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6号)关于改进县城停车场临时停车位管理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2-09-15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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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6号)关于改进县城停车场临时停车位管理的建议
类型: 社会建设方面
领衔人: 奚娜
附议人:
建议内容:

2021年,我县大力建设城区机动车停车设施,新增了多个路边停车泊位,对各小区停车位进行扩容,在农贸市场、学校等人流密集处试点了一批绿色停车位,使得我县城区停车难的问题得到较大改善,特别是设置“临时停车位”,回应民众所呼,不仅精准地满足居民等群体的短时停车需求,也有利于规范城区道路秩序。临时停车位为广大群众带来了诸多便利,同时也出现了某些车辆长时间停放占用临时停车位的现象。

欧乐购超市南面停车场目前设有32个停车位,其中临时停车位6个,出租车专用车位4个。临时停车位,虽然地上有明显标识限停30分钟,但没有管控设备,缺乏日常有效监管,部分车主文明交通意识薄弱,有的停车不规范,有的甚至将车辆长期停放,把它当成了“专属车位”,导致真正有需要的人买个东西、寄个快递都找不到停车位。这种乱象背离了设置临时停车位的初衷,不仅影响环境美观,而且严重降低车位的流转率,使得这项惠民措施未能充分发挥其作用。为此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并督促广大居民养成文明行车、有序停车的良好交通参与习惯。秉持“能不用就不用”和“快用快走”的原则,多些“为他”意识,不超时占用临时停车位,让临时停车位惠及更多有需要的人。

2.增设临时停车位,限时免费停车。在县城所有商业区域适量增加临时车位,特别是在节假日和旅游旺季,缓解热点区域停车难问题。

3.加强临时车位管理,专人负责日常巡查,每天6时至21时,每辆车限时30分钟免费停车。安装管控设备,对每辆车停泊时间进行倒计时,突出“临时”特点,超过30分钟未驶离该停车位的予以罚款;对占用车位严重超时的强制拖移、罚款并施以学习教育。


主办单位: 县公安局
会办单位: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答复意见:

嵊泗县公安局关于 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 76 号提案答复的函

嵊公提〔2022〕3号

奚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进县城停车场临时停车位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经我局交警部门认真研究,现将意见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今年来,我局交警部门相继在欧乐购超市、灯光球场、肯德基等区域及中心幼儿园、菜园中学等学校附近施划了部分绿色停车位、熊猫车位,根据您的建议,结合“创城”需要,我局跟进停车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车辆周转效率,方便更多群众。

一、多方面加强车位管理。增加管控设备,对欧乐购超市等临时停车区域实行监控覆盖,对超时违停车辆进行抓拍处理。协调城投收费劳务雇佣人员,对临时停车人员提前进行提醒,并在超时后进行记录。加大不同波次铁骑巡逻力量,对临时停车位超时违停车辆进行处罚。

二、多角度增加车位容量。建立与住建等部门、乡镇的联系机制,在新建停车场、改建旧停车场上再下功夫,尽量增设一部分车位;继续挖掘小区停车空间,切实利用好小区公共闲置土地;交警部门见缝插针式在路面查补缺漏,在保证道路安畅的前提下,科学施划道路车位及背街小巷车位。在群众购物、休息娱乐等区域,新设一批临时停车位、并试点推行错时停车位,晚高峰结束至次日早高峰开始前允许停车。

三、多维度加强宣传教育。依托乡镇交宣站,着重加强对社区“有车一族”的集中宣传,倡导文明停车。积极对接县融媒体中心,在“两微”平台及各大路口电子屏宣传播放文明交通视频。同时,组织志愿者队伍在各重要路口、超市等民生场所加强对车辆违停的劝导工作,第一时间告知驾驶员违停情况,保证交通秩序的畅通。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嵊泗县公安局

2022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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