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6号)关于完善我县电动车集体供电设施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2-09-14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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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6号)关于完善我县电动车集体供电设施的建议
类型: 社会建设方面
领衔人: 林源
附议人: 刘婷
建议内容:

小区居民私拉电线充电是城镇环境治理的一个大问题,小区居民为了方便从自己家中私自外接电源线给楼下的电瓶车,电动汽车等进行充电,既影响城镇形象,也有极大的安全隐患。在我县相关部门的努力下,小区电动车集体供电设施的建设得到了很大发展,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

存在的问题:

1、部分未形成小区的散楼未能安装或仅安装数量极小的充电设施,如丰田园住户群,一共8幢楼,仅有一幢前的公共用地安装有几个充电接口。

2、部分小区已安装的充电设施位置分布不合理,居民使用不方便。

3、很大部分充电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沦为摆设。

4、集中充电设施同时兼具停放功能,经常被停放车辆(不需要充电)占据,需要充电的居民无法保证使用,极大影响充电设施的使用效率。

5、建有充电设施的各小区,私拉电线的现象依然随处可见。

6、现行扫码方式过于复杂,支付系统稳定性差,降低居民使用意愿

解决思路:

1、进一步加大我县小区集体充电设施的建设力度,重点关注散楼居民的充电需求。

2、加强对充电设施的维护管理,及时排除故障,确保设施可被使用。建议设立报修电话并置于醒目处,方便及时报修。

3、调整充电设施的分布,使其趋于合理。

4、建议科学划分充电区域和停放区域,加大对居民的宣传,尽可能杜绝充电设施的无效占用。

5、重点推进建设不带车棚的简易充电设施(见图例);这种设施不仅建设成本低,受位置局限的影响性小,并且能有效降低被人为占用的机率。

6、改进扫码方式,按金额分档设置二维码,用户可以扫二维码直接支付。

7、进一步加强对私拉电线危害性的宣传,提高广大居民的安全意识和公众意识。


主办单位: 县住建局
会办单位: 菜园镇
答复意见:

嵊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66号提案答复的函

嵊建设提字2022〕3 

林源、刘婷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我县电动车集体供电设施的建议》 收悉。根据办理工作责任分解要求,明确我局主办办理此建议。经研究,现将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2019年至今,为减少安全隐患、缓解充电难,我局与菜园镇人民政府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是合理设置充电设施。2019年起我局与菜园镇加大了在物业小区、散户楼集聚区、背街小巷区域建设集中式充电桩的力度。目前,菜园城区共建有电动车充电设施348个(2698个插座),其中13个物业小区已设置165个充电棚(1372个插座),城区各散户楼集聚区、背街小巷已设置183个充电棚(1326个插座)。但受场地空间和周边环境客观条件限制,特别是老旧住宅、旧城背街小巷集中居住区,因房屋间距较近,巷道地形复杂等原因无法有效设置充电桩。

二是加大宣传执行力度。我局与菜园镇人民政府持续开展物业小区、散户楼、背街小巷巡逻巡查,对私拉电线的居民警示教育,剪除劝阻无效居民的电线,2021年至今共剪出电线300余处。

下一步,为保证充电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让更多居民受益,我局与菜园镇还将从以下几点入手:

一是继续合理加装充电设施。2022年物业小区拟增加19套充电设备,散楼、背街小巷计划新增18处简易充电桩。

二是完善维护服务体系。物业小区充电桩维修养护责任由物业企业落实;散楼、背街小巷由菜园镇招聘的专职技修人员落实,以破除先前问题多、故障久的难题。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新闻网络媒体、公益屏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常态化宣传全国范围内发生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事故的新闻事件、视频图片等,不间断对住户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住户的安全意识,使区中充分认识电动车发生火灾的危害性,提高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公众意识,共建和谐安全的小区环境。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嵊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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