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第二组转办的X202109090024号信访件整改工作情况公示
反馈情况:菜园镇漫城公寓1号楼朝东南窗外的菜园镇环卫所垃圾中转站未经环评审批和竣工验收,未能有效落实除臭设施,污染环境,臭气扰民。
整改措施:1、督促嵊泗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制定除臭设施升级整改方案。2021年9月18日,确定采用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整改方案,12月通过招投标,12月31日嵊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与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嵊泗县垃圾中转站车间除臭项目合同书。该项目自2022年3月2日起开始实施,4月初投入试使用,经过多番调试、更新,于2022年6月初正式投入使用,历时3个月,项目资金约40万。该除臭设备主要是通过内管网对压榨设备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经过收集管进入废气处理系统,首先进入两级化学喷淋预处理,利用酸性洗液吸收转化废气中的NH3、H2S得到有效去除,之后再经过一级水喷淋除雾作为末端保安系统,最后使废气达标排放。
2、加强日常监管。嵊泗县环境卫生管理所严格落实除臭设施运行规章制度,嵊泗县行政执法局加强对该中转站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3、强化废气抽测。2022年6月7日,嵊泗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委托浙江伊渼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中转站内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氨实测浓度为4.54mg/m3,硫化氢实测浓度为0.03mg/m3,臭气浓度(无量纲)549,检查结果表明各项指标均符合环保要求。嵊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定期组织对垃圾中转站站内气体进行检测,掌握站内空气质量情况,如发现废气超标排放,立即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处理。
整改完成情况:目前整改已完成,经验收,符合整改销号条件。
公示期为2022年8月10日至8月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馈。
联系地址:舟山市嵊泗县菜园镇兴海路277号
联系人:范培军
联系电话:13957237626
嵊泗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