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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计划总结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1-11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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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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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财政局
2022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加快财政法治建设这条主线,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决策,规范执法行为,注重行政监督,加强财政队伍建设,大力推进依法理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为促进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现就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回顾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综合查一次”工作。今年联合市监部门开展“综合查一次”共1次,主要检查代理记账机构。完善平台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抽查对象名录库。按要求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申领工作。我局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行政编制人员为39人,执法证件持有人数为39人,执法人员持有执法证件率为100%。认领监管事项61件,开展掌上执法共36户次,其中双随机检查24次,专项检查2次,即时检查10次,任务完成率100%,进一步推进执法数字化。
(二)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机制。按照县政府《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意见》,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管理,做到内容合法、合理,并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2022年,今年8月我局提请县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管理的通知》(嵊政办发〔2022〕45号);自行发布了规范性文件《嵊泗县财政局 嵊泗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印发嵊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民间艺人)补贴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嵊财行〔2022〕28号)。
二是加强财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嵊泗县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根据《嵊泗县财政局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的通知》,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对我局制定出台的有关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三)深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是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要制度要求,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
二是落实公职律师相关制度。2022年自取消单位自聘法律顾问以来,我局根据依法治县办的要求,做好公职律师共享配置工作。我局已通过全省财政系统实现公职律师的共享配置。
三是加强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和重大合同报备工作,重视和防范行政机关合同法律风险。做好政府合同清理工作。按照县政府关于开展政府合同清理工作的要求,对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的政府合同进行了清理。未发现违约行为的合同和发生争议的合同,并将相关合同录入合同一体化系统中进行备案,2022年共完成合同录入10份。
(四)着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开展《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实施情况检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财政行政执法程序,实现财政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可追溯,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是为有效防控财政管理法律风险,进一步完善财政内控操作规程,对照县局内控基本制度、专项制度及操作规程,及时查找发现内控执行中的问题,并对内控操作规程或实际工作进行调整修改。
三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辅助人员的培训、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这三项制度,提高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
四是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辅助人员的培训、监督、管理,提高执法人员持证率。
五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扩宽监督渠道,加强社会公众对我局的监督。同时接受县人大、纪检、审计的监督,积极配合做好检查工作,制止违法、不当等行政行为的发生。
六是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抓好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大财税领域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促进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做到主动公开及时公开。
(五)加强组织保障和法治能力建设
1. 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2022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建设法治嵊泗工作要点的各项要求,及时研究、部署本单位年度依法行政重点工作。
一是完善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落实党政一把手为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处理具体工作事项。
二是局领导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坚持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从而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有效部署落实各项执法工作。
2. 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干部法治素质
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预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和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本年度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在职自学、法制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相关法律和党内法规专题学习,提高了财政系统领导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是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依托公务员网络学堂的法治课程建设,落实公务员“学法用法”轮训,开展公务员法律知识学习和法律知识考试。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法制工作队伍。
3. 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普法宣传
一是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利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财税政策、办事程序、承办结果、监督举报方式等内容。
二是结合“三服务”活动,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开展了八进活动之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国企系列活动,疫情期间,到企业宣传减税降费、房租减免等各类政策。同时,利用LED电子屏等方式积极开展宪法日、民法典等宣传,努力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县财政局将根据省厅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和部署,将财政法制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不断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高标准地完成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推动财政法制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继续做好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工作
推动落实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制,提高财政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水平,在工作中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应对风险,做到依法理财。
(二)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强化行政机关合同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探索研究法制审核相关落实措施。
(三)持续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提高财政执法水平,全面推行财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方面制度,全链条规范财政行政执法。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辅助人员的培训、监督、管理,着力抓好执法资格管理,确保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四)持续强化对财政权力的制约监督
继续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抓好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持续关注政务舆情,不断完善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回应工作。
(五)强化组织保障和法治能力建设
加强财政普法宣传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坚持各项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学法用法培训和考核,提高财政干部法律素养。加强法制机构履职及能力建设,增强法制机构人员力量,提升法律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