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关于审计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告情况的报告
根据《浙江省审计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和《嵊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嵊政发〔2017〕15号)有关规定,我公司主动向社会公告审计整改结果,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审计结果文书的名称、文号等
嵊泗县审计局审计报告(嵊审报〔2022〕2号)
二、审计反映问题
网络和信息安全防护不到位
1.自建机房未标准化建设,未部署安全进入门禁及防火设备,未设立机房人员进出登记;
2.嵊泗智慧文旅大数据平台系统权限管理不到位,系统开发运维公司拥有管理员权限可远程修改后台数据;
3.民宿综合管理平台存在登录弱口令情况。
三、审计处理处罚意见和审计建议等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本单位网络安全责任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网络安全保障工作任务。
2.健全机制、全面查改。完善本单位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健全网络信息安全巡查机制,明确网络安全应急处置联络人员,全面落实落细工作职责。认真检查本单位建设、管理、运维的网络、网站和信息系统的运行状态,全面排查存在的风险隐患并及时整改。
四、采取的措施及整改结果
1.严格按照网络安全政策规定,落实机房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嵊泗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机房安全管理制度》,安排专人管理,设立机房《人员出入登记表》,及时配备消防设备;
2.收回嵊泗智慧文旅大数据平台系统运维公司最高权限,重新注册维护人员账号,并分配其部分权限;
3.设置账号登录强口令,在审计期间已整改完成。
五、未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
无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我单位主要负责人金飞珍同志作为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整改结果公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嵊泗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