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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生成日期 2023-01-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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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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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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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总结和2023年度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2023-01-10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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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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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法治化水平,为持续改善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2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领导,严格落实局党组书记、局长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认真履职尽责,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年度“述法”要求,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内部制约和监督,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

二是示范引领,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精神,将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局党组学习计划,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依法行政相关内容共5次,包括新修订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三是强化责任,坚持将法治政府考核成效作为衡量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实绩的重要内容,落实任务分解,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

二、加强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程序

(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强化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事前公开、事中公开及事后公开相关规定,规范信息公示标准,强化环评审批、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等信息公示力度。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全面梳理行政许可、处罚等权力事项,对政许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行政处罚等相关执法信息进行公示。2022年,共有27个行政许可项目、11个行政处罚案件,接受公众和社会监督。二是严格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依法履行“亮证执法”,在执法过程中主动向执法对象告知说明,展现执法流程规范化和制度化,对执法检查、执法过程等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三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的评审制度。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环境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应用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通过“掌上执法”系统检查,实现“互联网+监管”新模式。通过“即时检查”、“专项检查”等执法方式落实监管责任,严惩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推广落实“双随机”抽查管理制度。根据“双随机”执法抽取制度和任务完成进度要求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完成本部门和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分别与应急、城管、市监、卫健等部门开展了双随机联合检查,发起跨部门双随机任务5项,本部门双随机任务4项,共计抽查企业45家,出动执法人员90人次。

(三)严格执法案卷评查。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有效途径,采取自查自评、互查互评等方式,积极开展案卷评查,不断提高案卷规范化水平。积极落实评审整改情况,促进执法案卷质量提升,今年以来,共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案卷评审4份。

三、注重源头防范,着力化解矛盾纠纷

(一)完善群众来信来访登记等各项制度。落实环境投诉举报热线平台专人24小时接听,加强生态环境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着力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紧抓“及时”“就地”两个关键,深入执法一线查办环境信访案件,做到问题解决在基层,不断增强环境信访工作的公信力。定期分析研判信访案件发展趋势,加大巡回检查力度,对存在信访隐患和苗头的问题及时处理化解,使环境信访工作由被动查处变为主动出击,由事后查处转向提前介入。2022年,我局共接收生态环境信访件13件,办结12件,与去年相比,信访数量下降80%。

(二)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围绕环保督察、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重点污染源整治,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生态环境执法队通过开展“清废专项执法行动”、“净水专项执法行动”和“混凝土企业专项执法行动”“综合查一次”等专项执法行动,以重点污染源企业为基础,举一反三、以点及面,带动行业整体规范。截至2022年10月,共出动执法人员522人次,检查企业216家次;共对9家企业立案11起,共计罚款金额32.759万元,对其中7家轻微违法行为企业采取不予行政处罚、由企业承诺整改的方式进行强化监管。推动“重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落地见效,完善全县重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工作机制,截至10月底,我县共有19个市级问题和1个省级问题被采纳,已完成销号10个。有2个示范案例进入市级示范榜单,1个进入省级分榜。

(三)注重智管服专项申领。依据智管服工作要求,全县共有117家企业完成智管服环保码申领工作,共有110家绿码企业,6家黄码企业,1家红码企业。根据环保码智管服系统显示的红黄码企业赋码原因,采取黄码企业自行整改,红码企业监督整改的方式,科学有效的消弭各类生态环境隐患。加强数字化设备建设, 2022年我局共对3家本岛企业及嵊山镇、洋山镇各一家排污企业安装摄像头,并与智慧环保平台进行联网,采取数字化系统模式,疏通网上监管方式,减轻企业迎检负担。

四、坚持法治思维,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

一是优化法治审查制度。针对行政处罚案件等相关事宜积极征求市局法规处及县司法局意见,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根据执法权限,公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涉及到重大行政执法事项的提交市局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做到合法合规。

二是持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水平。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落实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推进行政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和环评审批代办制度,持续优化环评审批服务,环评审批“线上办”和 “不打烊”模式初具成效,2022年共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27个。

三是建立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制度。采取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给予企业适度容错纠错空间,助力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依照《浙江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试行)》,共对7家次企业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通过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引导企业积极改正违法行为,自觉提高守法意识。

五、聚焦法治宣传,不断提升普法质效

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普法宣传,推动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带头尊崇法治、了解法律、依法办事,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利用县政府常务会议契机,向全县领导干部宣传新修订的《浙江省生态环境实施条例》。

加强机关内部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参与公务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集中学习、强基工程中层大讲堂,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修正案)、行政基本法律法规、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思维

二是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送法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等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以及《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印发《嵊泗县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实施方案( 2021—2025年)》,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法治化水平,提升全社会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三是加大对企业的普法力度,通过深入企业开展“互动式”普法宣传,帮助企业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法治观念,依法排污、治污,推进生态环境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加强矛盾纠纷的化解,及时为困难企业提供法律帮助,坚决依法维护生态环境稳定健康发展。

六、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嵊泗分局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履行生态环境职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一是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将其细化到生态环境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工作中,不断增强本县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履职、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严格依法行政,依法依规开展环境违法行为执法行动,严把行政执法案件质量关。认真完成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全面实施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完善依法行政的相关制度建设。

三是持续加大环境监管力度。进一步推进环评审批等改革,继续简化流程,强化排污许可后监管和执法,继续抓好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的环境监督检查工作,深入推进“七张问题清单”整改。

四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通过执法大练兵等行动不断增强执法人员实战业务水平。强化部门沟通衔接,掌握生态环境领域法制工作新要求,执法工作新标准,以高质量法治建设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