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审计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告情况的报告
根据《浙江省审计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和《嵊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嵊政发〔2017〕15号)有关规定,我单位已于2022年8月10日在嵊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告了审计整改结果,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审计结果文书的名称、文号等
《嵊泗县审计局审计报告》(嵊审报〔2022〕2号)。
二、审计反映问题
网络和信息安全防护不到位。
三、审计处理处罚意见和审计建议等
应增强网络和信息安全防护意识,提升安全防护能力,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四、采取的措施及整改结果
(一)根据《审计报告》完成机房整改,设置安全进入门禁,完善消防设备,并按规定建立《机房管理制定》,设立《人员进入登记表》。
(二)根据《审计报告》完成《渔船清单点验系统》的安全防护整改,由系统承建单位浙江同博科技有限公司完善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三)根据《审计报告》完成多元联合感知网络日志的部署,由系统承建单位上海鹰觉科技有限公司予以完善。
五、未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
无。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我单位主要负责人王世权同志作为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整改结果公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嵊泗县海洋与渔业局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