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审计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告情况的报告
根据《浙江省审计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和《嵊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嵊政发〔2017〕15号)有关规定,我单位现主动向社会公告审计整改结果,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审计结果文书的名称、文号等
《嵊泗县审计局审计报告》(嵊审报〔2022〕2号)
二、审计反映问题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推进缓慢。
三、 审计处理处罚意见和审计建议等
应加快推进等保测评工作,根据专业测评机关出具的测评意见积极做好问题整改。
四、采取的措施及整改结果
1、与系统建设开发单位(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沟通,及时了解设备资产信息。
2、与舟山电信公司签订等保安全整改合同,运用资源池接入模式,将部署在机房的数据建立专线到电信信产安全资源池,实施等保测评工作。
截至目前,已经完成了等保测评工作,并出具等保测评报告。
五、未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
无。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我单位主要负责人柴船型同志作为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整改结果公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