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09 16:52
信息来源: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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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纪委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通知的要求,县住建局针对目前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存在“重拆迁、轻安置”侵害群众利益现象,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问题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明确工作目标
紧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未安置5年以上问题“清零”,对于现存和新产生的5年以上问题,力争在年底前完成整改,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整改到位的,需书面报告原因及具体安置计划,报县政府同意。征收未安置5年以下的家庭,明确回迁安置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加快回迁安置。同时,进一步健全征收安置长效机制,推进征收安置工作高质量开展。
二、明确整改完成标准
1.采用调产安置的,以安置住房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分配为标准,涉及调产安置多套住房的,以全部安置住房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分配为标准。
2.采用货币安置的,以货币补偿款支付到位为标准。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深化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要求,跟进安排部署我县“房屋征收安置”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明确责任举措,务求实效,确保我县专项治理工作高位高效有力有序推进。
(二)梳理排查
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未安置户数进行排查,在此基础上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再核实,按专项治理任务内容、逾期时间分类统计,逐级建立台账。
1.底数清单。全面摸清我县存在的“征收安置”问题项目数、套数及户数。
2.原因清单。摸清导致“征收安置”问题的原因,如征收补偿未落实、安置房建设周期长、安置房未开工、安置规划用地未落实、“毛地”出让、资金问题、群众多元化安置需求等原因造成的“征收安置”问题。
3.责任清单。明晰政府责任主体(部门、政府)。
4.措施清单。研究制定“一项目一政策”的整改方案,明确切实可行的整改举措。坚持对账销号,做到完成一个、销号一个,把好验收关,质量关,处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工作举措
(一)细化落实治理责任。县住建局要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与县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落实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工作职责。遇有其他情况,要及时报当地党委、政府明确;涉及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工作的,请当地党委、政府明确工作牵头部门、责任领导、联络人员。要进一步梳理、排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未安置情况,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聚焦5年(含)以上未安置问题,制定完善回迁安置工作计划。
(二)分类推进。因地制宜,依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安置政策,制定“一项目一政策”治理方案。对于没有落实用地指标的项目,积极对县自然资源部门加强协调予以保障,优化报批程序,依法高效安排征收安置房建设用地;对征收进度慢的项目,属地政府实施专项行动,坚决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对确实一时难以解决征收工作的项目,经综合考量和征求其他被征收群众同意的情况下,另行优先考虑存量土地重新规划选址建设。对未开工或建设进度慢的项目,要紧盯短板弱项,排出时间表,多渠道统筹项目建设资金,加强协调调度,多部门联动优化审批流程,形成合力,加快建设进度。要严把安置房工程质量关,完善配套功能,尽量满足征收安置群众的合理需求。
(三)加大资金筹集力度。多措并举,协调项目资金筹集拨付,确保征收临时安置过渡费用按期、足额发放到位。强化安置补偿资金审批监管,落实资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制度,防止出现拖欠、截留、挪用等问题,确保被征收群众生产生活不受大的影响。
(四)实行月度跟踪报告。从6月份起,每月28日前,各城镇要盖章上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问题专项治理月度推进情况,第一次报送请于6月1日前完成。7月份及以后,专项治理工作的进展数据,以“七张问题清单”重点关注问题应用、“浙里房屋征迁监管在线”应用统计数据为准。
(五)建立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要求,开展国有土地上征收矛盾纠纷排查,采取有效措施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防止矛盾积累激化。加强对重复访、非正常访等问题研究,制定依法有效的对策措施,力争在解决重复访、非正常访等问题上取得突破和进展。要做好无理信访认定和信访终结工作,有效控制和减少重复访、非正常访。
(六)切实规范征收行为。加强对征收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素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对正在进行的房屋征收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程序是否规范、行为是否合法、审批手续是否齐全、补偿安置是否合规、保障政策是否落实等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七) 推进“浙里房屋征迁监管在线”建设。进一步完善“浙里房屋征迁监管在线”安置功能并推广应用。原则上,6月15日前完善安置功能并上线运行,部署各地开展未安置家庭、安置房建设项目等信息填报;6月底前,完成5年以上征收未安置家庭及对应安置房建设项目等信息录入;7月底前,完成3(含)-5年征收未安置家庭及对应安置房建设项目等信息录入,实现征收安置动态统计分析、监测预警。8月底前,完成3年以下征收未安置家庭及对应安置房建设项目等信息录入。同时,对于已录入的未安置家庭及对应安置房建设项目等信息,要及时跟踪、动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