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30 10:25
信息来源: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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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 的规定,我局每 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现就 2022 年 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
9 月 22 日--10 月 11 日工作日 自行网上报名,报名后需在10 月 24 日至 26 日工作时间携带网上申报时认定系统未验证通 过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到现场确认,为保证安全,请错时错 峰进行现场确认,不要聚集。
二、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 一 ) 户籍在嵊泗县的社会人员;
(二)持有浙江省居住证 (须办理本地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 内 ) 的社会人员;
( 三 ) 在嵊泗县学习、工作、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包括持港 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嵊泗县的港澳台居民、在舟山市参加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和 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
( 四 ) 在嵊泗县服役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报名方式:
1.建议您使用谷歌浏览器或 360 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 后续操作。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红色入口)选项进入网上报名 系统,进行用户注册并提交认定申请,申请人须按注册及申报页 面提示的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由于填报信息差错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填报步骤可以 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 “使用帮助”中的说明。
2.选择 “认定机构”,认定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 业学校教师资格”和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请 选择 “舟山市教育局”,认定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 格”和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请选择 “嵊泗县教育局”。
3.选择 “确认点”,可参考以下第四部分。
4.填写 “申请材料”:申请人填写信息,其中申请照片选择 近 3 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头饰的彩色白底证件照。请确保此电 子照片与体检、做资格证所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上传格式为 JPG/JPEG,不大于 200K)
5.在申请人将全部申请信息填写完成后,可以点进行现场击 “提交”按钮。提交成功后,在网报时间结束之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网上申报系统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四、现场确认:
疫情期间,为保证安全,请错时错峰进行现场确认。
1. 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请到嵊泗县办 证中心五楼 176 号民生事务综合受理窗 口 (菜园镇农贸市场五 楼 ) 进行现场确认。 (联系人:夏老师 电话:5592527 ) 体 检定点医院为嵊泗县人民医院
2.申报普高、职高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请到“舟山市 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翁山路 555 号舟山 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A 区 4 号、5 号窗 口 ) ,电话:2283300 , 体检定点医院为舟山市中医院 (新桥路 355 号 ) 住院部二楼体检中心。为方便申请人办理,也可前往与“网报确认点”一致的嵊泗 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进行现场确认 (联系人: 陈老师 电话: 5086282 ) 体检定点医院为嵊泗县人民医院
3.现场确认携带材料 (认定所需相关证书):网上申报时认定系统对学历、考试、普通话等信息验证通过 的,现场确认无需再出示相关证件原件,认定系统验证没有通过 或无法验证的项目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所提交的复印件装订 成册交确认点,原件由确认点核对无误后退还本人。
( 1 ) 身份证
( 2 ) 户 口簿或居住证 (在有效期内)。部队驻地人员提供本 地现役证明替代,港澳台居民还需通行证。
( 3 ) 学历证书
a.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2011 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 (幼师班) 学生,可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b.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c.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d.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 4 )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申请认定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认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要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 5 )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属于免试认定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考核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 6 ) 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提供。
( 7 ) 近期小二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张。正规纸质清晰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 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电话,不符合证件照要求的将退回。
五、体检: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需在所报批次的网报时间段内 ( 9 月 22 日--10 月 11 日 ) 参加确认点定点医院的体检,逾期或非定点医院无效,下载 “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申请幼儿园教师下载“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空表从中国教师资格网 >> 资料下载(需是 2010 年 12 月修订版,不得采用其它版本的体检表, 内科检查心脏需心电图,腹部器官需B超)。
确认点定点医院如下:
舟山市教育局(申请高中、中职及实习指导教师)定点医院为舟山市中医院(新桥路355号)住院部二楼体检中心,电话:2266059,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7:15到9:30,法定假日(国庆等)休息。
嵊泗县教育局定点医院为嵊泗县人民医院,时间为工作日(体检前,先到一楼预检台拿教师资格体检流程表,咨询电话: 0580-5283000。)
申请人需带身份证,在体检表上贴上本人证件照 (和网报一致的照片)供体检医师核实盖章,不要留空格项,有医院出具的最终体检合格结论方可认定教师资格。在认定体检时,经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医生现场确认已怀孕的,可以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备孕和哺乳期的人员一律不免检胸透。
体检结束请在体检表上另手写注明网报时选择的确认点、所申报的教师资格类别 (高中、初中、小学) 以及电话号码,出示本人身份证,经医务人员审核后上交。个人一律不得带回。注意事项:体检前晚早睡,保证充分休息,晚餐少食油腻,勿饮酒,晚上10:00后禁食,体检当日,早上空腹,衣着宽松,勿穿有金属的衣裤,不穿连衣裙,早上不要激烈运动,因防控需要,医院要求出示健康码,戴口罩。
六、其它:
1.曾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 5 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人在申请认定中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 5 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申请人可提前通过所在地认定机构向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3.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在有效期内 ) 的申请者, 网上申报应与本人合格证明上教师资格种类及学科专业相一致。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4.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和参加体检。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请申请人随时关注受理申请的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定公告。
5. 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 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按对申请人作出行政处罚。
6.认定机构在认定结束后会短信告知申请人领证 (快递或自取),请申请人将随附的加盖认定机构公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 (遗失不补) ,请保证手机畅通。
7.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嵊泗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陈老师,电话:5086282
嵊泗县教育局
2022 年 9 月 20 日