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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8月3日对泗礁岛西侧贝类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3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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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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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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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礁岛西侧贝类养殖项目

嵊泗县泗礁岛西侧海域

嵊泗县菜园镇益洋养殖经营有限公司

项目目距离泗礁岛西侧岸线600m,为筏式贝类养殖项目;新建一块用海面积65.3333公顷的开放式养殖区,南北最大跨度约为 1592m,东西最大跨度约为1145m,养殖区内共设27个筏架,筏架平均大小约在140m×140m,筏架之间间隔距离在20m~50m

本项目在公示期间,环保部门、建设单位以及环评单位均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包括支持和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实施项目建设,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对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及其相应的环保措施承担法律责任。

1、施工期废气的防治对策与措施 :(1)定期对船舶进行检修与维护,以保证正常运行。 2)采用清洁燃油,尽量避免空负荷运行,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2、施工期噪声的防治对策与措施: 1)选择高性能、低噪声的先进机械设备(施工船舶),对超过国家标准 的机械禁止使用。 2)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现场施工时间。 3、施工期废水的防治对策与措施 :(1)施工船舶船上人员产生的废水,进行集中收集,带回岸上,统一至指 定地点处理。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泗礁本岛污水处理厂处理达 《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后排入附近海 域。4、施工期固体废弃物的防治对策与措施: 1)加强施工工艺和程序管理,尽量减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毛竹、绳头等 边角料,同时应将产生的毛竹、绳头等边角料带回岸上回收处理。 2)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上岸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得 随意丢弃和抛海处理。 5、施工期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保护措施 1)加强施工期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的收集处置,严禁向海域倾倒各种 垃圾或排放不达标废水。 2)施工期间应减少对海底的扰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次序。 ②生物资源损害补偿,建议建设单位投入0.01万元进行海域生态修复补偿。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83日至2022810日。

联系方式:5085458(审批办证中心) 5081762(嵊泗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联系邮箱:sshb007@sina.com

联系地址:嵊泗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四楼)环保窗口

     嵊泗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