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群众理解和申报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现将相关申报政策及流程公布如下:
一、补贴对象
县域实际开展粮食种植的农民,粮食包括玉米、番薯、马铃薯、大豆等。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按照当年度耕地地力补贴资金总额除以当年统计的全县种粮农户粮食播种面积确定。
三、申请程序
每年耕地地力补贴工作开始后,由种粮农民根据自身种粮面积向所在村提出申请,所在村对农户申报信息进行造册登记,并对申报对象、种植种类及面积进行核实,并将核查结果交由农户签字确认,形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清册报所在乡镇,由乡镇对信息进行进一步审核,审核完成后将补贴清册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乡镇将补贴信息清册报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进一步审核,审核完成后将补贴信息报县财政局,由财政局根据补贴信息完成资金下拨,由乡镇对本地区补贴农户金额进行进一步测算,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资金自己打入农户账户,完成补贴。
四、申报材料
每年耕地地力补贴工作开始后,由种粮农户直接向所在村提出申报,由村登记造册并进行核查、确定,最后农户签字确认,农户个人无需提交书面材料。
联系人及电话:范杰,13867221775(610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