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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运输局
整改结果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2-08-16 08:15
信息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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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审计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和《嵊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嵊政发[2017]15号)有关规定,我单位已于2022年7月29日在嵊泗县政府网站、单位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告了审计整改结果,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请予审核:
一、审计结果文书的名称、文号
嵊泗县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嵊审报[2022]1号。
二、 审计反映的问题
2021年2个专项预算执行率不足50%:三礁江大桥维修(基建)专项年初安排180万元,非法营运车辆举报奖励资金年初安排3万元,当年均未发生支出,年底全额被财政收回。
县交通局名下的东海路100号和李柱山大楼2处房产未入固定资产账。
三、审计处理意见和审计建议
增强预算绩效意识,定期对2022年度执行的预算项目开展目标进度绩效约束,对于预算项目执行不足预期或明显偏慢的应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保障预算执行率。
认真核实2处自有房产的基本情况,严格按照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办理资产入账。
四、采取的措施及整改结果
三礁江大桥维修(基建)项目预算于2022年重新下达,今年5月完成招投标,6月进场施工,计划9月按时完工,10月底完成结算,12月底前完成结算审计并支付尾款;非法营运车辆举报奖励专项因存在不确定性,接下来考虑与财政协商以追加预算的形式下达实际发生的奖励专项资金,确保预算执行率。
五、未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
经与相关部门沟通后,之后会由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牵头,组织开展全县房屋土地资产的专项整治。具体整治时间待成立专班组后统一整改,届时我局做好资产移交配套整改工作。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我单位主要负责人陈其军同志作为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整改结果公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嵊泗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