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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是有数”嵊泗县积极采取三步十一法宣贯《条例》保障数字化改革纵深推进

发布时间:2022-07-05 10:24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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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全国首部公共数据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数月以来,县大数据管理中心联合县人大法工委,面向县内38个部门以及中国移动、中国电信、浙江大学人工智能研究所等县内数字管理运营实施单位,发放《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手册,宣传贯彻《条例》内容。

《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共八章五十一条,从明确公共数据定义范围、平台建设规范、收集归集规则、共享开放机制、授权运营制度、安全管理规范等方面,对公共数据发展和管理作出具体规定,对于进一步促进公共数据充分共享、有序开放和安全利用,推动和保障全县数字化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一、整体智治,做好数据共享

嵊泗县数字化改革如火如荼,《条例》聚焦破解部门间信息孤岛、赋能基层、保障安全等共性难题,施行后能实现公共数据有效流通和共享利用,促进县域整体智治、高效协同。

我县采取多部门、多渠道、多手段的宣传方式,面向公众普及大数据相关业务知识和《条例》的具体内容。一是媒介宣传,协调县内各类视频资源,以大屏媒介在不同场合积极播放《条例》宣传视频;二是微信公众号宣传,县内38个部门,积极跟进,以图文+视频的方式进行推广应用;三是调查问卷,面向社会侧、企业侧、群众侧,以调查问卷的形式增强公众参与度、知晓率。

二、隐私计算,做好数据开放

公共数据是支撑我县数字化改革的重要基础资源,截至目前,全县累计编制公共数据目录3600余个,基于省公共数据平台,按照“因需归集、应归尽归”原则,已归集公共数据2.2亿条,数据共享累计调用4000余万次。

一是构建社会侧数据生态,积极对接银行、电力、税务、海关等部门,实现数据归集使用;二是做好平台支持,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做好对各类应用场景的支撑,做到数据的高质量供给;三是做好制度保障,以《条例》宣传为契机,结合县内大数据管理使用部门的相关制度规范,保障数据有序流通、合规使用。

三、安全合规,做好要素流通

此次《条例》专设一章,强调公共数据开放与利用的重要性,推动解决了数据开放不充分、利用率不高、成效不明显等问题。”相关部门制定《条例》时格外注意处理好公共数据充分流通与个人信息有效保护的关系、公共数据高效利用与保障数据安全的关系,在严守数据安全底线前提下,最大程度释放数据价值。袁家军书记在6月底全省数字化改革大会上表示,要率先形成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加快探索数据产权制度、数据流通和交易制度、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数据治理制度,全面激活要素潜能。

县大数据局面向重大改革、重大应用场景的数据流通融合计算支撑能力的建设,依据“领域研究→制定标准→技术突破→平台研发→场景赋能→理论沉淀”的路径开展,并形成贯通省市县三级的流通融合计算支撑能力体系。

一是领域研究。借鉴国内外隐私计算领域最新成果,充分剖析自身所存在的不足及待解决问题,以“数据可用不可见,用途可控可计量”为目的,探索多方安全计算、联邦学习等相关技术在数据流通方面的综合应用,形成方向性指引研究成果。

二是制定标准。与浙大人工智能研究所、之江实验室、数据要素流通专家工作组等机构,共同探索制定多方全计算技术在政务领域的标准规范、公共数据开放流通的分类分级标准规范、公共数据跨部门跨层级隐私共享机制体制、社会及第三方数据融合计算机制体制等等。

三是技术突破。发挥本土高校浙江大学的技术研发优势力量,以多方安全计算、联邦学习等关键技术,突破性解决数据不出域融合计算能力,为整体数据要素市场化流通提供技术保障和支撑,从底层确保技术可信可行。

四是平台研发。搭建数据融合计算平台,进行具体的规划、设计、开发、部署等工作。从实际场景、实际功能、实际业务需求出发,以实战实效为目标,把业务流程、平台功能、联调对接等做到实处,唯实惟先。

五是场景赋能。以数字化改革、共同富裕应用场景为导向,以县域各部门实际业务应用场景赋能为目标,破除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间的数据要素壁垒,建立全域(横向+纵向)共建共用合规数据流通路。

接下来,我县将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条例》宣贯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公共数据安全的认识和了解,为纵深推进数字化改革,高水平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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