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2090963010M/2022-29761 | ||
组配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3-01-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1330922090963010M/2022-29761
政务公开
县政府办公室
2022-12-30
嵊政办发〔2022〕71号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23-01-20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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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嵊泗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已经县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
嵊泗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和完善嵊泗县“无废城市”创建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等18部委《“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和《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浙美丽办〔2022〕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美丽中国建设的目标要求与决策部署,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美丽嵊泗建设,统筹好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布局,努力将嵊泗县建设成为新时代美丽中国建设海岛样板。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的决策部署,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引领,巩固既有成果,补齐问题短板,分类精准施策,强化治理能力,挖掘特色亮点,提升创建质量,防范环境风险,不断提升“无废城市”建设能力水平。
(二)工作目标。
阶段目标:到2023年底,完成省级“无废城市”建设任务,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无害化处置有效保障,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范。
到2025年底,各类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全面加强、资源利用能力稳步提升、源头减量意识纵深推进、监管保障体系日益健全,将“无废城市”理念切实融入生产生活的全过程、各领域,“无废城市”成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必备品”。
(三)范围及时限。
本方案的实施范围为嵊泗县区域,方案编制的基准年为2020年,建设期限为2022年至2025年。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巩固绿色工业低碳建设,稳步加快绿色工业全面发展。
1.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以“三线一单”为抓手,有效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从严控制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处置难的项目上马。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推动船舶修造、水产加工、油品储运等重点行业优化升级。推进绿色设计,带动绿色产品、绿色小微园区、清新园区全面发展,推动开展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建设。
2.深入推动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支持船舶修造企业等产废单位开展绿色修船等固体废物减量化工艺改造,鼓励企业固体废物内部循环利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审核,落实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要求。按要求推进智能化绿色矿山建设,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质量再提升行动。
3.进一步提升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立各类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统筹协调机制,促进共建共享。鼓励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在场内开展综合利用处置,推进市政污泥、工业污泥无害化处置。
4.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监管。加快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治理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核发,督促和指导企业全面落实固体废物排污许可事项和管理要求。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体系,推动将重点产废单位和小微平台纳入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加强固体废物贮存环节环境管理,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运体系建设,实现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闭环管理。
(二)全面加强绿色农业低碳建设,不断完善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水平。
1.培育农业绿色发展体系。大力推广低碳农业模式,改善农机能源消费结构,推进农业农村领域碳达峰行动。深入推进“肥药两制”改革,大力培育“肥药两制”主体,减少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量及其废弃物产生量,降低化学农药、化学肥料亩均施用量。
2.强化废旧农资回收管理。推进农田残留地膜、农药化肥塑料包装等清理整治工作,逐步降低农田残留地膜量。探索推动农膜、农药包装等废旧农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废旧农膜“以旧换新”等激励制度,着力构建定点收集、集中储存、统一无害化处理的回收体系。
3.深入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按照就近就地的原则,落实秸秆集置点,健全农民可接受、易操作的秸秆分类收运体系。推进秸秆全量利用,就地还田的利用方式。促进秸秆肥料化、基料化,加大秸秆资源化利用先进技术推广,推动形成长效运行机制。
(三)全面推广绿色生活低碳意识,持续完善生活源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
1.抓好生活源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倡导“无废”理念,推广绿色行为方式,鼓励各乡镇、村(社区)开展低(零)碳试点申报。倡导“光盘行动”,宣传“文明餐桌”,推广智慧自主计量点菜模式,促进餐厨垃圾源头减量。深入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工程,推进快递包装绿色治理,提高符合标准的绿色包装材料应用比例,减少二次包装,鼓励采用可重复使用和再利用的包装。
2.健全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建章立制推动分类工作,加强垃圾分类的政策鼓励和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主动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提高垃圾分类精准度。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行动,制定“一场一策”治理方案。
3.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健全二手废旧物资回收网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着力推进“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促进生活源废弃物回收利用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融合发展。充分利用、整合现有收运平台、分拣中心和交投网点,探索推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再生资源收运“三网融合”。
4.提升社会源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水平。规范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贮存、综合利用及处置过程管理。建立、完善社会源固体废物分类统计体系,制定数据上报制度。推进全县各行政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建管并重,做好公共卫生保洁、乡村面貌环境、园林绿化养护、基础设施维护。
(四)全面展开建筑垃圾绿色处置,不断优化全过程管理体系。
1.推广绿色建筑技术。推行绿色建造方式,提倡绿色施工、绿色装修,推进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的绿色标准要求,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稳步提高装配率,推动装配化装修和装配式建筑深度融合。
2.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落实建筑垃圾智慧监管平台建设要求,设置车辆运行一张图、工地基础信息管理、车辆准运证管理、渣土车实施预警管理等功能,推动渣土车GPS安装普及,对建筑垃圾从产生、运输、中转、消纳、资源化利用进行全过程监管。促进陆域运输联合执法常态化,完善海上运输监管方案,严防向海陆非法倾倒建筑垃圾。开展存量建筑垃圾治理。
3.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培育,鼓励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再生建材产品,促进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完善建筑垃圾收费体系,积极推动建筑垃圾精细化分类分质利用,完善收集、清运、分拣、再利用一体化的回收利用处置体系。
(五)全面推进绿色海洋经济创建,持续巩固减量化、资源化处理过程。
1.建立“海上环卫”机制。开展实施“净滩净海”工程,建立“海上环卫”工作机制,加强海水浴场、滨海旅游度假区等亲海区岸滩、海面漂浮垃圾治理,严控陆源垃圾和船舶垃圾入海,打造“无废海滩”;结合湾滩巡查,加强海岛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和服务网络建设,杜绝生活垃圾随意抛弃和污水直接排放。
2.发挥蓝碳减污降碳协同作用。着力打造海上风电基地,加快布局海上光伏发电,推进海洋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强化渔业资源养护,推进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开展岸线清理、沙滩修复等蓝色海湾工程,拓展公众亲海空间。推动实施陆海统筹减排增汇工程,配合构建蓝碳核算和价值评估标准体系,探索建立海洋碳汇交易机制,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的协同作用,完成碳达峰碳中和年度目标任务。
3.推动海洋污染物治理。发展海水绿色养殖,推进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实现海洋养殖废弃物源头减量。持续开展新型环保养殖浮球替换,规范废弃渔网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切实减少海洋“塑料污染”。加强船舶港口污染防治,不断提高船舶污染物的接收、转运、处置能力。结合美丽渔港建设行动,推动渔港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开展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坚持“一口一策”分类攻坚。聚焦新污染物风险防范工作,配合开展海洋新污染物调查监测。
4.完善海洋生态保护制度机制。协调涉海各管理部门职能分工,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强化涉海涉岸执法检查,形成监管合力。严守“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措施,实施强制保护和严格管控。建设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和赤潮、绿潮等监测预警平台,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决策支持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海洋环境监测队伍建设和实验室建设,全面提升海洋环境监测能力。
(六)全面强化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切实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1.加强危险废物源头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准入要求,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工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内容审查把关,严格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三同时”建设。从严审批危险废物产生量大、全市区域范围内无配套利用处置能力的项目,持续推进涉危险废物重点企业危险废物核查。
2.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闭环管控。持续推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加强落实企业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台账和转移联单等制度。推进规范化分类贮存,严控运输过程环境风险,实现精细化分类和规范化处置。健全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运服务体系,推动收运平台提质扩面。强化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检测机构实验室和汽修企业等社会源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建设。
3.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与应急处置体系。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规范分类管理,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回收率。推进智慧化监管,形成可追溯的医疗废物监管大闭环。完善“小箱进大箱”的医疗废物收运体系,推行分级转运,建立完善海岛医疗废物收运体系,优化收运路线,合理安排收运时间和频次,提高收运效率,确保医疗废物48小时内得到妥善处置,实现医疗废物集中收集网络体系全覆盖。建立健全与疫情响应级别相适应的涉疫废物应急收集运输响应机制。
(七)全面提升保障能力,稳步加强制度、宣传、技术、市场和监管体系建设。
1.健全“无废城市”建设制度体系。强化顶层设计,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各类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压实部门责任分工,强化建设过程管理,推动形成权责清晰、协同增效的工作协调机制。
2.大力开展宣传推介。深入推进各种形式的主题教育,营造全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浓厚氛围。通过媒体宣传、集中培训、线上线下课程等形式,开展“无废城市”宣传推广活动,传播“无废”理念,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营造“无废”宣传声势,推动形成绿色发展、低碳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
3.加大创新技术研发力度。加大科技投入,鼓励研发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在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农作物秸秆高值化利用、建筑垃圾资源化、贻贝养殖绿色化等方面积极开发、引进和推广应用各类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动提升各领域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水平。积极探索贻贝壳综合利用技术。通过“产学研”模式,攻关以废弃贻贝壳为原料生物产品研发,探索研发微纳米果蔬净、纳米防冻剂、土壤改良剂、饲料添加剂等生物制品。
4.培育壮大“无废”市场。推进“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探索固体废物处置生态补偿机制,严格落实税收减免政策。创新债券市场融资工具和产品,提高绿色债券存量,全面推行小微平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完善政府综合利用产品采购制度,加大综合利用产品等相关标准在政府采购中的运用。
5.打造多跨协同监管体系。推动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区域联防联控,强化跨区域、跨部门执法联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加快固体废物环境污染案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覆盖率达100%。全面应用“浙固码”“浙里无废”打造浙固链,深度对接“浙运安”“浙里净”推动数字化监管体系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无废城市”建设专项工作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二)强化技术帮扶与培训。
组建包括政府部门、高校、科研机构和产业专家在内的技术团队,开展技术对接,持续指导“无废城市”建设。建立定期培训机制,组织参加国家相关部委、省级部门举办的各类“无废城市”建设及固体废物管理培训,提高领导干部、业务骨干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加大资金支持。
加大对“无废城市”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逐年提高“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投资总额投入。引导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等专项资金及绿色金融投资逐步向“无废城市”建设重点领域聚集,各项目管理部门将方案中重点工程纳入优先申报范围,争取国家、省相关资金支持。
(四)重视宣传引导。
压实宣传责任分工,党政机关、学校、社区、企业等主动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宣传工作,提高“无废城市”的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加大无废理念宣传力度,加强固体废物产生、利用与处置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提升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度。
附件:1.嵊泗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指标清单
2.嵊泗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任务和责任清单
3.嵊泗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清单
附件1
嵊泗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指标清单
类别 | 评估内容 | 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目标值 | 评分方法 | 负责部门 |
1 | 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 1.1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年度增长率* | 负增长或零增长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年度增长率实现负增长或零增长。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每增长1%(不足按1%计),扣1分。 | 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县统计局 |
1.2 |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年度增长率* | 负增长或零增长 |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年度增长率实现负增长或零增长。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每增长1%(不足按1%计),扣1分。 | 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县统计局 | ||
1.3 | 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业企业占比★ | 完成年度目标 | 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业企业占比完成年度目标。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不给分。 | 县经信局 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 ||
1.4 | 开展绿色工厂建设的企业数量* | 完成年度目标 | 开展绿色工厂建设的企业数量完成年度目标。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不给分。 | 县经信局 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 ||
1.5 | 开展循环化改造、绿色低碳建设的工业园区数量* | 完成年度目标 | 完成循环化改造工业园区或绿色低碳园区建设年度任务。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完成的按完成比例计分。 | 县发改局 县经信局 | ||
1.6 | 绿色矿山建成率★ | 90% | 绿色矿山建成率达90%。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不给分。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1.7 | 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 100% | 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100%。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每低5%扣0.5分。 | 县住建局 |
类别 | 评估内容 | 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目标值 | 评分方法 | 负责部门 |
1 | 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 1.8 | 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 35% | 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35%。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 | 县住建局 |
1.9 | 生活垃圾清运量★ | 完成年度目标 | 生活垃圾清运量完成年度目标。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不给分。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1.10 | 易腐垃圾分类收集清运量占比▲ | 20% |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每低1%扣0.2分。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1.11 | 城镇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 100% | 城镇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每低0.5%扣0.2分。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1.12 | 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 100% | 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每低1%扣0.2分。 | 县农业农村局 | ||
1.13 | 企业采购使用符合标准的包装材料比例* | 90% | 企业采购使用符合标准的包装材料比例达90%。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不给分。 | 县邮政分公司 | ||
1.14 | 快递循环中转袋使用比例▲ | 80% | 快递循环中转袋使用比例达80%。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不给分。 | 县邮政分公司 | ||
1.15 | 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降低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强度* | 完成年度目标 | 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的协同作用,完成碳达峰、碳中和年度目标任务。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不给分。 | 县发改局 县经信局 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 ||
2 | 固体废物 资源化 利用 | 2.1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98%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8%。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每低0.5%扣1分。 | 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县经信局 |
类别 | 评估内容 | 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目标值 | 评分方法 | 负责部门 |
2 | 固体废物 资源化 利用 | 2.2 | 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 | 80% | 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达80%。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每低1%(不足按1%计)扣0.5分。 | 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
2.3 |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 | 90% |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90%。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每低5%扣1分。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2.4 |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35% | 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每低1%扣0.5分。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2.5 | 生活源再生资源回收量增长率* | 正增长 | 生活源再生资源回收量增长率实现正增长。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不给分。 | 县经信局 | ||
2.6 | 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回收率★ | 80% | 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回收率达80%。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每低0.5%扣1分。 | 县卫生健康局 县经信局 | ||
3 | 固体废物 无害化 处置 | 3.1 | 危险废物填埋处置率* | ≤5% | 危险废物填埋处置率≤5%的,得4分; 填埋处置率>5%的,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0.5分,不足5个百分点的、按5个百分点计。 | 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
3.2 | 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 100% | 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100%。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按比例计分。 | 县卫生健康局 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 ||
3.3 | 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 60% | 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达60%。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每低5%扣0.5分。 | 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县市监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经信局 县卫健局 县教育局 |
类别 | 评估内容 | 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目标值 | 评分方法 | 负责部门 |
3 | 固体废物 无害化 处置 | 3.4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下降幅度★ | 5%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下降幅度高于5%。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每低0.5%扣1分。 | 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
3.5 | 完成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含尾矿库)综合整治的堆场数量占比 | 完成年度目标 | 完成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含尾矿库)综合整治的堆场数量完成年度目标。 完成目标的,得满分; 未完成目标的,不给分。 | 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县应急管理局 | ||
3.6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不给分。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县农业农村局 | ||
3.7 | 城镇和工业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 90% | 城镇污泥和工业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90%,分别设2分。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相应要求的,不给分。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 ||
3.8 | 动物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 | 2022年达50%,2023年及以后达100% | 动物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年度目标。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每低5%扣0.5分。 | 县农业农村局 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 ||
3.9 |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 | 100% |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达100%。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不给分。 | 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县卫健局 | ||
3.10 | 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收运覆盖率▲ | 100% | 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收运覆盖率达100%。 达到要求的,得满分; 未达到要求的,不给分。 | 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
注:1.★为国家指标体系必选指标;*对国家指标进行了调整;▲为自选浙江省特色指标。
2.目标值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动态更新。
附件2
嵊泗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任务和责任清单
一、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管控
序号 | 主要任务 | 主要内容 | 牵头单位 |
1 | 加快构建绿色低碳 产业 | 根据省、市要求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绿色工厂创建,打造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系统提升工厂、产品和供应链等绿色发展水平。 | 县发改局、县经信局 |
2 | 开展绿色修船企业 动态管理 | 进一步全面推行绿色修船,减少废物产生,提高资源利用率,打造绿色船舶低碳发展体系。 | 县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县应急管理局 |
3 | 深入推动工业固体 废物源头减量 | 支持产废单位开展固体废物减量化工艺改造,鼓励企业固体废物内部循环利用。 | 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县经信局、县发改局 |
4 | 加快推进清洁生产 审核工作 |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审核,落实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要求。 | 县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
5 | 推进工业固废减量化 | 推动船舶修理行业高压水除锈工艺,杜绝喷砂除锈产生废矿砂 | 县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
6 | 强化工业固体废物 监管 | 加快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治理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核发,督促和指导企业全面落实固体废物排污许可事项和管理要求。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体系,推动将重点产生单位和利用处置单位纳入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加强固体废物贮存环节环境管理,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运体系和交易体系建设,实现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闭环管理。 | 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
7 | 推动固体废物污染 防治规划 | 出台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推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 | 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
二、推动农业固体废物循环利用
序号 | 主要任务 | 主要内容 | 牵头单位 |
1 | 推动肥药两制改革 | 深入推进“肥药两制”改革,大力培育“肥药两制”主体,减少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量及其废弃物产生量,降低化学农药、化学肥料亩均施用量。 | 县农业农村局 |
2 | 加强畜禽防治及 无害化处置 | 推进畜禽散养户污染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动物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强化病死畜禽收集、处置,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 县农业农村局 |
3 | 强化废旧农资回收 管理 | 推进农田残留地膜、农药化肥塑料包装等清理整治工作,逐步降低农田残留地膜量。探索推动农膜、农药包装等废旧农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着力构建定点收集、集中储存、统一无害化处理的回收体系。 |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县农业农村局 |
4 | 推动秸秆综合利用 | 落实秸秆集置点,健全农民可接受、易操作的收运体系。推进秸秆全量利用。就地还田的利用方式,加大先进技术推广。 | 县农业农村局 |
三、完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处置
序号 | 主要任务 | 主要内容 | 牵头单位 |
1 | 推广绿色生活方式 | 鼓励各乡镇、村(社区)开展省级低(零)碳试点申报。 | 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
2 | 严格落实“限塑令” | 全面深化“限塑令”整治,全县商超、农贸市场“限塑”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消费者、经营者拒绝使用不合格塑料袋,继续加强监督检查。 | 县市监局 |
3 | 全面减少一次性消费 | 全县宾馆、酒店、民宿全面开展“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行动,倡导绿色消费,覆盖面达到100%。 | 县文旅局 |
4 | 全面开展“光盘”行动 | 落实文明餐桌宣传,劝导适量点餐,鼓励餐饮服务企业建立激励措施。以餐饮服务企业和学校食堂等为主要创建主体,积极开展文明餐饮示范点创建。 | 县市监局 |
5 | 推动塑料污染治理 工程 | 推进快递包装绿色治理,提高符合标准的绿色包装材料应用比例,减少二次包装,鼓励采用可重复使用和再利用的包装。 | 县发改局 县邮政分公司 |
6 | 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水平 | 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建章立制推动分类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精准度。建立独立、综合、多方法并采用因地制宜的垃圾处理方式。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县农业农村局 |
7 | 推动再生资源回收 利用 | 健全二手废旧物资回收网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着力推进“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促进生活源废弃物回收利用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融合发展。充分利用、整合现有收运平台、分拣中心和交投网点,推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再生资源收运“三网融合”。 | 县经信局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
8 | 提高行政村环境管理 水平 | 推进全县各行政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建管并重,做好公共卫生保洁、乡村面貌环境、园林绿化养护、基础设施维护。 | 县农业农村局 |
四、强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
主要任务 | 主要内容 | 牵头单位 | |
1 | 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 推行绿色建造方式,提倡绿色施工、绿色装修,推进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的绿色标准要求,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 县住建局 |
2 | 推行装配式建筑 | 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稳步提高装配率,推动装配化装修和装配式建筑深度融合。 | 县住建局 |
3 | 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 | 对建筑垃圾从产生、运输、中转、消纳、资源化利用进行全过程监管。促进陆域运输联合执法常态化,完善海上运输监管方案,严防向海陆非法倾倒建筑垃圾。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县住建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海事处 |
4 | 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 培育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1家,鼓励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再生建材产品,促进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完善建筑垃圾收费体系,积极推动建筑垃圾精细化分类分质利用,完善收集、清运、分拣、再利用一体化的回收利用处置体系。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县发改局 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县住建局 |
五、提升海洋废弃物污染治理能力
序号 | 主要任务 | 主要内容 | 牵头单位 |
1 | 建立“海上环卫” 机制 | 完善部门联动、日常监管、长效保洁三大工作机制,组建海漂垃圾打捞、湾滩问题巡查、垃圾清运处置三支队伍。 | 县治水办 |
2 | 推进海洋清洁能源 开发利用 | 高质量推进海上风电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积极推进海上风电场项目。推动海上风电相关配套产业项目有序落地。深挖海上光伏潜力,推动“渔光互补”等复合光伏项目建设。 | 县发改局 县经信局 |
3 | 推进“美丽海湾” 综合治理 | 坚持陆海统筹治理模式,进一步完善陆源污染物入海防控机制,加强近岸海域污染综合治理,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 | 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县海洋与渔业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4 | 挖掘海洋渔业固碳 能力 | 联合有关机构开展碳汇市场交易研究,探索贻贝养殖项目纳入区域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可行性。 | 县发改局 县海洋与渔业局 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
5 | 开展新型环保养殖 浮球应用推广工作 | 切实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消除海水养殖泡沫浮球使用产生的环境污染,逐步淘汰传统泡沫浮球,开展回收泡沫浮球的定点堆放、回收处置工作。 | 县海洋与渔业局 |
6 | 规范废弃渔网回收 体系 | 推动废旧渔网统一集中回收,减少渔用场地及海洋“塑料”污染。 | 县海洋与渔业局 |
7 | 推进水产养殖绿色 发展 | 做好规模以上海水养殖尾水治理设施建设。推进水产养殖健康示范场创建,完成国家级海洋牧场建设。 | 县海洋与渔业局 |
8 | 加强船舶污染防治 | 加强船舶防污染设施设备配备、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 县海事处 县交通运输局 |
9 | 开展入海排污口 溯源整治 | 全面整治提升入海排污口,制定入海污染源排口整治方案并推进实施。 | 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
10 | 推动“无废岛屿” 建设 | 将“无废理念”纳入海岛生活、旅游、渔业养殖等各方面,开展各类型功能岛“无废岛屿”创建。 | 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
六、保障危险废物闭环管理
序号 | 主要任务 | 主要内容 | 牵头单位 |
1 | 加强危险废物源头分类和管理 | 严格执行环境准入要求,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工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内容审查把关,严格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从严审批危险废物产生量大、全市区域范围内无配套利用处置能力的项目,持续推进涉危险废物重点企业危险废物核查。 | 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县经信局 |
2 | 推动危废管理 智慧化 | 全面应用“浙固码”“浙里无废”的应用,推动工业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的利用处置。 | 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
3 | 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闭环管控 | 持续推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加强落实企业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台账和转移联单等制度。推进规范化分类贮存,严控运输过程环境风险,实现精细化分类和规范化处置。强化实验室危险废物监管,逐步将科研机构、社会检测机构、汽修行业等纳入社会源危险废物集中收运体系。 | 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县市监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经信局 县教育局 县卫健局 |
4 | 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与应急处置 体系 | 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规范分类管理,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回收率。 | 县卫生健康局 |
5 | 推进智慧化监管,提高监管效率 | 形成可追溯的医疗废物监管大闭环。完善“小箱进大箱”的医疗废物收运体系,推行分级转运,建立完善城乡(海岛)医疗废物收运体系,优化收运路线,合理安排收运时间和频次,提高收运效率,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实现医疗废物集中收集网络体系全覆盖。 | 县卫生健康局 |
七、建立健全四大体系保障机制
序号 | 任务类别 | 具体要求 | 牵头单位 |
1 | 健全“无废城市” 建设协调机制 | 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建立并落实专班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组织协调机制,制定并落实四张清单。 | 县无废办 |
2 | “无废城市”建设 成效纳入各部门 考核 | “无废城市”建设纳入美丽嵊泗建设考核内容 | 县美丽办 |
3 | 加大创新技术 研发力度 | 加大科技投入,鼓励研发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在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农作物秸秆高值化利用、建筑垃圾资源化、污泥无害化等方面积极开发、引进和推广应用各类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动提升各领域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水平。 | 县经信局 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4 | 培育壮大“无废” 市场 | 建立危险废物处置价格动态调节机制,探索固体废物处置生态补偿机制,严格落实税收减免政策。创新债券市场融资工具和产品,提高绿色债券存量,推广普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完善政府综合利用产品采购制度,加大综合利用产品等相关标准在政府采购中的运用。 | 县发改局 县税务局 人行县支行 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县财政局 |
5 | 推进“无废城市 细胞”培育 | 开展海洋特色系列“无废城市细胞”建设。 | 县无废办 |
6 | 打造多跨协同 监管体系 | 推动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区域联防联控,强化跨区域、跨部门执法联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加快固体废物环境污染案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覆盖率需达100%。全面应用“浙固码”“浙里无废”、打造浙固链,深度对接“浙运安”“浙里净”,配合建设船舶污染物数字化监管场景,推动数字化监管体系建设。 | 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专班各成员单位 |
7 | 推进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险覆盖 | 鼓励促进小微平台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证覆盖率达到100%。 | 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
8 | 数字化平台建设和应用 | 强化“无废城市在线应用”数字化改革在固体废物管理的应用,按时在平台填报相关信息数据,推动省市县平台数据三级贯通。 | 县无废办 |
附件3
嵊泗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责任单位 | 预期效果 | 投资金额 (万元) | 完成年限 |
1 | 嵊泗县大件垃圾处置和固危废收集 中心项目 | 新建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大件垃圾处置中心、固危废收集贮存中心。 | 嵊泗县综合 行政执法局 | 处理再生资源分拣和大件垃圾处理、固危废收集。 | 3100 | 2023 |
2 | 嵊泗县建筑垃圾 处置工程 | 建设建筑、装修垃圾处置、再生利用处置场。 | 嵊泗县综合 行政执法局 | 提供建筑垃圾处置、加工,减量。 | 2800 | 2023 |
3 | 泗礁岛基湖沙滩 修复工程项目 | 修复沙滩2200m,补沙面积约20.16万m2,补沙量约20万m3 。 | 嵊泗县旅投 公司 | 修复海滩形态和生态功能。 | 7578.61 | 2022 |
4 | 泗礁岛海岸带整治修复工程 | 清理渔港沿线海岸带长约 5010m; 整治修复人工岸线长度 1600m,新建生态护岸长度 1750m; 建设青沙滨海生态滩涂面积约 27200m2。 | 嵊泗县住建局 | 改善泗礁岛海域海岛生态环境,提升岸线生态化。 | 11619.11 | 2022 |
5 | 泗礁岛海湾清淤 工程 | 对泗礁岛海湾进行清淤,疏浚面积约184.4万m2,疏浚量约152.8万m3。 | 嵊泗县海洋与 渔业局 | 清除污染底泥,增加纳潮量。 | 5293.76 | 2022 |
6 | 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生态修复 工程 | 保护修复枸杞岛串珠状沙滩8处,修复沙滩岸线长度约1300m;清理海岸线约6400m;贻贝养殖退养还海面积约1000亩,新型浮球替换200万个。 | 枸杞乡 人民政府 | 改善海域海岛海岸带生态环境,减少入海污染物。 | 6031.67 | 2022 |
7 |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过程监测与效果评估 | 对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过程开展前期、中期和后期的效果评估。 | 县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 | 开展监测效果评估。 | 1080 | 2022 |
8 | 嵊山垃圾中转站 | 对西洋湾原垃圾焚烧场进行改造,改变原来的处理模式,由焚烧模式变成压缩装车船载外运模式。含购置铲车、垃圾运输车和箱体、原建筑改造、老设备拆除等。 | 嵊山镇 人民政府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 1550 | 2023 |
9 | 传统行业改造整治工程 | 探索贻贝加工清洁生产、循环利用、离岸清洗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探索贻贝壳综合利用技术,加强贻贝养殖残渣收集,提高贻贝壳利用率。 | 枸杞乡 人民政府 | 贻贝壳得到无害化处置。 | / | 2023 |
10 | 嵊泗东部东库黄礁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 | 拟在东库、黄礁周边海域投放人工鱼礁单体2717个,计 3.5892万空方,扩建东库山礁区,新建形成黄礁新礁区。扩建的东库山礁区由 2 座单位鱼礁组成,新建的黄礁礁区由 6 座单位鱼礁组成。同时,在礁区建设海洋生态环境在线观测系统,标志牌等。 | 嵊泗县海洋 与渔业局 | 保护产卵场、海底植被及生物多样性,改善和恢复了海洋生态环境、渔业资源,促进了海岛休闲旅游业的发展。 | 2000 | 2024 |
11 | 金鸡山海岸带修复工程 | 建设亲水平台、整治修复卵石滩、海岸带环境整治;设置3.4公里环岛公路外侧岸线灯光、彩绘喷涂以及观海平台等布局。 | 县城投公司 | 打造环线可观海可小憩可游玩的景观带。 | 3300 | 2024 |
12 | 金鸡山沿港空间美化提升工程 | 改造金鸡山岛西岸沿港公共空间,提升部分景观节点。 | 菜园镇 | 改造美化金鸡山沿港公共空间。 | 500 | 2023 |
13 | 大洋山滨海湿地修复工程 | 实施水系连通、开通潮沟、外来物种清理、生态滩涂工程、人工沙滩、水体净化、海堤生态化等。 | 洋山镇 | 完成滨海湿地修复。 | 3500 | 2024 |
14 | 嵊泗县小黄龙东南侧及中部普通建筑石料废弃矿山治理工程 | 治理小黄龙东南侧及中部废弃矿山,预计总削方量约37.6万立方(其中,中部矿山21.6万立方,东南部约16万立方),总计约94万吨,治理完成后,宕底总面积(除去东南部水塘外)约96700平方米。 | 黄龙乡 | 完成废弃矿山治理及生态修复。 | 4300 | 2023 |
15 | 嵊泗县磨石弄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 | 提升改造垃圾填埋场,占地面积为2.12公顷,库区平面面积为1.92万平方米,垃圾积存量为24.42万立方。 | 嵊泗县综合 行政执法局 | 控制垃圾渗滤液和垃圾填埋气体的污染,降低环境污染隐患。 | 3120 | 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