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9004/2022-29137 |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县政协办 |
生成日期 | 2022-09-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001008009004/2022-29137
县政协办
2022-09-07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2-09-07 16:26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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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号)关于要求教师工资和当地公务员工资透明化的建议 | |
类型: | 政治建设方面 |
领衔人: | 林豪杰 |
附议人: | 无 |
建议内容: |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问题。早在199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就提出:“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重点强调“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2020年,经各方共同努力,全国所有县(市、区)均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政策目标。2022年初,面对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大、减税降费、财力和现金保障能力弱化的现状,党中央、国务院再次强调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政策落实到位,真正体现了“教师的特别重要地位”以及“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的价值追求。 嵊泗县是浙江省第一个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目标的县区。从上报的2020年数据来看,嵊泗县教师年均收入更是比当地公务员年均收入高出了3643元(同期舟山其它县区教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公务员工资最高的是定海435元,最少的是岱山194元),而达成目标的多年来,嵊泗广大教师对参照比对的数据一直是模糊不清,比照的对象、人员范围、工资类别、数据统计来源、如何设定、如何比较等一系列问题未能得到劳动人事部门清晰的解答告知,在绝大部分教师心中存在很大疑惑。2021年3月县委领导到教育局调研座谈中,局班子成员也提出教师工资和当地公务员工资对比透明化的建议,得到领导的认可。 为此建议:关于“不低于”政策落实的参照数据应透明化,让每位教师都清楚对比数据的产生和结果,消除广大教师心中疑惑,否则政府每年投入大量财力,确保政策的落地,保障和提升了教师的权利和待遇,却还是引来质疑声一片,进而影响政府公信力。 |
主办单位: | 县教育局 |
会办单位: | 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 |
答复意见: |
嵊泗县教育局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 31 号提案答复的函 嵊教提〔2022〕6 号 林豪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教师工资和当地公务员工资透明化的建议》收悉。经我们办理,现将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关于“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的规定”落到实处,切实保障我县教师合法权益,近年来,我局不断加强与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对接,建立公务员和教师工资收入年报机制,明确公务员和教师工资收入的组成要素,统一公务员和教师年收入的统计口径。下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将继续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数据公开透明。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嵊泗县教育局 2022 年 6 月 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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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单位: | 请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