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18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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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6号)关于加快海钓产业发展的建议 | |
类型: | 经济建设方面 |
领衔人: | 县政协渔农环资委 |
附议人: | 无 |
建议内容: |
海钓作为海洋经济高端产业之一,与高尔夫、骑马、网球被认为是四大贵族运动,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已有上百年的发展历史,并形成了庞大的产业规模和成熟的赛事,在国内海钓产业起步晚,但发展迅猛。大力发展海钓业可带动餐饮、高端休闲度假、钓饵钓具、导钓服务、节庆赛事和鱼拓展实等相关行业,提升海岛旅游的层次,并能吸引渔民转产再就业,促进渔民增收,有效成为海洋经济的增长点。 一、我县发展海钓产业的优势 (一)独特的资源优势。目前马鞍列岛、海礁和浪岗仍保持相对较好的岛礁资源和海洋生态系统,有可钓鱼类30种以上,拥有石斑鱼、条石鲷等珍稀名贵鱼种,适宜开展多样化海钓活动,一年四季皆有鱼可钓,并具备举办国际海钓交流活动和赛事的条件,是名副其实的“海钓天堂”。 (二)优越的区位条件。我县地处全国1.8万公里海岸线的中心,背靠上海都市圈,已融入上海2小时经济圈,坐拥长三角优质客源市场,是长三角地区海钓首选目的地。 (三)较好的发展基础。嵊泗列岛具有海瀚、礁美、滩佳、石奇、崖险等特点,风光旖旎迷人,旅游业和海洋渔业发展良好,重大节庆活动不断,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海钓产业发展,全县的海钓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县内海钓活动的群众基础广泛,氛围良好。 二、我县海钓产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我县海钓通过多年的发展,对外知名度日益增大,外来海钓人数也逐年增多,但由此也暴露出许多发展中的问题,制约了产业的进一步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管理体系不够完善。持续高涨的旅游市场催化着海钓需求快速增长,而原先制定的海钓管理办法已经不能适用于新形势下海钓发展的需求。有关部门监管职责划分不够明确,监管工作很难落实,制约海钓业的健康发展。 (二)海钓船舶审批难。省级以上层面目前尚未对海钓船只作明确审批要求,尽管舟山市出台了《海洋特别保护区海钓管理办法》,对里面的船只审批有所规定,但缺乏操作细则,目前实际上在全市范围内尚未有正规的海钓船只。 (三)传统钓场被侵占。海礁、浪岗是我县传统钓场,有非常丰富的海钓资源,但目前在海礁、浪岗从事海钓的大部分是市内其他县区的船只,通常绕开我县的航线,一般直接从沈家门到目的地,传统钓场被严重侵占。 (四)产业化程度不高。海钓在开发过程中更多定位于海钓本身,忽略了产业组合规划,在配套设施建设、钓具钓饵开发、导钓服务、后勤补给等尚未形成体系。同时缺乏实力型企业的市场化运作,对政府依赖度高。 (五)海钓资源得不到有效保护。随着海钓爱好者的持续增加,使我县部分近海的渔业资源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由于缺乏有效管理,众多的钓客很少能自律地实行钓大放小和总量控制,海钓资源得不到有效的保护。 三、加快海钓产业发展的建议 1、明确行业管理。一是要设立专门的海钓产业管理机构,落实牵头部门,明确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全面统筹、指导和督查海钓产业整体发展;二是制定出台海钓管理办法,明确行业准入门槛,规范资源保护措施,划定钓场、钓点,确定进出港码头,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配套设施和服务;三是进一步发挥海钓协会的作用,在各级政府部门在强化行业管理的同时,赋予海钓协会一定的行业管理职能,将海钓协会发展成为民间性、自律性的行业管理机构,对上沟通政府部门、对下服务会员(企业),并协助履行资源保护宣传、海钓相关标准制定等职能。 2、制定海钓船只标准和审批规范。一是在上级部门未出台海钓船只标准的前提下,制定出台海钓船只的标准,包括各类海钓船只的船型、船长、功率和设备设施配置要求等;二是根据钓客和旅游的要求,在船只内外布置上增加符合旅游美观和舒适度的要求;三是实行海钓船只的总量控制,制定船只审批流程,明确检验、登记以及编制船名号等办法。 3、大力推进海钓基地建设。一是将海礁、浪岗打造成国际一流赛事基地,争取通过几年的努力将“中国-嵊泗国际海钓邀请赛”办成国内有影响的大型国际经济文化交流活动;二是积极推进海钓服务基地的建设,建设以泗礁本岛为中心基地、嵊山枸杞为活动基地的综合服务体系;三是要将“海钓节”列入重大节庆序列,使我县的“东海鱼仓,海钓天堂”打造成对外城市品牌形象的金名片。 4、推出产业扶持政策,加大支持力度。要制定出台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通过政策导向,充分调动、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积极推进产业化进程。加快政府投融资机制,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研究制定海钓产业在财政、土地使用、海域使用、船艇新建、行政审批等方面的优惠扶持政策。要把海钓产业化推进和“新渔村”建设结合起来,引导渔民转产转业。要积极支持与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海钓产业及相关领域,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
主办单位: | 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会办单位: | 县海洋与渔业局 |
答复意见: |
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县政协九届六次会议第 66 号提案答复的函 嵊政办函〔2021〕17 号 县政协渔农资环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快海钓产业发展的建议》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县海钓业发展的关心,我县海钓基地资源种类丰富,钓品品级较高,吸引着大量海钓爱好者,具有极高的国际知名度与影响力。近年来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海钓业正处于稳步发展之中。现将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明确管理机构和职责,加强规划。一是成立专门的海钓产业管理机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能,加强对海钓产业的规范管理。二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及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发布海钓产业规划,保障海钓业健康发展,促进海钓全产业链形成。三是成立县海钓产业协会。赋予协会柔性社会管理职能,承担资源保护宣传、成员单位管理、职业培训发证、钓赛活动协办、海钓相关标准等职能。 二、出台海钓船只审批政策。与上级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呼吁其能够出台相关海钓船新建政策。若上级相关政策短时间内无法出台,我县将综合考虑县内海钓业的发展情况,参照休闲渔船审批路径,根据海钓技术要求,完善海钓船具体参数,落实年度船只发展指标,出台符合我县实际情况的海钓船审批政策。 三、探索海钓场产权化管理。改革创新资源管理体制,实现钓场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承包权三权分置。在制定完成海钓船准入规则后,严禁其他无资质钓船进入。同时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海钓活动中存在的非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海钓业的健康发展。 四、推进海钓基地试点建设,加大产业扶持政策。一是选取嵊山作为海钓基地试点,依托“百年渔场”,充分利用资源和区位优势,加快综合配套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将嵊山打造成全国海钓特色小镇,形成海钓产业链。二是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抓好示范创建,支持建设重点海钓服务基地、赛事基地、相关产业配套设施以及举办赛事节庆活动。加强产业发展引导,加强行业自律,保障产业有序、规范、健康发展。 五、坚持生态可持续的海钓原则。一是严格执行《舟山市国家级海洋保护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实行钓大放小和单次渔获总量控制。二是对钓区附近的岛礁海域的自然资源应采取重点养护、加强管理,定期在钓区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三是保护钓场生态环境。严禁在钓点乱扔垃圾杂物,便溺物须当场冲淋干净,海钓产生的垃圾由船方回收并作集中处理。 感谢贵委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10 月 1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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