2〕35号) | 对我县数字生活新服务六大领域工作开展评估。针对数字商贸板块建立动态监管机制。 | 2-4月:1.对冷链仓储进行走访调研实际考察,搜集资料报价。2.整理符合电商基础的企业资料,与他们洽谈。3.对于平台模块的构建进行实际需求调查和讨论。 4-6月:1.对冷链仓储的报价进行审核比对,挑选优质企业进行洽谈。2.电商营销活动方案初步完成。3.嵊泗飞地综合体平台内容构建完成。 6-8月:1.跟冷链仓储进行对接,接入平台。2.联合线上电商平台开展“数字嘉年华”营销活动。3.嵊泗飞地综合体平台搭建完成,落地实施。 8-10月:1.针对该项目进行媒体宣传。2.开展嵊泗飞地综合体商城平台推广,吸纳流量。3.发展“民宿+海产品电商”等自建平台,并邀约入驻嵊泗电商云平台,对优秀企业进行奖补.4.在杭州建设直播间、摄影棚。开展直播活动,孵化嵊泗电商直播团队。 10-12月:1.持续宣传及推广平台。 2.打造嵊泗“数字海岛”案例样本。 |
8 | 长三角海事服务合作 (县洋管中心) | 谋划建设洋山海事服务基地,承接国际海运、海工配套、风电维护等功能,推动沪舟海事服务基地建设合作,打造长三角海事服务合作典范 | 成立县级洋山区域一体化合作开发工作专班,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应急处理机制、信息报送机制等; 2.与上海国际航运协会、航运研究中心等建立长期合作意向 | 1.《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2.《嵊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 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 县三张清单 | 2-4月:完成小洋山海事服务产业课题研究报告送审稿,并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 5-6 月:加快推进海工基地项目,开展岸线审批等工作; 7-8 月:继续服务好现有平台公司,招大引强,为海事服务基地建设招引优质企业。完成小洋山海事服务基地课题研究报告,形成终稿; 9-10月:与上海航运协会、航运研究中心等建立长期合作意向,持续推动沪舟海事服务研究; 11-12月:招引5家海事服务企业落户嵊泗 |
9 | 长三角一体化海上示范区建设 (县洋管中心) | 高标准建设小洋山经济开发区;全面落实《小洋山港区综合开发合作协议》,加快促成小洋山北作业区和沈家湾作业区规划报批;建立完善新时代与沪同城多层面对接机制,推进港口开发、能源利用、海事服务等领域合作 | 成立县级洋山区域一体化合作开发工作专班,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应急处理机制、信息报送机制等; 争取与上海相关单位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 | 1.《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2.《嵊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 五年规划和二 O 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 县三张清单 | 2-4月:与沪相关部门对接小洋山重点项目的开展进度; 5-6月:重新制定小洋山区域县级部门合作机制; 7-8 月:成立县浙沪合作开发洋山区域工作专班; 9-10月:按工作专班工作内容推进项目; 11-12月:按工作专班工作内容推进项目,谋求嵊泗利益最大化。 |
10 | 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 (县文旅局) | 通过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县复核评估。 | 1.紧盯项目投资,集聚产业发展优势。 2.推进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工作。 3.加快产业融合,激发产业发展新活力。 | 《嵊泗县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 根据《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评分细则》《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等进行评价。 | 2-4月:开展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县“回头看”,梳理文旅投资项目库。 4-5月:分解下达海岛公园建设、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各项工作任务,发布《嵊泗县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6-10月: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迎接省里复核评估。 11-12月:总结评估,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
11 | 海钓产业先行先试 (县海渔局) | 构建海洋生态和谐、产业体系完善、空间格局合理、管理规范有序的海钓业发展新格局,带动转产渔民从事海钓行业,加快国际海钓基地建设,争创成为全省海钓规范化管理示范基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嵊泗样板,打响“嵊泗海钓”品牌,使“嵊泗海钓”成为嵊泗渔游融合发展典范。 | 设置海钓船准入标准、海钓场的海域确权、海钓运营体制的创新、海钓的三权分置创新 | 通过《嵊泗县海钓产业发展规划》、《嵊泗休闲海钓管理暂行办法》、《嵊泗县海钓海域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推进海钓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文件出台,规范休闲海钓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 同时通过制定海钓船只标准,实行船只总量控制;划定钓点和钓场,通过“三权分置”方式取得海钓区域的海域使用权、经营权等创新管理机制,完成海钓产业的先行先试 | 2-4:完成《嵊泗县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开展海钓产业省级试点的函》及实施方案; 5-6:对接省交通运输厅,争取海钓船只标准出台; 6-7:完成《嵊泗县海钓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单位的招投标并启动编制工作; 7-8:完成海钓场确权方案,启动海钓场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 9-10:启动海钓经营主体的招商引资工作; 10-12:完成《嵊泗县海钓产业发展规划》的专家评审;完成海钓场的确权工作。 |
12 | 培育海岛旅游新业态 (县文旅局) | 发展海岛特色旅游产品。 | 1.开发海上休闲运动产品。 2.建设黄龙岛露营基地。 3.推进五龙田岙等商业街区打造。 4.打造百县千碗·嵊泗渔味品牌 | 《嵊泗县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 根据业态项目建设等情况进行年度评估。 | 2-4月:制定“海上游”试点方案。 4-7月:推动黄龙岛露营基地等项目建设。 1-12月:打造完成五龙田岙商业街区和萧山机场嵊泗海鲜印象店。 |
13 | “一条鱼”“一只贻贝”全产业链 (县海渔局) | 2022年,嵊泗县预计水产品产量427000吨。 做好“一只贻贝”文章,推进贻贝全产业链提升。 | 坚持依法、科学、真实对渔业生产和经济情况进行统计调查,聚焦渔业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充分反映渔业产业发展等情况。 加快贻贝全产业链发展,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乡镇以及贻贝协会的各自职能 | 《渔业统计工作规定》 《农业农村部 国家统计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渔业统计工作的意见》。 《嵊泗县海水养殖泡沫浮球整治实施方案》、《嵊泗县海水养殖泡沫浮球政治工作补充意见》、制定出台贻贝养殖规范。 | 根据年度任务清单进行综合评价。 | 1-3月:全县水产品累计产量80500吨 4-6月:全县水产品累计产量预计115000吨。 7-9月:全县水产品累计产量预计250000吨。 10-12月:全县水产品累计产量预计427000吨。 2-4月:完成泡沫浮球替换新备案新型浮球生产企业1家。初步确定省级养殖健康示范场创建名单。确定厚壳贻贝种质资源场建设选址。 5-6月:积极对外寻找新型浮球生产企业,争取引至我县进行设厂生产;启动厚壳贻贝种质资源场建设前期相关工作。 7-8月:阶段性对乡镇替换情况进行考核,并通报。完成贻贝养殖规范制定工作,并进行全面宣传,积极引导养殖渔民进行标准化养殖。 9-10月:对替换工作开展情况到各乡镇进行实际了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成厚壳贻贝种质资源场建设相关工可、初设等前期工作的评审工作。联合乡镇加强管理,特别是源头和老旧泡沫下海管理。 11-12月:联合乡镇加强管理,特别是源头和老旧泡沫下海管理。对各乡镇2022年度替换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完成省级养殖示范场创建验收工作。完成厚壳贻贝种质资源场建设立项工作,争取完成招投标。 |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先行示范(7项) | ||||||
14 | “扩中”“提低”行动 (县发改局) | 家庭可支配收入(按三口之家计算)10-50万元群体比例达到80%、20-60万元群体比例达到45%。 | 1.县委社建委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建立健全清单化推进机制,明确任务责任,实行闭环管理。 2.构建“扩中”“提低”上下联动、高效协同的工作体系,督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细化具体措施。 3.加强数字赋能,按照“小切口、大场景”原则,谋划打造一批多跨场景应用。 4.建立最佳实践总结推广机制,归纳提炼创新经验,加快形成一批标志性成果。 | 1.贯彻落实《浙江省“扩中”“提低”行动方案》。 2.出台《嵊泗县“扩中”“提低”行动方案》。 3.针对“扩中”“提低”九类群体,找准切入点、突破口,推动各乡镇各部门制定个性增收激励方案和政策。 | 1.建立督查机制,完善统计监测和政策效果评价。 2.将“扩中”“提低”纳入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县建设绩效考评。 | 2-4月:编制完善“扩中”“提低”行动方案。 4-6月:推动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持续完善普惠性政策,针对九类群体逐步出台个性增收激励方案。 6-8月:开展“扩中”“提低”专项调研。 8-10月:开展“扩中”“提低”专项督查。 10-12月:开展总结评估和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
15 | 大社保体系 (县人社局) | 大社保体系建设属于研究性课题,由省级层面统一制定。 | 积极与省市对接,大社保体系标准省里出台后,根据标准及省里工作要求做好贯彻实施。 | |||
16 | 减船转产就业服务 (县人社局) | 做好帆张网减船转产渔民后续就业工作,有效落实渔民就业帮扶,确保帆张网减船转产渔民尽快实现转产就业,真正做到“上岸就业有出路、长远生计有保障”。 | 一、强化组织保障。二、抓实基础档案。三、落实就业援助。四、拓宽就业渠道。五、强化技能培训。六、提升就业服务。 | 嵊泗县帆张网减船转产渔民转产转业工作行动方案》 | 及时制定《嵊泗县帆张网减船转产渔民转产转业工作行动方案》,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保障帆张网减船转产渔民上岸就业有出路,培训有安排、创业有帮扶、生计有保障。 | 1-4月:对全县帆张网减船转产渔民进行摸底排查,精准识别帆张网减船转产渔民2899人,其中劳动年龄段内2669人。对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帆张网减船转产渔民按照“一人一策”提供就业帮扶,对零就业家庭帆张网减船转产渔民实施重点就业援助,保持动态清零。 5月:初步进行工资薪酬调查。开展“减船转产渔民 迁岛失业人员”专场人力资源招聘会。推出80家企业129个岗位 ,需求人数高达521人,进场人数近800人,创业就业政策咨询近200人,收到求职登记表123份;开发公益性岗位,对符合条件的难以安置的帆张网减船转产渔民,通过公益性岗位优先予以安置。 6-12月: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为契机,针对帆张网减船转产渔民开展培训,加强校企合作、共同培养工作机制,丰富和优化培训模式,提升帆张网减船转产渔民技能水平。积极联系宁波大学海运学院、浙江海洋大学、浙江国际海运学院以及上海海事大学协商开班事宜。确定与宁波大学海运学院合作开展第一批嵊泗县帆张网减船转产渔民值班水手以及值班机工培训,由宁波大学海运学院开展培训班申报、培训人数核定等工作,我县具体负责人员报名等工作。 |
17 | 普惠性人力资本提升 (县教育局) | 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 100%,儿童平均预期受教育年限达 15 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 65.5%。 | 推进普惠性农村幼儿园补短提升工程,强化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 2.实施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行动计划。 3. 打造“教育大脑+智慧学习” 未来教育图景。 | 等上级文件政策下达后实施 | 省市县对教育工作业绩考核评价相关要求。 | 2—4 月:对接上级部门理清任务要求,开展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工作。 4—6 月:制定完善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并下达任务。 6—8 月:开展检查,推进农村幼儿园建设等项目加快工作进度。 8— 10 月:加强宣传推广,总结一批试点经验和典型案例。 10— 12 月:开展总结评估和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
18 | “互联网+”新型慈善体系 (县民政局) | 推进“互联网+慈善”合力开展好通过公众号“离岛心愿汇”搭建线上物品扶贫捐赠平台,动员家庭成员共同参与慈善公益活动。 | 提高慈善公益专业化服务质量,积极探索数字化转型,丰富网络公益活动。 | 1.《关于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助力共同富裕的若干意见》。 2.《浙江省慈善事业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完成“互联网+慈善”项目任务 | 1-2月:动员开展智能慈善活动。 3-4月:继续开展智能慈善活动。 5-6月:通过公众号“离岛心愿汇”搭建线上物品扶贫捐赠平台; 7-8月:线上物品扶贫捐赠平台; 9-10月:动员家庭成员共同参与慈善公益活动。 11-12月:总结慈善公益活动。 |
19 | 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 (县财政局) | 以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为目的,运用系统观念、系统方法和数字化手段,推进完善以绩效为核心的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 | 建立完善全县统一的集中财力办大事制度规范。 迭代升级以绩效为核心的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 | 《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的指导意见》《浙江省财政数字化改革方案》 | 对我县现行政策进行评估和论证,对标大事分类采取取消、保留、强化、整合、出台等措施 | 具体根据省厅布置推进,预计在9-10月份启动,在年内完成新一轮体系构建。 |
20 | 企业与渔农民利益联结机制 (县农业农村局、县海渔局、县市监局、县经信局、枸杞乡) | 建立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养殖户的贻贝养殖行业利益联结体系。 | 主管部门联合各乡镇及贻贝协会开展工作。 | 1、建立贻贝鲜销最低销售价定价机制;2、建立大户带小户贻贝苗种报团议价采购机制;3、建立贻贝禁销时间管理机制,防止劣质低价产品入市;4、建立国家地理标志等区域品牌软资源使用机制;5、以枸杞为试点探索建立养殖服务公司,形成贻贝养殖后勤保障公司化运营机制。 | 根据年度目标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综合评定 | 2-4月:研究确定2022年度贻贝禁销具体时间,并予以公布执行。 4-6月:指导养殖户抱团进行贻贝苗种采购,降低采购成本,同时对采购苗种进行抽检。启动贻贝软资源使用规则制定。 6-8月:着手启动枸杞乡养殖服务公司建立事宜。通过协商确定贻贝鲜销最低销售价。 8-10月:继续推进枸杞乡养殖服务公司建立各项工作;完成贻贝软资源使用规则制定工作。 10-12月:完成枸杞乡养殖服务公司建立工作并开展服务。 |
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先行示范(10项) | ||||||
21 | 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 (县卫健局) | 1、全面建立标准化胸痛、卒中、创伤三大救治中心和检验、影像、病理三大共享中心。 2、建设4个临床专科。 | 通过实施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加快补齐县医共体牵头医院能力短板。 | 1.《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实施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助推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 2.《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评估和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通知》。 3.《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新一轮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推进方案的通知》《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动落实2022年省政府民生实事任务的函》等政策文件。 | 开展医院质量绩效分析。 | 2-4月:开展调查研究,谋划相关政策。 4-6月:部署推进工作。 6-8月:对医院开展针对性辅导和帮扶。 8-10月:有序开展评价工作。 10-12月:开展总结评估,完成年度建设目标。 |
22 | 全域“美丽海岛”建设 (县农业农村局) | 推进美丽海岛“四美”体系建设新模式,有序引导美丽海岛建设向更大范围更深领域更高层次实现跨越式发展。 | 打造“海陆统筹、开放创新、全域融合、共建共享”的嵊泗美丽海岛建设3.0版,努力建成新时代美丽浙江建设海岛样板、长三角美丽海岛品牌代言、中国“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国际岛居生活精致典范。 | 1.《美丽海岛“四美”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发展方向》 2.《嵊泗县美丽海岛建设“十四五”规划》 | 建立美丽海岛“四美”体系常态化督查机制 | 2-4月:梳理我县美丽海岛“四美”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制定实施计划。 4-6月:启动各项建设任务。 6-8月:督促各项建设任务加快推进。 8-10月:对照年度计划,逐条梳理进展情况,确保按计划推进。 10-12月:根据年初及计划开展督查、评价和考核等工作,做好年度总结。 |
23 | “美丽嵊泗美好嵊泗” (县委办) | 聚焦聚力高质量发展、生态立县和共同富裕,重塑海洋优势,激发海岛活力,保持战略定力,一体推进海洋经济发展和美丽海岛建设,推动形成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模式,加快形成既有形美又有神美、既有外在美又有内在美、既有环境美又有生活美的美丽嵊泗美好嵊泗,彰显生态之美、经济之美、文明之美、和谐之美。 | 1.强化专班推进。全面推行项目化实施、专班化推进,明确责任人、立下责任状,进度公开、问题上会,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加快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2.实行挂图作战。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细化分解任务,对重点工作任务、主要目标和重大工程推进完成情况,实时监控、全程问效,结果上墙、月度汇报、每季通报,把责任压力传导到位。 3.加强督查问效。盯牢重大工程、重点工作、主要经济指标,开展全程督办、动态跟踪,强化督查考核结果运用。组织部门要把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工作推进中的现实表现作为干部考察、奖惩的重要依据。纪检监察部门要成立专项监督组,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严肃追责问责。 | 1.围绕美丽嵊泗美好嵊泗建设总体目标,梳理出今后5年6大方面的28项主要任务要点以及2022年度8大方面86项主要工作要点。 2.进一步细化梳理8大方面86项主要工作要点,形成将《2022 年全县工作任务清单》《2022 年全县重大项目任务 清单》《2022 年全县主要经济指标任务清单》“三张清单”。 | 1.评价年度形象进度目标完成情况。 2.群众对于“两美嵊泗”建设成就的获得感、满意度。 3.设立蜗牛奖,提升行政效能 4.完成年度综合考核办法 5.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作为补充。 | 2-4月:开展调查研究。 5-7月:制定年度综合考核办法。 8-10月:有序开展督查考评工作。 11-12月:开展年度总结评估。 |
24 | 综合交通大会战 (县交通局) | 1.建设嵊泗交通旅游集散中心工程。 2.建设陆岛交通码头2座。 | 1.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并跟踪落实。 2.推进在建项目建设,尽早完成新建项目开工。 3.开展工作协调推进和督查考核。 | 《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五大会战”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 根据《五大会战清单任务推进计划表》核定及月度考评要求进行评价。 | 1-3月:进行嵊泗交通旅游集散中心一层施工,进行泗礁岛车客渡施工,进行剑门码头前期工作。 4-6月:进行嵊泗交通旅游集散中心二层施工,进行泗礁岛车客渡施工,进行剑门码头前期工作。 7-9月:进行嵊泗交通旅游集散中心三层施工,进行泗礁岛车客渡施工,进行剑门码头初设编制工作。 10-12月:嵊泗交通旅游集散中心结构封顶并进行装修工程,完成泗礁岛车客渡施工,剑门码头完成招投标工作。 |
25 | 党建联盟引领共同富裕 (县委组织部) | 聚焦共富单元建设,全面建立乡村振兴全域党建联盟、产业链党建联盟,推动实质化运作,每个乡镇建立运行党建联盟1个以上; 深化嵊泗民宿行业党建联盟建设,通过建强堡垒、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来统筹产业、环境、规划和治理等多方面要素,打造一批有影响力、有带动力的高质量示范点。 | 1.点面结合、抓点促面,指导各乡镇因地制宜开展全域党建联盟建设。 2.专题调研、跟进指导,全面总结民宿党建联盟、“乐和微城”党群联盟等基层实践经验,推动各乡镇党建联盟建设。 3.定向公关、重点破题,研究涉农涉村政策、资金和资源保障机制,支撑党建联盟在统合整合上发挥实质作用。 4.结合市“亮诺践诺评诺”擂台比评机制,把全域党建联盟建设情况纳入擂台赛和基层党建“揭榜挂帅”等重点内容,定期晾晒比拼。 6.强化集成、打造品牌,把全域党建联盟深度融入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着力从实践、制度上创出更多成果。 | 贯彻落实省市全面推进党建联盟建设意见,结合市《关于推动基层党建全域提升以“排头兵”要求赋能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全域党建联盟实效运作。 | 把全域党建联盟建设纳入“红色根脉强基指数”,作为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作为“百县争创、千乡晋位、万村过硬”工程创评示范县(市、区)、示范镇街、示范村的重要依据。 | 1-5月: 结合新形势建立健全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有效机制,落实县级领导包乡走村、支部联系点制度和网格走亲连心、包网入户等机制; 制定“一村一策”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完善资金和资源保障机制;实施基层党建“揭榜挂帅”机制,建立县级重点督导项目库。 6-8月: 选派好“第一书记”,整合组建“兴村治社红领团”; 推动党建联盟建设与强村富民改革结合,指导洋山镇民宿行业党支部成立共富公益基金,凸显反哺效应; 开设“共富党建学堂”,组建县级讲师团。 9-12月: 探索城市党建新机制,抓好物业企业党支部建设,扎实推进“红色物业联盟”建设,培育一批“红色物业联盟”示范点; 开展党建擂台赛,开展党建联盟建立运行晾晒比拼; 深入乡镇、村社,实地调研验收党建联盟建立及运行情况。 |
26 | “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升级版工程 (县农业农村局) | 1.创建1个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 2.建设1个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村; 3.创建6个省级渔农村星级厕所; 4.申报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县; 5.申报“共同富裕”示范带; 6.美丽海岛品牌推广。 | 1.指导开展新时代美丽乡村、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村、省级渔农村星级厕所创建。 2.多方式、多方位推广美丽海岛品牌。 3.建立常态督导、年度评价工作机制。 | 1.《浙江省新时代美丽乡村认定办法(试行)》 2.《2022年度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 | 1.把“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纳入2022年全县工作任务清单。 2.建立“千万工程”常态化督导机制。 | 2-4月:下达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村、渔农村星级厕所年度建设任务。 4-6月:根据《浙江省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评选参照要求》《浙江省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评选参照要求》查找各村薄弱点,有序推进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村、渔农村星级厕所创建工作。 6-8月:继续打造美丽乡村特色精品、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村、渔农村星级厕所。督查各乡镇、行政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开展成效,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8-10月:督导建设进度,做好申报工作,指导乡镇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10-12月:完成“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全部任务。 |
27 | 农业双强 (县农业农村局) | 1.渔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 2.每千名农业从业人员拥有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人员3名以上。 3.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10%以上。 | 科技创新研推、农机推广应用、现代渔业产业集群推进、用地保障及宜机化改造、农业标准地改革、资金保障。 | 1.《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产业融合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1-2025年)》。 2.《浙江省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考核评价办法》。 3、嵊泗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嵊泗县深化农业“双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发案》。 | 开展农业“双强”行动考核评价。 | 3-5月:成立市级跨部门工作专班,召开第一次例会,建立常态化运行工作机制;研讨省农业“双强”行动考核办法;启动农业“双强”项目。 5-7月:组织农业、农机专家对年度项目进行实地指导。 7-9月:组织召开农业“双强”项目推进会。 9-10月:开展农业“双强”项目专项检查。 10-12月:开展农业“双强”行动年度总结,组织县(区)考评,加大信息报送和宣传。 |
28 | 科技兴渔促进渔民增收政策 (县经信局) | 1.派遣科技特派员20人以上,其中乡镇科技特派员7人。 2.组织实施5项以上渔农业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项目。 | 1.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 2.加强渔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 3.加强渔业科技创新主体培育,有效支撑渔业主导产业发展。 | 1.《舟山市乡镇科技特派员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舟山市“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 组织相关渔农业科技项目总结结题。 | 2—6月:组织乡镇科技特派员入驻乡镇,组织实施乡镇科技特派员项目。 6—7月:征集渔农业科技需求,发布相关项目指南。 7—9月:对申报的渔农业科技项目进行评审。 9—10月:完成一批渔农业科技项目立项,申报一批渔农业科技型企业。 10—12月:组织相关渔农业科技项目总结结题。 |
29 | 对口工作升级版 (县发改局) | 协助做好全市东西部协作工作,在人才支援、产业合作、资金支持、消费扶贫方面接受全市统筹,完成社会帮扶资金100万,完成消费帮扶200万。 | 召开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解指标、压实责任。 统筹协调,逐项落实年度工作任务。 | 落实《舟山市2022年度对口工作任务书》 | 《舟山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暂行)》 | 2-6月:细分指标与责任,研究推进我县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合作工作的具体方法。 7-12月:推动资金补助工作,完成100万元的帮扶资金支出; 做好消费扶贫工作,配合县财政部门以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等为主要载体,统筹各方面资源购买和帮助销售扶贫产品。 |
30 | 全域旅游富民惠民行动 (县文旅局) | 提振疫后旅游市场,促进旅游消费。 | 1.出台疗休养团队优惠措施,促进客源引流。 2.鼓励县内旅游企业、民宿协会开展旅游推介。 3.推出黄龙岛“东海石村一日游”特价产品。 4.免费开放公共文旅场馆。 | 《关于促进2022年嵊泗文旅市场疫后持续恢复的提振措施》 | 根据旅行社、民宿接待游客量进行综合评价。 | 3-4月:出台疗休养优惠措施。 5-6月:发布嵊泗文旅市场疫后提振措施。 7-12月:加强政策宣传,推动落实,做好数据统计。 |
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先行示范(11项) | ||||||
31 |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县发改局) | 制定出台《嵊泗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版)》等标准。 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应知尽知,愿享尽享。 承接贯通浙里基本公共服务重大应用,落地浙里享、15分钟服务圈等应用场景。 | 1.强化专班推进。加强多跨协同,共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的改革突破和服务创新。 2.召开专题会议。形成县级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推动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 3.开展动态监测,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的治理端和服务端迭代升级,完成15分钟服务圈数据整理上报。 | 制定《嵊泗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版)》;协同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完成15分钟服务圈数据整理上报。 | 根据省市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评价体系和治理能力评价体系,建立常态化跟踪评价机制。 | 2-5月:制定《嵊泗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版)》;完成各类基本公共服务线上线下资源与“浙里基本公共服务”的对接。 6-9月:承接浙里基公共服务重大应用在本地的贯通,配合完成十五分钟服务圈的开发建设。 10-12月:持续迭代完善服务端的可享清单和已享清单内容;实现浙里基本公共服务应用治理端在我县的贯通应用。 |
32 | 15分钟公共服务圈 (县发改局) | 承接贯通数字化应用“浙里基本公共服务”中“15分钟生活圈”模块。 | 1.强化专班推进。加强多跨协同,共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的改革突破和服务创新。 2.召开专题会议。形成县级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推动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 3.开展动态监测和督促。 | 落实《15分钟公共服务圈建设指南》。 | 建立评价机制。 | 2-6月:完成全县托育、教育等6大类资源数据核录及校准。 7-9月:配合省专班完成15分钟服务圈的开发建设。 10-12月:承接贯通15分钟服务圈应用场景落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服务记录的数据归集,迭代完善应用。 |
33 | 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建设 (县教育局) | 通过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提升学前教育品质,促进教育均衡和教育公平。力争今年9月通过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明年在舟山率先创建成功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 | 牢牢把握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满足人民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 1.教督【2020】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 2.浙政教督办【2020】2号:浙江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浙江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细则》 | 1月份:制定工作方案并下发,召开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和时间节点;出台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增资方案,并完成2021年度的补发工作。 2月份:相关科室完成专项工作小结和创建指标自查自评工作。 3月份:各幼儿园完成学校简介、宣传册、宣传板、电视宣传片制作。 4月份:开展县域规范办园行为全面督查;完成县域创建工作自评报告、申报材料及台账资料汇编。 5月份:迎接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市级实地督导评估;召开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第二阶段推进会,就市级督导评估问题清单整改落实要求作解读,对今后创建工作作进一步部署;组织7所幼儿园园长和副园长赴舟山新城幼儿园、御景幼儿园、南海实验幼儿园学习交流;开展幼儿园实地整改指导;各类台账表册重新修改整理汇编。 6月份:市督导评估组对嵊泗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回头看;完成县中心幼儿园园所文化提升改造工程设计图、县实验幼儿园教学楼加固工程设计图。 7月份:进行县中心幼儿园园所文化提升改造工程和县实验幼儿园教学楼加固工程。 8月份:继续进行县中心幼儿园园所文化提升改造工程和县实验幼儿园教学楼加固工程;普及普惠县创建省级平台申报,上传申报材料、台账资料。 9月份:迎接普及普惠县创建省级实地督导评。 10月份:召开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第三阶段推进会,就省级督导评估问题清单整改落实作解读,对今后创建工作作进一步部署。 11月份:完成普及普惠县创建台账资料再次修改整理汇编。 12月份:再次下幼儿园进行实地整改指导,为完成教育部平台申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
34 | “与沪同城”医疗协作 (县卫健局) | 通过与上海各医疗机构的多方面合作,使我县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服务能力、公共卫生专业机构综合防治水平提升,使我县群众能够全方位享受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 | 在与上海仁济医院建立医联体合作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与沪医疗机构合作深度,与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签订跨区域医联体合作协议,创建“上海-嵊泗超声数字医疗及分级诊疗”,使海岛群众享受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 《2021年嵊泗县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深化“与沪同城”工作要点》 | 建立医院质量服务评价机制。 | 1-12月:定期加强与上海中西医结合医院、龙华医院等多家城市优质医疗机构专家坐诊工作,开展各类手术。 |
35 | 省现代化学校 (县教育局) | 通过创建省市现代化学校,持续提升学校办学品质,全面提升学校现代化建设水平,为全面实现嵊泗教育现代化奠定扎实基础。今年推荐嵊泗县中心幼儿园、洋山镇学校、枸杞乡小学申报省市级现代化学校,力争能创建成功一所省现代化学校,一所市现代化学校。 | 县域各学校分阶段逐年申报创建省市现代化学校,持续提升学校办学品质,全面提升学校现代化建设水平,为全面实现嵊泗教育现代化奠定扎实基础。今年推荐嵊泗县中心幼儿园、洋山镇学校、枸杞乡小学申报省市级现代化学校,力争能创建成功一所省现代化学校,一所市现代化学校。 | 浙政教督办〔2020〕1号:《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现代化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 | 《浙江省现代化学校评估细则》 | 1月份:下发省市现代化学校创建评估细则,各学校进行自查自评。 2月份:县域省市现代化学校创建申报督导室下校摸查,确定县中心幼儿园、洋山镇学校、枸杞乡小学申报省市现代化学校。 3月份:县中心幼儿园、洋山镇学校、枸杞乡小学完成现代化学校申报材料及台账资料整理,并上传舟山市现代化学校督导评估系统。 4月份: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上传县督导网络平台现代化学校创建本学年考核的11个三级指标第三阶段佐证过程性材料;中心幼儿园、枸杞乡小学申报省级现代化学校,并在再次修改完善所有申报材料和指标佐证资料台账,四月底上传省级现代化学校督导评估系统。 5月份:查阅、评估各学校、幼儿园上传的现代化学校创建11个三级指标第三阶段佐证过程性材料;县中心幼儿园、枸杞小学、洋山学校迎接省市现代化学校实地评估工作。 6月份: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上传县督导网络平台现代化学校创建本学年考核的11个三级指标第四阶段佐证过程性材料。 7月份:查阅、评估各学校、幼儿园上传的现代化学校创建11个三级指标第四阶段佐证过程性材料;督导室下校进行学年考核。 8月份:制定新学年中小学、幼儿园现代化学校创建考核指标任务。 9月份:下发新学年现代化学校考核指标任务;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上传现代化学校创建本学年计划,督导室进行审阅。督导室下嵊泗中学指导,为2023年创建现代化学校做准备。 10月份: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上传县督导网络平台现代化学校创建本学年考核的三级指标第一阶段佐证过程性材料。督导室下海星中学指导,为2023年创建现代化学校做准备。 11月份:查阅、评估各学校、幼儿园上传的本学年现代化学校创建三级指标第一阶段佐证过程性材料;督导室下洋山镇幼儿园指导,为2023年创建现代化学校做准备。 12月份: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上传现代化学校创建本学年考核的三级指标第二阶段佐证过程性材料上传县督导网络平台,督导室审阅、评估。督导室下枸杞幼儿园指导,为2023年创建现代化学校做准备。 |
36 | 幸福养老服务体系 (县民政局) | 制定出台《嵊泗县养老服务促进办法》; 建成一家智慧公办养老机构; 7个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配备无感服务智能终端; 规范运营县失能失智照护中心(县残疾人托养中心); 运营丽晶苑小区嵌入式养老服务站; 中大朗颐(嵊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 由卫健局推进实施花鸟乡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融合一体化建设项目; 打造花鸟乡老年公寓型康养小区; 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紧急呼叫设施配置安装覆盖率达到30%以上; 每万名老养老护理员持证人数达到25名。 | 出台《嵊泗县养老服务促进办法》; 出台《嵊泗县康养中心实施方案(试行)》; | 1.《舟山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例》。 2.《舟山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3.2022年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责任分解。 | 省市县民生实事考核、督查激励。 | 2-3月:1家智慧公办养老院和7个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配备无感服务智能终端建设选址方案。商讨制定县康养中心集中照护服务实施方案(试行)。协助中大朗颖(嵊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做好人员招聘及相关证书办理工作。制定全年养老护理员培训计划和家庭照护知识进家庭活动计划。推进花鸟乡38名80周岁以上独居老人视频监控系统和紧急呼叫设施配置安装工作。 4-6月:完成7家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无感服务智能终端配备。1家智慧养老院完成设备采购计划。中大朗颐(嵊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正式运营。完成11名新增持证护理元培训任务。确定黄龙乡80周岁以上独居老人视频监控系统和紧急呼叫设施配置安装计划方案。丽晶苑居家养老服务站实际运营。完成100名家庭照护知识进家庭培训工作,每万名老养老护理员持证人数达到25名。完成花鸟老年公寓康养小区智慧化建设打造方案。出台县康养中心集中照护服务实施方案,推进困难失能失智老人入住。 7-9月:《嵊泗县养老服务促进办法(草案)》完成建议征求、修改工作。完成1家智慧养老院建设。推进实施花鸟老年公寓康养小区智慧化建设项目。继续推进县康养中心困难失能失智老人入住工作。 10-12月:完成花鸟老年公寓康养小区智慧化建设项目。出台《嵊泗县养老服务促进办法》。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紧急呼叫设施配置安装覆盖率达到30%以上。 |
37 |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县住建局) | 加大租赁补贴,稳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完成新增租赁补贴家庭5户,计划实现在保家庭70户。 | 出台《2022年嵊泗县公共租赁住房受理公告》。 | 1、《浙江省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导则》。 2、《嵊泗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3、成立嵊泗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 | 组织年度资格审核 | 1-3月,完成关于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的前期调研。 4-5月,根据《浙江省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导则》修改《2022年嵊泗县公共租赁住房受理公告》。 6-7月,召开住房保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出台《2022年嵊泗县公共租赁住房受理公告》。 8-12月常态化申请,完成新增租赁补贴家庭5户,实现在保家庭70户。 10-12月组织在保家庭资格年审。 |
38 | “1+8+X”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 (县民政局) | 1.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达到11000元。 2.县级救助服务联合体线上点单服务全面推开。 3.救助“一件事”惠民联办率、救助家庭探访关爱率、幸福清单送达率均达到100%。 | 建立探访关爱率、幸福清单送达率、新申请入户调查率“三个100%”定期通报跟进制度。 | 1.根据市政府出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文件,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至11000元以上。 2.出台特困供养标准调整文件,特困供养年标准提至18375元。 | 建立救助承办及时性、惠民联办便捷性、幸福清单应用、幸福码延伸服务等多维度评价体系。 | 2-3月:策划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进驻参与县级救助服务联合体计划;出台特困供养标准调整文件,特困供养年标准提至18375元。 4-6月:建立探访关爱率、幸福清单送达率、新申请入户调查率“三个100%”定期通报跟进制度。 7-9月:建立救助承办及时性、惠民联办便捷性、幸福清单应用、幸福码延伸服务等多维度评价体系。县级救助服务联合体线上点单服务全面推开。 10-12月: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提至11000元;救助“一件事”惠民联办率、救助家庭探访关爱率、幸福清单送达率均达到100%。 |
39 | 东西部职业教育帮扶合作 (县教育局) | 深化东西部协作,促进川籍学生实现高质量就业,有效缓解嵊泗县人才短缺问题,扎实推进东西部共同富裕。 | 做好“2+1订单班”学生在校培训教育管理工作,主要负责学生文化课及专业理论课学习,安排实习期间学生通勤工作,让学生全面掌握岗位技能。 政、校、企共同参与推进开展区域中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改革。协商确定人才培养方案,做好专业前景教育,提供专业发展、人才需求等信息。 | 根据校企合作协议,明确三方权责。 组织学生参加马迹山港口实习和学科考试。 贯彻落实我县积极人口政策,做好新一轮招生宣讲工作。 | 县教育局办学水平考核 | 2月份:基础课、专业理论课学习。 4月份:马迹山实习。 6月份:参加学科考试、考查。 8--12月份:学生进港工作,做好年度总结。 |
40 | 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县农业农村局) | 低收入农户可支配收入增幅10%,农村家庭年人均收入达10000元以上。 | 1.组织开展县处级领导结对困难家庭子女、市县属单位结对帮扶工作; 2.落实一户一策一干部制度,实现低收入农户结对帮扶全覆盖; 3.指导村级开发村级公益性岗位,吸纳低收入农户就业增收; 4.加强浙农帮扶系统数据巡查及低收农户浙农码“红黄绿”三色返贫致贫预警监测。 | 嵊泗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嵊泗县帮促低收入渔农户增收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嵊农发〔2021〕29号) | 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 | 每月进行系统数据巡查,维护结对干部结对走访情况等。 2-4月:开展村级公益性岗位建设情况摸排; 4-6月:审核申报村级公益性岗位建设情况; 6-8月:开展县处级领导结对困难家庭子女工作; 8-10月:部署开展市县属单位结对帮扶工作、对村级公益性岗位建设情况进行验收; 10-12月:配合县统计局做好低收入农户年收入统计,确保完成任务指标。 |
41 | “守护海娃”海岛孤困儿童关爱行动 (县民政局) | 推进和加强孤困儿童关心关爱工作。 | 制定“守护海娃,快乐成长”拓展活动计划。 | 1.《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 2.《舟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单位职责任务分工》 《关于建立嵊泗县渔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孤困儿童保障联席会议制度》 | 县年度综合考核 | 2-4月:策划守护海娃活动方案。 4-6月:确定守护海娃活动计划。 7-9月: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组织开展守护海娃活动。 |
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先行示范(11项) | ||||||
42 | “透骨新鲜”共富理论宣讲联盟 (县委宣传部) | 搭建“1+7+X”的组织架构,构建宣讲新格局。发展壮大青年宣讲员队伍,形成全域覆盖、结构合理的宣讲人才库。选优配强宣讲导师,为宣讲员提供可靠后援支撑。 | 1.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在全社会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 2.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3.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健全理论普及工作体系,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六进”; 4.加强成就宣传和形势政策教育; 5.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志愿服务活动。 | 《嵊泗县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实施意见》 | 根据全年开展宣讲场次、志愿服务活动确定评价结果。 | 1-2月份:8090青年理论宣讲团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网络线上直播宣讲活动; 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总队理论政策宣讲队分赴县初级中学、菜园镇第一小学开展“开学第一讲”专题宣讲活动,涉及“四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内容。 3-4月份:召开2022年度县“透骨新鲜”理论宣讲联盟重点工作线上动员部署会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六进”。 5-6月份:举行全县微型党课大赛;8090青年理论宣讲团巡讲;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总队理论政策宣讲队开展基层宣讲。 7-12月份:开展“四史”宣传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成就宣传和形势政策教育等。 |
43 | 讲好嵊泗故事 (县委宣传部) | 迭代“舆论引导在线”应用。完成县级融媒体海外机构账号开设,培育壮大出海队伍。 | 1.落实“共同富裕”主题宣传报道协调机制,迭代“舆论引导在线”应用,推出“走向共同富裕”“数字化改革 嵊泗在行动”等新闻专题专栏。 2.常态化开展新闻发布会等活动。 3.策划推出“I嵊泗”国际传播行动。 4.策划推出“喜迎党的二十大 共同富裕海岛行”县级融媒基层新闻行动。 | 修订《嵊泗县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 | 根据省发布平台的迭代升级,做好县级发布工作评估体系,将“讲好共同富裕嵊泗故事”作为重要指标纳入评估。 | 4-12月:开设“走向共同富裕”“数字化改革 嵊泗在行动”等新闻专题专栏。全年持续报道我县在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县、推进数字化改革等重点工作中的新举措、新成绩、新经验,同时聚焦短板,推动工作。4-12月:举行共同富裕相关新闻发布会。 6-10月:开展“I嵊泗”国际传播行动。实现融媒体海外机构账号开设,培育1个1000粉丝数以上的个人机构账号。 6-8月:策划推出“喜迎党的二十大 共同富裕海岛行”县级融媒基层新闻行动。并在后期推出相关子栏目及报道。 |
44 | 海上诗路文化带 (县文旅局) | 开发“海上诗路”主题游线。 | 打造东海五渔村漫游之旅、极东蓝海休养之旅、网红跳岛休闲之旅等主题游线。 | 《浙江省诗路文化带发展规划》 | 根据旅游团队接待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 2-4月:整合产品项目,梳理确定游览线路。 4-6月:策划推出主题游线,加强推荐宣传。 |
45 | 全民艺术普及计划 (县文旅局) | 全民艺术普及率达到60%。 | 1、深化“全民学艺”工程,加大艺术培训力度。 2、举办 2022 年嵊泗县“民星动舞台”业余文艺团队大比武系列活动。 3、配合省文旅厅开展全民艺术普及第三方测评。 | 《嵊泗县深化全民艺术普及工作方案》 | 参照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评估指标体系。 | 2-5月:制定工作方案,启动“百姓课堂 梦想银行”公益培训。 6-8月:2022 年嵊泗县“民星动舞台”业余文艺团队大比武系列活动。 8-11月:开展全民艺术普及相关活动。 12月:总结经验做法。 |
46 | 海岛渔俗文化品牌工程 (县文旅局) | 保护开发海岛传统渔俗文化。 | 开展非遗宣传系列活动,扩大影响力。 |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 根据活动组织及参与度进行综合评估。 | 4-5月:举办嵊泗县首届渔民画风筝节。 6-11月:举办嵊泗县第三届“少年非遗说”传说故事讲述大赛及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 1-12月:完成6场次传统节日公益活动。 |
47 | 文化惠民工程 (县文旅局) | 送演出下乡50场,送书下乡1万册,送讲座送展览下乡50场,开展文化走亲5次。 | 1.开展“三送一走”文化惠民活动。 2.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 3.开展全民阅读活动。 | 《嵊泗县高质量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先行县的实施意见》 | 参照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评估指标体系。 | 2-4月:组织开展春节元宵群众性文化活动,启动送文化下乡工作,突出偏远小岛公共文化服务配送。 5-6月: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举办“词颂共富 歌咏泗季”嵊泗渔歌原创歌词征集大赛。 6-8月:以“喜迎党的二十大 文化共富”为主题,开展精品文艺创作。 8-12月:常态化开展“三送一走文化惠民”活动。 |
48 | 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县司法局) | 探索建立公民法治素养提升体系,根据上级任务部署开展试点评估和基础性评价工作。 | 1.根据实际精心设计工作载体,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2.按上级要求组织好我县重点对象的法治意识、法治需求等理论调查研究、公民素养应用场景应用贯通等工作。 3.积极推荐上报有代表性的单位作为“浙江省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 | 1.《中共嵊泗县委宣传部 嵊泗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2.《浙江省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纲要》。 | 1.运用公民法治素养评价体系,根据上级标准试点开展公民法治素养评价工作。 2.充分发挥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作用,收集公民法治素养培育和形成过程中的阶段性数据。 | 1-4月:发布2022年市属单位重点普法任务清单和普法责任清单,发布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建立“八五”普法讲师团,落实普法责任制。 4-6月:部署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作。上报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名单。 6-8月:结合“法助共富 法护平安”专项行动等,有序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的年度重点任务落实,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 8-10月:发挥普法责任单位和各乡镇力量,积极打造品牌化宣讲活动、实践阵地建设,强化群众参与体验。 10-12月:根据上级标准开展公民法治素养评价,视情发布阶段性工作成果或法治建设典型案例。 |
49 | 民族团结石榴红 (县委统战部) | 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目标,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重点培育单位为抓手,大力培育“东海微城石榴红”志愿服务队和“蓝海牧岛石榴红”精神家园两个品牌,不断提升我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影响力。 | 打造海岛民族团结进步综合性阵地,开展宣传教育、创业创新、公益慈善、文化活动等工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培育促进民族团结的志愿服务队伍,支持各族同胞、各界人士、各社会组织开展扶贫济困、治安联防、疫情防控等活动,营造守望相助良好氛围。 | 1.《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 2.《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3.《浙江省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省实施意见》。 4.《关于开展“石榴红”品牌创建实施意见》。 | 乡镇、村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测评指标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 | 2月—3月:基层走访并研究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方案。 7月:成立县民族团结促进会。 3月—9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系列活动。 4月—10月:指导菜园镇、枸杞乡做好民族品牌培育工作。 4月—11月: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
50 | 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创建 (县委统战部) | 持续推进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建设活动,培育一批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充分发挥数字赋能作用,激发全县宗教活动场所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形成示范引领、分层分级、全面推进宗教中国化浓厚氛围,推进我县宗教中国化和宗教事务治理现代化建设。 | 1.政治认同。深入开展“四史”“三教同行·奋进新时代”主题教育等活动。高水平开展“五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 2.文化融合。培育佛教弘法讲经团,诠释和弘扬宗教经典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大力推进“一寺一品”建设。 3.社会适应。推进“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建设、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百优争创”活动。 4.依法依规。坚持从严治教,开展“十百千万”普法工程。完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依法开展互联网宗教活动。 | 1.《浙江省关于建设宗教中国化和宗教事务治理现代化示范省的实施意见》。 2.《浙江省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建设指标体系》。 3.《中国化寺院建设规范和标准》。 | 1.浙江省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建设指标体系。 2.中国化寺院建设规范和标准体系。 | 2月—11月:开展除险保安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4月—11月:开展省级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 4月—5月:推进浙里宗教智治贯通,运用浙宗码、移动灵瞳等成果助力疫情防控。 5月—8月:依法开展互联网宗教信息管理监督。 6月:开展宗教界爱国教育,走访红色基地。 4 月—10 月: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完善 各项规章制度,督促落实宗教活动场 所财务上线。 3 月—11 月:开展“十百千万”普法 基地创建工作、文化寺院建设和“百 优争创”活动。 12月: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进场所活动。 |
51 | 海洋文化文创研发项目 (县文旅局) | 设计制作一批嵊泗海岛特色文创产品,编制印刷宣传资料、书籍。 | 1.加大海洋特色文创产品的研发与布点推广,重点推动渔民画、渔绳结、渔家剪纸从创作向产品研发转变。 2.完成海洋特色文创书籍的编撰,并加大推广力度。 3.重点策划海洋文创研学游线路的研发,拓展研学游市场。 | 《嵊泗县高质量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先行县的实施意见》 | 参照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评估指标体系。 | 1-4月:设计并制作一批海洋文创产品。 5-6月:完成海洋特色文创书籍美食、美景、民宿、遗韵四本小书的编撰。 7-12月:策划海洋文创研学游线路的研发,并向市场推广。 |
52 | “1+X”博物馆群建设 (县文旅局) | 完成“1+X”博物馆群体系建设。 | 1.推进博物馆主馆项目建设。 2.提升8个乡村博物馆建设。 | 《嵊泗县高质量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先行县的实施意见》 | 参照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评估指标体系。 | 1-6月:做好乡村博物馆提升工程,完成市县级验收,推进博物馆主馆建设。 7-9 月:完成乡村博物馆省级验收;10-12 月:博物馆主馆+8 个乡村博物馆对外开放运营。 |
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9项) | ||||||
53 | 碳达峰碳中和6+1行动 (县发改局) | 力争全县单位GDP能耗强度下降3%,腾出存量用能空间500吨标准煤。 | 全力推进能源结构清洁低碳转型,大力推动产业低碳转型,全面提升建筑绿色低碳水平,加快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统筹推动农业减排增汇,全面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抢占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制高点。 | 健全完善碳达峰碳中和“1+6+1+N”政策体系,“1”即碳达峰实施方案,“6+1”即分领域碳达峰实施,“N”即各县区、各功能区碳达峰实施方案,以及财税、金融、价格等多领域支持政策。 | 对能耗双控和碳排放双控重点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县级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的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居民生活、科技创新等“6+1”领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数字化建设情况等进行考核。 | 3-6月:编制碳达峰碳中和2022年工作要点。 6-8月:出台县碳达峰实施方案。召开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 8-10月:持续推动出台各领域支持政策,开展低碳县、镇、村建设围绕嵊泗海洋特色,谋划特色应用。 10-12月: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年度总结和考核工作。 |
54 | 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行动 (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 推进1个零碳乡镇,1个低碳社区试点创建。 | 构建低(零)碳乡镇(社区)试点帮扶工作机制。 | 制定、完善花鸟乡零碳乡镇创建试点工作方案。 | 对标省生态环境厅低(零碳)乡镇(社区)试点评价体系,实施动态管理、定期评估。 | 4-12月:重点工程按年度计划逐月推进,落实到位。 |
55 | 城乡风貌整治提升 (县住建局) | 1.编制完成首批城乡风貌样板区建设方案,2022年底力争建成首批县域风貌样板区1个。 2.开展第二批城乡风貌样板区试点项目申报工作。 | 建立健全全县城乡风貌专班组织框架体系和相关工作机制;加强城乡重要节点和区域风貌整治提升工作。 | 1.《省风貌办关于印发全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2.《省风貌办关于开展6月份拟见成效样板区名单摸排的通知》。 3.参照省风貌专班相关文件和市级专班组织架构,成立嵊泗县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 | 1.《浙江省城乡风貌样板区建设评价办法(试行)》; 2、《浙江省城乡风貌样板区建设评价办法操作手册(试行)》。 | 1-3月:完成首批样板区试点方案编制,推进风貌样板区建设。 4-6月:制定印发县风貌办组织架构文件。开展首批6月份见成效样板区(“山海奇观”枸杞-嵊山)建设迎检工作,督促推进项目建设。 6月底:嵊泗“山海奇观”风貌样板区建设形成部分风貌展示效果;结合嵊泗实际,推进 2022年第二批样板区试点申报工作。 7-9月:组织参加省市技术服务及培训工作;推进首批风貌样板区建设。 10--12月:完成首批2个县域风貌样板区建设,迎接检查验收。争创省级“新时代富春山居图”样板区1个。 |
56 | 省级海岛公园样板创建 (县文旅局) | 加快推进嵊泗海岛公园建设,通过省级验收评估力争优秀等次。 | 1.编制嵊泗国际旅游岛规划,确立升级方向。 2.培育打造枸杞山海奇观3A级景区,嵊山镇、枸杞乡4A级景区镇等核心吸引物。 3.推进东海五渔村景区提升、交通旅游集散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 | 1.《浙江省十大海岛公园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 2.《舟山市海岛公园总体规划(2020-2035)》。 3.《嵊泗县海岛公园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 | 根据浙江省海岛公园创建导则、验收工作方案进行年度评估。 | 2-4月:梳理海岛公园建设2022年重点工作。 4-5月:发布《嵊泗县海岛公园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 6-10月:对照年度要点,抓好任务推进。 11-12月:开展自查自评,迎接省级年度评估。 |
57 | 海岛GEP核算体系 (县发改局) | 探索海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海岸带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拓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 | 探索建立海岸带GEP核算标准,推进“两山银行”试点。 | 1.《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意见》。 2.《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技术规范海岸带生态系统(试行)》。 | GEP核算应用试点数量。 | 4月底:发布嵊泗县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项目政府采购意向书。 6月底:完成嵊泗县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项目,政采云采购流程,完成合同签订。 8月底:推进2020年嵊泗县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报告编制。 10月底:推进编制嵊泗县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实施方案。 12 月底:完成年度(GEP)核算报告编制工作(初稿)。 |
58 | 海洋蓝碳示范项目、试验基点 (县发改局) | 蓝碳经济体系更加健全,科技支撑能力不断增强,海洋生态环境显著改善,政策制度体系更加完备。 | 成立蓝碳课题调研工作小组,推进该项工作开展。 | 拟出台《嵊泗县蓝碳经济报告》。 | 建立“蓝碳经济”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制定考核细则。 | 2-6月:开展调研座谈,编制《嵊泗县蓝碳经济报告》初稿。 6-8月:完成2季度蓝碳经济调度工作。 8-10月:完成3季度蓝碳经济调度工作。 10-12月: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开展年度总结工作。 |
59 | 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 (县发改局) | 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年度完成并网量5000kw。 | 成立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专班,建立月报制度,挂图作战,整县推进。 | 成立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专班。 | 对项目推进情况,投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 2-6月:制定适合嵊泗特色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方案。排查泗礁本岛区域大型公共设施屋顶资源。 6-8月:同步开工泗礁本岛区域大型公共设施屋顶分布式光伏储备项目。 8-10月:充分排查东部乡镇区域大型公共设施屋顶资源,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10-12月:全面完成整县大型公共设施屋顶分布式光伏安装,做到应装尽装。 |
60 | 风光渔储氢新能源项目 (县发改局) | 推进风电储氢一体化综合智慧能源项目。 | 成立新能源产业行动小组,制定《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 制定《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 对项目推进情况,投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 2-4月:嵊泗7#海上风电项目:完成海域论证报告评审、取得用海预审意见。 洋山薄刀咀120MW光伏电站项目:设备招标技术准备工作。 4-6月:嵊泗7#海上风电项目:完成项目核准,完成电网接入报告评审。 洋山薄刀咀120MW光伏电站项目:取得水上水下作业许可证。 6-8月:嵊泗7#海上风电项目:完成航道影响条件评价报告评审。 洋山薄刀咀120MW光伏电站项目:首批组件安装。 8-10月:嵊泗7#海上风电项目:取得不动产证,完成设备、设计、施工招标。 洋山薄刀咀120MW光伏电站项目:海装打桩完成。 10-12月:嵊泗7#海上风电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年底开工。 洋山薄刀咀120MW光伏电站项目:全容量并网。 |
61 | 零(负)碳示范岛 (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 以花鸟乡零碳乡镇试点工作为蓝本,边创建边示范边提炼,推进低零碳示范效应。 | 建立零(负)碳示范岛帮扶工作机制。 | 制定零(负)碳示范岛建设方案。 | 以省生态环境厅低(零碳)乡镇(社区)试点为范本,形成零(负)碳示范评价体系。 | 5-6月:编制《花鸟乡零(负)碳示范岛建设方案》和年度工作目标 7-12月:年度重点工作推进 12月:根据低(零)碳试点评估结果,汇总总结零(负)碳示范岛成果 |
社会治理先行示范(8项) | ||||||
62 | 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全覆盖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1.综合集成执法事项,梳理编制执法目录总清单+综合执法清单+专业执法清单“三张清单”,力争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占比达到35%以上。 2.精简整合执法队伍,专业执法队伍保留6支以内,形成“1+6+1”执法体系。执法力量60%以上下沉乡镇。 3.加强基层执法工作,采取赋权、派驻和“1+X”兼管模式,实行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由乡镇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考核、统一保障,提高基层治理水平。 4.深化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新建海洋综合执法应用,打造海洋综合执法改革特色亮点。 5.全面贯通应用省执法监管数字平台,实现应用事项、应用场景全覆盖,执法主体、执法人员100%纳入平台,所有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使用统一平台开展工作。 | 1.更大范围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 2.更大力度整合精简执法队伍。 3.进一步下沉执法权限和力量。 4.全面推进执法数字化改革。 5.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 1.印发《嵊泗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 2.贯彻落实《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 3.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综合查一次”制度的指导意见》。 4.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执法协同机制》、《执法争议协调处理办法》、《刑衔接运行制度》等制度机制。 | 1.将改革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平安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和改革创新大会战考评工作。 2.优化完善改革重点指标晾晒机制,开展月度晾晒工作。 | 1-2月:落实《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1年)》,开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解读宣传工作。 3-4月:筹备全县推进大会,成立嵊泗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编制《嵊泗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重点任务清单》。制定专业执法队伍精简和执法力量下沉方案,深化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挂牌成立嵊泗县“大综合一体化”行刑衔接中心并运行。推进省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平台试点工作。做好省下发的30件执法监管“一件事”多跨场景认领工作,全面深化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建设应用场景,线上发起多跨协同联合执法检查。 5-6月:推进执法人员编制精简和执法力量下沉,规范建设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提高执法办案水平;深化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打造海上执法亮点特色。做好行政执法事项划转、承接和乡镇赋权执法工作。 7-8月:加强执法目录库管理,做好动态调整。借鉴市级数字执法监管试点经验,贯通应用省执法监管数字平台。打造乡镇 “一支队伍管执法”示范点。 9-10:围绕事项划转、力量下沉、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等工作,制定完善执法协作配合、执法人员管理考核、基层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法制审核、层级管辖、协同相应等改革配套机制和制度。 11-12月:国家试点方案全面落地,做好本地总结评估提炼。 |
63 | 县乡一体条抓块统 (县委办) | “152”体系与“141”体系高效贯通,线上线下实时联动、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新机制全面完善,审批、服务、执法力量进一步下沉乡镇,乡镇综合执法事项比例达到 20%以上,乡镇执法人员占到县域行政执法人员总量 50%以上,县域内各类矛盾纠纷90%以上化解在乡镇和村、社区,乡镇党委的统筹协调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 ①做强县级社会治理中心,做优乡镇综合信息指挥室,规范乡镇和村级的矛调中心建设。 ②优化基层治理四平台体系。 ③构建县乡对接的数字化数据系统平台,推进乡镇数字化硬件建设。 ④提升基层网格工作水平,实施基层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 ⑤深化一张清单、一支队伍、一套制度。 | 根据省、市要求和部署,制定我县关于全面推进“县乡一体、条抓块统”县域整体智治改革的相关政策意见。 | ①开展改革成效综合考评。 ②开展改革督察,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 第一季度:全面梳理前阶段乡镇权力清单、“属地管理”清单的履行情况建立派驻人员数据库,完善派驻人员管理办法;加强村、社区全科网格建设,健全议事协商机制。 第二季度:明确部门间职能分工,建立健全部门间职责争议协调机制。完成机构、人员、考核隶属等相关工作,强化县乡两级中心的龙头和枢纽作用。 第三季度:深化完善乡镇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监管事项,“属地管理”事项,做到监管事项全覆盖。重点以体系建设为抓手,逐一破解基层网格、矛调、应急指挥、大安全、信息化、数字化等工作中的难题。 第四季度:组织开展我县改革工作经验交流,形成良好工作氛围,做好我县改革总结和考核评价等工作;组织开展我县改革工作督察;做好市对我县督察考核评价工作。 |
64 | “141”体系迭代升级 (县委政法委) | 1.县级社会治理中心迭代建成率达100%。 2.全面推动乡镇(街道)“基层治理四平台”迭代为党建统领、经济生态、平安法治、公共服务等四个功能性平台。 3.协同构建完善“1612”体系基层治理系统。 | 1.推动县级矛调中心向县级社会治理中心迭代升级。 2.健全完善县“162”体系与“141”体系贯通规范和工作机制。 3.迭代升级乡镇(街道)“基层治理四平台”体系架构。 4.建强县、乡两级综合指挥体系。 5.协同构建完善“1612”体系基层治理系统。 | 1.《浙江省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规范化建设指引(试行)》。 2.《浙江省“基层治理四平台”数字化建设指南》。 3.《2018年舟山市深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工作任务分解》。 4.《舟山市规范提升全科网格建设实施意见》。 5.《浙江省网格事务准入审查制度》。 | 1.县级社会治理中心迭代建成情况。 2.乡镇 “基层治理四平台”迭代升级情况。 3.“162”体系贯通基层事项和任务完成情况。 4.各地“1612”体系基层治理系统建设运行情况。 | 2-4月:推动县级社会治理中心迭代工作,县社会治理中心挂牌。 4-6月:配合县级有关部门联合推进“162”体系与“141”体系贯通工作。 6-8月:结合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加强对“141”体系建设的指导。 8-10月:进一步推进“141”体系建设工作。 10-12月:进一步完善迭代基层治理综合信息系统,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
65 | 外卖在线 (县市监局) | 1.广泛应用“浙江外卖在线,“阳光厨房”“外卖封签”实现全覆盖,“阳光厨房”在线率90%以上。 2.外卖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全面提升,经营主体责任有效落实,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率同比下降10%。 | 1.从源头强化餐饮制作全流程管控。创设”阳光厨房”,推行“AI巡检”。 2.强化餐饮具质量监管,严格包装材料限塑管控,推动全面使用“外卖封签”。 | 1.完善网络餐饮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省级《网络餐饮“阳光厨房”建设规范》《餐饮外卖封签规范使用指引》的规定。 2.贯彻落实《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中关于网络餐饮的相关规定。 | 1、参与省局“双五”竞赛动态晾晒“赛马”比拼活动。 | 3-4月:开展“浙江外卖在线”应用集中攻坚行动,加大线上巡查和线下检查,查处一批不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不使用外卖封签和从业人员不佩戴口罩等违法行为。 5-6月:推进“阳光厨房”建设提质扩面。 7-8月:加大“浙江外卖在线”商户端激活使用的培训,扩大商户端规范使用的覆盖面。 9-12月:巩固“浙江外卖在线”应用成果。 |
66 | “指尖上”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县司法局) | 1.县、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建成率100%。 2.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覆盖城乡、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3、推广公证远程办证系统、律师视频解答系统、浙里办APP等“指尖上”的公共法律服务。 | 1.坚持党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全面领导。 2.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 | 1.《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 2.《浙江省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3.《舟山市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 1.通知辩护律师援助案件指派率100%、值班律师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率100%。 2.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总体满意率持续保持在96%以上。 | 2-6月:县、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全部建成并运作。 6-8月:选取适合我县的公共法律服务线上系统并进行业务培训。 8-12月:全面推广线上公共法律服务系统,加大群众对各系统的使用率。 |
67 | 新时代“海上枫桥”“东海渔嫂”品牌 (县委政法委) | 1.总结提炼形成新时代“海上枫桥”升级版经验。 2.“东海渔嫂”队伍力量提升10%,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 1.持续深化“海上枫桥”五大载体建设,丰富项目内容。 2.完善“东海渔嫂”10+X体系,推进队伍增量扩面工作,打造品牌新形象。 | 1.《舟山市打造“海上枫桥”升级版实施方案》。 2.《舟山市深化“东海渔嫂”参与社会治理工作方案》。 | 建立新时代“海上枫桥”“东海渔嫂”工作任务清单,做好年度绩效评价。 | 2-4月:举办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12周年暨嵊泗县“东海渔嫂·嵊放美丽”情景报告会。 4-6月:结合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总结提炼“海上枫桥”“东海渔嫂”经验。 6-8月:配合做好编制新时代“海上枫桥”建设发展历程。 8-10月:加强宣传工作,推动“海上枫桥”“东海渔嫂”品牌影响力提升。 10-12月:全面完成“海上枫桥”“东海渔嫂”工作年度目标任务。 |
68 | 全域数字法院 (县人民法院) | 1.法院智慧审判应用基础支撑能力进一步优化和提升。 2.多源多态司法大数据进一步汇聚融合,数助决策作用更好发挥。 | 1.加快推进数字法庭等数字化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2.加快推进无纸化工作进程。 3.推进“执行一件事”等执行工作多跨场景应用建设。 4.大力建设“共享法庭”。 | 1.《关于推进建设“浙江全域数字法院”重大改革的实施方案》。 2.《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实施方案》。 3.《推进数字化改革建设“全域数字法院”近景工作计划》。 4.《关于全面加强“共享法庭”建设健全“四治融合”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 | 1.依照省全域数字法院实施方案建立评价机制。 2.按照省“共享法庭”建设制度标准建立评价机制。 | 2-4月:建立协同机制,完成与党委政法委的协调对接,并完成配套制度;逐步更新数字法庭设备。 4-6月:完成庭务主任及联系法官清单,落实工作支撑机制,优化平台;完成数字法庭升级。 6-8月:落实共享法庭功能;整理汇集无纸化进程中的问题并集中处理。 8-10月:统筹配置专业调解力量;建立无纸化工作标准。 10-12月:“共享法庭”全面应用;无纸化指标达到全省平均值。 |
69 | 一中心多分部矛调中心运转模式 (县信访局) | 结合海岛实际,完善一中心多分部的多跨协同机制,实现人民群众来访来诉、定分止争“最多跑一地”“只进一扇门”,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一链条解决”。 | 依托民呼我为体系和141体系的迭代升级,多跨协同,按基层事项、社会事项、信访事项分类处理。 整合资源,优化工作流程,强化统分结合,落实闭环管理。 进一步优化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结合《信访工作条例》,强化访调、访诉分离处置。 积极落实平台数据互通共享,努力实现矛盾纠纷在“一张网”上运行。 | 1.《浙江省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规范化建设指引(试行)》。 2、嵊泗县《关于加强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分级调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 根据上级部署落实县级矛调中心评价指标体系相关工作。 | 全年:在中心建立即接即办制、协商调解制、领导接访制、督查督办制等机制。 6月底前:优化一窗受理流程,根据社会治理中心和民呼我为系统要求,推动一窗登记。 8月底前:建立完善一中心多分部事项流转闭环流程设计。 10月底前:开展县级领导分部接访活动。 12月底前:完成上级考核任务。 |
附件4
2022年共同富裕“1+5+N”重大改革清单
序号 | 重点工作 (责任单位) | 目标体系 | 工作体系 | 政策体系 | 评价体系 | 进度安排 |
扩中提低改革(11项) | ||||||
1 | 创业创新活力集成改革 (县市监局) | 1.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内生动力。 | 1.提升市场主体准入、准营和退出全生命周期便利化水平。 2.降低创业创新成本,强化重点领域价格监管,加大涉企违规收费监管力度。 3.优化知识产权转化应用,推进知识产权保险创新,探索数据知识产权改革,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4.强化创业创新支撑,加强平台经济规范管理,提升实体市场发展能级,创新信用融资服务模式,深化知识产权融资服务。加强完善市商品交易市场及农贸市场提升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集中领导,联合各部门加大市场创建任务统筹推进。 | 制定出台《嵊泗县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实施方案》、《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 | 1.依照省局激发创业创新活力集成改革考核评价体系。 2.制定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考核办法。编制市场主 体活跃度指数、小微企业发展指数等。 | 2-6月:制定出台《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活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开展“五化”农贸市场创建,完成1家农贸市场各项创建任务待验收。7-10月:持续开展重点领域产业自主知识产权培育;常态化开展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完成“五化”农贸市场创建市级验,推进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完善企业档案自主查和迁移一件事功能; 10-12月;巩固“浙江知识产权在线”应用成效,全面总结提升。完成“五化”农贸市场创建省级验收, 全面实施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 |
2 | 知识价值导向分配机制 (县经信局) | 引导我县企业对科技人员采取知识产权成果转让使用、技术入股、技术分配等多种分配方式 | 引导我县企业知识价值分配改革,探索相关分配方式。 | 贯彻落实《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和《舟山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 | 对试点实施技术分配的企业进行常态化跟踪评价。 | 2—4月:调研全县企业创新要素分配情况。 4—6月:挑选创新要素参与分配试点企业。 6—8月:就企业对科技人员采取知识产权成果转让使用、技术入股、技术分配等多种分配机制进行商讨,确定变革企业。 8—10月:商讨适合该企业的分配机制,最终明确分配方式 10—12月:企业技术分配试点实施。 |
3 | 钱随人走制度体系 (县财政局) |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钱随人走”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在相应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开展“钱随人走”探索研究,并开展“钱随人走”改革试点工作,目前我县不在市县“钱随人走”制度改革试点名单之内。 | 根据省级“钱随人走”改革试点工作要求,按需推进相关工作开展。 | |||
4 | 社保制度精准化结构性改革 (县人社局) | 社保制度精准化结构性改革标准均由省级层面制定实施,根据省级工作要求做好贯彻实施。 | 根据省级工作要求做好贯彻实施。 | |||
5 | 长期护理保险 (县卫健局) | 舟山市2022年尚未纳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和扩面范围。 | ||||
6 | 推进“舟惠保”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县卫健局) | 1.有效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促进共同富裕,推进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健康有序发展。 2.全面推广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全县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人数达到2万人以上。 | 1.建立医保部门牵头,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2.实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一站式”直接结算。 3.完善赔付管理机制。 | 落地实行推进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等政策文件。 | 1.投保率不低于2021年度。 2.赔付率不低于协议规定赔付率的90%。 | 3月底前:完成全年32%上的投保率; 9月底前:跟踪理赔进度,优化赔付方案; 12月底前:完成全年赔付率不低于协议赔付率的90%目标;组织开展下一年度投保工作。 |
7 | 因病致贫返贫防范长效机制 (县卫健局) | 有效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推进基本保障、补充保障、兜底保障、服务保障协同有效发展,建立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防范长效机制。 | 1.成立病贫防范专项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政策举措、目标任务,研究重大事项。 2.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医保部门牵头,有效整合各类保障、救助、慈善帮扶以及公共服务资源,推动病贫防范措施落地。 | 1.落地实行因病致贫返贫防范长效机制方案。 2.根据市医保部门统一部署,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等1+X政策体系。 | 健全完善常态化数据挖掘、监测、统计功能,构建病贫群体群体精准画像。 | 9月底前: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开展项目清单化管理,阶段性评估; 12月底前:做好常态化监测和阶段性评估工作。 |
8 | 慈善信托 (县民政局) | 推动慈善信托加快发展,实现慈善信托“零突破”;强化慈善信托监管。 | 召开专题会议推进慈善信托相关工作开展。 | 慈善信托相关政策文件。 | 1.探索完善慈善信托财产登记制度。 2.强化慈善信托监管,规范慈善信托运行的政策文件。 | 1-2月:召开慈善工作专题会。 3-4月:完善慈善信托财产登记相关政策文件。 5-6月:学习慈善信托财产登记相关政策文件。 7-8月:学习慈善信托监管相关制度。 9-10月:举行慈善信托专题宣讲会。 11-12月:总结慈善信托监管相关工作。 |
9 | 共富型统计研究 (县统计局) | 应用大数据、隐私计算、统计模型等先进手段,建立民宿主群体结构数据库,精准识别“扩中”“提低”重点对象,动态反映民宿主这类群体收入情况,为全省建设以同富裕基础数据库为核心的共富型统计监测体系提供“嵊泗模板”。 | 组建了由常务副县长担任专班组长,县府办副主任和县统计局书记担任副组长,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税务局、人行县支行、国网嵊泗供电公司、县自来水公司等13个部门(单位)为成员单位的“民宿主群体结构数据库建设”工作专班开展工作。 | 1.制定《嵊泗县“全面覆盖+精准画像”民宿主群体结构数据库实施方案》 2.制定《民宿主群体结构数据库建设标准规范》 3.编制《民宿主数据库建设路径研究报告》 | 1、时效指标:按进度计划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情况评分; 2、质量指标:行业数据跨部门、跨地域、跨系统整合质量; 3、应用推广指标:上架浙政钉、浙里办提供监管与服务情况; 4、满意度指标:是否对民宿主画像精准;是否为民宿行业主管部门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 2—4月:开展调研完成方案编制工作,明确数据统计的指标口径、数据回流或获取方式,探索建立统计数据模型等。 4—6月:对获取的基本信息,民宿信息、收支信息等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形成民宿主群体数据仓、民宿标签库等,建立数据库,6月底前上线运行。 6—8月: 进一步完善数据标签化,民宿主画像等信息,优化民宿主驾驶舱,完成“一宿一码”应用建设。 8—10月:根据运行情况进行迭代升级,展示阶段性成果。 10—12月:总结工作,完成民宿主群体结构数据库建设标准规范以及建设路径研究的课题报告。 |
10 | 共同富裕群体监测分析数智平台建设 (县发改局) | 完成平台建设,逐步完善从“重点人群——>家庭——>个人主体”的画像分析,精准投放相适应的政策服务,实现共同富裕主体的全民性,助力家庭友好型社会建设。 | 1.构建分类科学、共享共用的共同富裕群体监测分析数智平台数据专题库,重点建设全县人口库、政策库、指标库等子库。 2.打造“我的e家”应用场景,以家庭服务为出发点,,以家庭画像、电子户口本、家庭信息采集、政策精准推送、家庭办事清单、政府活动集中发布为主要功能,打造具备政策助家、活动益家、懂家所需等能力的综合应用场景。 | 制定出台《嵊泗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形成《嵊泗县共同富裕群体监测分析路径与方法研究》、《嵊泗县群体结构数据库建设标准规范》、《嵊泗县共同富裕群体监测分析数智平台绩效评价报告》等理论制度成果。 | 1.建立共同富裕家庭幸福指数评价体系。 2.对建设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开展应用活跃度、好评率监测。 | 1-3月:启动需求分析和方案设计,绘制数据图谱,申请数据回流。 4-6月:完成共同富裕群体监测分析数智平台、家富嵊泗开发建设并上线运行。 7-9月:完成我的e家、我的嵊泗开发建设并上线运行。 10-12月:制定形成《嵊泗县共同富裕群体监测分析路径与方法研究》、《嵊泗县群体结构数据库建设标准规范》、《嵊泗县共同富裕群体监测分析数智平台绩效评价报告》等理论制度成果。 |
11 | 金融支持“共同富裕岛”嵊泗试点建设 (县发改局) | 加快推进嵊泗普惠金融体系建设,丰富产品供给,有序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支持。 | 贯彻落实稳健货币政策,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做深做实普惠金融服务,夯实共同富裕建设基础。 | 《金融支持嵊泗县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县的指导意见》(嵊银发〔2022〕9号) | 根据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对各项工作进行评价。 | 2月-3月:金融改革相关工作推进计划制定,与人行共同起草《金融支持嵊泗县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县指导意见》; 4-5月:召集部分重点企业、民宿参与的座谈会,了解金融助力企业纾困的需求,出台落实相关纾困政策。 6-7月:进行金融需求调研、分析和方案的编制,并推进各项金融服务落地实施。 8-10月:在海岛共同富裕建设推进过程中,对接各部门做好金融服务流程再造和优化。 11-12月:总结各项金融政策落实实施的效果和经验。 |
缩小地区差距(6项) | ||||||
12 | 谋划打造省内“产业飞地” (县发改局) | 谋划新能源“产业飞地”。推进嵊泗1、3、4号海上风电项目、嵊泗泗礁海上风电项目及配套制造业、中广核联合体项目。 | 深化清洁能源产业招引专班工作,统筹协调全县清洁能源资源招引和产业项目落地工作。定期召开专班会议,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 出台《嵊泗县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4)》。 | 对能耗双控和碳排放双控重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 2-6月:制定出台《嵊泗县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4)》。 7-8月:探索产业飞地模式,与国投电力、远景等产业联合体洽谈,组织实施考察。 9-10月:探索产业飞地政策,加强与清洁能源产业联合体合作,加快洽谈风能风电装备制造、光能光伏组件制造、绿电制氢等项目,争取招引标志性项目落地。 11-12月:推动海上风电项目建设,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 |
13 | 新时代“小岛迁、大岛建”工程 (县发改局) | 以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为主攻方向,秉持“迁得出、住得牢、过得好”的工作目标,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共享水平,通过制度供给、产业帮扶、市场运作等方式整合海岛资源,让搬迁居民享受本岛更优的公共服务、更美的人居环境和更高的生活品质。 | 1.开展全面调研和摸底排查,重点对东绿华、东库区域和架空层情况进行调查,摸清待搬迁人员(包括搬迁地老年群体、季节性生产渔民)和搬迁(养老、生产)意愿。同步启动西绿华、璧下村和滩浒村情况调查。 2.制定下发《嵊泗县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建设首批试点(新时代“小岛迁大岛建”)2022年行动方案》。编制完成《嵊泗县渔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办法(试行)》和《嵊泗县新一轮村级集体经济提升发展五年行动计划》。针对60周岁以上老年群体和架空层居民,启动《绿华岛(东绿华、东库)搬迁老人养老实施办法》、《架空层居民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等编制工作。 | 《嵊泗县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建设首批试点(新时代“小岛迁大岛建”)2022年行动方案》 | 根据2022年度行动计划,对各项工作进行评价。 | 2-4月:做好与省农业厅对接工作,争取“小岛迁、大岛建”工程能同步享受下山移民政策。 4-6月:出台《绿华岛(东绿华、东库)搬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架空层居民搬迁工作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搬迁工作;启动安置性住房项目建设前期工作。 6-7月:出台《安置性住房使用办法》、《绿华岛(东绿华、东库)搬迁老人养老实施方案》等多种保障政策,确保搬迁居民有政策可依。 7-9月:编制完成《嵊泗县马关中心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 9-11月:深化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探索村集体资产股权流转、抵押担保等实现形式,编制搬迁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11-12月:动态调整搬迁居民数据库,开发增加社会创业就业岗位,开展就业帮扶服务,通过数据库实现供给岗位与低收入群体劳动力的精准匹配。 |
14 | 上海人才飞地 (县委组织部) | 新引育C类及以上层次人才3名;新引进(入驻)企业5家;新入选海纳计划1个;产业化企业数1家;产学研合作项目1项。 | 1.飞地公司作为“人才飞地”的运营主体,负责飞地企业入驻审核,为企业提供服务。 2.第三方专业运营机构负责产业招商、人才引进、物业管理、运营管理、创新创业指导以及“人才飞地”所需的其他专业化服务。 | 《嵊泗“人才飞地”总体方案》 | 按照《嵊泗县“创新创业飞地”委托运营协议书》对第三方运营机构进行考核。 | 2-4月,推荐“舟创未来”海纳计划人才(团队)3个; 4-6月,累计推荐“舟创未来”海纳计划人才(团队)7个,入选1个; 6-8月,新引育C类及以上层次人才3名; 8-10月,新引进(入驻)企业5家; 10-12月,产学研合作项目1项。 |
15 | 海上共同富裕示范带 (县农业农村局) | 2022年创建一条“同舟共富”海上示范带 | 1、指导乡镇开展海上示范带项目工程建设; 2、建立常态督导、年度评价工作机制。 | 《关于2022年高水平推进海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 1.将“同舟共富”海上示范带建设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 2.建立中期检查、常态督导、年度评价工作机制。 | 2-4月:明确“碧海蓝湾,海韵金滩”同舟共富海上示范带建设项目年度任务目标。 4-6月:启动建设项目,完成建设项目年度总工程量的40%。 6-8月:持续推进“碧海蓝湾,海韵金滩”同舟共富海上示范带建设项目,按照计划,有序完成当年建设任务,完成建设项目总工程量的80%。 8-10月:督导建设进度,指导乡镇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10-12月:完成“碧海蓝湾,海韵金滩”同舟共富海上示范带建设项目年度建设任务。 |
16 | 深化新时代“与沪同城”战略 (县发改局) | 建立完善新时代与沪同城多层面对接机制,推进港口开发、能源利用等领域全面合作。 | 推动小洋山区块建设,争取小洋山北侧集装箱支线码头工程年底开工。加快LNG站线扩建水等重大合作项目。 | 《2022年嵊泗县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深化“与沪同城”工作要点》 | 根据2022年度工作要点,对相关工作进行评价。 | 2-6月份:制定《2022年嵊泗县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深化“与沪同城”工作要点》深化与上海方面常态化交流机制。 7-9月份:稳步推进LNG站线扩建项目完成选址选线、项目稳评、环评等前期工作。 10-12月份:争取LNG站线扩建、小洋山北作业区项目开工建设。 |
17 | 美丽岛群建设(县农业农村局) | 创建1个美丽岛群,实现一体化组团发展,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岛群间探索错位、分工、互补发展。 | 1.指导开展嵊山枸杞美丽岛群项目建设。 2.建立常态督导、年度评价工作机制。 | 1.《美丽海岛“四美”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发展方向》 2.《嵊泗县美丽海岛建设“十四五”规划》 | 1.将美丽岛群建设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 2.建立中期检查、常态督导、年度评价工作机制。 | 2-4月:明确嵊山枸杞美丽岛群建设年度任务目标。 4-6月:启动建设项目,完成建设项目年度总工程量的40%。 6-8月:持续推进嵊山枸杞美丽岛群建设,按照计划,有序完成当年建设任务,完成建设项目总工程量的80%。 8-10月:督导建设进度,指导乡镇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10-12月:完成嵊山枸杞美丽岛群建设任务。 |
缩小城乡差距(6项) | ||||||
18 | 海岛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激活 (县农业农村局) | 深入推进渔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全县累计新增盘活利用闲置农房90套以上;新增闲置农房高质量发展示范区1个。 | 1.实施多方面政策改革,构建高质量发展政策支持体系。 2.实施“政府搭台、市场运作、村组参与”运作模式,推进闲置农房盘活市场化运作。 3.打造农房数字化特色应用场景,推动海岛闲置资源利用最大化。 | 出台《嵊泗县渔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办法(试行)》 | 依托乡村振兴考核对乡镇考核以及对各项工作进行评价 | 2—4月:排摸新的示范区创建项目,明确今年创建的示范区名单;深化渔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研究出台《嵊泗县渔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办法(试行)》。 4—6月:启动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示范区项目建设;出台《办法》后,审慎推进渔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工作。 6—8月:跟踪指导示范区创建,实时关注项目进度。 8—10月:推动示范区项目建设。 10—12月:开展示范区项目自查验收,落实问题整改;完成示范区建设,并通过市级验收;做好年度总结。 |
19 | 智慧岛城建设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建局) | 1.加快县城有机更新 2.加强和规范智慧化城市管理,加快迭代升级,提高效能,提升城市治理能力。 | 1.全面实施规建管水平提升行动、城市生态修复行动、市政设施提升行动、公服设施完善行动、危旧房屋拆改行动、老旧小区改造行动、城市防洪善治行动、社区功能拓展行动八大行动。 2.加快市县两级智慧城管平台对接,根据市局安排,完成数字政府“浙里城事共治”等应用数据贯通和数据归集。 | 1.落实《嵊泗县城有机更新实施方案》 2.《关于推进2022年智慧城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 1.年度进度计划和投资计划完成情况。 2.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系统2022年度个性工作考核 | 1.1-3月:山地公园完成初步方案设计;城市道路品质提升工程完成项目立项报批等前期工作;完成菜园镇城镇危房解危及改造工程、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4-6月:山地公园完成设计和招投标前期工作;城市道路品质提升工程完成招投标并进场开工;完成菜园镇城镇危房解危及改造工程、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招投标,进入施工阶段。 7-9月:山地公园进入施工阶段;城市道路品质提升工程按计划推进施工任务;危旧房屋和老旧小区改造行动基本完成建设任务。 10-12月:基本完成“城市生态修复行动”年度相关内容;城市道路品质提升工程基本完成工程建设内容,为旧房屋和老旧小区改造行动完成项目扫尾、竣工验收等工作。 2.根据市城管局工作安排,年底前完成“浙里城事共治”等应用数据贯通、归集。 |
20 | 渔农业转移 人口市民化集成改革 (县发改局) |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集成改革,推动实施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 | ①保障随迁子女平等受教育权利。对于外小岛小学已撤并和外小岛户籍的初中、高中学生继续享受船票减半优惠政策。继续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实施意见和学前教育服务区招生制度,确保外岛进城子女接受教育的权利。 ②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扩大社保覆盖面。 ③改善基本医疗卫生条件。落实基本公共项目整改促进工作。开展2022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设工作。 ④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加大农民工就业技能、岗位技能提升和转岗培训力度,鼓励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和其他外来务工人员自主创业,落实就业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税费减免等优惠扶持政策,实现2022年度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00万。 ⑤扩宽住房保障渠道。加快西城区建设,根据县里统一规划,加快推进安置房建设。 ⑥提高养老保障。通过调研制定出台搬迁老人养老实施办法,因人施策,实施养老保障,配合开展搬迁试点的养老安置和养老服务工作 ⑦提高渔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障渔农民宅基地权益,完善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工作体系,制定出台《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办法(试行)》。 | 《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办法(试行)》 | 根据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对各项工作进行评价。 | 1、2月:梳理摸排我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数量、位置、老年群体的家庭情况和养老意愿以及目前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完善渔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工作体系,研究制定《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办法(试行)(初稿)》。 3、4月:反馈省市2021年度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考核落实整改工作,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和学前教育服务区招生制度。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0万。 5、6月:制定出台《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办法(试行)》。启动编制《绿华岛搬迁老人养老实施办法》,对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的人群进行精准画像。积极推进县域2022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点工作,摸清各学段起始年级招生情况,完成初中、小学、幼儿园起始年级预报名。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50万。 7、8月:启动“小岛迁大岛建”试点居民搬迁安置房源方案设计,做好安置房源需求调查。推进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示范区建设,争取提前保质保量完成创建任务。制定出台养老实施办法,从资金扶持、机构整合安置,完善配套养老服务等方面予以政策保障。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督导,落实外岛学生船票减半优惠政策。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50万。 9、10月:配合实施试点的东绿华、东库搬迁老人的养老安置,完成工作目标,评估政策保障实效。 11、12月:总结全年政策落实情况,梳理存在问题,推广亮点工作。实现2022年度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00万。 |
21 | 地理标志富农 (县海渔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信局) | 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强对区域品牌建设的统筹规划,加快构建区域以节、以赛、以会促销,举办贻贝产品专题推介会,通过产品推介、文化研讨等多种形式提高知名度。大力支持渔博会、电商、直销店、进超市、进酒店等多元化市场开拓,强化“嵊泗贻贝”区域品牌建设。打造一批知名企业品牌,达到公共品牌和企业品牌相互促进的效果,扩大“嵊泗贻贝”市场影响力,形成“嵊泗贻贝”对产业的强大推力。 | 1.加强对区域品牌建设的统筹规划,结合浙农码、合格证等,加快构区域品牌质量标准体系和质量追溯体系,探索区域公用品牌准入制度。 2.加强区域公用品牌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影响力和品牌溢价能力。 3.推进电商区域品牌建设。以电子商务协会名义申请了“朴屿”商标,并于今年正式完成注册,与企业合力打造嵊泗电商区域品牌。 | 1.结合我县实际研究符合市场需求的区域公用品牌质量标准。 2.积极引导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第三方参与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形成品牌建设合力。 | 依托对县级考核以及年度考核对各项工作进行评价。 | 2—5月:开展渔业企业调研,理清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工作难点,研究提出工作思路。 5—11月:持续推进品牌宣传、销售渠道拓展、电商平台培育、渔民培训等工作,利用各级专业展会提升品牌社会影响力。 11—12月:工作评价及总结。 |
22 | 以缩小收入差距为主攻方向,打造海岛民宿嵊泗样板 (县文旅局) | 1.建立健全民宿系列政策和评价标准体系。 2.迭代升级50家普通渔宿,新发展3家民宿综合体。 3.完善离岛e宿数字化服务平台并推广应用。 4.推进民宿人才队伍建设,培育30名民宿人才,培训350名民宿从业人员。 5.启动民宿共同富裕示范基地建设。 | 1.举办民宿设计、伴手礼等大赛活动,组织系列专题培训。 2.加大民宿人才培养,建立民宿人才库。 3.培育“民宿+”发展模式,推动民宿聚落和民宿综合体建设。 4.推进离岛e宿数字化平台应用。 5.推动五龙乡民宿共富基地建设。 | 《嵊泗县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试点行动计划(2021-2023年)》、《关于促进民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 | 根据《嵊泗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县绩效考评办法(试行)》进行考核评价。 | 2-3月:制定发布《嵊泗县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试点2022年工作方案》。 4-6月:编制完善海岛民宿聚落规划,策划民宿设计大赛方案,开展全县民宿等级认定,组织民宿专题培训。 7-9月:举办民宿设计大赛暨分享论坛,升级离岛e宿平台系统,走访指导培育对象提质升级,推进民宿共富示范基地建设,开展民宿人才认定。 10-11月:组织民宿服务技能专项培训,举办民宿伴手礼、民宿厨艺和乡村解说大赛。 12月:开展省市等级民宿及民宿综合体、民宿融合发展示范户等认定,总结试点建设成果。 |
23 | 未来海岛和城市融合新型城镇建设 (县住建局) | 完成《嵊泗县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 | 将未来社区场景理念融入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 1、编制完成《嵊泗县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 | 浙江省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导则 | 4-5月:开展嵊泗县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8- 月:完成并公布《嵊泗县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 |
公共服务优质共享(12项) | ||||||
24 | 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 (县发改局) | 制定出台《嵊泗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版)》,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承接贯通浙里基本公共服务重大应用,落地浙里享、15分钟服务圈、我的e家等应用场景。 | 1.召开专题会议。形成县级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推动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 2.加快应用建设。推进服务端我的e家应用和治理端我的嵊泗完成开发建设并尽快投入运行。 | 制定形成《嵊泗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版)》、《嵊泗县共同富裕群体监测分析路径与方法研究》等理论制度成果。 | 根据省级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评价体系和治理能力评价体系,建立常态化跟踪评价机制。 | 2-5月:制定《嵊泗县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版)》;完成各类基本公共服务线上线下资源与“浙里基本公共服务”的对接;完成我的e家应用建设方案。 6-9月:承接浙里基公共服务重大应用在本地的贯通,配合完成十五分钟服务圈的开发建设;完成我的e家应用建设并上线运行。 10-12月:实现浙里基本公共服务应用治理端在我县的贯通应用;持续迭代我的e家应用,并形成《嵊泗县共同富裕群体监测分析路径与方法研究》等理论制度成果。 |
25 | 社会力量参与办高等教育 (县教育局) | 我县无新建民办高校;县内均无社会力量以捐资助学等方式参与学校建设。 | 加强向上对接,学习省、市社会力量参与办高等教育经验,积极倡导我县社会力量参与办高等教育。 | |||
26 | 终身职业技能培训 (县人社局) | 按照“能快则快、能早则早”的要求,全力做好“浙派工匠”民生实事项目工作。全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0.31万人次以上,新增技能人才0.1万人、新增高技能人才0.05万人。 | 1.发布紧缺职业工种培训目录清单。 2.组织开展各类技能培训和技能大比武活动。 | 发布紧缺职业工种培训目录清单。 | 依托民生实事项目考核办法对各项工作进行评价。 | 2月:对照培训指标,完成全县民生地图账户配置、数据整理、基础信息归集工作; 4月:发布紧缺职业工种培训目录清单; 3-10月:组织开展各类技能培训和技能大比武活动; 4-11月:开展督查、评价和考核等工作,做好年度总结。 |
27 | 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 (县教育局) | 全面推进跨地区义务教育教共体结对帮扶工作,2022年完成结对学校任务数4所。按照总体进度倒排计划,高质量完成年度帮扶任务。 | 1.落实跨地区教共体结对任务。与宁海县教育局联合发文明确跨地区教共体结对学校名单及帮扶任务、帮扶周期等。举行结对仪式。 2.制订总体进度倒排计划。按“能早则早、能快则快、能多则多”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民生实事在我县快速落地见效,确保实事任务的阶段目标和全年目标保质保量完成。 3. 加强跨地区协调沟通。建立两地畅通高效的协调机制。技术部门及时协调解决两地同步课堂交互设备配置和技术调试,确保跨地区帮扶活动顺利开展。 4.常态化推进跨地区教共体帮扶工作。落实两地师徒结对、异地跟岗锻炼、线上线下示范课及集体教研、线上拓展课程、学生集体交流活动等。 | 1.下达四所教共体结对帮扶任务指标。 2.召开跨地区教共体工作推进会进行工作布置。 3.下发《关于组建嵊泗县-宁海县跨地区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的通知》,就进一步高质量推进跨地区教共体及区域内教共体结对帮扶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 省民生实事项目,由省政府督导部门统一考核评价。 | 1-2月份,明确教共体结对学校年度工作任务,确定跨区域教共体结对学校,两县联合发文并签约,完成跨地区教共体年度任务的40% 3-4月份,持续推进教共体工作,确定师徒结对和跟岗学习教师并开展实质性工作,完成年度任务的60%。 5-6月份,实质性开展常态化帮扶活动,完成教共体全部年度工作任务的100%。 7-12月份,继续开展常态化帮扶活动。 |
28 | 县域医共体能力提升改革 (县卫健局) | 县域医共体改革更加成熟定型,县域就诊率达到89.5%。 | 1.开展县域医共体紧密程度星级评价,推动“一家人一盘棋一本账”改革持续深化。 2.通过包干联系指导,督促巩固完善探索创新。 | 1.县域医共体紧密程度星级评价标准。 2.实施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的意见等配套政策文件。 3.扎实推进《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新一轮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推进方案的通知》。 | 开展县域医共体紧密程度星级评价。 | 2—4月:开展调查研究,谋划相关政策。 4—8月:部署推进工作。 8—10月:有序推进县域医共体紧密程度评价工作。 10—12月:开展总结评估,完成年度建设目标。 |
29 | 智慧医疗数字化改革 (县卫健局) | 1.配合市卫健委建成基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集数据归集、数据治理、应用协同等功能于一体的卫生健康行业数字大脑(数字中心)。 2.迭代完善海岛互联网医疗与健康管理全闭环服务应用场景,初步建立本县特色数字化健康服务体系。 3.完成2022年嵊泗县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 4.电子健康档案开放率达65%以上。 | 1.积极推进市县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 2.迭代完善海岛互联网医疗与健康管理全闭环服务。 3.积极推进2022年嵊泗县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 4.持续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向居民个人开放。 | 《卫生健康数字化改革2022年度工作要点》。 | 1.承接落地省市任务、应用、数据贯通; 2.执行互联互通数据质量控制标准并开展评价。 | 5月底前:启动2022年嵊泗县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 6月底前:初步实现基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卫生健康行业数字大脑态势感知; 11月底前:完成海岛互联网医疗与健康管理全闭环服务项目迭代升级; 12月底前:完成省市任务、应用、数据贯通;完成2022年嵊泗县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 |
30 | 同质同标城乡居民免费体检 (县卫健局) | 1.2022年完成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1.3万人。2.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率达61%以上。 3. 中小学生体检率达90%以上。 4.完成结直肠癌免费筛查3000人,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免费筛查200人。 | 1.统一参保城乡居民体检基本项目标准为90元。 2.强化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与体检系统互联互通。 | 1.贯彻《浙江省城乡居民“三免费三惠享”健康行动实施方案》。 2.贯彻《浙江省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3.贯彻《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居民健康档案健康体检表(2022版)的通知》。 4.按照市卫健委工作任务、要求完成结直肠癌、慢阻肺疾病筛查。 | 将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 | 1—4月:根据市卫健委直肠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免费筛查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参加技术培训、落实指标任务。完成体检信息系统改造。5—6月:开展结直肠癌免费、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免费筛查,着手开展健康体检工作。 7—9月:完成5000名城乡居民免费体检。 10月底前:完成结直肠癌免费筛查2200人、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免费筛查150人。 11—12月:完成结直肠癌免费筛查3000人、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免费筛查200人。完成1.3万城乡居民免费体检。 |
31 | 普惠型养老机构标准 (县民政局) | 该标准省民政厅统一制定。 | 积极与省市对接,普惠型养老机构标准省里出台后,根据标准及省市的工作要求做好贯彻施行。 | |||
32 | 普惠型托育服务标准 (县卫健局) | 该标准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制定。 | 待省、市出台普惠型托育服务标准后,按要求做好贯彻施行。 | |||
33 | 嵊泗大陆“小洋山”引水工程 (县发改局) | 完成薄刀咀段陆海定向钻施工。 | 一季度完成初步设计审批; 二季度完成海上工程EPC招标; 三季度完成水上水下作业许可、环评审批等工作; 四季度完成薄刀咀段陆海定向钻施工。 | 1.《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2.《浙江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 3.《浙江省重大建设项目“十四五”规划》 4.《嵊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 五年规划和二 O 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 1.全市五大会战清单任务 2.省市重点项目 | 1-2月推进小洋山陆上段施工; 3月完成初步设计审批; 4月开展工程监理、全过程工程咨询等招标工作; 5月启动海上工程EPC招标; 6月完成海上工程EPC招标; 7月开展施工图编制和报审工作; 8月开展路由施工许可、水上水下作业许可、环评审批等工作; 9月完成路由施工许可、水上水下作业许可、环评审批等工作; 10月启动薄刀咀段陆海定向钻施工,小洋山陆上段工程完工; 11月推进薄刀咀段陆海定向钻施工; 12月完成薄刀咀段陆海定向钻施工。 |
34 | 城乡垃圾一体化收集处置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今年底或明年完成嵊山镇、枸杞乡小岛垃圾外运处理 | 1.黄龙乡、花鸟乡生活垃圾已转运至磨石弄垃圾填埋场,再由县环卫所外运至定海团鸡山进行无害化处理; 2.洋山镇生活垃圾直接外运至上海处理; 3.嵊山镇、枸杞乡生活垃圾于今年底或明年完成垃圾外运,由县环卫所转运或乡镇直运至定海团鸡山处理。 | 《关于印发2020年度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和重点指标分解表的通知》(浙分类〔2020〕2号) | 各乡镇每月上报外运处理垃圾量 | 目前仍处于方案编制阶段,具体安排等待县领导下一步指示 |
35 | “蓝色岛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县交通局) | 1.构建码头站点体系,推动码头舒适化发展。 2.构建运输装备体系,推动船舶现代化发展。 | 1.积极推动以渡口码头停车场(停车位)、厕所等配套设施和座椅、照明、电子显示屏等常用设施优化提升为重点的渡口码头陆域候乘设施升级和环境提升。完成沈家湾交通码头三期工程,进行陆岛交通码头提升改造4个。 2.完成新增更新客渡船1艘,船舶舒适性提升装修改装1艘,提前清退老旧客渡船1艘。 | 《2022年舟山市“蓝色岛链”水运特色工程建设任务清单》 | 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舟山市“蓝色岛链”水运特色工程建设任务清单>的通知》的相关考核要求,对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 1-3月:完成枸杞干斜交通码头提升。 4-6月:进行3个码头提升的方案设计,其中完成大洋交通码头工可。完成“嵊翔”15号客渡船新增,提前清退“嵊翔”8号老旧客渡船。 7-9月:开工建设大洋交通码头提升改造工程,进行2个码头提升的方案设计。 10-12月:完成大洋交通码头提升,开工建设沈家湾、李柱山2个码头提升。完成“嵊鹰”3号客船舒适性提升装修改装。 |
精神生活共同富裕(7项) | ||||||
36 | 民情通达机制 (县委宣传部) | 围 绕 构 建“民情汇聚 +立体传播”体系,以全省数字化改革为牵引, 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 的 现 实 问题,汇聚民 情舆情、统筹 网 上 网 下、整合内宣外宣,形 成基层声音快速反应、宣传引导精准开展、嵊泗形象立体展现的工作格局,建设民情直通、政情贯通、要情连通的多维通达体系,凝聚起推动共同富裕的广泛共识。 | 1. 用好“民情在线”智治平台,建立多个基层民情直报点。 2. 迭代“舆论引导在线”应用。 3. 完善“三情”联动运作机制。 4. 加强网络瞭望哨体系建设。 | 《嵊泗县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县民情通达机制》 | 根据《嵊泗县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县民情通达机制》相关文件,对各项工作进行评价。 | 1-2月:筹备民情通达机制工作,起草相关文件、制度。 3-4月:以构建“三情”联动机制为核心,强化多方合力,基本构建舆情社情收集、舆论引导、协调处置(或联合辟谣)的闭环管控机制和网信吹哨、权威发布、正面发声的网上舆论引导工作格局;与中央省市级媒体加强联系,围绕“共同富裕”主题,在浙江日报、浙江卫视等省市级媒体刊播稿件。 5-6月:完善“三情”联动运作机制,强化“三情”应急处置;结合共同富裕相关主题以及阶段性重点工作,迭代“舆论引导在线”应用,进一步加强重要主题宣传报道;更新用好“民情在线”智治平台,建立多个基层民情直报点。 7-8月:深化推进网络生态网络哨工程,完善制度建设;结合共同富裕相关主题以及阶段性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民情在线”“舆论引导在线”平台应用,提高宣传力度。 9-12月:加强人防技控常态化工作合力,健全网上舆情响应预警机制;结合共同富裕相关主题以及阶段性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在线”应用的重要主题宣传报道;用好“民情在线”平台,广泛采集民情信息,快速反映基层声音。 |
37 | 打造“万千志愿者 一座有礼城”志愿服务品牌 (县文明办) | 打响“万千志愿者 一座有礼城”品牌,志愿服务氛围进一步浓厚,实现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全县常住人口的比例22%以上,志愿者活跃率达到63%,全县志愿服务时数突破50万小时。 | 以《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为准绳,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以“嵊泗礼岛 有你更好”为载体,进一步发挥志愿服务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优化“志愿浙江”平台人员注册、活动发布、时数记录、保险申请等功能。 | 落实《嵊泗县“万千志愿者 一座有礼城”建设方案》(嵊委办发〔2021〕44 号),推动志愿服务提升。坚持数“智”赋能志愿服务管理。 | 对各类数据进行评估,确保年底完成年度目标。 | 2—4:发布志愿之城主题曲,实现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全县常住人口的比例20%以上,志愿者活跃率达到50%,全县志愿服务时数突破10万小时; 4-6;启动礼岛礼仪周活动,开展第二届志愿服务项目大赛; 6-8:计划达到志愿者注册人数占全县常住人口比例20.8%,志愿者活跃率55%,志愿服务时长突破20万小时; 8-10: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文明交通劝导、环境卫生整治、社区便民等多层次、广覆盖的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 10-12:完成年度目标:实现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全县常住人口的比例22%以上,志愿者活跃率达到63%,全县志愿服务时数突破50万小时。 |
38 | 培育文艺团队 (县文旅局) | 提升业余文艺团队的综合素质,培养优秀青年艺术人才 | 1、加大公益性演出政府购买服务力度。 2、加大对县内文艺表演团队的人才建设,搭建团队展演展示平台。 | 1、完善政府购买团队服务的机制 2、建立人才培养培训机制 | 1、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制订量化考核绩效目标,完善考核机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 2、建立演出质量、人才培养成效、社会效益为内容的业绩评价体系。 | 1-3月:对各乡镇文艺团队进行摸底调研。 4-6月:分配全年业余文艺团队的表演任务。 7-10月:开展业余文艺团队展演活动。 11-12月:评估定级全县业余文艺团队。 |
39 | 推进“全民阅读”建设 (县委宣传部) | 面对不同阅读群体的需求,持续推进城乡阅读服务常态化供给。开展全民阅读活动,进一步倡导全民阅读良好社会风气,提高全县干部群众思想文化素质。 | 1. 树立嵊泗阅读品牌, 拓宽服务广度。 2. 立足各乡镇特色推进 阅读,提升活动品质。 3. 立足各乡镇特色推进 阅读,提升活动品质。 |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2022年全民阅读工作的通知》、《舟山市2022年全民阅读工作方案》 | 根据《舟山市 2022 年全民阅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对各项工作进行评价。 | 1-2 月:组织青年团员去青沙养老院开展红色经典朗读活动,为老人诵读中国共产党历史,缓解老年群体阅读不便弊端。 3-4 月:在第 27 个“世界读书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岛民的阅读热情,推动全民阅读活动深入开展,策划“2022 世界读书日”活动。如我与阅读有个“约会“——花式同框 4·23 、优秀少儿电影展播、“变旧为宝 以书易书”图书交换活动。 5-6 月:组织未成年人开展感恩母亲节诵读活动,通过经典古今诗文诵读,了解我国的传统历史文化,传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营造关心和帮助青少年成长的良好成长环境,培养未成年人爱读书、读 好书、勤思考的良好习惯,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增强未成年人抵御不良文化侵蚀的能力。 7-8 月:开展暑期系列阅读活动,让岛民在步入图书馆纳凉避暑之余,感受浓郁的书香氛围,体会别样的阅读乐趣。策划开展“我是小小图书管理员”、公益课堂、借阅打卡第四期、少儿优秀电影展播等阅读活动。。 9-10 月:以中秋节、重阳节为重点,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阅读活动,进一步实现全民阅读全覆盖,开展以“送图书、送讲座、送阅读”为主要形式的全民阅读进校园、进军营、进社区、进渔农村、进渔船、进特殊人群活动。 11-12 月:开展全民阅读主题活动,以节日与美食为内容,精选歌德电子书资源中的美食书单,参与者可阅览书目后选取自己喜爱的一道菜肴进行制作,并拍摄成品照片上传至平 台参与分享与评选。 |
40 | “德润嵊泗 ·时代新人”品牌建设 (县文明办) | 实施有礼典型矩阵,常态化开展身边好人、新时代好少年、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选树,构建有礼典型矩阵、完善从发现、培育、选树到褒奖、宣传、践行全链条的工作闭环,形成“德者有得、好人好报”的社会风尚。 | 规范县级以上道德模范的各项待遇保障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县公民道德建设,为两美嵊泗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 | 根据《嵊泗县道德模范管理办法》、《嵊泗县道德模范待遇保障若干规定(暂行)》等文件,做好道德模范的管理。 | 先进典型数量有所提升,先进宣传氛围进一步浓厚,奖励机制更加健全。 | 2—4:常态化开展“舟山好人”推选,在疫情防控一线挖掘选树一批先进典型; 4—6:开展“新时代好少年”的评选表彰宣传推广活动;开展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图版巡展; 6—8:开展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宣讲,媒体展播等活动; 8—10:持续开展先进典型的培育、选树; 10—12:落实道德模范各项待遇保障,年底道德模范慰问活动。 |
41 | 红色基因薪火行动 (县委组织部) | 突出思想政治教育引领,加强村社组织高素质后备干部梯队建设,为党的事业薪火相传奠定扎实的人才基础,每个村社培养确定“一肩挑”干部人选和1-2名“90后”优秀干部人选。 |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常态化开展党性锤炼,把红色基因根植入村社组织接班人的思想意识、思维理念,外化为实际行动;实施“薪火工程”,迭代升级“三培养”工作,全面推行导师制,搭建季度读书会平台,深化赛马打擂机制,全面提升能力素质。 | 制定《2022年嵊泗县强基工程大推进大落实“8+2”专项行动》。 建立健全村社组织后备干部季度读书会机制。 指导乡镇建立赛马打擂机制。 | 开展基层党建专项督查,开展各级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将薪火行动纳入督查考核。 | 1-5月,结合村社组织换届后班子运行和履职评估,确定后备干部库。推行导师帮带制,启动红色头雁工作室打造工程,分领域加强对中青年党员教育培训; 6-7月,面向村社组织后备干部开展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宣讲培训。 8-10月,举办后备干部读书会,开设党员发展对象县级培训班,常态化开展党的最新理论学习培训活动。 11-12月,集中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干部学深悟透;开展后备干部培养、青年党员发展工作督查验收;建立健全后备干部库。 |
42 | 浙江文化标识“嵊泗渔歌”培育项目 (县文旅局) | 推进嵊泗渔歌文化标识培育项目的建设 | 1、完成嵊泗渔歌重点元素解码。 2、构建构建全民嵊泗渔歌公众宣传体系。 3、构建嵊泗渔歌现代创作体系。 | 《嵊泗县建设“嵊泗渔歌”文化标识培育项目工作方案》 | 根据《建设文化标识,推进文旅融合行动计划(2021-2025 年)(试行)》进行评价 | 1-4月:完成嵊泗渔歌重点元素解码报告,组建文化标识培育专班。启动嵊泗渔歌进校园活动。 5-6月:举办“词颂共富 歌咏泗季”嵊泗渔歌原创歌词征集大赛;举办嵊泗渔歌培训班。 7-8月:打造城市书房—嵊泗渔歌角,举办渔歌分享沙龙;开展“嵊泗渔歌进景区”活动。 9-12月:举办嵊泗渔歌嗨歌赛;创作完成嵊泗渔歌文艺精品,依托剧院、文化礼堂、文化驿站等场所进行展演。 |
共同富裕基本单元(5项) | ||||||
43 | 海岛未来社区建设 (县住建局) | 试点推进第五批未来社区创建申报工作。 | 试点推进第五批未来社区申报。谋划海滨社区作为嵊泗第一个旧改类未来社区创建计划。 以社区民意为导向,结合嵊泗实际,将未来社区场景理念融入到海滨社区一体化方案设计中。 3.确定旧改类未来社区范围面积、实施单元,依托自身优势和存在的不足,初步确定拟打造的核心场景和计划建设内容。 | 1.落实省风貌办《关于全域推进未来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第五批城镇未来社区创建的通知》。 2.落实省市风貌办关于第五批未来社区创建排摸的通知。 | 1.落实《浙江省未来社区创建评价体系》和《未来社区创建项目评审体系》。 2、完成第五批未来社区创建申报。 | 1-3月:推进全县第五批未来社区创建摸排工作; 4-6月:完城第五批未来社区申报方案的编制、评审、方案修改、申报工作; 7-9月:排摸未来社区创建拟建项目计划,拟定创建项目清单; 10-12月:按照省市工作要求推进已申报的未来社区拟定计划开展创建工作。 |
44 | 离岛未来乡村建设 (县农业农村局) | 2022年建成1个省级未来乡村 | 1.根据舟山市未来乡村实施意见,明确实施主体。 2.建立中期检查、常态督导、年度评价工作机制。 3.强化未来乡村数字化改革赋能,推进智慧医疗、智慧养老、智慧教育、智慧旅游等多跨场景应用,落地1个省级未来乡村。 | 1.《舟山市未来乡村实施意见》。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未来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 3.省级未来乡村验收办法和评价标准。 | 1.将未来乡村建设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 2.建立中期检查、常态督导、年度评价工作机制。 | 2-4月:根据《舟山市未来乡村实施意见》、《省级未来乡村验收办法和评价标准》。开展未来乡村建设自评工作。 4-6月:开展省级第二批试点村的申报工作,完成省级第一批试点村市级评价。 6-8月:持续开展省级第二批创建村创建工作,等待市级中期验收。 8-10月:督导建设进度,指导乡镇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10-12月:完成未来乡村建设目标任务。 |
45 | 未来社区可持续运营机制 (县住建局) | 市局对我县无任务要求,配合市局开展工作任务 | ||||
46 | 国土空间规划和风貌管控 (县资规局) | 争取完成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评审稿,完成嵊山枸杞、大小洋山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阶段性成果。 | 配合省市做好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2.0--“多规合一”综合应运相关规划归集入库;深化县域和嵊山枸杞、大小洋山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 | 以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为政策指引,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 以进度完成程度为评价体系,按完成百分比进行赋分,进一步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进度 | 1-2 月:配合省市做好国土空间“一张图”实施监管系统建设;深化县域和嵊山枸杞、大小洋山区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稿; 3-4 月:国土空间规划完成菜园镇、洋山镇、嵊山镇、花鸟乡、枸杞乡意见征求; 5-6 月;国土空间规划方案继续征求乡镇和主要部门意见,听取人大代表意见,根据上级要求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 7-8 月:进一步深化国土空间规划方案,征求上海新片区管委会对小洋山空间布局的意见,继续向上对接三区三线相关事宜; 9-10 月:按照政策要求进一步深化国土空间规划方案,按照政策要求修改方案,将阶段性成果向规划领导小组汇报; 11-12 月:深化国土空间规划方案,争取完成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评审稿,完成嵊山枸杞、大小洋山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阶段性成果。 |
47 | 美丽小岛·美丽乡镇·美丽风景线 (县农业农村局) | 建成1个美丽小岛、1个美丽乡镇、1条美丽风景线,启动2个美丽小岛 | 1.指导开展美丽小岛、美丽乡镇、美丽风景线全域发展项目建设。 2.建立常态督导、年度评价工作机制。 | 《舟山市新时代美丽乡村全域发展创建工作验收办法》 | 美丽乡村全域发展创建工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内容。 | 2-4月:明确美丽小岛、美丽乡镇、美丽风景线年度建设任务。 4-6月:开展花鸟美丽小岛、菜园镇美丽乡镇、干斜渔乐美丽风景带新时代美丽乡村全域发展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启动嵊山美丽小岛、黄龙美丽小岛建设项目 6-8月:持续推进全域发展,按照计划,有序完成美丽小岛、美丽乡镇、美丽风景带当年建设任务,完成2022年度建设项目总工程量的80%。 8-10月:督导花鸟美丽小岛、菜园镇美丽乡镇、干斜渔乐美丽风景带建设进度,完成申报工作,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10-12月:完成花鸟美丽小岛、菜园镇美丽乡镇、干斜渔乐美丽风景带创建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