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28 11:18
信息来源: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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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系统基层党建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 效落实,根据嵊教党〔2022〕8 号《嵊泗县教育系统 2022 年度基 层党建工作暨全面从严治党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经研究,定于2022 年 12 月上旬开始对各基层党组织、各学校 (单位) 就党建工作和 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开展年终检查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核时间
12 月上旬至 12 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考核方式
1.撰写党 ( 总 ) 支部工作总结。请各基层党组织书记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前将 2022 年度教育系统基层党 ( 总 ) 支部年度工作总 结报告和能体现特色工作的 ppt 、照片等材料报送至组织人事科, 联系人:胡璇琪。报告重点体现本单位 2022 年基层党建工作和全 面从严治党主要开展的工作、特色亮点、下步打算和对党建共同体 活动开展的意见或建议,重点体现数据、做法,不说空话、套话。
2.查验赋分。本次考核不开工作汇报会,考核组直接根据党组 织年度工作总结、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暨全面从严治党考核赋分 表以实地查看、谈话核实、查看台账等方式验证赋分,9 月份开始 的组织生活会以纸质材料和强基工程线上材料结合方式赋分。
三、考核分值综合评定和结果运用
根据《嵊泗县教育系统 2022 学年办学水平考核办法》(嵊教〔2022〕75 号 ) 文件精神,党建工作在教育系统专项考核中列后 30%的或相关工作被上级职能部门通报批评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被县级及以上部门通报批评的或学校班子成员因违规违纪等问题 被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以上单位处理的当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 秀级。
四、其他事项
请各基层党组织、各学校 (单位) 认真对照文件要求和考核量化表,尽早做好自查自评、总结工作以及资料的收集工作。联系人:胡璇琪。
附件:嵊泗县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暨全面从严治党考核赋分表
附件:
嵊泗县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暨全面从严治党考核赋分表
党组织名称(盖章):
序 号 | 责任 项目 |
具体要求 | 自 评 分 | 考 核 分 |
1 |
落实 党建 主体 责任
20 分 | 党建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党组织书记述职评 议 ,4 分。 | ||
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学校全员理论常态化理论学习制度,组 织规范,党组织书记带头上党课,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带头落 实“一岗双责”,落实校级领导“一岗双责”述职述廉制度,6 分 | ||||
党组织班子成员积极带头参加党委组织的各项活动,落实布置的各项任务,2 分。 | ||||
能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宣传支部党建、党风廉政工 作,积极完成组织信息报送工作,当年度所报送信息或者素材被上级组织部 门录用 4 次及以上得 8 分,3 次得 6 分,2 次得 4 分,1 次得 2 分; | ||||
2 |
抓好 党的 组织 建设
15 分 | 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制度, 完善民主决策机制,“三重一大”会议记录规范,5 分。 | ||
党组织设置规范,党组织按期及时换届,换届程序规范,档案资料完整,建 立完善党员名册,5 分。 | ||||
加强党组织班子建设,班子配置健全,有专兼职党务工作者,确保党务工作 者待遇,3 分。 | ||||
加强对工会、妇女组织和共青团的领导,党建带群建工作效果明显,2 分。 | ||||
3 |
规范 党的 组织 生活
20 分 |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确保每季度召开党员大会至少 1 次,每月召开 支委会至少 1 次,每月召开党小组会至少 1 次,每季度上 1 次党课; “三会 一课”到会率符合要求,5 分。 | ||
按要求开好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形成问题整改措施, 按要求组织开展党性体检和民主评议,2 分。 | ||||
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制定党员发展计划,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 考察,严格入党程序,规范党员发展档案,2 分。 | ||||
积极落实党内关心关爱,组织开展党员“双生日” 、“五必访” 、困难党员 帮扶慰问等活动,2 分。 | ||||
按月收缴党费,党费证使用规范,党内经费使用规范,经过支委会讨论,并 有清单明细,2 分。 | ||||
加强党务公开,设有公开栏,健全党内通报制度,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做到 应公尽公,2 分。 |
序 号 | 责任 项目 | 具体要求 | 自评分 | 考核分 |
4 |
加强 党员 教育 管理 30 分 | 全面推行主题党日活动,制定主题党日活动计划,每月按期开展活动,确保 党员覆盖面,支部活动中“四必做”到位;主题党日活动与业务工作融合度 高 ,4 分。 | ||
继续探索实施“党建共同体”书记项目二期工程,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 开展共建活动,取得积极成效,10 分。 (根据年终考核结果排名依次得分, 组长、副组长单位酌情加分) | ||||
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推进机关、校园文化建设,建立党员服务师生制度, 开展助力文明创城活动,4 分。 | ||||
深化党建品牌内涵建设,体现支部特色,5 分。 | ||||
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建立专人定期联系制度并有联系记录,2 分。 | ||||
积极推动“红色课程”建设试点工作,能通过课程建设与实践探索初步形成 有校本特色的“红色课程”,4 分。 | ||||
积极开展党员谈心谈话,认真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 分。 | ||||
5 | 巩固 党的 作风 建设 10 分 | 认真开展党风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按要求做好物品采购和工程领域自查自 纠 , 3 分。 | ||
根据《清廉学校创建量化标准》扎实推进清廉学校建设,推行“两张清单”管 理制度,开展好“清廉文化进校园活动”, 5 分。 | ||||
加强党内监督,及时做好通报传达学习,加强对教职工“八小时外”监管, 培树风清气正的教育形象,2 分。 | ||||
6 | 推进 思想 政治 建设 5 分 | 开展好 5 ·20 警示教育月、党风廉政宣教月等廉政教育活动,2 分。 | ||
落实师德师风建设要求,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教职工师德师风学习,开展评优 活动培树师德师风优秀典型,落实师德师风监督考核,3 分。 | ||||
7 |
加分 项目 | 当年发展高知群体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 入党的,每发展 1 个得 1 分。 | ||
代表党委参加县级及以上比赛且获得较好成绩的,或承担县级党建任务的。 (县级得 1 分,市级以上得 2 分) | ||||
本年度党建信息被省市级主流媒体录用的,或好的经验做法被县级以上部门 推广宣传的。 (每获 1 项,得 3 分) | ||||
当年度开展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清廉学校”示范点建设、 党建共同体项目推进等工作成效显著在县级及以上平台分享经验的。 (每一 项得 2 分) | ||||
8 |
扣分 项目 | 在上级党建巡查工作中,被评定为C级及以下等级支部的,扣 2 分。 | ||
当年度党员、教师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每 1 个扣 1 分。 | ||||
系统季度任务完成情况统计中,发现未完成清单任务的,酌情扣分。 | ||||
当年度未报送任何党建相关信息的,扣 3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