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9004/2022-29120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县卫健局
 生成日期 2022-09-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9004/2022-29120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县卫健局

  • 成文日期:

    2022-06-27

  • 文号:

    嵊卫〔2022〕6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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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妥善解决原小洋征地养老老人医疗保险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2-09-07 09:41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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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妥善解决原小洋征地养老老人医疗保险的建议
领衔人: 陈其平
建议内容:

因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建设需要,小洋人民响应政府号召,全岛1423户3500余名小洋群众离开祖籍、异地搬迁,他们为国家重点工程和洋山深水港建设和嵊泗县的经济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小洋动迁以来,党和政府对小洋动迁居民赋予了极大的关心,出台了一系列的惠民政策,为小洋群众办了许多实事,但是惠及的群众始终无法全面。例如:2003年小洋动迁时约400人,男55周岁,女45周岁,已进入退休年龄征地养老人员的医疗保险费扣缴一事。望政府妥善解决。

一是2003年小洋动迁时有朱杏元、周英娣等约400人,男55周岁,女45周岁,已进入退休年龄,政府将该批人员纳入征地养老,其应得的8.4万元全部缴纳养老保险,当时每月拿退休金三百多元。2012年上面政策落实将这批人员全部纳入职工养老保险,在每月发放的工资中扣缴三百多元的医疗保险费,按照每年工资上调逐年增加,目前已提高到450一月。同时在小洋动迁时有一批不到退休年龄的人群,例如张秋菊、方斌等73人,其参加了嵊泗的两保一补,按15年计算一次性缴纳,费用在应得的8.4万元中扣除,合计费用只需7万元,该批73人到退休年龄领取工资时还不用扣除三百多元的医疗保险费。同样是拆迁居民,因此这批400多人的群体同73人的群体相比较差距甚大。

二是原来的400多人现在只剩247人,60周岁-70周岁的有112人,71周岁-80周岁的67人,81周岁-90周岁的55人,90周岁以上的13人,这批人员从2003年进入养老后,每年医疗包干为60元,至今已有18年,仍然未加钱,但医疗保险费从2020年起每月还要扣缴450元,所以给这些老人带来了较大的经济负担,为让老人们晚年生活能得到幸福感,促进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希望政府能够妥善解决原征地养老人员的医疗保险费扣缴一事。

主办单位: 卫健局
答复意见:

嵊泗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 号建议答复的函

陈其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妥善解决原小洋征地养老老年人医疗保险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县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进行了认真地研究。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2002 年我县小洋居民动迁安置,落户嵊泗或其他地区(不包括上海南汇地区)的,按照不同的年龄段可选择不同的安置优惠政策,包括“小洋征地养老”、“二保一补”、“一次性安置”政策, 具体内容如下:一是“小洋征地养老”政策。对男性满 55 周岁及以上、女性满 45 周岁及以上(至 2002 年 6 月 21 日止)落户嵊泗的动迁居民按月发放 314 元生活费,2004 年、2005 年参照上海征地养老人员的增资办法,每年增资 36 元,达到 386 元。另每月发放 60 元医疗费用补助,当时参加的是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后可根据个人意愿转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11 年根据浙人社发〔2011〕221 号文件精神,将该部分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可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按规定必须自行缴费,60 元医疗费用继续补助。按医保政策规定,个人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的年限为 20 年及以上,目前该部分人群虽已到退休年龄,但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未达到 20 年,自筹费用需继续缴纳。男性年龄在 50-55 周岁(不含 55 周岁)、女性年龄在 40-45 周岁(不含 45 周岁)(至 2002年 6 月 21 日止)的人员,可自愿选择提前养老,其医保政策待遇和征地养老人员一样。二是“二保一补”政策。男性满 16-55周岁(不含 55 周岁)、女性满 16-45 周岁(不含 45 周岁)(至2002 年 6 月 21 日止)动迁人员,由县社会保障机构按规定为其一次性缴纳 15 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待到达国家规定退休年龄, 由县社会保障机构为其办理退休手续,享受本县同类职工退休待遇,其医疗待遇根据《小洋山征地劳动力医疗费报销管理暂行办法》实行医疗费基数包干,超基数按比例报销,最高限额 10000元,超过部分均由个人负担,并至 2006 年 1 月 1 日起根据嵊政抄〔2006〕15 号文件精神,转为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本人不用缴纳医疗保险费。三是“一次性安置”政策。领取一次性安置费 84000 元,根据《小洋在籍人口动迁安置实施细则》规定,领取安置费后,不再享受医疗、养老保障。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 心和支持。

这三类政策享受人群中,选择“小洋征地养老”政策的人员会比较选择“二保一补”政策人员医疗费用的差异,所争论的焦点便是选择“小洋征地养老”政策的人员每月需要缴纳的职工医保费 用。在这里有几点情况需要说明:一是当时选择“小洋征地养老”政策的人员,除每月发放征地养老费,另外每月发放 60 元包干医疗费,并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2011 年起,根据《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 题的实施意见》浙人社发〔2011〕221 号精神,原小洋征地养老人员纳入为城镇职工养老人员,在纳入城镇职工养老后居民可根 据自愿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或者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选择 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人员需缴满 20 年基本医疗保险费,所以按照缴纳年限尚有部分动迁居民目前仍未到达 20 年,如需继续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必须按规定继续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用。二是选择“小洋征地养老”政策的人员,最初生活费标准为 314 元/月,另外每月发放 60 元医疗费用补助。自愿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目前医疗自筹费用一般为 326.15 元或 444.75 元(按 2021 年度缴费基数 5930 元计算,建账缴费比例为 7.5%,无建账缴费比例为5.5%)。三是选择“二保一补”政策的人员,其医疗待遇实行医疗费基数包干,之后转为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本人不用缴纳医疗保险费。

为帮助关爱小洋动迁居民,适当缓解他们在就医方面的负 担,政府在 2013 年针对小洋动迁用户出台了后续帮扶政策,落


户嵊泗的小洋动迁居民参保人员在享受原有医疗保障后,还可申请医疗补助,具体内容如下:医疗补助有效费用在 5000 元以下部分补助 40%;5000 元(含)至 1 万元以下部分补助 50%;1 万元(含)至 2 万元以下部分补助 60%;2 万元(含)至 5 万元以下部分补助 70%;5 万元(含)至 10 万元以下补助 80%;10 万元(含)以上部分补助 90%;医疗补助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继

续享受医保后续帮扶政策每年大约支出在 50 万元左右。你所提出的其他方面的情况,我们也会继续向相关领导和部门对接反映。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嵊泗县卫生健康局

2022 年 6 月 27 日


影响范围: 县级
审核通过单位: 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