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文字版)

发布时间:2023-01-19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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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度,县政府办公室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00余件,其中公开政府文件6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22件,政府会议信息34条,人事任免12件,民生实事信息21条,主动回应关切47条,组织举办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政务公开在行动——政策进千企万家”政策宣传活动1次。

(二)依申请公开。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指引》,规范高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7件(网上申请5件、信函申请2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其中予以公开5件,因本机关不掌握、没有现成信息等原因无法提供2件,未发生被行政复议纠错或败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做好各乡镇、各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监督工作,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及时更新。及时调整主动公开目录,切实提升公开质量。针对上级下发的各类问题清单,第一时间抓好落实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推进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对标各级优秀政府门户网站,制定网站优化方案,根据公开信息类型不断优化网站布局和栏目设置,完成嵊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升级。深化专题专栏建设,开设政策进千企万家、民生实事、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嵊泗样板县等4个新专题栏目。全面完成基层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工作,注销账号29个,形成以“嵊泗发布”为龙头,7个群众关注度高、传播影响力强的部门优势账号为支撑的“1+7”政务新媒体矩阵。

(五)监督保障。

根据领导分工,及时调整全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做好日常指导,定期统计全县政务公开业务人员相关信息,充分利用调研检查、交流座谈会、培训会以及浙政钉“嵊泗县政务公开工作群”,加强与乡镇、部门线上和线下工作交流,全年召开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1次,举办交流座谈和培训会议3次。深化监督考核,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进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县综合考核工作。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和历年第三方评估结果,制定责任清单下发,明确公开内容、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方式,使各项工作均有领导分管,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落实,有经费保障。全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2

8

17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力度上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策解读的群众知晓度、接受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政务新媒体发展有待进一步规范。

2023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不断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健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信息公开,推进基层办事服务公开透明,便于公众查询获取,促进制度有效执行。

二是持续加大重要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加强和改进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工作,注重对政策背景、政策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提升政策解读的精准性、实效性。开展联动发布,对重要事项和群众关注的重大政策措施,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联动发布,提高政策的传递率和覆盖面。

三是加快推进全县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运营,强化常态化监管,发挥政务新媒体服务企业群众作用。严格对照上级考核要求,认真做好信息更新和互动交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2022年度县政府办公室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