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922771917538L/2023-00050

  •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总结和2023年度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2023-01-11 16:28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2022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浙江省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和八五普法要求,在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2年工作总结

(一)贯彻落实上级法治精神和法律法规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党委书记、局长周明明的主持下,通过阅读、个人发言、圆桌讨论等形式深入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干在实处 勇立潮头——习近平浙江足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案说 101 个罪名(上篇)》、《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等学习内容。并将学习会中的精神普及扩大到全体中层干部,让干部们深入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和指导意义。

2.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情况。我局坚持和完善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集体学法、法治讲座、法律培训制度,结合实际,制定了年度学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促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的经常化。今年深入学习了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信访工作条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与业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托公务员网络课程,组织公务员开展法律在线学习,按要求完成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5次,且每次学法成员参学率不低于80%。领导干部参加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100%的。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4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参加年度学法用法考试48,参考率、合格率100%

3.加快推进省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配套规定制定结合业务实际,我局共涉及《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所涉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本行政区域开垦或者补充耕地计划耕地保护补偿制度本行政区域区片综合地价管理处置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具体规定6个配套规定的制定。目前《嵊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正在推进编制,召开初步成果意见征求会,召集县发改、交通、教育等20个部门参加座谈年度实施计划结合县、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不再另行编制本行政区域开垦或者补充耕地计划因我县耕地后备资源稀缺且上级未对我县下达补充耕地任务,我县未具体开展该项工作,今后将视实际需要落实相关计划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因机构改革及十四五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影响,新的耕地保护任务尚未明确,相关制度尚未更新,目前我县仍沿用原耕地保护补偿政策落实了耕地保护补偿资金的下达,后续我局将会同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研究起草新的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并报县委县政府审查印发本行政区域区片综合地价已于20206月进行了局部调整,并严格按照标准开展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管理处置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具体规定经与市局对接,咨询市局督察办后明确属于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我局未制定相关规定。

(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调整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各科室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指定由局机关办公室(法规科)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对全局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定期跟踪检查,并结合例行督察、案卷评查等工作,就执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及时进行自查自纠,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2.规范执法主体,夯实内务基础。加大对公务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力度,我局及下属事业人员现有执法证持证人员27人,其中行政(参公)编制15名获证15,持证率达到100%。同时,不动产登记中心聘请了1名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到日常法律咨询、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有力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1名机关干部拥有公职律师资格证书成为公职律师,为我局执法队伍的日益完善奠定了基础。

3.推进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出台本年度我局共发布规范性文件1个,为《嵊泗县2022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评估成果及嵊泗县个人住宅国有划拨用地补缴地价款实施标准成果》。目前嵊泗县2022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评估成果及嵊泗县个人住宅国有划拨用地补缴地价款实施标准成果》已发布,嵊泗县城区私人建房审批管理办法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已召开管理办法初稿意见征求会,县司法、住建、综合执法等部门参加会议,还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并进行网上意见征求。

4.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实情况。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和人事变动,我局调整了局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小组,并按照重大行政执法事项、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两个组别,分别开展工作。目前,通过律师顾问及审查小组双重审查方式,严格把关合同内容、签订程序等,目前,通过律师顾问及审查小组双重审查方式,严格把关合同内容、签订程序等,2022年共召开合同合法性审查会议23次,审查完成合同105份。

4.其他法规日常工作。本年度依申请公开3次,公平竞争审查情况1次,主要针对规范性文件嵊泗县2022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评估成果及嵊泗县个人住宅国有划拨用地补缴地价款实施标准成果,无涉及违反公平竞争的情况。

(三)依法行政落实情况

1.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我局制定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了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目前我局配备了执法记录仪、移动平板等设备,对现场巡查、检查(勘验)情况等进行执法全程记录,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可追溯,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监督管理。我局按照执法程序进一步统一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要求。

2.推进“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应用。严格按照《关于印发舟山市全面推广应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舟执法办〔20191 号)文件要求,将“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作为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全部执法检查活动的首选,合理制定检查任务,有序开展执法检查,着重推进部门双随机检查工作。我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入库执法人员数11人,执法人员账号开通数11人,账号开通率100%。任务总检查户次39次,其中双随机抽查户次19次,日常检查户次20次,任务完成率100%。掌上执法实施检查户次39次,掌上执法实施检查率100%。目前抽查事项覆盖率100%。下一步我们要加快企业、非企业等监管对象信息归集,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配备移动执法装备,根据完成在双随机开展中加强信用监管和联合执法,完成双随机任务抽查设置时引入信用权重的任务数占比达到100%,跨部门联合双随机占比达到17%,符合要求

3.认真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我局根据县司法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对202211日至20221231日期间已办结的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强制案卷进行了认真的自评自查。共办理完成行政许可案卷350宗,其中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审批109宗、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42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38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44宗、乡(镇)村公共设施、建设工程规划核实16宗,用地复核验收1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9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核30宗、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审核8海域使用权审批26宗、使用林地审批许可14,采矿权延续许可1202211日至今,我局共查处行政处罚14宗,期间有要求听证1宗。查处违法案件14宗,其中林业违法案件4宗,收缴罚没款14.7374万元,矿产违法案件1宗,没收矿产品2.11万吨,收缴罚没款61.1415万元,土地违法案件9宗,涉及土地面积21.37亩,收缴罚没款42.814万元。已办结案卷从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法律文书制作及送达,都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进行,程序合法,案卷归档基本完整规范。

4.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我局今年共有复议2件,公益诉讼案件1宗,通过对案卷的梳理,逐一分析原因,查找问题,并落实整改措施:一是履职程序到位。对待申请人提出的包括房屋初始登记、更正登记、注销登记在内的不同登记或其他属登记职责范围的各类申请,始终要以法律规定为基础,结合查清的实际情况履行职责,做到程序到位,内容规范。二是端正工作态度。对待工作要加强自查自检,严格依法行政,避免撇开法律规定作出决定。

(四)八五普法工作情况

2022年以来,我局积极履行普法责任,开展社会宣传结合系统特色,以“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5.22”生物多样性日、“6·8”海洋日、“6·25”土地日和爱鸟周等为亮点,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标语、电子屏滚动播放普法动画、发放宣传手册、下基层等方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耕地保护“八不准”等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法规政策并联合妇联亲子课堂积极宣传耕地保护,结合地图日宣传送课入校,全年度共开展主题宣传活动8次,发放宣传册、宣传品5000多册,为自然资源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出健康和谐稳定的舆论环境。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工作机制尚未理顺。由于人员不足,目前法规工作模式为各块分抓落实,缺乏统筹,日常没有定期开展例会的机制,工作仅限于定期统计相关数据,法治审查起步较晚。

(二)法治人才队伍较为薄弱。目前由我局办公室履行法规科职责,没有单设机构,也没有专业的有资质的法律人才从事法规工作,整体工作开展捉襟见肘。

(三)法治阵地目前有所缺失。目前我局没有建立独立的法治普法阵地,计划与党风廉政建设阵地共同申报经费。

(四)法治学习宣传不系统不全面。法治自然资源建设开展得不够扎实、深入,存在着学法热情不高,基层工作开展不均衡的现象。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法规内容很广,更新较快个别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和学习贯彻思维有待进一步转变和提高。

三、2023年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提升整体法治思维,如建立法治工作例会制度,积极探索完善法治审查机制,努力均衡人力、提高参与度。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剖析典型案例,分析典型问题,提升办案人员业务水平并完善案卷质量评查工作机制。加强各项专项依法治理工作,强化自然资源监管体制改革,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力度。

(二)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法律人才培养,积极招录法律人才,并积极培养年轻干部参加省厅市局自然资源执法上岗培训、业务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与林业、规划、海洋、测绘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执法监察水平。并结合省市县县共享律师团形式,努力探索顾问律师团答疑会等形式。

(三)进一步强化阵地打造。2023年底计划完成普法阵地文化长廊建设,向上争取资金30万元。通过精心打造普法宣传阵地,强化依法治国引领功能,使普法工作展示出新面貌和新活力,并积极探索在结对社区建立自然资源普法阵地。

(四)进一步深化宣传学习。结合省市培训、公务员网络课堂、中心组理论学习、知行课堂等方式,扎实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学习,并强化普法宣传工作,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5.22”生物多样性日、“6·8”海洋日、“6·25”土地日特色纪念日宣传工作基础上,拓展法治宣传教育渠道,为开创全县改革发展新局面营造良好的自然资源法治氛围。 

 

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