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关于进一步深化落实低收入渔农户“一户一策一干部”帮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0 09:58

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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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压实“一户一策一干部”工作制度,做好低收入渔农户帮扶工作,解决低收入渔农户实际困难加强返贫致贫动态监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对帮扶原则

按照应结尽结,全面覆盖原则,每户低收入渔农户都要落实1名乡镇以及以上党政机关干部,原则上机关干部主要结对所联村的低收入渔农户,结对的低收入渔农户原则上不超过5户。

二、结对帮扶内容

(一)包干跟踪家庭信息。结对干部要及时动态跟踪低收入渔农户的家庭基本情况,包括低收入渔农户类型、人员增减、劳动能力、住房条件、致贫原因、收入情况等内容,对有返贫致贫风险的低收入渔农户进行早反馈、早干预、早帮扶。

(二)包干政策措施落地。结对干部在摸清低收入渔农户家庭情况的基础上,要积极宣传农业农村、住建、民政、残联、医疗、社保等方面的帮扶政策,并根据结对的渔农户自身特点分类施策,对有劳动能力、有创业就业意愿的低收入渔农户,帮助谋划有针对性的增收致富办法,联系争取相关的扶持政策,落实发展项目和增收措施,提供培训、就业岗位等信息;对没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渔农户,要注重对他们的生活关怀、精神慰藉,及时掌握他们的生活情况,帮助落实相关扶持、补助政策。

(三)包干激发内在动力。每个结对帮扶干部要按照“月月有联系”的要求,定期走访或联系结对低收入渔农户,了解结对渔农户的思想动态、生活生产变化和遇到的困难等,注重加强思想、文化、道德、情感、法律等教育引导,帮助低收入渔农户转变“等、靠、要”思想观念,切实增强其自力更生、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勇气。

(四)包干解决实际困难。对结对的低收入渔农户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结对干部要认真倾听其诉求,力所能及地为其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结对帮扶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加强对所辖区各个村结对帮扶工作的指导,确保帮扶干部人员到位,职责到位,保持扶贫力量相对稳定。结对干部原则上不得随意频繁更换,人员发生变化时,要及时更新调整。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乡镇要认真抓好“一户一策一干部”结对帮扶工作的贯彻落实,原则上结对干部每月联系结对帮扶对象不少于1次,及时做好结对干部-浙政钉端走访情况的记录,了解帮扶对象的生产生活情况,协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帮扶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三)坚持督考并举。县乡村振兴局不定期对各乡镇实施“一户一策一干部”制度情况开展抽查,并作为乡村振兴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各乡镇根据结对干部结对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并将其作为年底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依据。

(四)注重舆论引导。大力宣传结对帮扶低收入渔农户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迹,激发社会各界参与热情,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困难家庭的浓厚氛围。

嵊泗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