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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计划总结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1-18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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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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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住建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中心工作,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建立健全决策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深化法治建设。现将全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聚焦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1、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推进政务服务事项3.0系统的贯通运行,几乎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无纸化办理,办理建筑许可手续的时间大大缩短、程序也大大简化。
2、积极落实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最多跑一次80天工作,积极推行落实施工许可电子证照工作,正式启用新版云签章,对接浙江省电子证照系统,全面实行施工许可电子证照。
3、编制了《县住建局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将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和三项证明(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证明、施工场地已基本具备施工条件证明、建设资金已落实证明)纳入其中。2022年,告知承诺办件量为36件,现场核查36次,办事群众投诉次数0次。
4、推行法治惠民,创新行业管理。2022年,我局积极响应“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征集活动的号召,提出施行建设工程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备案制。目前,已有1个项目适用了该项验收备案制,代替传统的现场监督模式,从原来组织验收需要7天时间,缩减至3天。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与嵊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接,完成建设领域和人防领域行政处罚事项的划转。
2、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要求,完成我局制发的《嵊泗县创城工作物业项目优秀集体考核及奖励办法》、《关于印发<嵊泗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清理工作。按要求清理上报我局制定以及代县政府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5件。
3、完成省市两级法规规章配套规定制定。2022年3月,县委人才办和县住建局联合发文《关于印发<嵊泗县人才公寓管理办法>的通知》(嵊委人才办〔2022〕2号)。6月,我局出台了《关于2022年嵊泗县公共租赁住房受理通告》(嵊住保办〔2022〕1号)文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单位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智库作用。2022年,浙江海泰(舟山)律师事务所和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协助处理住建领域的法律事务10余项,涵盖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民事诉讼、信访答复等内容。
2、行政机关合同管理。重新修订《嵊泗县住建局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核100%覆盖。2022年,上传53份合同至舟山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一体化应用平台。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音视频证据管理工作,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022年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99件,办结99件,办结率100%。在对花鸟乡灯塔村新建管理用房工程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该项目相关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履职不到位,办理行政处罚1件。
2、制定《嵊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2022年我局共设置双随机抽查任务26项,其中跨部门任务9项,开展即时检查23户次,任务完成率100%,掌上执法率100%,跨部门联合检查应用率34.61%,完成抽查事项100%覆盖。全年平台处理完成投诉举报事件91件。
3、全面推进“综合查一次”工作。为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我局发起应用场景5次,联合其他部门场景4次,检查企业9家,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1、主动公开对群众利益影响直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工作信息一百余项,政府门户网站上全面公开、统一发布新增我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2件,公布由我局制定和代县政府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4件。
2、聚焦群众有感的重点领域,加大公开力度。2022年,我局为保障基本民生,不断强化对困难群体基本住房保障,公布全年新增公租房租赁补贴14户,发放全年租赁补贴金额合计55.05万元,完成实物配租40户。
3、加强信访投诉处置办理。2022年共办理信访310件,较去年同期上升50%,其中12345热线210件、网络信箱99件、来信来访1件,按时办结率达到100%。
4、依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2年我局共接收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11件,政协委员提案15件,建议提案内容涵盖旧城改造、保障性住房改革、县域有机更新等多个方面,全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均按时完成办理。
5、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职责。我局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着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规范行政执法、促进依法行政的职能作用。2022年,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或以我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不断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1、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全面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法律观念和法治思维能力。局党组全年集中学法4次以上,按时完成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与年终述职述廉述法等工作。
2、不断强化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通过开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学习,宪法普法知识竞赛,业务科室集中学习法律法规等方式,强化干部职工专业法规知识的学习与应用。全年集中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学法用法活动3次。
3、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县普法机构开展的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达到了100%。上半年有3人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证考试,下半年考试1人报名参加。
(七)落实普法责任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1、贯彻落实党组主体职责,局党组书记召集党组会议,
集体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并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法规科),全面负责普法日常工作。
2、落实普法责任制。2022年,我局制定并印发了《嵊泗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对“十四五”时期住建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3、重点结合住房保障、人防管理和建筑业自身特点,对本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及时组织对企业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舟山市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贯。
4、对社会公众普法。结合创城宣贯《舟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一步加强房屋装修管理助推我县文明城市创建的通告》等规章条例,将“以案释法”重点落实在物业管理和文明施工行为管理的措施上。
二、存在的问题
2022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日常工作中也发现了部分问题。例如:运用法治思维协调处理各种问题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结合住建领域业务开展法制宣传的力度有待加大。
三、2023年工作思路
1、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升“关键少数”的带头引领和示范作用。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运用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和行政执法办案系统,做好行政检查全覆盖,规范行政处罚程序,保障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性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3、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领导干部、科室负责人和执法人员带头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全面开展宪法、民法典、行政法宣传和“以案释法”教育引导,学法守法,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嵊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