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9004/2022-29096 |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2-09-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001008009004/2022-29096
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06-23
嵊文广旅体局〔2022〕3号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2-09-06 09:07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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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儿童户外运动设施及场地建设的建议 | |
领衔人: | 应梁艳 |
建议内容: |
近年来,儿童肥胖率、近视率、心理健康问题等呈逐年快速上升趋势,引发社会关注,其背后是普遍存在的儿童运动不足现象。早在2016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就提到“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并且明确提出期望“到2030年,青少年学生每周参与体育活动达到中等强度3次以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25%以上。”如何培养儿童热爱运动的生活习惯,引导儿童进行经常性的户外运动和体育锻炼,成为推进儿童健康建设面临的巨大挑战。 在“双减”政策实施以后,作业及学科类的培训都进行了减负,这就为孩子提供更多的时间,在加上国家对体育进行了大力的支持,家长对于学生的身体素质提高的需求又近了一步。现在不但要加强体育教育,同时还要将体育教育与家庭教育更好地进行融合,这样能够让孩子在进行学习的时候,身体健康也能有所增加,且能更好的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所以对很多家庭来说,增设儿童户外运动设施及场所,是对公共服务的迫切需要。 |
主办单位: | 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答复意见: |
嵊泗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 2 号建议答复的函应梁艳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儿童户外运动设施及场地建设的 建议》已收悉。首先我们非常感谢您对全县体育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接到您的议案,我们作了专题研究,现将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您在建议中所提到的关于增设儿童户外运动设施及场所纳入民生工程的问题。一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我县体育场 地设施的建设,也将新增体育场地设施列入了省、市民生实事项目。近两年来我县也新增了公共体育场地:马关笼式足球场、室内游泳馆、三营礼堂篮球场等。除室内游泳馆外,其余场地也均 可供少年儿童使用,同时城区的各个小区内基本上也相对应的配备了儿童游乐设施,例如:丽景苑、翡翠苑、水晶苑等小区。 二、您在建议中所提到的关于科学合理规划各个年龄段儿童户外运动设施及场所布局的问题。目前全县幼儿园、中小学都配 备相应的户外体育设施,例如:中心幼儿园配备了适合学前儿童 的户外运动设施,各中小学也都建有田径场地、单双杠、篮球场等,也都能适合并满足各年龄段儿童的体育锻炼方式,在不同的年龄阶段逐步提高青少年的身体素质。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也都对外开放,目前由于受疫情影响,暂时 不对外开放。 三、您在建议中所提到关于商业设施、公园、公共绿地、广 场配套增设儿童户外运动设施的问题。一直以来增加体育场地及 设施也是我局体育部门的重中之重,因城区土地资源缺乏,目前 除小区外,仅岛沁公园配备了相应的儿童户外运动设施。我局也将继续与自规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增设儿童户外场地设施的可能,完善相应的周边配套体育设施。 我们再次感谢您对体育事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 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为我县体育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出谋划策。
嵊泗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 年 6 月 23 日 |
影响范围: | 县级 |
审核通过单位: | 人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