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9004/2022-28921 |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县住建局 |
生成日期 | 2022-08-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001008009004/2022-28921
城乡建设(含住房)
县住建局
2022-06-15
嵊建设〔2022〕4号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2-08-29 16:58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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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对老旧预制板房屋问题整治的 议案 | |
类型: | 城建环境资源保护方面 |
领衔人: | 郑富军 |
附议人: | 褚明,乐燕娜,瞿惠娜,鲍奇军,王凌芝,金燕,何君艳,陈静飞,叶剑锋,俞卫炳 |
建议内容: |
一、全县房屋结构现状 上世纪六十年代左右开始,我县渔农村生活水平较低,居民居住房屋比较简陋,基本采用石块和土坯作为材料搭建起来,板顶一般采用水泥预制板作为主要材料。水泥预制板是利用水泥、小石子和钢筋按一定比例混合,呈现内中空,外水泥板的结构。 以嵊山镇为例,岛上现存房屋多建于上世纪六十、七十年代,据不完全数据统计2000多幢农房近90%采用了水泥预制板作为楼面,其中有60余幢楼层为四层到六层的商品房。岛上渔民的收入来源单一收入不高,也没有相关建设知识,往往没有预留资金以供房屋整修,更没有对房屋进行定期维修的观念。此外,当地房屋多为村民自建,建成之初就未通过质量检测,往往导致建筑标准不达标。 二、水泥预制板房屋现存的问题 1、抗灾害能力较差。因水泥预制板使用年限仅40年,全县现存水泥预制板房屋往往远超使用年限,存在建筑材质差、结构不稳定等安全问题,如遇到台风、暴雨、地震等恶劣天气,容易造成房屋不同程度的破坏。2021年7月,受“烟花”台风影响,嵊山镇该周降雨量超700毫米,同比增长400%以上,导致相关一部分民房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经灾后统计,受灾房屋多达120余幢。2008年四川汶川地震时,灾区预制板房基本无一幸免,惨状触目惊心。 2、私自拆改加建存在风险。乡镇村民自建房绝大多数为未经设计的老房子,大多仅依靠本地建筑工自身经验进行建设,再加上当年房屋建设质控体系并不完善,导致农房质量参差不齐,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使用年久后,部分房屋会进行改建工作或加建,必定会改变房屋各部位受力状态,导致以预制盖板为主的重要结构破坏,有较大塌陷风险。 3、预制盖板本身设计缺陷。预制板本身是空心建造,然后在空心内灌注水泥,导致其隔音层非常薄弱,同时,间隔层也较大,容易发生漏水问题。又因海岛气候较为湿润,容易导致盖板内钢筋结构锈蚀,使其整体结构受力能力不断降低,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4、改造资金压力较大。随着海岛老龄化问题加剧,相当一部分老年群众没有足够财力来进行房屋翻建改造。政府已尽力加大对其补助,但每年危房改造名额有限,无法满足所有申请者,巨大的改造资金仍旧是遏制改造的瓶颈。同时,在危改工作执行过程中,界定标准存在很多分歧,主观判断成分较大,缺乏客观评价方法和认定体系导致改造对象难以界定或者界定不准确,无法全面掌握到危改户的信息。 三、建议与意见 1、建议对全县预制盖板房屋进行普查工作,因地制宜进行翻修改造。摸清全县预制水泥板房屋存量,对现有预制水泥板房屋的状况从所在区域、成片或零星建筑、危险状态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结合危险程度等制定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对于老旧房屋,还可正常使用且安全评估确认没有隐患的前提下,可加大资金投入进行局部改造再利用,将其剩余价值充分发挥出来。 2、建议筹集解危专项资金,以嵊山镇为试点开展商品房解危工作。嵊山作为三大建制镇之一,高楼层老旧商品房存量仅次于菜园镇,以嵊山为试点,开展老旧商品房解危改造工作是非常合适的。对经鉴定原结构承载力无法满足使用要求的房屋时,明确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监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及时进行加固处理。待加固处理完成后定期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 3、建议结合未来社区建设和旅游产业发展,因房而异进行推倒重建。借鉴部分城市“城中村”改造模式,实行“阳光拆迁”政策,以察民情、顺民意、解民忧的态度,适度进行拆迁工作,推动以房换房。大力推动旅游产业发展,将原有老旧房屋进行资源整合,发挥宅基地宝贵价值,鼓励本地资本、引进外来资本来进行农房推倒重建工作,发展旅游配套设施,从而解决预制水泥板农房安全问题。 |
主办单位: | 县住建局 |
答复意见: |
嵊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对县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第 18 号议案的答复
郑富军等 11 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对老旧预制板房屋问题整治的议案》议案收悉。根据办理工作责任分解要求,明确由我局办理此提案。 经
针对上述问题,2014 年起我县已分别开展了多轮对城镇住 宅房屋、自建房的危险性排查工作。并制定出台了《嵊泗县城镇 危旧住宅改造工作实施办法》,对排查发现的危旧房列入每年度改造计划分别落实加固整改,逐步消除安全隐患。今年,5 月 27
日我县又根据国家、省工作部署,出台了《嵊泗县自建房安全专 项整治实施方案》,对全县所有自建房、公共用房及部队用房全 面开展最新一轮的全覆盖排查和整治的“百日攻坚”行动。为更 加准确掌握,消除安全隐患,现委托第三方专业资质鉴定单位进 行排查工作,同时明确要求将排查出的疑似危房完成危险性鉴定 及加固解危,做到“发现一户、改造一户、解危一户”,年底前 必须整治到位,全部销号。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 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督促落实“四方责任”,即:房屋所有权人主体责任、房屋使用人使用安全责任、行业部 门监管责任、属地政府管理责任。明确各方责任主体,落实整改。
根据《中共嵊泗县委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嵊泗县农村 危房治理改造的指导意见》(嵊党政办发〔2018〕64 号)我县对 农村自建房有相应的经济补偿政策,但上限是每户不超过 5 千元,D 级危房最高补偿 1.5 万元左右。城镇 C 级危房(商品住宅 房)按照《嵊泗县城镇危旧住宅改造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实 行,明确属地化管理,由住户提出加固改造申请,房屋所有人应 承担不少于维修加固费用的 20%。另根据浙建村(2020)57 号文 件《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相关问题处理意见》对经过认定的农 村低保户、无房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户中的危房户、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实施危房改造即时救助。省级财政已提高到1.5 万元,另外市里还有 0.5 万元的相关政策补助。下步,我局 将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并按照“政府出一点、产权人出一点、 上级部门争取一点”等方式落实整改解危资金。
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针对类似闲置房屋。我县已经出台 了《关于扶持发展民宿综合体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要求积极 践行“两山”理念,充分盘活整合闲置农房、普通民宿、土地资 源。我局将在今后未来社区创建规划编制和全县产业布局,招商 引资落地等方面积极与有关部门做好对接,将上述人大意见融入 到具体实践项目中去。同时,也将积极深入研究部分城市“城中 村”改造模式,实行“阳光拆迁”政策,并结合我县实际,以点 概面做好课题调查研究,形成建设、指导性实施意见,从根本上 解决老旧房屋预制水泥板农房安全问题。 以上是本议案的答复,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嵊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影响范围: | 县级 |
审核通过单位: | 人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