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28 15:35
信息来源:县文广旅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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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面贯彻落 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 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 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到 2020 年,全面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 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城乡一体化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全面覆 盖、互联互通,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和手段更加丰富、更有特色, 服务质量和水平显著提升,公共文化管理、运行和保障机制进一步 完善,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格局全 面形成,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均等化水平名列全省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网络。健全公共文化设施布局, 按照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 根据实际需求,进一步完善、 提升和优化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市本级和定海、普陀两区按本 岛一体化思路统筹配置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音 乐厅、非遗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科技馆等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岱山县和嵊泗县配置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 非遗展示场所。实现标准化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广电站和社区文 体活动中心、广播室全覆盖。推动所有公共文化设施落实无障碍 设施改造。实施应急广播工程,完善应急广播覆盖网络,打造基 层政务信息发布、政策宣讲和灾害预警应急指挥平台。合理规划 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的全民健身器材设置。实现公共文 化体育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二) 优化提升公共文化产品供给。 以打造品牌群众文化活 动为核心,精心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文化示范活动、对外文化交流活 动,大力实施文化惠民,扩大文化影响力。继续着力打造中国海洋 文化节、舟山国际沙雕节、中国普陀山南海观音文化节、东海音乐 节、中国海洋歌会等全民参与的品牌海洋文化活动,带动基层开展 “一镇一品”、 “一村一品”、 “我们的节日”等基层特色文化活 动。深入实施 “浙江省传统戏剧保护振兴计划”。深入开展全民 阅读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加大文艺精品创作力度, 深入挖掘我市传统文化和海洋文化资源,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 位,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有机统一,创作更多优秀作品, 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标 准。在全市建立“文化走亲”区域联动的长效机制,形成“送文化”、 “种文化”、 “秀文化”、 “创文化”相得益彰的群众文化活动新 格局。
(三) 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 以市图书馆为试点,探索建立以决策层及其领导下的管理层为主要框架的事业单位法 人治理结构建设。吸收事业单位外部人员参与决策和监督,规范事 业单位行为。创新事业单位监管方式,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 激发事业单位活力,提高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自我管理、自我完善、 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公益性文化单位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在总结试 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各县 ( 区 ) 要积极稳妥 推进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 工作,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进一步理顺行政部门与 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关系,逐步建立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 高效、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四)以基层文化体育休闲公园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公共文 化服务均等化。各县 ( 区 ) 要对照《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 准》中的薄弱指标制定提升计划,对薄弱项目予以重点保障,专 项补助资金给予倾斜。要深入分析本地薄弱乡镇(街道)公共文化 建设面临的实际问题,整体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加快推 进基层文化体育休闲公园建设,使公共文化资源真正延伸到基层、 送到群众身边,打通“最后一公里”。要保障特殊群体的基本文化 权益。将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新居民、农村留守妇女儿童、 生活困难群众和偏远海岛群众等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点对象,积 极开展面向老年人、未成年人的公益性文化艺术培训服务、展演和 科技普及活动。坚持因地制宜,坚持固定设施服务、流动服务和数 字文化服务相结合,保证偏远海岛居民观看演出、收看电视和收听广播,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有效覆盖。将中小学生定期参观公共文化 场馆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活动计划。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设施,建 设有声图书馆,加大对残疾人文化艺术的扶持力度。不断丰富和完 善面向新生代农民工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五)加强以农村文化礼堂为代表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 心试点建设。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和管理的投入 力度,多渠道保障文化礼堂建设资金。到2020 年,以文化礼堂为 代表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基本实现全覆盖。围绕“精神家园” 的目标,完善文化专家定点定期辅导机制和文化礼堂展示机制, 丰富文化礼堂的内容和形式。要加强文化礼堂管理队伍建设,设 立由政府购买服务的公益文化岗位,确保每个文化礼堂有懂文 化、会管理、热心文化事业的专职管理员,使文化礼堂真正用起 来、转起来、活起来。市、县 ( 区 ) 要建立配送机制,加强需求 对接,依托“淘文化”平台为群众提供培训、演出、展览、讲座、 电影等丰富的文化产品。要鼓励、引导村民自办文化,支持成立 各类文化团队,吸引更多群众参与文化活动。推广 “区域联盟制” 经验,建立相邻礼堂联盟,与企业、单位联动,通过组团联盟建 立互动交流机制,联合策划组织活动,充分实现资源共享和均衡发 展。要统筹整合基层公共文化资源,规范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建设,创新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管理机制,提升使用效益。积 极探索在文化礼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实行理事会制度,吸 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加强城市社区文化阵地建设,拓展文化惠民项目服务内容,鼓励城市社区利用自有 资源和社会资源建设 24 小时图书馆,科学规划和建设城市文化公 园,提升城市社区文化品质,打造城市居民的“文化家园”或“文 化驿站”。
(六)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动力。继续推动公共文化产品 和服务社会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做强做大 “淘文化” 社会化运作平台。各县(区) 根据本地实际, 出台政府购买公共 文化服务指导性意见和目录,积极培育和规范文化类社会组织,并 建立长效机制,将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各级 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应建立健全运行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规范服务 项目和服务流程,加强产品与服务供给,增强服务吸引力,实现基 层公共文化服务常态化,提高服务效能。针对当前较突出的乡镇(街 道) 综合文化站效能提升问题,要创新管理模式,探索开展公共 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试点。鼓励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助设 施设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 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 式多元化。要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充分考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 求和多样化文化需求,积极发展与公共文化服务相关联的教育培 训、体育健身、演艺会展、旅游休闲等产业,引导和支持各类文 化企业开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优质服务 转变,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实现标准化和个性化 服务的有机统一。大力发展文化志愿服务,积极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志愿服务模式。加强基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服务能力建 设,利用广播电视、网络为便民服务提供窗口和平台,进一步提 升广电涉渔涉农节目质量。
(七 ) 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市、县 ( 区 ) 要成立由党委 或政府分管领导兼任组长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建立相 应的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宣传、文化、发改、财政、编办、人社、 科技等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在规划编 制、政策衔接、标准制定和实施等方面加强统筹、整体设计、协调 推进,明确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 系。要发挥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推动民众参与公共文 化服务治理,推广居民、村民评议等做法,健全民意表达和监督机 制,引导居民、村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和监 督,维护群众的文化选择权、参与权和自主权。调动驻社区(村) 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多方面力量,形成多元联动格局。
(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要优化服务模式, 统筹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数字 电影放映、农村电影固定放映点建设等项目,统筹线上线下资源, 进一步发挥 “淘文化”平台作用,实现互联网平台、手机移动终 端、数字电视平台的互联互通,方便各类人群使用。建设“数字文 化发展中心”,加快推进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数字化建设, 应用科技手段开展情景体验、远程辅导、互动教学,建立综合性多 终端一站式数字文化服务平台,方便群众利用和享有文化服务资源。全面实施电视网络数字化改造,实现直播卫星和地面数字电 视覆盖和广播电视户户通。
三、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县 ( 区 ) 是落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 准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责任主体,各县(区 ) 党委和政府要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 结合当地群众需求、财政能力和文化特色制定实施方案、规划或 专项行动计划,明确责任和时间表、路线图,逐步推进,兜好底 线,提升短板,集中力量确保落实省定标准,并结合实际有所提 升。各县 ( 区 ) 要根据实际,按照简明、易行、科学、规范的要 求,制定行业服务标准和技术标准。要抓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 加大资金保障。市、县 ( 区 ) 级政府要按照省基本公 共文化服务标准,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将公共 文化服务保障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落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 目所需资金,确保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顺利推 进。同时,要进一步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投入 方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政策措施,鼓励包括文化企 业在内的各类社会文化机构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落实鼓励社会 组织、机构和个人捐赠公益性文化事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规定。 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开展绩效评价。
(三 ) 加强队伍建设。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 有减有增的要求,加强市、县(区) 两级文化事业单位队伍建设。 对实行免费开放及实行总分馆制后工作量大量增加、现有机构编制 难以满足工作需要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要结合舟山实际和财 力,在现有编制总量内,合理增加机构编制,并实行动态调整, 更多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事业发展。各县 ( 区 ) 要配齐配强 基层文化工作力量,全面落实县(区) 级文化馆向乡镇(街道) 下派文化员和社区(村) 配备由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的专职文化管 理员制度,推进“两员”机制全覆盖,进一步明确“两员”工作职 责,加强培训、管理、考核、激励,提升素质能力,以群众需求为 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每个乡镇 (街道) 综合文 化站(中心) 配备编制人员 1—2 名,规模较大的乡镇(街道) 适 当增加。落实乡镇 (街道) 综合文化站站长相关规定待遇,其配备 应事先征求文化主管部门的意见。探索将公共文化服务专业人才培 养纳入职业教育体系。依托浙江大学海洋学院、浙江海洋学院、舟 山技师学院等院校建立舟山市公共文化服务研究基地,培育和扶持 专业人才队伍发展。
(四) 加强督导评估。建立舟山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考 核指标体系,对各级政府主体责任、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各级各类 公共文化服务单位服务效能和重大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效果、资金 使用等进行监督和评估,结果纳入对各县(区) 目标责任制考核,
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对各县(区 ) 公共文化服务单位考核情况进行排名并公示,各县(区)要对各乡镇 (街道)考核情况进行排名并公示。市文广新闻出版局要牵头成立 市级督查组,把督促检查贯穿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全过 程,重点督查各地党委、政府对贯彻落实文件的力度、工作措施和 具体成效,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好各个阶段、每个环节的工作任务。 研究制定公众满意度指标,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第三方评价机 制,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