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档案馆 关于审计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告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7-08 16:01

信息来源:县档案馆

信息来源: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根据《浙江省审计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和《嵊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嵊政发〔2017〕15号)有关规定,我馆主动向社会公告审计整改结果,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审计结果文书的名称、文号等

嵊泗县审计局审计报告(嵊审报〔2022〕1号)

二、审计反映问题

1.重大经济事项未集体决策

2.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

3.往来款清理不及时,项目质保金退还

4.项目年度计划目标未完成

三、审计处理处罚意见和审计建议等

1.专题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整改举措,应进一步强化“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对属于“三重一大”范围的事项坚持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并形成会议纪要。

2.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明确预算资金执行内容,严格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

3.尽快清理该笔挂账款项,联系对方单位及时办理清退,并妥善完成账务处理。

4.及时督促数字档案馆建设工程完成并验收,并做好相应资金支付。对于档案规范化建设补助资金绩效不高的问题,要坚持以资金绩效为导向,加强对资金使用跟踪力度,建立相应的评估机制及惩罚措施,强化资金闭环管控,切实发挥作用。

四、采取的措施及整改结果

1.对于“重大经济事项未集体决策”问题。于6月1号上午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乡镇和县属单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试行)》(嵊党政办发〔2018〕127号),针对审计情况反馈意见强调今后必须按照“三重一大”的要求开展工作,进一步严格会议记录制度和集体决策制度,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2.对于“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问题。学习《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要求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明确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做好专项资金使用审查,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切实发挥专项资金效益。

3.对于“往来款清理不及时,项目质保金退还”问题。已于4月2日归还了项目保证金,并完成相应财务处理。

4.对于“项目年度计划目标未完成”问题。经协商金档公司承诺年内一并完成全宗卷整理剩余任务,尾款资金由我馆列入明年预算中并支付。档案规范化建设系我馆今年中心工作之一,我馆将加强对菜园镇、洋山镇社区(村)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要求尽快完成档案规范化和数字化建设。目前洋山镇4个社区1个村已完成档案数字化72730页,共计金额40001.5元,菜园镇4个村已完成档案数字化72750页,共计金额40012.5元。

五、未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我单位主要负责人张勇同志作为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整改结果公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嵊泗县档案馆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