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的通知
嵊泗县民政局: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老党员生活补贴的通知》(浙财社〔2022〕50号 )文件要求,现决定下达2022年中央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19.8万元,用于三属定期抚恤、伤残抚恤支出。此次下达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
请严格按照资金用途执行,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嵊泗县财政局
2022年8月19日
附件:
嵊财社[2022]1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