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文字版)

发布时间:2023-01-20 19:21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为应对日益复杂的网络舆情环境,我局继续大力抓好政务信息员、新闻报道员和网宣员三支队伍建设,通过“两微一端”媒体互动,做好新媒体和网络舆情应对工作,2022年北京冬季奥运会,党的二十大期间未发生网络安全事故,全年共上报信息147条,共被县录用28条,省厅市局录用19条,并被中国自然资源报、浙江自然资源杂志、浙江日报、舟山日报等录用新闻5篇。强化自然资源和规划新闻宣传工作,全年共上报信息162条。内容包涵局重要工作、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时反映了我局政务活动和工作情况。与浙江日报、舟山日报、舟山晚报、市县电视台等保持良好关系,充分利用这些媒体平台,为重大项目资源要素保障、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防灾减灾、百年党史宣传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件,均为咨询件,已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结合工作重点,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及时更新。对发现的错别字、错误链接第一时间予以整改。加快厘清政策文件底数,目前,规章0条,行政规范性文件0条。

(四)平台建设。

在“嵊泗自然资源和规划”微信公众号注销之前,积极运用公众号等新媒体接受监督,实现了和网民的良性互动。充分发挥网络的舆论宣传引导优势,做好疫情、两会和党的二十大等重要节点期间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县网络生态瞪望哨点管理分站正常运行网络舆情工作,组织各科室舆情监控员积极参加市县网络舆情培训,坚持正面宣传引导。我局今年未开展新闻发布会。

(五)监督保障。

一是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全省自然资源信息化工作要点,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商议制定了我县2022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化及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基本思路、任务和具体措施,为全年政务信息工作指明了方向。年内,根据人事变化及时调整了我局信息化领导小组,重点开展电子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领导和协调。下设办公室,同时明确办公室兼职人员2名负责具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对各科室信息员进行培训和指导,使我局的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实现了AB岗制度。

二是健全制度,有章可循。结合以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成果,目前我局认真编制《自然资源和规划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自然资源和规划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项目名称、内容和要求,以及网上公开的内部报送、审批、公开程序和外部依申请受理、答复的程序,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职责分明。鉴于自然资源部门的特殊性,我局在政务信息上网审批过程中加强了对信息的保密审查,对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务信息不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7.0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起步较晚,就信息公开整体工作而言,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信息化工作缺乏相关人才,这块工作日趋重要,但我局在此块领域还没有专职工作人员,工作开展专业度和及时度还有所欠缺;信息公开还比较被动,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工作离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随着信息公开工作的逐步完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内容更加丰富,从事信息公开需要掌握更多的专业知识,目前的工作开展与上级的高要求高质量还存在一定距离。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主要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探索并实行各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的公开方式,如激活窗口查询机器等,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三)加强内外宣传力度。通过召开工作会议和组织专门培训等形式,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对内加强自身宣传阵地建设,广泛运用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一步畅通信息宣传渠道,充分发挥网络的舆论宣传引导优势。对外借助外力,充分利用浙江日报、舟山日报、舟山晚报、省市县电视台等媒体平台,做好嵊泗自然资源和规划对外宣传工作,着力突破外宣工作难点,增强形象外宣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